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及流程(通用17篇)

时间:2023-12-21 10:57:14 作者:BW笔侠 工作计划

良好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员工的发展和成长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维护和保管。

4.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如铂器皿、玛瑙研钵等)需有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的登记记录等。档案统一存放,由班长统一管理。

4.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4.5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性。

4.6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若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4.7凡有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必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做好存档。

4.8在一起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9仪器设备专业计算机只能保留原工作站内容,与仪器工作站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准装入。若因工作需要确需装入其它软件,必须经过部门领导同意。

4.10药品及仪器负责人不能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将钥匙交给部门领导。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财产管理员每学期与各分室责任人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本实验室下属各分室设备一般不允许许直接借出,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分室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借用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之间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8、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卡,由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账。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悉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负责,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室主任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实验室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一)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二)药品试剂陈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三)领用药品试剂,需填写请领单、由使用人和室负责人签字,任何人无权私自借出或馈送药品试剂,本单位科室间或外单位互借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字。

(四)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一)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二)大型器皿建立帐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三)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四)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规范实验室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检验和实验数据结果准确、可靠,保证检验和实验质量。

理化实验室内所有记录、文件资料。

1、化学实验室和物理实验室的文件、记录各自分开管理。

2、各实验室内所有的文件按类别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内外文件分开管理,建立《内部文件发放清单》和《外部文件接受清单》;资料文件(包括仪器说明书)应单独管理。

3、实验记录要整洁、大方,不能涂有墨块,实验数据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如需要改动,只能在原来的.数据上划平行的两根横线,再填上改动后的数据,并由改动者签名。

4、实验记录保存方法:每月最后一天对各项原始记录收集整理,按类别封存,贴上标签,注明记录名称、月份;每年最后一天将各月记录分类收集整理,分类封存,并贴上标签,注明记录名称、年份。

5、原始记录保存期为五年,到期后应按规定及时处理,经过处长和总监批准后,由各实验室保管人员负责销毁。

6、实验室出具的所有正式报告,需要编档管理,以备日后查证,管理办法同第4、5条实验记录保存办法。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度应符合相应的医药洁净室设计规范和验收要求。

1、操作室洁净度应符合洁净万级要求。

2、操作台洁净度应符合洁净百级要求。

1、微生物实验室使用前应确保操作室的洁净程度。

1、1、使用30分钟前应先开启操作台及操作室的净化和消毒系统,关闭消毒系统后10~15分钟再进入操作室;操作结束后,开启消毒系统30分钟后再关闭消毒系统和净化系统。

1、2、试验开始前应做好相关试验的准备工作,确保在试验过程中不离开操作室。

1、3、进入操作室的任何东西外包装均需消毒处理。

1、4、与试验样品接触的任何器具均应预先灭菌处理。

1、5、清洁消毒用器具应专室专用,不得混用。

2、微生物实验室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洁净工作区域净化控制规定。

2、1、保持个人卫生,不得佩带饰物,不得涂抹化妆品。

2、2、室内应穿戴专用衣帽、口罩及鞋子。

2、3、手部应进行2次消毒,宜带无菌手套。

2、4、在操作中,操作台面应垫上消毒布巾,以防操作中有滴落液污染台面。

3、试验操作中应进行沉降菌检测,以便判断操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1、在进行微生物试验时,在操作区域左、中、右分别打开3个培养平板直至试验结束,关闭平板。

3、2、大豆酪蛋白琼脂培养基(tsa平板)倒置于30℃~35℃的培养箱中培养;沙氏培养基(sda平板)倒置于20℃~25℃的培养箱中培养。

4、不同的微生物试验项目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操作台中进行。

4、1、产品初始污染菌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2、工艺用水微生物检查,不得与产品无菌试验同时进行。

4、3、有菌培养物试验必须在阳性菌接种室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1、微生物实验室应定期清洁消毒。

1、1、每次操作前用消毒液擦拭台面。

1、2、每次操作结束,做好清场,不遗留本次试验用具和物品。

1、3、每次操作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台面、消毒灯、操作台内外表面、操作室门把手等凸出面及辅助房间的地面。

