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8篇)

时间:2023-11-11 07:42:42 作者:影墨 方案 职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汇总18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和分析,准确把握工作需求和目标,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医院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中心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方案提要:在全中心范围内广泛深入地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使“志愿服务在医院”深入人心。

(一)服务的良好氛围。

使“志愿服务在医院”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医务人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

我中心“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尚无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循。中心将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医务人员首先要积极参与,从院内志愿服务起步,从能做的事做起,从简单易行的内容做起,积累活动经验,逐步发展到全方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完善保障措施。

1、中心为“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工作机构的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中心及其相关部门对参与或支持志愿服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3、中心将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倡导、鼓励、支持全体职工参与志愿医疗服务活动。

xx市x区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xx社区爱国卫生工作要在雪堰镇政府领导的指导下,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防疫为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要根据过去的经验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卫生管理监督办法和规章制度,理清工作思路,拟定爱卫工作计划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爱护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是爱国卫生工作的根本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方法之。故要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爱卫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以鲜活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抓好健康教育,利用好社区、村的阵地广泛进行宣传,坚持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或板报,并每月更换内容。没有宣传阵地的,要尽快建立,在宣传教育中,要创新方法,创新形式,创新内容,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并见之于行动之中,收到好的效果。

通过几年连续整治,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治理不但不能松劲,还应该加强力度,各社区要进行仔细排查,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予以彻底治理,使环境卫生经常保持良好的面貌。

除四害是预防疾病、净化环境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此项工作技术性和安全性要求强,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抓好培训工作。要重点开展好春秋两季的突击灭鼠活动和夏、秋季节的灭蚊蝇、蟑螂活动,使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对人不足为害的范围内。同时还要重视食品卫生防疫,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畅通。

卫生靠检查。在人们的卫生素养和讲卫生的自觉性还未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和监督十分重要和必要,社区仍要对区域卫生坚持检查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长期坚持。特别是要加强对驻社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和监督,以有效促进辖区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改善,确保辖区经常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面貌。

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使全校师生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促进师生身体健康,美化校园,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学校卫生工作实行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卫生检查天天进行,学期末评比。落实表扬奖励先进,批评督促落后的卫生工作制度,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卫生意识。从我做起,从身变做起,杜绝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卫生工作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同学们参与校风建设的途径之一,可以培养全校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的实际本领。学校决定卫生教育(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实行全校园全天候公共区域清洁大包干。划分出具体的固定区域,分别划归各班。各班每天安排值日生,从早上7:20开始至中午放学,下午(冬季14:00,夏季14:30)开始至下午放学前做好负责区保洁。与此同时各班负责本班教室清洁扫除,这项内容视为学生的校园劳动实践活动,由班级评分记入学生操行成绩。(具体分工见表1)。

(一)班级职责。

2、小组轮流清除责任区内果皮、纸屑、废塑料、杂草杂物等废弃物,做到随时清除不留死角。

(一)总务处。

负责物质保证,工具发放,回收。

(二)班主任。

分配落实责任,每天到责任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指导学生进行劳动保洁,评价每个学生的劳动情况,记入个人操行评定中。

(一)院区各片。

1、无石块、纸屑、烟头、落叶、杂物、杂草、果皮等垃圾废弃物;

2、每日清除一次;

(一)、检查实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1、定时检查时间早上课前。

2、由学校卫生委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分配见表2)。

3、检查范围:院区责任区、教室。

4、不定时检查,由学校卫生委人员调人检查。

(二)、评定。

1、院区责任区10分。

2、检查结果公示在楼道小黑板上,德育处存档。

3、每学期一次班级评比,在西大厅小黑板上公布。

4、年级中第一名者,授卫生流动红旗。(年级卫生标兵班称号)。

5、卫生不合格班级不能参加先进班集体评比、优秀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的评比。

6、每学期评选教师学生卫生标兵各五名。(见到果皮、纸屑、烟头、塑料纸等随手捡起,为我校的清洁工作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可学生推荐教研组推荐)。

【府办方案】滦南县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128。

2016。

143。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相统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体制和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突出职业危害治理工作重点,抓好点面结合,夯实职业健康基础工作,逐步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水平。

按照。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把职业卫生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履行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加大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负有职业病防治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监管。加强职业病危害社会监督,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防护知识,力争达到全覆盖。强化职业病危害执法监察工作,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掌握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的门类、分布和主要职业危害,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档案,为指导辖区职业卫生工作、制定职业卫生服务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调查内容为:单位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设备、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职工人数、生产工人数或作业人数、生产或作业人员组成(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

27。

项职业病防治管理保障措施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职工。

9

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开展情况,包括职业卫生组织管理、既往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情况,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和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等。

针对不同企事业单位类别,按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原则,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用人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要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一人一档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尚未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测;用人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并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及时到县安监部门备案,落实好职业卫生问题隐患整改和备案工作。

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在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设警示语句,配备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从事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严格放射诊疗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准入,确保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为放射影像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医疗职业道德和放射诊疗业务知识培训,使放射诊疗人员熟练放射业务知识,依法开展放射工作,确保放射诊疗工作规范有序。

