2023年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大全8篇)

时间:2023-08-31 12:33:50 作者:紫薇儿 工作总结 2023年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大全8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成立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袁勇担任组长,副乡长陶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工作组长和村*组成。对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既分工,又合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2014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双节期间组织对辖区内农家乐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卫生检查;

2、组织人员对各农家乐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并检查其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工作人员健康证。要求农家乐及食品生产企业保持整洁卫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食品储存要规范,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二

开封府,又称南衙。初建于五代梁开平元年(920_年)四月,历五代梁、晋、汉、周以及宋、金、元、明、清各朝,至今已有千余年历史。虽然楼宇时废时兴,属县时多时少、辖区时大时孝品级时高时低,这里一直是负责管理开封城区及周边各县行政、司法等事物的官署。特别是在北宋时期(公元960—公元1120_年),伴随着宋王朝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飞跃发展,开封府作为位居首都的“天下首府”,曾有过160余年的辉煌。

宋太宗、宋真宗、宋钦宗等三位皇帝都曾潜龙在此,先后有寇准、包拯、欧阳修、范仲淹、苏轼、司马光等一大批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军事家在此任职。

现在您所看到的开封府,是以宋代开封府衙为原型修建的文化游览区,占地四公顷,楼堂五十余。其中有以戒石、大堂为主体的官衙文化区、有以梅花堂为主体的包公传说文化区、有以府司西狱为主体的刑狱文化区、有以明礼院为主体的科举文化区还有号称天下独一无二的文城墙景区和以潜龙宫为主体的帝王生活文化区,在挺拔的清心楼上,您还能指点评说当年200余位北宋开封府知府、府尹的雄才大略和历史功过。

各位朋友,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开封府的文城墙了,说道城墙大家就会想到它的为了防御敌人攻击而修筑的,因而它应该是以武备、军事为特色,可是宋代开封府衙的城墙,却是叫做“文城墙”,这是因为北宋时,宋王朝极力推行“重文抑武”政策,努力强化中央集权,严禁地方官府修筑城墙,以免地方政权恃武抗上。什么叫做“重文抑武”政策呢?就是尽量重用文人,严密控制、限制武人的意思。跨过府门,我们就来到了大厅。俗称“厅事”,这里是北宋开封府衙的核心,也是历任各级开封府官吏的主要场所。北宋开封府机构庞大,官员众多。府尹一人总领府事,掌管京师的民政、司法、捕捉盗贼、赋役、户口等政务。

:在大堂的后面就是议事厅,是本府官员议事的场所,原名都厅。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组雕塑是“商议宽简治京师”场面。条案正中端坐的是欧阳修,欧阳修接任包拯之后任开封府长官,以宽简治京师,与包拯治理京师的方法大不相同。

从大堂出来我们看到的这座典雅的建筑是齐民堂。据文献记载,齐民,就是平民的意思。北宋开封府齐民堂,劝以民为本”之意。穿过齐民堂,我们来到了这座腊梅飘香的四合小院。正厅的建筑为梅花堂,说起梅花堂,还有一段典故!包拯一生为官清廉,执法严明,但却与“开后门”有着不解之缘。

相传,包拯在实行废“牌司”、开正门改革之后京城百姓纷纷拍手称快,告状的人越来越多,每天上班处理不完诉讼案件,包拯于是下令,打开府衙的后门,允许百姓任何时间,都可以直入府内诉说冤情。而我们面前的梅花堂相传就是包拯当年打开的后门,便服问案的地方了!

宋代实行“重文轻武”政策,教育和科举管理,是开封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了便于处理京城学子的教育、科举、集会、庆典等事务,根据“礼义明则家国兴”的传统理论,专门在开封府内建立了明礼院,作为举子进行科举解试和临时性讲学、集会的场所。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三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就可办理乌鲁木齐市落户手续。同时,毕业生组织关系没有接转的也可以接转到自治区团委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免费托管手续,免费托管时间从两年放宽到三年。

7日,记者从自治区团委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乌市公安局20关于大中专毕业生户籍政策的调整,自治区团委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对已经就业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由就业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提供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个人相关证件就可办理落户手续。对落户后的毕业生即可办理人事档案托管,并可以计算工龄和干部身份。

同时,大中专毕业生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也可接转到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待就业后或确定了居住地后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有意办理落户手续者可致电,18999112111咨询。

今年3月,乌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经公开考试被驻本市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并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

政策解读:

户籍政策调整是为留住和引进人才

就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落户乌市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团委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负责人张老师。

记者:相较以往政策,今年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取消了哪些限制?

