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21:36:53 作者:雁落霞 工作报告 最新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精选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篇一

各位代表:

我受李集小学三届一次教代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李集小学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而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代会实现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三届二次教代会期间,代表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学校的发展积极谏言献策,提出了大量的内容丰富的提案,这些反映了广大教职工的呼声,代表了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对促进学校的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直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届二次教代会期间,我们共收到代表的提案共32件50条,其中学校管理工作13件21条,教育教学工作方面12件20条,工会工作2件4条,后勤工作4件4条;其它1件1条。

这些提案,会后教工全会上都作了相应的解答、说明并将提案分送相关处室,再次进行了研究办理。到目前为此,现已办理议案27件,占代表提案84.4%,正在办理5件占15.6%。

通过办理代表的议案,学校领导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益,有效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开展,深信在各代表的督促下,今后的提案办理一定会更好,一定会让代表们更满意。

李集小学教代会提案审查小组

二0一二年三月四日

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篇二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也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畜牧水产局始终把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养殖事业发展,促进科学养殖的重要载体,做到用心梳理,精心部署,潜心调研,诚心沟通,齐心推进,力求满意。2017年我局共收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4件,其中提案1件、建议3件,主办件3件、协办件1件。我局收悉办理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两次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各承办业务股室长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的领导小组,局长统一安排调度,分管副职和股室长为承办责任人,局长亲自过问每件办理的过程。每件建议办理严格按程序进行,一般要跟代表、委员见面沟通3次以上,并在沟通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建议中提到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然后形成书面答复件。由于我局切实履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今年,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达到了预期效果。我局通过对建议提案的办理,认为对新常态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动自觉办理提案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部分来自基层的各个领域,所提的建议和提案大多涉及全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文化、政法综治、农业发展、安全稳定、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委员们的所提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凝聚着他们的智慧和汗水,承载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他们的一些建议和提案的采纳和落实,直接关乎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顺利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事关民生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也能有力推进。同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既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又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方式和渠道,更是推动各单位工作的有利契机。所以我们每一个承办单位必须纠正“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办理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普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人员、措施全面落实。特别是建议、提案具体办理人员更要讲廉洁、讲执行、讲奉献,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民生优生的宗旨,不推诿责任,不回避矛盾,讲真话、掏心窝,努力落实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规范流程,突出重点,科学办理提案工作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三坚持”、“三对照”,“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三对照”就是要将答复内容与提案所提意见、要求对照,与相关政策、法规对照,与解决问题的客观条件对照,确保答复准确,积极主动促进问题的解决。要主动上门,认真征询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了解其满意程度,对委员表示不满意的,要重复办理,重复答复,直到满意为止。办理提案工作,要注重过程,做到环环相扣,突出重点,要始终把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办理工作的着力点,办理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走访、办理、落实等多种形式,畅通民情渠道,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多做沟通思想、释疑解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增进共识的工作。

三、增强实效,积累经验,提升提案办理水平

办理提案是我们的本质工作,要先易后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个性化办理方法,多说明解释,争取理解支持。要让办理提案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要创造一批能办事、会办事、办大事的承办队伍,要在办理上有建树,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由常规性办理向科学型办理转变,积累有益经验,不断提升我们的提案工作办理水平。

综上所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我们部门职责所在、工作所需、群众所盼,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解放思想,认真对待,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努力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篇三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我受邓小礼县长的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作政协xx县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在政协xx县第五届委员会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积极而广泛的讨论协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坦陈己见、建言献策,共商富民兴县的大计。据统计,五届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244件。其中委员联名提案84件,占34.43,委员个人提案155件,占63.52,政协常委建议案4件,占1.64,提案委1件,占0.41。在承办的244件提案中按内容分类,属经济建设类的有136件,占55.74;属社会事业类的有59件,占24.18;属综合类的有49件,占20.08。这些提案,绝大多数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及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书写规范。符合“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实施建议)要求的提案数量有一定增加,质量有一定提高,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及其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244件提案分别落实到33个单位负责办理。由于县政府的重视、县政协及其广大委员们的支持与配合,经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244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从办理结果分类来看,对244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109件,占44.6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87件,占35.66;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c类)有33件,占13.52;因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难以解决而留作参考的(d类)有15件,占6.15。通过对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严格要求和督促检查,复文质量和“三率”(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改进了以往的办理方法,探索了新的路子,使办理质量和水平从整体上有了新的提高。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历年的办理工作中,首先抓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的三到位。县政府在接到县政协转交办理的提案后,先由办公室进行整理分类,按政府工作分工分别送县人民政府领导阅示后,召开了“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按职能分工再交政府有关部门承办。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深化了认识,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办公室具体承办”的责任制;抓好“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坚持“四个结合”,即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从县长、副县长到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了有关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一些重要的、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各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抓好协调,并经常过问日常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为承办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管理,使提案办理工作依法、有序和规范

重视和认真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每年都要做,且要长期坚持做下去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经过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在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备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抓好建章立制,从提案的承接、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促、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坚持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办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交办会议,认真落实了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严肃认真地交办好每一件提案,交任务,提要求,定责任,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印发有关制度规定、表格资料等,供承办部门参照学习和使用,并利用交办会对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就办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及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讲解;四是在办理过程中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提供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使每一件提案不积压、不丢失、不错办、不漏办。