定期利用报纸、宣传单、电视、广播,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公共场所的科普宣传栏举办职业卫生科普专栏,适时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劳动者自觉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积极组织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增派相关人员到上级进行相关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及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定期展出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栏;印制和发放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宣传资料;督促用人单位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对已投产的项目,按照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监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事业单位,督促落实好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卫生要求。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采取以教育为主的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一些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卫生要求或拒不整改的单位,采取措施依法从重处罚,必要时进行媒体曝光或关停。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测、评价,在加强个体防护、改进生产工艺、调整生产布局、完善防护设备设施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促进整改到位,有效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安监部门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对接,认真做好全程服务、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及时掌握进展情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其他主管单位要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加强协调,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和专家对专项整治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规标准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在此期间,县安监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各镇、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县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前一阶段提出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停产整顿。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关闭。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情况、基本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受理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职业病危害事故举报;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安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检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负责医疗机构放射卫生检测、评价(乙级)等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救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病人救治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举报受理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和实施劳动合同;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法规情况,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做好患职业病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依据职业诊断结果,做好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以及涉及患职业病职工社会保障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劳动健康以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维护女工、未成年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领域职业资格相关政策,实施职业卫生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术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直管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利用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支持工艺技术先进、职业病危害因素较小的建设项目,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卫生工作;加强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职业病防治产业发展;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工业重大职业卫生技术改造项目、重大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按职责分工参与职业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科技部门:负责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职业病防治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推动职业病防治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技术引进、设备进口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技术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对违反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教育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教育工作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学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开展职业病防治教育,并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职业卫生学科建设,发展职业卫生教育;加快培养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救助;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司法部门:负责司法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法律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将职业病防治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财政部门:加大职业病防治投入,支持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增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能力。

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对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宣传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新闻、文化、出版等部门做好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提高全民的职业卫生素质和意识;将职业卫生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单位配合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授权及时发布职业卫生重大政策和职业病危害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对移交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职责;依法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调查行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察院:依法介入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职业病危害事故中涉嫌渎职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对职业病危害事故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依法批捕、起诉。

其他有关部门:公安、环保、质监、水务、农牧、国土、林业、粮食等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有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加强职业卫生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机制,完善并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现用人单位实在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需要联合执法的,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要积极配合。对未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落实接害职工培训、作业场所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或现状评价、未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未设置或有效运行防护设施、未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未履行健康监护责任、已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为保障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合法权益以及阻挠抗拒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区,视情节轻重,按照监管职责,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未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镇及有关部门,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对相关镇、有关部门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列入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并按照相关制度实施管理:

已列入国家级。

“黑名单”管理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瞒报、谎报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逾期不履行事故行政处罚决定的;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违反。

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工施工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年内。

2

次被列入市级“黑名单”管理的;

诚信等级由。

a

级或。

b

级直接将为。

d

级的;

存在其他抗拒、妨害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

相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逐步建立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重点从制度、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同时,充实完善并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危险源管控制度,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危险源管控制度,每月进行自查并填写职业卫生自查与整改一览表,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职业病危害危险源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全面治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办〔20xx〕7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救助和康复工作,推动我县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县、镇两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20xx年底前,我县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3.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底前,我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4.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制度,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到20xx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到20xx年,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普及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xx年,所有镇(街道)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改善精神卫生工作社会氛围。到20xx年,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一)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全县精神障碍治疗、预防和康复技术培训中心基地和平台,统筹全县精神卫生防治业务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2.加强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xx年,县人民医院成立精神科。在原非典应急场所改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病区。同时,规划新建大埔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大楼,至20xx年,建成规模为200张床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标准合规的新型精神疾病专科综合大楼。大力改善医疗环境,配齐医疗设备,提高人员素质,组建个案管理团队,力争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推动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建设。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联合推进强制医疗场所建设,不断规范强制医疗人员的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看护及后续随访、救助等工作流程。20xx年底前,指定1所符合条件的强制医疗专区,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医院建设,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相应社会救治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配置。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科学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积极推动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根据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精神卫生管理和预防工作落实。到20xx年,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解决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开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的精神卫生执业上岗培训。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经过精神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可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机制。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分批次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临床(中医)医师实施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加注或转注精神科。到20xx年,每间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精神科专职医师。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工资待遇倾斜和岗位补助等,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加强患者排查。全县各级综治单位要统筹协调,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计生、民政、司法、团委、残联、妇联等单位加强协作,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对居家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对城区和农村范围内流浪乞讨人群中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分别由属地城市综合管理、公安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负责;对外来人员集中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各级综治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对监狱司法系统的患者及疑似患者排查,由所在监所单位负责。

2.加强报告登记。全县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报告和登记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要及时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并由其依法组织确诊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做好分类收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集中”的原则,采取鼓励、引导等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分类收治,完善疑似患者送诊及患者送治制度。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定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负责收治高风险但尚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乞讨和优抚对象中的患者。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医疗场所负责收治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患者,对肇事肇祸患者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

4.落实服务管理。各镇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单位应当协调同级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推动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个案管理等服务。一旦发现管理患者有高风险,立即向辖区派出所和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公安部门要牵头制定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处置预案,发挥110等快速处置网络机制,切实制止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事件发生。

5.落实全程康复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快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患者恢复因病受损的生活、劳动和人际交往能力,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各类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立专门康复部门(科),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各级残联单位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机构,承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介的患者,开展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职业技能等康复服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资源提供康复服务,实现城市社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农村居家患者享有定期上门康复服务,同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家庭康复,倡导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及患者家属与医院、社区康复机构之间互动互助,共同提升患者康复成效。

6.完善监护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财政全额保障、村居监督管理、家庭主动承担、社会志愿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各地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建立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制定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要求其做好患者日常服药、定期复诊和居家康复督促落实,及时报告异常危险行为。协助监护人由属地村居委确定,应加强对患者服药、康复等随访指导和危险性评估,协助解决治疗和生活难题,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三)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政策保障。