张老师:以前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外地的,申请迁户需就业单位给交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方可办理迁户手续,现在应届毕业生迁户不需交纳养老保险,迁户人员只需要在原籍开具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证明,符合落户条件就可在乌市办理落户迁户手续。

记者:那么,现在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怎样办理落户手续?

张老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可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合同书、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报到证、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到自治区团委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办理乌鲁木齐常住户口。就业方向不明确,或者未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将户籍交由自治区团委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托管,待签订就业合同后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记者: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时,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有没有具体的要求?

张老师:无论就业单位属国营事业单位企业,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但在外省在疆企业和在疆外资企业就业的,所在企业必须在乌鲁木齐注册税务登记,在个体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就需要出具半年的个体税务发票。

记者:这次放开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有什么意义?

张老师:随着国家政策向新疆倾斜战略的实施,作为新疆发展重点的乌鲁木齐市,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引进各种急需人才,将放宽大学本科、大专毕业生在乌鲁木齐落户的政策。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依照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在户籍政策上做了调整,其实,就是为了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为新疆的大发展做出贡献。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四

年应届毕业生迁户不需交纳养老保险,迁户人员只需要在原籍开具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证明,符合落户条件就可在办理落户迁户手续。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调整了今年3月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户籍政策的调整规定,对已经就业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由就业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提供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个人相关证件就可办理落户手续。

同时,对落户后的毕业生组织关系没有接转的.也可以接转到自治区团委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免费托管手续,免费托管时间从两年放宽到三年。

此前,3月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户籍迁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届毕业生户籍在外地的,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乌鲁木齐市须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方可办理迁户手续。

相关人士分析,随着国家政策向新疆倾斜战略的实施,作为新疆发展重点的乌鲁木齐市在户籍政策上做了调整,其实,就是为了留住人才和引进人才。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五

为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筹规划、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属地管理的方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合理规划产业布局。

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建设、城乡规划、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水务、国土、农牧、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电能、沼气等清洁能源;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大气环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对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部门编制的工业、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含对大气环境影响的评价。

第十三条 本市禁止建设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石棉制品、防水卷材、塑料加工等土(小)生产企业。已经建成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淘汰。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试生产过程中,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六条 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新建、扩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又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治理要求的项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限期搬迁。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未取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不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

第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改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拆除、闲置或者因故障暂停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的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一级。

第二十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一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重点单位应当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并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自动监控系统相连接。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备。

第二十二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发布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日报,并定期发布本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采样、摄像、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等方式,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预警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公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日应急预案

单位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高污染燃料设施。使用燃煤供热锅炉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设施,清洁能源设施应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茶浴炉、炊事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第二十八条 燃煤电厂(含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或其他燃煤单位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或者低氮燃烧等污染防治设施。

第二十九条 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冶炼、炭素生产、煤制气和煤焦化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含有硫化物或氮氧化物气体的,应当配备脱硫、脱硝、低氮燃烧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降低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措施。

第三十条 机动车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超过规定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逐步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第三十二条 本市对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对经检验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十三条 新购或者转入本市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新车注册登记执行的排放标准,并取得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车主或司乘人员不得拒绝或阻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抽测。经抽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十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依法取得从事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出具真实准确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实时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传输检测的全部数据;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档案。

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植树种草,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湿地、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提高大气环境净化能力,减少和控制扬尘污染。

第三十八条 从事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并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各类建设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在本市从事各类工程施工的,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五)在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

(七)风速达到五级以上应当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应当采用湿式作业或者机械吸尘等清扫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第四十一条 装卸、储存、堆放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应当采取喷淋、围挡、遮盖、密闭等有效防止扬尘的措施;运输时,应当使用密闭装置,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者泄漏。

