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优抚工作总结(模板6篇)

时间:2023-09-07 05:43:19 作者:字海 工作总结 2023年优抚工作总结(模板6篇)

写总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每一个要点写清楚,写明白,实事求是。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抚工作总结篇一

劳动部发[2007]28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一、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

(一)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

对失业且有再就业愿望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凭退役证,身份证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求职登记,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条件的,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扶持政策。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

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政明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2、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处于失业状态的,有所在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3、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人按规定缴费,企业缴费确有困难的,可有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订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对实现再就业继续参保缴费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社会保险经办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三)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接续问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助。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政策参加医疗保险,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对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及个人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地要通过多渠道筹资,帮助其所在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对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沉重的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

[2006]17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解决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央明确的落实有关政策职责分工,进一步做好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资源共享工作,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做好从民政部门接收复员退伍军人资料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实。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摸清底数,力求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加强对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工作,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要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军龄登记工作,准确核实视同缴费年限,主动宣讲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为军队退役人员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采取适当形式正确宣传两个“17 号文件”精神,使军队退役人员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增强自身就业和参保的意识。

(二)民政部要以区(县)为单位,将掌握的本地区属于两个“17 号文件”范围内的复员退伍军人资料,按规定时限全部提供给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情况不清楚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核实。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劳动部发[2006]17号文件要求,将中央财政转移资金及时核拨到位。

三、各省督导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跟踪,掌握所属市县的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结合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基层部门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在落实政策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优抚工作总结篇二

咨询内容:什么是优抚对象?

答复内容: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咨询内容:对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什么条件符合国家抚恤?

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因上学或天生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均给予生活费抚恤。

咨询内容:什么是残疾军人?

答复内容:残疾军人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经评定部门审定的军人,由残疾程度轻重确定级别。

咨询内容:残疾军人可享受什么抚恤待遇?

答复内容:残疾军人待遇有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医疗待遇等,抚恤待遇就是经济医疗待遇,根据残疾等级,待遇也是不 1 同的,残疾军人都享有残疾抚恤金,残疾等级不同,残疾抚恤金标准也不一样。其中,一至四级还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也按等级不同而不同,是根据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比例测算的。

咨询内容:什么是复员军人?

答复内容:复员军人指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后经批准退伍的军人,统称复员军人。

咨询内容:复员军人有什么定期补助待遇?

答复内容:1954年11月1日后参战退役人员,首先参加必须是中央军委认可的直接参战或后勤保障人员。其次在本人退伍档案中有明确参战记载或直接参战人员组织已认可的二人以上证明和其他明确的组织依据。符合上述条件的在乡参战人员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都可享受国家经济补助。

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填写《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审批表》,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青岛市民政局审批。(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村(居)证明、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复印件、原始档案参战材料)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住院怎样给予补助?

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住院医疗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报销范围、限额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补助)后的剩余部分,按照孤老优抚对象、“三老”优抚对象、其余优抚对象三个层次分别给予90%、70%、50%的医疗费补助,先由各定点医院结算时扣除,再由市民政局和各定点医院结算,即医疗报销和民政补助都在医院一次性结清(即“一站式”结算服务)。

咨询内容:听说国家对60岁以上的退役人员发放补助了,具体什么政策?

国家自2011年8月1日对部分农村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具体人员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起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事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咨询内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补助审批程序?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臵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生活补助的标准”的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藉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材料齐全后到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备案。

咨询内容: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审批程序?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和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 周岁、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烈士子女(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其他可以证明烈士身份的材料)、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无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等,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调查审核后,在《山东省部分烈士(含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定期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上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优抚信息平台和纸制材料一并报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备案。

咨询内容:“三属”定期抚恤的办理程序?

3、市民政局审核后报青岛市民政局优抚处审批,发给抚恤证,享受定期抚恤。

咨询内容:伤残军人申报审批程序?

7、省民政厅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残疾等级审批表》和残疾证件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并通过市民政局将残疾证件发给本人;不符合评残条件的,材料退回申请人。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评定的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移交地方政府抚恤时,必须办理复检、审定、换证手续,从证件批准后当月办理残疾抚恤,程序同上。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凡在我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均可领取冬季取暖补助,具体标准是:城镇户口,每户800元,农村户口4307名,每户400元。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享受此补助。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收看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优惠办法什么?

一、优惠人员范围:具有平度市常住户口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

二、优抚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优抚对象生活抚恤、生活补助证和有线电视证。

三、优惠标准:收视维护费标准为每机每月12元(限一个接收主终端)。

咨询内容:优抚对象免费查体具体办法是什么?