1.落实救治政策。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者所欠急救费用,先按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支付,不足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解决。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对于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要异地转诊的、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2.健全救助机制。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我县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患者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则对患者办理发放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情稳定或治愈后确实需要且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应救助。要做好符合政府全额资助条件的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扶持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探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康复者,为就业困难的康复者实行全方位服务,促进平等就业,防止就业歧视,维护患者合法劳动权益。

(四)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1.加强常见精神障碍诊疗。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和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县级综合医院要加强心理精神科建设,切实满足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和诊疗,以及常见精神障碍的诊疗需要。

2.推动常见精神障碍防治。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六)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通过省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相衔接,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提高精神卫生信息管理效率和质量。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县级慢性病防治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如有条件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七)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xx年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县综治办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公安、检察、法院、卫计、人社、财政、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县卫计局相应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技术指导小组。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综治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网络建设。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和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探索制定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残联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定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

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技术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国内外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各地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省要求及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本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20xx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本规划实施的终期效果评估。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常见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及预防疾病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三、方法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对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市、县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常见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班级卫生、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创设清洁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的分块负责制度。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乱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各班卫生区清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学校班子成员将不定期检查,要求各班每天早晚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达标。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学校环境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工作上台阶,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

(1)开设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2)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班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加强防治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1)切实抓好一课二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的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

(2)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对一些突发性、传染性强的流行性疾病,备有预案。

20xx月x日。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睢县回族高级中学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学校环境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工作上台阶,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一)环境卫生实行三制:

1、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每天两小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考核奖惩制把卫生检查评比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和处室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文明班级和班主任考核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抓好个人卫生,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1)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争做文明学生,做到八个不要:

a、不吃不洁食物;。

b、不乱扔果皮纸屑;。

c、不随地吐痰;。

d、不乱涂墙壁、课桌;。

e、不随地大小便;。

f、不破坏绿化及设施;。

g、不损坏公物;。

h、不打人骂人。

(2)注意用眼卫生,认真上好两操,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3)教职工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与学生和家长接触交谈过程中要注意文明,不抽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起表率作用。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

(1)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做到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有规范的教学管理。教师可以有科学性的、实用性的、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2)开设心理咨询室,由心理辅导老师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情绪波动生进行耐心的心理辅导,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3)定期印发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宣传展版,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4)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认真做好学生健教知识的测试工作,确保健康知识及格率100%,知晓率95%以上,行为形成率90%以上。

5、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1)加强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网络,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食堂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学习和体检,健全食堂卫生消毒、验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把好食物采购关,对购买食品有专人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清单,然后方可清洗加工。

(3)饮事员加工时必须做到原料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4)餐具、用具天天进行消毒,同时经常保持食堂环境的整洁,做到无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的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

(2)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视力检查和防近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率。

(4)继续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近视率、营养不良率、贫血患病率、沙眼患病率、蛔虫感染率的达标工作。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切实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逐步提升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黑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坚持统筹规划,将其纳入建设幸福大庆、构建和谐社会综合指标体系,与深化医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推进,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为动力,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到20xx年:

1.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普遍成立政府牵头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卫生计生、司法行政、残联等成员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基本健全。全市80%的县(区)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为辖区居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服务人口较多且市级精神卫生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区)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70%以上的县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数量基本满足工作需求。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实现全市精神科执业(含助理)医师达到120名,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3.8名/10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中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高等院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教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数量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患者检出率、管理率和治疗率都达到国家标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救治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积极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xx]45号)、《大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以奖代补资金暂行办法》(庆社综办联发[20xx]1号)及《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及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庆社综办联发[20xx]13号),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和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救治,强化政策救助,逐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救治救助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救尽救;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水平,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6.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要达到70%以上。

7.动态监测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全市精神卫生信息监测网络,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能及时上报信息,提供辖区内精神卫生工作的基本数据,具备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8.精神疾病患病率得到有效遏制。开展儿童、青少年、孕产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上升趋势。

9.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拘留所、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有条件的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一)建立健全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健全市、县(区)、乡(镇)、村五级网络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市精神卫生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社区)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民警以及综治、民政、残联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医生、志愿者参加的关爱帮扶小组,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治疗管理、康复指导等方面问题。

(二)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专业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区)综合医院设立的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在医院等级评审中,将综合医院设立的精神心理科门诊作为重要指标。鼓励中医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增加执业范围,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精神卫生临床服务水平。规划建设一所收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场所,承担强制医疗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鼓励民营卫生机构参与精神障碍贫困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解决好医保、医疗救助费用的结算问题。

2.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县(区)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防治人员,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加强精神卫生规范化培训,逐年增加规范化培训人员数量。到20xx年底前,争取成为省级精神卫生专业培训基地之一,对各级精神科医护人员实施精神卫生专科培养;在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各县(区)要强化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保障,落实工资待遇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公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及抚恤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建立精神卫生康复服务体系。各县(区)要通过对现有机构的整合,积极推进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工作,至少设置1所精神康复机构或承担精神康复的机构,为出院后无法回归家庭、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养场所。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积极开展院内康复服务,通过生活及职业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等康复训练项目,提高治疗依从性及效果,缩短住院治疗时间。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精神卫生机构要定期深入社区指导开展康复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精准扶贫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被监管人员、吸毒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

(三)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加强患者登记报告。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要加强协作,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应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市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对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做好患者综合管理。各地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服务模式,对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结合偏远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精神药物配送和分发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患者治疗和用药的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上报县(区)精神病防治机构,同时告知辖区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信息定期交换与共享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