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冶炼、炭素生产、煤制气和煤焦化行业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储存,应当采取封闭储存方式,防止扬尘污染。

第四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对土地裸露部分采取绿化或者硬化措施。

第四十三条 在本市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

(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前款规定的场所内已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境保护、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第四十五条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治理恶臭污染,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

第四十六条 本市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建设施工确需露天加热沥青的,应当使用带有废气处理装置的密闭加热设备。

第四十七条 本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

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学研究,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还田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要求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的;

(二)未依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三)擅自拆除、闲置、暂停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的;

(四)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的。

第五十条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排放含有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冶炼、炭素生产、煤气和煤焦化的企业,未配备脱硫、脱硝或者低氮燃烧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降低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拒绝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抽测;

(三)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机动车排放有毒物质气体污染环境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施工单位、矿产资源开采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进行备案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 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污染燃料是指原煤(散煤、粉煤、煤矸石)、燃料油(重油、渣油)、硫含量大于0.3%的蜂窝煤、硫含量大于30mg/nm3的人工煤气。

(二)林格曼黑度是对烟气黑度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共分为六级,分别是:零、一、二、三、四、五级。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六

你们好!非常高兴与大家相距、相知在美丽的乌鲁木齐,这里不但是一片古老的土地,更是我们可爱的故乡。俗话说的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做为地主的我,代表__旅行社和新疆各族兄弟姐妹热烈的欢迎大家来大到美丽的乌鲁木齐,希望大家在这里能够吃的开心,玩的尽兴!

我们的新疆之行已经开始了,首先请容许我向大家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侯蕾是你们这次乌鲁木齐之行的导游旁边是司机胡师傅,在这几天里各位有什么困难和疑问请及时提出,我和胡师傅会尽力解决和安排,同时预祝我们的新疆之行圆满、顺利!

现在大家看到的乌鲁木齐肯定和大家想象的不太一样,的确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嘹亮号角,往日闭塞落后的丝路重镇,正在经济改革中飞速前进。乌鲁木齐位于亚欧大陆的腹地,为亚洲大陆地理中心,是世界是里海洋最远的城市,他位于天山中断山脉北麓,准葛尔盆地的南端环山带水,水土肥沃。乌鲁木齐河自南向北,从市区穿过,城东北是海拔5445米的博格达雪峰,城南是雄伟壮丽的南天山山脉,城西是充满神话色彩的妖魔山,上空有云即积,积云即雨,城正中的红山,小巧而陡峭,如飞来之物,山顶是耸立着一座青灰色的九级镇龙宝塔,它是乌鲁木齐的标志和象征!

首先大家最感兴趣的是乌鲁木齐的这个名字的由来吧!“乌鲁木齐”是蒙古语意思是“优美的牧场”,在很久以前这里曾是一片水草丰美的地方,这也许就是着美丽地方的由来,但清朝乾隆年间,清朝政府建造新城命名“迪化”市一直沿用到1953年改用乌鲁木齐原称。

在市区中既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又有历史悠久的居民巷道;既有穿着时髦前卫的青年也有蒙着神秘面纱的伊斯兰妇女:既有商品琳琅满目的大商场,更有走街穿巷的小推车小地摊。着是一个古老与现代相结合的新兴城市。

其次,乌鲁木齐的历史可谓久远,20__多年前,这里曾是游牧民族声息之地。公元1世纪以后,汉朝政府派遣田卒在此屯耕。隋朝时,这里设立了最早的贸易互市。在后来的唐朝,明朝时期,都不断地对这里进行开发和建设,越来越具规模,为形成一个集中统一的城市打下了基础。到了清朝乾隆年间,在乌鲁木齐河以东修建了土城,作为驻军营地,这就是乌鲁木齐的雏形。在之后的五年,又在北侧建筑新城命名“迪化”市一直沿用到1953年因有“启迪教化”之意改用乌鲁木齐原称一直到今天。短短的弹指一挥间,乌鲁木齐就发展到了今天的的规模!