从2013年起,由政府财政出资,每年为我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安排一次查体。

一、查体人员范围及时间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且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每年6—10月完成查体工作。

二、查体项目优抚对象查体项目为:

1、内科常规(含病史);

2、b超(肝、胆、脾、双肾);

3、x线胸透;

4、心电图;

5、小生化:肝功(三蛋白、altr-gt)、血脂(甘油三脂、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肾功(肌酐、尿素氮、血糖、尿酸)。

一、补助人员范围

(一)7-10级残疾军人(不包括离休人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三)在乡复员军人;

(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五)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

二、补助标准

(一)上述优抚对象均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二)凡是因战、核辐射引起的久病不愈,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皮肤病、风湿病、关节病、精神心理疾病、慢性胃病、核辐射病的涉战涉核人员,增加门诊补助至最高1000元。此项补助与《关于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复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青复稳组„2009‟1号)中的相关内容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享受。

三、补助办法

普通门诊医疗补助不发给个人,只对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 9 普通门诊费用给予补助,补助金只限当年使用。

四、门诊医疗定点医院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开发区医院及各镇(街道)卫生院为优抚对象普通门诊医疗定点机构。

五、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办理程序

(一)就诊。符合条件人员持《抚恤补助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就诊。

(二)就诊完毕后由个人先行交费取药,然后凭《山东省医院门诊收费专用票据》,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分两次到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汇总后报平度市民政局优抚科报销。

优抚工作总结篇三

我街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七月四日街道各级领导组织召开创建全国示范型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题会议,指定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统筹协调,69个村(社区)指定一名两委成员具体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服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街道分管领导还健全了考核问责体系,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纳入街,总支和村两委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的部门,严肃追查问责,确保工作到位。

街道党委领导非常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配备工作,确保在编到岗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按照区编办核定事业编制2名,目前到岗二名,指定袁金才同志全面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另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服务专干一名,街道还分配一名退役志愿兵到服务站工作,壮大了部门服务体系,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总支(社区)和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指定一人专门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我街退役军人站按要求挂牌成立以后,积极开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二)是疫情防控工作。三店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了抗疫备战,做好三店街防疫抗疫相关工作,负责人与街道相关领导协商后,立即将服务站整理腾空出来,作为三店街抗击疫情物资的仓库及发放地,确保抗击疫情工作的顺利开展。2月2日退役军人服务站接街道通知深入南桥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排查10多个村湾,宣传防疫指南以及发放防疫相关手册,关心关爱村民的疫情生活状况,服务站负责人在得知各小队都急缺消毒液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人际关系,调动购买防疫物资,亲自到各村湾发放消毒液,同时传达并督促各村湾相关人员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大排查,确保不露一人。2月19日得知和平二中隔离点缺防疫工作人员,三店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立即请战前往隔离点,每天为隔离点的50多位隔离人员定时定点的量体温、送饭,同时做好日常的垃圾处理、环境消毒,填表上报等关键工作,即使在隔离工作期间确诊了几例新冠肺炎患者,但作为一名退役军人的他,始终奋战在抗疫一线,永不退缩,很好地履行一名退役老兵的初心和使命。疫情期间,为响应习主席和^v^的号召,组织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三店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从细节做起,做好防疫布控的同时,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慰问参加抗疫武汉一线军队医护人员家属。3月6日,三店街李旻村书记、三店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一行,抽出隔离工作时间来到中部战区总医院护师李桂花家中,给家属送去防疫急需的酒精、口罩、食用油、水果等物资,并向军人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党和各级组织都很关心军人家属生活情况,让军人家属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疫情过后迅速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建站以来共接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息采集,优抚申报,生活补贴到账查询,特困登记,信访接待,思想疏导等各类人员300余次。比较大型的活动有:1.新洲区零散烈士墓维护工作。我街有临散烈士墓61座,分散广,工作人员少,任务重,为此,分管领导专门集中各总支和村负责人员进行了维护研讨会,包干到人,并建立一户一卡档案,较好完成了烈士墓维护工作。2.开展三店街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一起捐”活动。我站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组建爱心传播战队,通过qq,微信等新媒体扩大捐款方式和影响面,街道关爱退役军人“慈善一起捐”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带头示范,发挥引领作用,捐款金额达到近2万元。3.组织烈士亲属参加区2020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结合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4.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站以来共上门悬挂光荣牌60余家。保证了悬挂在大门的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我站将在下阶段继续完善好这一工作。5.开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工作活动。每日上报重点人员情况,了解其动向,包办到各个负责人,确保了军运期间退役军人上访率为零。6.参加“武汉楷模.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我街施庙村总支部书记张月波成功入围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他退伍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扎根农村几十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怕苦不怕难,一直为发展集体经济谋求乡村振兴而努力奋斗,是街道退役军人的典型代表和学习的榜样。7.组织街退役军人参加“武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季”3场大型招聘会。通过招聘活动加强宣传,做好报名咨询工作,为我街退役军人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达成就业人员六人。另外我们通过各种渠道摸清了辖区退役军人待业人员底数,并为他们建档立卡,为以后帮扶就业提供信息保障。