3.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各地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贫困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政策,实现患者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医保、医疗救助费用及时结算,使患者最大限度享受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拖欠的急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因医保统筹地区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而转诊到异地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比例应当按照参保地就医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或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应当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各县(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县(区)分级组建以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护士和社会工作者为主体的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演练。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依托大庆市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治疗人员要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早发现、预防各类心理问题,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用人单位要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内容,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五)拓宽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有关报道。针对学生、育龄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规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六)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县(区)应逐级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当地卫生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协调各部门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完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各项支持和保障政策,共同做好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所需经费,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三)加强科学研究。各有关部门及研究机构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性研究。加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精神卫生法律与政策等软科学研究,为精神卫生政策制定与法律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将考评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纳入综治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xx年年底前对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于20xx年年底前对实施效果进行终期评估。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一)到20xx年:

1.盟、旗两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增强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增加至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切实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现状。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全盟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本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健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70%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旗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对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4.完善落实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地区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转诊转院的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低保;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5.完善康复服务。各地区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旗县级综合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工作,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适时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会同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

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推行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精神病人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所需经费保障。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统筹安排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经费,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专业机构要对本区域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20xx年,对各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以峪道河镇“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班子强有力,全民总动员,重点求突破,整体上台阶”的原则,着力抓好垃圾填埋、庭院美化、街道整洁三个重点,全方位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工作,为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领导组。

(二)督查组。

职责:负责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

(三)宣传组。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造势,经验总结,典型推广。

(四)办公室。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上传下达,资料汇整等日常事务。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6月25日—6月28日)。

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制定出适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行动计划、主要措施、奖惩办法等内容,为我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29日—7月2日)。

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组快速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我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奖惩办法和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人人高度重视、家家户户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3日—7月12日)。

充分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开展排查与自我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落实要言行必果、一步到位。

第四阶段:突出治理阶段(20xx年7月13日—8月1日)。

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集中力量、突出治理,对不达标的家庭、门店要宣传教育、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达标者,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奖惩办法予以处理,绝不姑息。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2日—8月25日)。

在前面各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要在在人员、经费和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在加强管理、监督和考评上下功夫,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通过喇叭、板报、标语、传单、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整治环境卫生,建设宜居家园”活动深入人心、全民参与。

(二)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用到负责任、能吃苦、甘奉献、敢碰硬的保结员。

(三)加强对保洁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尽职尽责,对村主要街道的每日清扫,和督促村民自觉维护村容整洁。

(四)建成垃圾填埋固定点,并配备专门的清运工具、清运人员,切实做到垃圾的日清日运日埋。

(五)在村前后分别建起垃圾池,并在部分街巷安放垃圾桶,方便村民倒置垃圾。

(六)督促家家户户垃圾入池,粪便入厕,煤土、石料、柴草等杂物不得在街巷乱堆滥放,一律要在自家院内妥善安置。

(七)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如硬化街道、粉刷墙壁、修剪树木等,使村容村貌一年上一个台阶,两年打基础,三年达到五星标准。

(八)根据村情民意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村实际情况的环境卫生公约,并配之以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惩治措施。

(一)督查组每月至少不定期检查一次,检查采取抽查、巡视、暗访等方式,并要把检查结果张榜公示,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排名。

(二)在卫生检查中,对问题户要下达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对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前三名的户,和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年终都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在年度检查中累计三次排名倒数两名的户,在该户以及该户成员入党、评优、评模、吃低保、吃救济等实际利益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在上级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倾斜中也能少给的少给、能不给的'不给。

校园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株洲市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改善育人环境为手段,以强化全体师生卫生意识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的健康水平。做到科学管理、全员参与,努力完成我园各项卫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1、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坚持一把手领导下的各部门工作负责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健全组织机构,层层抓落实。

2、加强宣传。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健康的基本知识,形成良好的-氛围,促进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

3、保障经费。确保一定的经费作为后盾,提供经费、器材、工具等保障。

1、坚持各班卫生每日一大扫,上下班一小扫,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每月进行卫生大整治活动。

2、每月组织一次全园大扫除,并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公布评比结果。

3、倡导校园文明行为,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4、及时发现纠正学生中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管理的能力。

1、定期出好“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按计划进行卫生知识讲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特别是对结核病的防治和宣传。

3、健康教育开课率100%,按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备课,定期检查。

4、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要求进行备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做好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的传授教育,确保健康知识及格率100%以上,知晓率80%以上。

1、加强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网络,设立相关的奖惩制度,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督促炊事员参加卫生知识学习和体检,做到三证齐全,健全食堂卫生消毒、验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把好食物采购关,对购买食品有专人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清单,然后方可清洗加工。

3、炊事员加工时必须做到原料清洗干净,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4、餐具、用具天天进行消毒,同时经常保持食堂环境的整洁,做到无"四害"。

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以结核病、肝炎、伤寒为重点的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20xx-20xx学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爱卫质量、增强学生爱卫意识,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决定开展以“齐抓共管,创文明卫生校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市爱卫办关于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部署,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郑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与第27个爱国卫生工作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学校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及预防疾病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各班班主任。

1.认真学习,提高对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郑州市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常见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班级卫生、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创设清洁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乱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各班卫生区清扫干净,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重点对厕所、垃圾车、等部位进行重点灭杀,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学校环境活动。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消灭死角”的.工作思路,对校内外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整治活动。重点加强教学区和学生生活区内环境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学校内和周边垃圾,清洗教室门窗和楼梯扶手,清除垃圾、污物、痰迹,搞好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工作上台阶,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

(1)开设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2)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加强防治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1)切实抓好一课二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的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