比什凯克,莫斯科,巴基斯坦等中亚地区,直飞香港的航线也已正式通航。30年前,新疆还没有铁路,短短的几十年来,已建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发达的铁路线网络,这其中就有战略意义非常重大的兰新铁路,是新疆最早肩负着通向内地货物、客运任务的一条铁路线。还有东起连云港、西至荷兰鹿特丹港的有一条国际铁路干线,由于他横跨亚、欧两大陆,故有亚欧第二大陆桥之称,而乌鲁木齐在这欧亚大陆桥上所扮演的角色则是不言而逾的。以通过乌鲁木齐的216,217,312,314等国道,成为公路运输中的枢纽。走在乌鲁木齐的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看到自由市场,那充满神秘色彩的雪莲花、绚丽多彩的艾得来丝绸,做工精美的英吉沙小刀,全手工制作的地毯、挂毯以及令人垂帘三尺的烤羊肉串,更有那晶莹温润的羊脂玉雕、无不深深的吸引着来自全世界的各地朋友,留恋忘返于这花花绿绿的世界。作为古丝绸之路的重镇,著名的货物集散地物产丰富的乌鲁木齐一定让你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好了希望大家在乌鲁木齐玩的开心,玩的充实,谢谢大家!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七

缙云山雄峙北碚区嘉陵江温塘峡畔,是七千万年前“燕山运动”造就的“背斜”山岭,古名巴山。山间白云缭绕,似雾非雾,似烟非烟,磅礴郁积,气象万千。早晚霞云,姹紫嫣红,五彩缤纷。古人称“赤多白少为缙”,故名缙云山。

佛教渊源:

缙云山是四川境内的佛教胜地之一,原有寺庙十多座,现存缙云寺、温泉寺。缙云寺坐落在“狮子”、“聚云”两峰之前,背依峻岭,前临幽谷,四周古木参天,翠竹成林,是一座雄伟壮观的深山古寺。它始建于南朝宋景平元年(420_年),历代修葺扩建;盛极于宋,明末毁于兵火。现存庙宇是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重修。山上还有很多六朝和宋、明、清时代的古建筑和历史文物。1930年,佛门长者太虚上人得到川督刘湘的支持,在缙云寺内创办了“汉藏教理院”。次年正式定名为“世界佛学苑汉藏教理院”,由大虚上人任院长,并从拉萨、康定等延请罗桑呼克图、满智、超一等来此主教。一时“喇嘛来渝者,前后络绎不绝……”缙云山因此成为当时宏扬佛学的净土,而获得“小峨眉”美称。

名胜古迹:

"山如碧玉水如黛,云在青大月在松",它雄峙于嘉陵江小三峡之温汤峡之西岸,与北温泉相邻,山上奇峰耸翠、林海苍茫、古木参大、古刹林立,集雄、险、奇、幽于一身,素有川东小峨嵋之称,为全国首批44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绪云山风景秀丽、名胜古迹众多。缙云山从北到南有朝日峰、香炉峰、狮子峰、聚云峰、猿啸峰、莲花峰、宝塔峰、玉尖峰和夕照峰等九峰。其中玉尖峰最高,海拔1050米;狮子峰最险峻壮观,其余各峰亦各具风姿。

避暑胜地:

重庆与武汉、南京齐名,并称长江边的三座火城,每年夏季酷暑难当。令人望而生畏。位于重庆市北的缙云山,九峰挺立,雄秀不凡,因山高林密,云浓雾重,常温比市区约低5—7度,满山苍翠,清雅怡人,是重庆著名的避暑胜地。此外,这里还特产极具地方特色的缙云甜茶。

概述:

与嘉陵江小三峡、合川钓鱼城一并被定为国家级自然风景名胜区,位于北碚境内,距渝中区约60公里。是七千万年前“燕山运动”造就的“背斜”山岭,古名巴山。海拔900多米,最高处1030米。景区之内现有狮子、香炉、日照、猿啸、夕照、莲花、玉尖、宝塔、聚云九峰。其中玉尖峰最高,海拔1050米;狮子峰最险峻壮观,其余各峰亦各具丰姿。狮子峰是缙云山的主峰,峰顶狭窄,在一块比较平坦的岩石上,用铁栏杆围起一个览胜台。在这里往下看,是悬崖峭壁;往远处看,是峰峦起伏;山脚下,嘉陵江在缓缓流过。在狮子峰观日出、赏云海,其壮丽不让东岳泰山。缙云山有两万多亩森林,生长着1700多种亚热带植物,是四川著名的植物宝库和森林公园。其中有猴欢喜、无刺冠梨、缙云琼楠、伯乐树、银杏、红豆和飞蛾树等珍稀植物。山中还有世界罕见的活化石树——水杉,此树是1。6亿年前即存在的古生物物种。

雄峙北碚区嘉陵江温塘峡畔,是七千万年前“燕山运动”造就的“背斜”山岭,古名巴山。山间白云缭绕,似雾非雾,似烟非烟,磅礴郁积,气象万千。早晚霞云,姹紫嫣红,五彩缤纷。古人称“赤多白少为缙”,故名缙云山。缙云山与嘉陵江小三峡、合川钓鱼城一并被定为国家级自然风景名胜区。

缙云山从北到南有朝日峰、香炉峰、狮子峰、聚云峰、猿啸峰、莲花峰、宝塔峰、玉尖峰和夕照峰等九峰。其中玉尖峰最高,海拔1050米;狮子峰最险峻壮观,其余各峰亦各具风姿。

缙云山系全国自然保护区。该山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有森林1300余公顷,生长着1700多种亚热带植物。其中有猴欢喜、无刺冠梨、缙云琼楠、伯乐树、银杏、红豆和果上长有两翅的飞蛾树等珍稀植物。山中还有世界罕见的活化石树—水杉,此树是1。6亿万年前即存在的古生物物种。

素有“小峨嵋”之称的缙云山,堪称观日出,览云海,夏避暑,冬赏雾,以及观赏常绿阔叶林自然景观的绝佳去处。

缙云山又是具有1500多年历史的佛教胜地。山中缙云寺,始建于南朝刘宋景平元年(420_年),后曾称“相思寺”、“崇胜寺”、“崇教寺”,曾受到历代帝王封赐。寺中自古办学,名为“缙云书院”。寺内现存有宋太宗诵读过的24部梵经。寺外石照壁上“猪化龙”浮雕,为六朝文物。另有出土的石刻天王半身残像,据传是梁或北周作品。

【扩展阅读】

缙云山简介

缙云山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江温塘峡畔,古名巴山。是7000万年前“燕山运动”造就的“背斜”山岭。山间白云缭绕,似雾非雾,似烟非烟,磅礴郁积,气象万千。早晚霞云,姹紫嫣红,五彩缤纷。古人称“赤多白少”为“缙”,故名缙云山。

缙云山与嘉陵江小三峡、合川钓鱼城一并被定为国家级自然风景名胜区。缙云山总占地面积76平方千米,海拔350米—951米。缙云山景色宜人,植物资源丰富,素有北有缙云、南有石笋之美誉。

20_年12月17日住建部公布执法检查结果,缙云山风景名胜区为不达标等级,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1] 。

20_年12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重庆缙云山风景名胜区纳入濒危名单,并给予黄牌警告;住建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重点督办。

乌鲁木齐政府工作报告 乌鲁木齐防控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有关规定,未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坐落于的房屋,面积平方米,继续出租给乙方,乙方也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续租时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房屋租金为每月元整,缴租方式为支付一次,计人民币,下次付款提前天支付,如不支付,即属违约。

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对房屋设施故意造成损害的.,应负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如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是否续租,甲方是否出租,都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前应提前天重签合同,不续租则在合同期满当日结算账务。归还租用物品。租赁期满后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五天后还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上述房屋内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小区管理规定不允许的事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在房屋内进行的活动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有限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在前个租期缴纳了元人民币的保证押金,在这个租期继续适用,待期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续签,以上费用结清,房屋无损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

八、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的两倍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所付押金不退,作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