(三)改进方法,加强督办,协调配合,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面商率

在一年一度的交办会上,县人民政府明确要求,要切实改进办理方法,在

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篇四

落实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第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汇报我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理提案:

第二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共收集到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30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合并整理为14件,分为5大类。

二、提案分类:

1、关于校园文化建设提案(2件)

2、关于老校区办公用房合理配置的提案(1件)

议案题目:合理配置老校区房产,充分发挥老校区的作用。

3、关于教学管理提案(3件)(1)议案题目:学生的养成习惯提议

(2)议案题目:减少学校活动,增加教学时间

(15)议案题目: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例会,不要经常召开临

时会议,耽误大家上课的时间

(16)议案题目:规范周三学习时间

4、关于教师待遇的提案(7件)(1)议案题目:加班避免周末

(2)议案题目: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3)议案题目: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5、关于长安校区上下班时间的提案(1件)议案题目:上班时间应为朝9晚5

教代会的每一份提案、建议和意见都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改革、促进民主建设的良好愿望,对学校建设发展十分有益,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学校党政的高度重视。从校领导到提案经办人认真规划,高度负责地对待和落实好每一件提案。党支部、工会将落实提案的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及时阅批,主要领导亲自把关,涉及面广、解决难度较大的提案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研究,建议和意见直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答复处理。提案工作组在转递每一份提案处理单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共同探讨,确保提案答复处理的质量及效果。

由于各种原因和限于条件,有些提案进一步落实尚需时间,我们将认真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使代表们的提案和建议都能得到圆满的结果和答复。代表们积极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提案,为圆满地开好这次教代会提供了保证,提案工作组的全体同志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案组认为今后有些提案还需要站在更高和全局的角度,把涉及面广,与广大教职工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学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集中反映出来,以便学校科学决策。

五、评选优秀提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五条,评选出两件优秀提案,分别为:罗燕老师的《学校周边交通拥挤影响学生安全》的提案,和综合组的《学生的养成教育》的提案。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建议

在广大代表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受重视程度,提案的质量与水平及职能部门对提案的办理均有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1)从提案的内容来看,以直接涉及解决教职工具体生活的居多,而关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并提出具体建设性方案的相对较少。

(2)从提案的规范和质量来看,有相当比例的提案在案由中只注重表述现状和问题,而对建议、措施部分系统性思考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3)从提案的处理来看,相关职能部门着眼于解释性的说明较多,而致力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方案的较少;在处理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时,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够。

(4)提案工作委员会本身的工作效率也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篇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首先代表局领导班子,对区政协考评领导小组莅临我局,开展检查考评工作表示欢迎。

分局今年接收、办理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共有二份,分别是由苏委员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的一点建议》(一届三次15号)和石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分门别类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一届三次121号)。我局领导班子,对于区政协委员提案一直很重视,这二份提案,交由主抓物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与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共同承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提案中的所提建议进行答复与落实,派专人负责走访提案委员,并按复文程序和要求,上报办理结果,两位委员对于提案的办理结果分别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下面,我对这两份提案的办理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苏委员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的一点建议”中,关于小区内生活垃圾的问题,在我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基本得到了解决。我区老城区截止2017年底,商住楼竣工面积已达181.3万平方米,其中由物业公司管理的面积为167.8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2.5%;这些小区的卫生保洁都做得比较好.同时对于这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我局也在随时监督.对于业主反映垃圾清运工作不及时的物业公司,及时下发通知,限期清理,保证业主有一个整洁的生活环境;剩余部分的小区,也将逐步纳入到物业管理中,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管理、卫生等问题.

提案中所提高空抛物的问题,属于一种不文明的社会现象,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仅凭物业管理企业或某一个部门是不能够解决的。物业管理企业在这方面只能加强宣传,增强清扫的力度;只有居民的文化道德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高空抛物的现象才能消失。

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扔垃圾袋的服务是个很好的建议,能够避免居民随意丢弃垃圾,但这不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服务项目内,是需经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的有偿服务项目。

二、石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分门别类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是个很具体的问题。现在政府对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实行的是价格备案制;既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项目及酬金,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核发收费许可证。

我区老城区物业服务费执行的是原县政府1997年第5号令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格,此价格的构成是物价部门根据当时我区楼房综合情况制定的;现在省、市有关于物业服务与收费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而我区商住楼多以单体楼房为主,形成规模的小区为数不多,这其中楼房的主体、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等到情况相差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的是综合情况和宏观控制的服务与收费标准。

此前,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调研和编写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办法,但撤县建区后,已不适合。另行发文,须执行市里的政策法规,市里正在研讨,准备出台相关政策,分门别类细化相关的收费指导意见。

同时也希望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能够按照《市物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在小区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房产分局负责对筹备组选举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选聘物业公司并与被选聘的物业公司具体协商管理事项。

要搞好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很多单位如:建设、城-管、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供电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们共同努力打造和谐社区,为创建和谐社会努力,这样才能将物业管理工作做好。 在此我们向各位领导,对房产分局工作给予的建议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并期盼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