(2)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健全晨午检及因病追查与登记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对一些突发性、传染性强的流行性疾病,备有预案。

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教育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同学们参与校风建设的途径之一,可以培养全校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的实际本领。学校决定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实行全校园全天候公共区域(楼道、院区)等清洁大包干。划分出具体的固定区域,分别划归各班。各班每天安排值日生,从早上7:40开始至中午放学,下午(冬季13:30,夏季14:30)开始至下午放学前做好负责区保洁。与此同时各班负责本班教室清洁扫除,这项内容视为学生的校园劳动实践活动,由班级评分记入学生操行成绩。

(一)班级职责。

1、负责教学楼楼道、楼梯、及楼梯扶手、通风窗、镜子等的打扫及保洁;

2、负责学校操场、篮球场、绿化带的打扫及保洁;

3、负责学校大门口及两侧扫除及保洁;

4、清除责任区内果皮屑箱内的废弃物,清洗果皮箱,做到随时清除;

(二)个人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校园的.良好风尚;

3、学生具体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打扫责任区卫生。

(2)责任区保洁。

(3)责任区常规值勤,违章纠正(包括乱吐乱扔,言行不文明等及有违反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记录并上报。

(一)德育处。

负责活动安排,标准制定,目标检测考评,违章情况统计通报,劳动技术指导。

(二)总务处。

负责物质保证,工具发放,回收。

(三)年级组。

负责督促、协助各班按要求开展好劳动教育课,对年级各班劳动情况评估并记入班级考评,组织好本年级科任教师按要求参加劳动课的组织指导。

(四)班主任。

分配落实责任,组织督促,指导学生进行劳动保洁,评价每个学生的劳动情况,记入个人操行鉴定评分。安排科任教师的指导区域。

(五)科任教师在所任班级劳动期间按课表规定的该班课程表时间到班上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组织、指导学生劳动。

(一)楼道。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墙裙无污迹、洁净;

3、墙面、墙角、屋顶无尘,光亮;

4、及时清除责任区内果屑箱,有效维持区内秩序,有力纠正违章行为并填写“违章记录单”。

5、楼梯扶手、楼梯扶手下面的玻璃、楼门玻璃,光亮无尘。

(二)院区。

1、无石块、纸屑、烟头等垃圾废弃物;

2、无积水、痰迹;

3、草坪、绿化地带无纸团,塑料袋等废弃物;

4、每日清除两次以上果皮箱;

5、有效维持责任区内秩序,及时纠正违章填写“违章记录单”。

(三)教室。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桌面整洁;

3、窗帘干净、玻璃光亮;

4、讲桌、讲台无粉尘,黑板光洁;

5、门框、电扇等无灰尘。

(一)、检查实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1、定时检查时间是上午大课间、下午大课间。

2、由班卫生委组成年级检查小组。九年级检查小组检查八年级卫生区,八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七年级卫生区,七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九年级卫生区。

3、检查范围: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

4、不定时检查,由德育处人员检查。

(二)、评定。

1、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各占10分,总共30分。

2、检查结果公示在楼道小黑板上,德育处存档。

3、每周一次班级评比,在周一广播会上宣布。

4、年级中第一名者,授卫生流动红旗。

5、班级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先进班级评比;个人在校园劳动实践不合格,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卫生检查评比表。

日期:年月日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在爱国卫生月到来之际,全教育系统开展以“历史与展望——为了人民健康的65年”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的.系列活动,促进校园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育人环境。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的管理。消灭卫生死角,美化优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明亮。

(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校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课和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课外活动、征文比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要认真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防止疫病发生。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滋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为宣传发动周,具体工作安排:

1、召开行政会,学习《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纪念暨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领会文件精神,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研究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分工。

2、召开班主任会、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文件精神,布置有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8日至4月28日按照爱国卫生月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活动。

1、“爱国卫生月”期间,每周组织二次全校卫生大检查,并对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

2、开展关于卫生检查工作,各班班主任每周一次参与、指导学生打扫卫生活动。

3、借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班级、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整治,促进工作学习环境卫生的净化、美化。

4、学校及各班出一期卫生知识宣传专刊黑板报,加强卫生宣传。

5、各班开展一次主题班会。

6、开展“拒绝零食,养成良好的卫生饮食习惯”活动,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吃零食。

7、总务处集中开展食品、饮水和食堂卫生大检查,严把病从口入关;大力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活动,并对学生宿舍及厕所进行消毒杀虫。(4月16日-18日)。

8、学校开展卫生月“我运动,我健康”的师生运动活动。坚持倡导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增强师生身体素质,打造健康的生活方式。

9、加强心理健康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成长。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学校对这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体检查(年级部4月26日至4月28日,学校4月29日至4月30日),对未完成工作进行及时整改,认真总结。

本次“爱国卫生月”注重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年级(班级)、处室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绝不搞形式、走过场。本次活动的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均在全干会、学校微信平台公布,对工作好的班级、办公室及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马虎,措施不力,整改不及时的给予严肃批评。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是1948年成立的世界卫生组织的周年纪念日。你想知道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吧!