(四)是完成了全街2027名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的建档立卡和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做到了应采尽采、准确完整、一人一档和常态化采集更新并建立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库和一人一档电子台账。同时较好地完成了全街764名优抚对象的年审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需要,及时报送情况。

(五)是通过走访、慰问、主动询问等方式建立培训需求、创业就业、来信来访、困难退役军人等台账,分类施策,一户一卡,为退役军人提供教育、就业、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帮扶救助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六)是较好地完成了矛盾化解工作。协助及时办理上级转送、交办、督办和本地自行排查的信访事项,无超期未办结信访事项。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建站以来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我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成立时间短、经验少,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完善,加强与在外务工人员的沟通,确保信息采集工作不漏一人;部分退役军人困难诉求较多,目前优抚帮扶资金有限,对基层退役军人困难诉求的解决造成一定难度,随着国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加强,优抚待遇的逐年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一定会得到相应改善。当前社会上对退役军人工作的认识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也渐渐改善了以前当兵无用,当兵白当的认识。为我们基层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减少了阻力,提供了保障。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率,继续用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一站服务、一办到底的工作态度,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为国防建设做好保障。

1、狠抓政策落实,着力提升退伍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让退伍军人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退伍军人就业能力,激励他们继续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建功立业。

3、把退伍军人管理服务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工作的效能和服务水平。就地就近服务退伍军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优抚工作总结篇四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优抚经费的发放和提标工作。定期抚恤补助是国家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的重要手段,我们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铀矿开采退役人员等各类对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经费3321万元,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

(二)、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全年我们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通过调查、登记、审核、申报,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优抚对象161人,其中:参战退役人员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6人、年满60周岁农退士兵67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人数为1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人,病故军人遗属2人,伤残人员28人。目前他们已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将于自2018年1月起享受待遇,计划于2018年4月将上半年待遇发放到位。

(三)、认真做好优抚对象上访和信访接待工作。对于优抚对象的来访、来信、来电及时答复,全年共接待来访2180人/次,来信287封,12345工单160件,均做到次次有接待、件件有回复。同时处理各种群访集访9件,积极协同县综治维稳办、县信访局妥善处理了“6.15临战入伍北京集访”和“12.4两参老兵省委集访”等重大信访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上一年度的数据更新基础上,通过各乡镇民政所配合,安排专人进行优抚对象年度数据核查工作,系统数据按省市核查比例要求,核查率达到140.47%;在册享受待遇对象,核查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共核减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13人,保守估计结余资金100万。目前,我县在国家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内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认证比例达到99.16%,为来年优抚信息数据核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年初,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费用逐年递增,医保资金压力剧增的实际情况,投资15万元率先在岳阳地区建立优抚对象医疗结算网络平台。制定了新的医疗补助结算办法,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明显,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报销费用监管难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年末,联合县康复医院连续第九年开展优抚医疗巡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尤其针对全县在乡复员军人及部分重点重病对象进行了上门义诊,在送去健康保障的同时也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全年优抚医疗共资助参保96万元,支付医疗补助和特别救助资金27万元,落实医疗巡诊48万元,惠及全县各类优抚对象8600人次。

(六)、进一步加强双拥“两节”走访慰问工作。今年在坚持做好双拥常规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在年初春节和“八一”期间,按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涉及全县19个乡镇(片区),3960名重点优抚对象,共落实慰问资金120余万元。同时,根据上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定2017年我县机关双百分考核细则中的双拥扣分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为驻县部队和相关单位牵线搭桥,结成5对双拥共建单位,落实2名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补发。

存在的问题: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不及时。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自2013年9月起,当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要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大学生入伍的要一次发放两年),但是去年由于县征兵办的新兵名册核定、县财政的资金拨付都出现很长时间的拖延,导致部分义务兵家庭反映较大。

(2)、涉军信访维稳工作不得力。去年发生了一起赴北京非访事件和多起越级上访事件,做为上访对象的主管单位,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总感觉心有余而力不足,其中有一定原因在于信息沟通的滞后,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各乡镇对重点人员的掌控不够精准。

(3)、双拥工作机构设置不健全。近几年来,我县双拥工作机构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按省市双拥机构的配套要求和周边其他县市区设臵的情况看,县民政局应设立“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常规性双拥工作。目前,我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尚未明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是优抚股兼管,每每在上级的检查和工作对接方面出现延误,导致不必要的失分。

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1)、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核算准备: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县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建立,目前标准为2014年确定,现在各类对象对提高标准诉求比较强烈,去年已多次上访,市局也明确答复表示会加快研究调整,在没有出台新标准之前,我们要提前做好人员核定、对象分类等准备工作,待新提标文件下达后第一时间争取财政支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协助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服务工作:配合县烈士陵园、光荣院、军干所做好的年终迎检工作,及时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通知和要求。加强对康复医院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光荣院和军干所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双拥工作机构:务必要县委、县政府发文明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县武装部配齐“双拥办”工作人员。拟出台《湘阴县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办法》,争取保障资金,以激励我县户籍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为国防建设多作贡献。