今年4月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处的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全区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努力建设宜居汉台。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以“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主题,以整治脏乱差,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的重点和任务。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采取爱国卫生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方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全方位清除垃圾,让城乡干净起来。文明不文明,首先看卫生。当前,城市垃圾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影响健康,影响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清除。要把“治脏”作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动员每个市民、每个住户、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单位,各人自扫门前雪,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特别是各村(社区)、单位要把所有的街道、村、组、河流保洁任务逐一分解,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进行全面整治,实行全天候保洁,清理野广告,清除路面垃圾和绿化带、果皮箱等卫生死角。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加强管理,经常督查,巩固成果,提高城区环境管理和保洁水平。要加强对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整治,根治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象,实现环境卫生面貌的彻底改观。按照环境整洁化、清洁化要求,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的粪便、土堆、石堆、垃圾堆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排水沟中的垃圾杂草等,尤其要重点清理汉江干支流、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河沟沿岸等地方的“白色污染”、垃圾围城、垃圾围路和垃圾充斥河沟、渠道等。做到道路畅通、院落整洁,实现村容净化、美化、田园化。要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预防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确保饮食卫生和公共安全。

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机关、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清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取缔无证经营,严禁过期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上市。

(三)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整治交通车辆乱停、乱行、乱放问题,规范城镇区域停车场所,加强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理。

(四)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活动。对20xx年前命名的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坚决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全区通报。各旅游景点、农家乐必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并取得命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要创建成卫生村。

(五)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活动。根据《xx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和春季除四害的通知》(汉区爱卫办发[20xx]3号),开展城乡大面积除“四害”活动,坚持“防、清、灭”三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治理,辅以化学药物消杀,力争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之内。

(六)扎实推进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全区要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在城乡居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素养、控烟、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知识以及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健康元素有机融入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和企业文化,更好地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控烟表率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全社会控烟的舆论氛围,进一步鼓励大众媒体参与控烟宣传和监督,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

(七)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大力倡导“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清除垃圾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堆存,引导城乡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面貌,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强化宣传效果,大街小巷、乡村集镇、工业园区、道路沿线、商场宾馆、车站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要有醒目的宣传广告、明确的提示标牌,形成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一3月25日)。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对照“爱卫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层层明确责任和分工,抓好落实,悬挂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讲秩序、讲礼貌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集中实施阶段(3月26日一7月1日)。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环境整治,积极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共同创建良好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从现在起至6月底,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在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清除城乡垃圾,重点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全面开展整治区域内的清扫规整工作,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生活垃圾,对农村柴草堆、垃圾堆等进行集中清理,净化美化村庄院落,整治村庄公共空间。7月1日后,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继续强力抓好秸秆禁烧。坚持全面禁烧,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综合利用,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露天焚烧烟尘污染整治。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规模化养殖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加大辖区“农家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办事处督导组要深入到各部门包抓的路段对照标准逐一落实,不间断地进行督办。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是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是落实中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循环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任务;是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身要求;是增进群众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深厚氛围。对活动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村、社区、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事,确保各项活动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察。办事处将成立督察组,按照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活动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好、整治成效大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因治脏不力引发重大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4月是全国第**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健康教育宣传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爱卫〔〕1号)精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决定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了新时期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各地要抓住契机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在健康促进场所和社区、单位开展宣传,制作宣传片、宣传节目、宣传文章等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今年是xx市接受新一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之年,要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面巩固卫生创建成果”为重点,充分展现我市爱国卫生工作所取得的历史成就,全面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意义和重点任务,不断提高爱国卫生运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带动全市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共建共享健康无锡。

(二)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

全市要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卫生镇)复审迎检各项工作。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重点做好“三清一绿”工作,即清理垃圾、清洁水体、清除死角和绿化环境,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志愿者开展大扫除活动,清理卫生死角,清洗交通护栏、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参加义务植树等,做好单位院内和责任区以及公共场所环境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切实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切实做好春夏季除害防病工作。

各地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网络,科学制定本地病媒生物防制方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策略,重点加强人员聚集场所、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要发挥基层爱国卫生机构及队伍的组织优势,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强化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各地要结合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的“除四害”活动,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四)深入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公益健康广告,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体育部门协作,推进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作,针对青年学生、妇女、职工等特点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要继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在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宣传和执法。活动期间,要组织一批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

三、活动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爱卫月。

活动方案。

加强部门协作动员群众参与形成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地区和群众意见较大的督促整改。

请各地爱卫办于4月7日前将开展爱卫月活动的有关方案报市爱卫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6日前报市爱卫办。对各地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市爱卫办将作抽查和通报。

20xx年4月是第xx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确保我县成功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现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主题为:“”。

二、工作目标。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以春季灭鼠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控制鼠害密度,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提升市民健康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学习宣传国务院《意见》为重点,县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报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媒体工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任务,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省级卫生县城复评为契机,以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和村庄整治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群众,认真做好单位内和责任区环境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除卫生死角,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随地吐痰、杂物乱扔、乱张贴乱搭建等不良现象;要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通过整洁行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厕、垃圾中转站(收集站)、果皮箱等卫生基础设施配置,加强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三)开展春季全民健身。结合春季天气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各单位、社区、行政村、学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登山、骑行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卫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推广养生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

(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社区、行政村要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真正起到“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的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动员时间。

(二)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阶段:4月8日至30日为开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时间。

(三)总结阶段: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爱卫办。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把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采取全面发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现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卫计、农办、农业、建设、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县爱卫办将在适当时间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对活动中形成的。

宣传资料现场活动等要有底稿或照片,归档保存。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是1948年成立的世界卫生组织的周年纪念日。你想知道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吧!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一今年4月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处的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进全区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努力建设宜居汉台。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以“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主题,以整治脏乱差,营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的重点和任务。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采取爱国卫生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方式进行,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全方位清除垃圾,让城乡干净起来。文明不文明,首先看卫生。当前,城市垃圾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影响健康,影响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清除。要把“治脏”作为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动员每个市民、每个住户、每个村组、每个社区、每个单位,各人自扫门前雪,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的垃圾。特别是各村(社区)、单位要把所有的街道、村、组、河流保洁任务逐一分解,同时对城区主次干道和繁华地段进行全面整治,实行全天候保洁,清理野广告,清除路面垃圾和绿化带、果皮箱等卫生死角。要认真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制度。加强管理,经常督查,巩固成果,提高城区环境管理和保洁水平。要加强对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整治,根治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象,实现环境卫生面貌的彻底改观。按照环境整洁化、清洁化要求,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的粪便、土堆、石堆、垃圾堆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排水沟中的垃圾杂草等,尤其要重点清理汉江干支流、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以及河沟沿岸等地方的“白色污染”、垃圾围城、垃圾围路和垃圾充斥河沟、渠道等。做到道路畅通、院落整洁,实现村容净化、美化、田园化。要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有效预防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抓好“六小”行业专项整治,确保饮食卫生和公共安全。

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机关、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清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取缔无证经营,严禁过期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上市。

(三)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整治交通车辆乱停、乱行、乱放问题,规范城镇区域停车场所,加强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理。

(四)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活动。对2009年前命名的各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复查,不合格的坚决撤销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全区通报。各旅游景点、农家乐必须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达到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并取得命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村要创建成卫生村。

(五)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活动。根据《xx区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和春季除四害的通知》(汉区爱卫办发[2014]3号),开展城乡大面积除“四害”活动,坚持“防、清、灭”三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治理,辅以化学药物消杀,力争将“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标准之内。

(六)扎实推进控烟和健康教育工作。全区要以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普及工作。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法在城乡居民和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素养、控烟、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知识以及健康的生活行为方式等健康元素有机融入社区文化、机关文化和企业文化,更好地发挥健康教育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在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系统控烟表率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全社会控烟的舆论氛围,进一步鼓励大众媒体参与控烟宣传和监督,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

(七)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大力倡导“治理污染人人有责、清除垃圾从我做起”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堆存,引导城乡居民自己动手改善环境面貌,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强化宣传效果,大街小巷、乡村集镇、工业园区、道路沿线、商场宾馆、车站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口集中的地方,要有醒目的宣传广告、明确的提示标牌,形成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三、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5日一3月25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方案,对照“爱卫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重点,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层层明确责任和分工,抓好落实,悬挂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讲文明、讲道德、讲秩序、讲礼貌的良好社会风尚。(二)集中实施阶段(3月26日一7月1日)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职责分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周密计划,科学安排,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环境整治,积极革除不文明、不卫生陋习,共同创建良好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从现在起至6月底,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在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源污染治理、清除城乡垃圾,重点实施“清洁家园”行动,全面开展整治区域内的清扫规整工作,清理农户庭院内外生活垃圾,对农村柴草堆、垃圾堆等进行集中清理,净化美化村庄院落,整治村庄公共空间。7月1日后,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打造美丽乡村。继续强力抓好秸秆禁烧。坚持全面禁烧,广泛发动群众,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综合利用,全力抓好农作物秸秆、垃圾和杂物露天焚烧烟尘污染整治。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规模化养殖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加大辖区“农家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是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是落实中省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循环发展的需要;是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的政治任务;是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自身要求;是增进群众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二)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深厚氛围。对活动开展不及时、工作不力村、社区、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到事,确保各项活动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爱卫月”宣传活动。(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察。办事处将成立督察组,按照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村(社区)、辖区单位活动开展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好、整治成效大的,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推进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因治脏不力引发重大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二今年4月是全国第**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健康教育宣传月。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及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苏爱卫〔**〕1号)精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决定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加大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公益健康广告,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体育部门协作,推进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作,针对青年学生、妇女、职工等特点深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要继续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在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宣传和执法。活动期间,要组织一批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

三、活动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爱卫月活动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动员群众参与,形成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地区和群众意见较大的督促整改。

请各地爱卫办于4月7日前将开展爱卫月活动的有关方案报市爱卫办,活动结束后要认真。

总结。

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6日前报市爱卫办。对各地爱卫月活动开展情况,市爱卫办将作抽查和通报。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三0xx年4月是第xx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控制春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确保我县成功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现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主题为:“**”。

二、工作目标。

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以春季灭鼠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控制鼠害密度,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全面提升市民健康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学习宣传国务院《意见》为重点,县广播电视台、新松阳报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媒体工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窗、短信平台等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任务,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各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省级卫生县城复评为契机,以乡镇、村(社区)、单位创建和村庄整治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等活动,组织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群众,认真做好单位内和责任区环境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四害”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路沿线、车站、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除卫生死角,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随地吐痰、杂物乱扔、乱张贴乱搭建等不良现象;要加大对窗口单位、“五小”行业的管理力度,通过整洁行动,提高城乡居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公厕、垃圾中转站(收集站)、果皮箱等卫生基础设施配置,加强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三)开展春季全民健身。结合春季天气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的时机,各单位、社区、行政村、学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如登山、骑行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卫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行健康知识宣讲,推广养生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水平。(四)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社区、行政村要在县爱卫办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预防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真正起到“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的效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为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动员时间。

(二)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阶段:4月8日至30日为开展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时间。

(三)总结阶段: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爱卫办。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省级卫生县城复评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把爱国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落实到位,采取全面发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现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卫计、农办、农业、建设、市场监管、环保、水利、旅游、宣传、团委、妇联、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支持配合,共同抓好环境卫生整治,真正形成爱国卫生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爱国卫生月活动取得实效。县爱卫办将在适当时间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各乡镇(街道)xx县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对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方案、宣传资料、现场活动等要有底稿或照片,归档保存。猜你喜欢:

爱国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4月份是国务院确定的爱国卫生月,根据根据新和县教育局发《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改变我校环境卫生,彻底清除校园室内外乱写乱画、脏、乱、差现象,不断进步广大师生的生活环境质量,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深入开展校园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通过爱国卫生月活动使各班、教师办公室整体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善,并顺利通过各级领导的检查验收。

2、结合我校开展的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主题活动,进一步教育学生,使他们熟悉到爱护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按照我校开展的感恩教育活动方案借主题班队会时间教育学生要感恩大自然的赐予,学会如何感恩,如何去爱护环境。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各班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改变陋习,进步文明素质。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动员(4月x日至4月xx日)。

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本次卫生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形成方案、落实责任、提出目标,由教导处主要负责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

2、各班要按照学校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动员、进步学生对本次卫生月活动重要性的熟悉程度,同时详细安排部署本班卫生月活动工作,发挥班干部的积极作用,层层夯实责任。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从预防到检查到整治有效开展系列活动。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爱护环境卫生、注意饮食卫生,主要杜绝零食。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4月xx日至4月xx日)。

1、本次爱国卫生活动的原则是不分学生年龄大小、不讲卫生区域的特殊、无论有任何的自然条件的副作用,总之不讲客观原因,要根据所管区域的特殊性与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要克服不同的困难最终达到卫生随时保持清洁。

2、各班要进一步明确卫生委员职责及值日生职责、积极发挥班干部的'职能作用与示范带头作用,层层夯实责任,班主任老师要亲临指导、检查、过问,对表现好的班干部、值日生予以肯定表扬,对不及时到位、不认真负责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确保卫生打扫和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3、各班值日生两到校必须提前xx分钟彻底打扫教室、校园卫生,同时在卫生区域进行保持,保持工作一是发现是否有学生随手乱扔纸屑果皮,对随手乱扔现象要求他们捡拾,同时可扭送值周老师或教导处,每名学生扣除班级量化核分xx分;二是随时捡拾由于刮风或其它原因带来的纸屑果皮等垃圾。

4、由于我校所处环境的特殊性,校园过往人员较多,加之部分小同学文明习惯没有养成,吃零食、随手乱扔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副作用了我校的卫生环境,所以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及两到校预备铃声响学生进教室的时间,值周教师安排值周学生检查保持卫生,值周教师提前合理安排并检查落实。

5、周五的卫生打扫要全面进行,教室、教师办公室内门窗、玻璃、墙壁、地板、黑板、桌凳等,室外楼梯楼道间瓷片墙壁擦洗干净、其它墙壁的乱涂乱画处理干净、楼道间窗台尘土等清理干净;卫生区域重点打扫各卫生死角及花园内、墙角边的杂草石块等;各部室卫生坚持每周彻底打扫一次,以备上级领导临时突击检查;厕所卫生不仅打扫地面卫生,内外墙壁卫生同等重要,必须加漆;大门内外墙壁卫生两班均要分别擦洗。

6、零食对我校卫生副作用非常大,所以各班主任老师要下大力气狠抓这一不良现象,重点抓乱丢乱扔现象,一、二年级小学生是这一不良现象的主要对象。

7、值周老师要勤检查多督促,同时发挥值周学生的作用,使卫生打扫和保持工作最终达到干净、彻底,还全体师生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三阶段: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验收。(x月x日至x月xx日)。

x月份按照上级阶段安排,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同时我校将对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1、本次爱国卫生月活动是进步县城文明程度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前提,我们学校作为我县的一所县直小学,以及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环境面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希望各位班主任老师、部室治理老师、值周老师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将爱国卫生活动始终贯穿于我们的教授教养工作之中,长期坚持下去。

2、教导处及每周带班领导将根据此次卫生活动月的工作要求,对我校卫生工作进行严格的核评比,利用周一集会通报表扬表现好的班和个人,对工作不积极不认真、卫生打扫有失误现象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核分值。

3、上级领导在4月份集中卫生整治期间,会随时进行抽查;5月份检查验收阶段,将会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所以要求全体教师要每时每刻重视我校卫生的打扫与保持工作。

幼儿园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xx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研究制定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活动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全体师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2、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全校开展"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3、以"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共享健康"为主题,以市"卫生先进单位"创建为抓手,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为先导,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重点,组织动员全体师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

4、责任落实到位,逐层负责,分工到人,做到工作细致,各司其职。

5、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一)加强领导,建立信息网络。

1、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的"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卫生工作的教务副主任、政教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班子成员分包到各区域、各年级各班。

2、24小时值班,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二)落实宣传教育工作。

1、定期召开"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创建环境友好校园当中。

2、加大防病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红领巾广播、黑板报、校园网、校信通等宣传阵地,使广大师生了解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

3、定期出刊卫生健康教育专栏,出刊卫生教育墙报,并组织广大师生通过征文、演讲等形式进行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宣传教育。

4、教育广大师生培育良好卫生习惯,要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饭前便后要洗手;不抽烟等,对个别不讲卫生的人和事,随时予以警告,并做好讲卫生的个别教育。

(三)积极采取措施。

3、严格请假制度、签到制度,加强晨、午检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4、每天坚持打扫卫生,并做好检查、保洁工作。每周对各处室卫生及教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5、加强心理健康卫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成长。

(四)监督检查。

1、各年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理工作信息,总结活动经验,及时上报。

2、校"第xx个爱国卫生月活动"领导小组也将定期对各年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年级、各部门、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贻误工作的年级、部门、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损失者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