(4)、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希望各级各部门能形成联动,政策答复口径一致,处理尺度统一,稳控好重点对象,积极化解矛盾。各乡镇民政所切实做好稳控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乡镇主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相关的帮教活动,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的“四包”制度,通过基层扎实的教育训诫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办法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

(5)、提高医疗保障标准:现在执行的医疗保障标准为2009年制定,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状况不太好,加上年老多病,且长年吃药,所以大额的医药费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得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一直存在。我们希望上级部门能在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特殊援助的现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待遇,尽可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6)、多渠道争取经费支持: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希望局党组加大向上争取经费的力度,完成目标任务600万,争取达到800万的目标,更好的为我县的优抚对象服务。

优抚股

2018年1月

优抚工作总结篇五

2013年第一季度,优抚双拥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双拥优抚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实现军地融合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开创2013年双拥优抚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 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要。

经完成xx个乡的整理归档工作,累计xx余人,按照市局要求,建立了优抚对象专用档案室,健全档案室配套设备,购买了专用档案柜等相关配套设施。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两参人员、三属人员、病退人员等档案归档工作,使民政档案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三、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

切实做好带病还乡人员的审批工作,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从个人申报到医院复查、初审把关逐一严格把关,并根据申报人员的资料,建立健全了档案,我市符合条件的共有xx余人,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逐级上报和信息录入。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上级配套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全力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农村优抚对象全部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享受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疾病住院实行“一站式”医疗服务,在享受医疗报销的同时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补助。截至目前,全市优抚对象住院xx余人次,第一季度发放医疗补助xx余万余元,有效的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五、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散葬烈士迁移工作,烈士陵园新征土地18亩,市财政投入资金十五万元对原有烈士陵园进行扩建,现已动工,主题工程已基本完工,2009年—2012年4月份已迁移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xx座,散葬烈士墓迁移工作全部完成。

六、推进双拥工作科学发展,推动破解双拥工作难点问题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我市目前军职领导军职以上人员 x 人,师职以上人员共计:xx,团职人员共计:xx人,营职以下人员共计:xx人,现役士兵xx余人,慰问品和慰问金全部发放到位。

2、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军、地党委在1月份和2月份分别召开了四次议军、议政会议,确定本年度的双拥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工作、重要措施。不断完善双拥工作法规和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双拥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优抚工作总结篇六

及**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在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民为本,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圆满的完成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任务。

一、双拥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的奋斗目标,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动真情、办实事的双拥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双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荣获“双拥模范城”七连冠荣誉称号。在今年*月*日全省召开的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市连续第七次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的荣誉称号,极大的提高了**的城市形象,也为早日跨入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行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范指导和机制运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已形成统一模式,并积累了较好的经验。目前我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人,优抚资金已全部实行按季度社会化发放。

(二)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解决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将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人,按100%比例核销药费,其他重点优抚对象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退休待遇按**%的比例核销药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在职待遇,按**%的比例核销药费。

(三)较好的完成伤残军人补证、换证工作。我市今年有7人要求补、换证或提高伤残等级,经过朝阳市局的认真审核,有*人补证、*人换证、*人提等。

(四)为解决伤残军人出行难问题,给重点伤残军人购买代步车**辆,并积极筹措资金,为伤残军人检查身体、更换假肢,较好地解决了其实际困难。

(五)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我局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经多方筹集资金56.8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修房64户,建房28户,较好的解决了住房难问题。

(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根据上级精神和年初工作安排,组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海边城市游览、疗养,共忆革命往事,畅想未来。

三、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面推广培训经验,做好科技拥军、科技强军工作,提高部队战斗力。

4.组织驻军各部队及帮建单位在“八〃一”期间开展篮球赛、演唱会等多项文体活动,加强各部队和帮建单位之间的联系,通过相互间的交流,丰富部队文体生活,促进双拥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5.组织老军人到部队作报告演讲,并利用军人回忆录的教育作用,激励当代军人保卫国家、建功立业。

二、优抚工作

加强优抚工作基础工作,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1.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启动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对1-6级残疾军人实行重点保障,对7-10级伤残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予以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彻底解决医疗难问题;提高1-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2.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深入摸底工作,全面了解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住房难等问题。

3.结合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借助滚动扶贫,搞好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扶持工作,发展生产力,解决其生活难问题。每个乡镇至少扶持*户重点优抚对象,年终重点验收。

4.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联系网络,发挥优抚对象联络员的重要作用。

5.进一步加大烈士陵园改造力度,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