1、4、每月用消毒液擦拭操作室及辅助房间的墙面、门窗及门顶和房间顶棚、操作台底部。

2、定期按洁净室控制要求检测房间及操作台环境洁净度,视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1、微粒浓度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50%,重新大扫除;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80%时,如通过大扫除还不能下降粒子数,则应考虑更换高效过滤器。

2、2、沉降菌超过相应等级要求或发现芽孢菌或真菌,用化学试剂熏蒸。

2、3、大扫除或熏蒸后应再次检测,以证明环境符合洁净度要求。

1、微生物实验室用培养基应按微生物检查用培养基制备操作规定配制和灭菌。

2、脱水培养基应放置在低温、干燥、避光的柜内。

3、使用前应检查配制好的培养基容器和盖子是否完好、内容物是否有污染。

4、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使用。

4、1、配制好的培养基保存需包装,防止污染。

4、2、配制好的液体培养基一般在三周内使用;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同时设3个空白对照,如果冰箱保存不易超过一周。

4、3、配制好的培养基不能储藏在灭菌柜中,也不能储藏在0℃或0℃以下环境中。适宜的温度为2℃~25℃。

4、4、配制好的培养基再融化只允许一次,以免过度受热影响培养基的灵敏度。

4、5、在水浴中保温的培养基不得超过8小时,使用前注意容器外部的干燥清洁。

1、工作用菌株均应来自认可的机构。

2、工作用菌株传代应不超过5代。

3、工作用菌株保存于冰箱冷藏室中,适宜的温度为2℃~8℃。

4、菌悬液制备后应在2小时内使用,如保存在2℃~8℃环境中,应在24小时内使用。

5、带菌培养物需进培养箱培养时,应在阳性室传递出来前对容器外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1、染菌培养物及菌悬液在丢弃前应在阳性室内完成销毁工作,合适的方法是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2、接种环在使用后立即在火焰上烧灼处理。

3、接触菌液的塑料吸嘴使用后应立即泡入中效消毒剂溶液内,40分钟以上。

4、未长菌的培养基或过期的培养基在丢弃前应进行去营养处理,可以选用121℃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

1、操作室及操作台的使用清场记录。

2、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检测记录。

3、操作室及操作台的定期清洁消毒记录。

4、培养基的采购、使用记录。

5、工作用菌株的采购、传代、销毁记录。

6、灭菌器的灭菌记录。

7、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个实验室设一名财产管理员,负责本实验室的财产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800元以上),要逐台建卡、建帐,做到帐、物、卡相符。对陈旧设备要办理上交、退役、报废、降级使用、调出、报失、报损等手续。800元以下低值耐用设备及工具和两用物品(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磁盘等),要建帐,做到帐、物相符。

二、本教研组教师借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借用物品要定期进行清理。

三、外教研组(本系或外系)借用,仪器设备要由借用教师申请,双方实验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设备凭据),借用期限由双方协商,办理有关手续。

四、为了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不影响本教研组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可以向外单位借出仪器设备,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更新维护设备用。出借设备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设备出借期限为一个月,过时要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借用单位有权加收两倍以上的租金,并及时追回。

五、出借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立即组织力量查明原因,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主任会同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系设备管理负责人审核并上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经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原因,防止再次出现事故。具体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办理。

六、学生实验中,借用器材要登记,实验后要如数交还。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实习基地),均隶属于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三、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及财务的可能,由院(系)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由教务处设备科汇总,编制年度仪器设备申请计划,提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定计划的依据,报帐填写设备验收单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单价大于5万元以上的设备,要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卡”,实现仪器设备的现代化管理。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验室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保养制度。

六、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工程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建立使用技术档案,从购置报告到报废处理过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的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应成为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七、实验室建设组责任教师组织有关实验技术人员,根据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和使用情况,进行经济和技术状况分析,做到对设备的合理使用,适时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降级使用或调往其它单位。

八、要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没投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查明原因,报教务处设备科处理。对有积压和浪费的,要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九、仪器设备属国家的财产,对资产的有偿调拨、处理等收入,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收款手续。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保证化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洁,使用,维护和保管。

4.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如铂器皿、玛瑙研钵等)需有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的登记记录等;档案统一存放,由班长统一管理。

4.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4仪器使用完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4.5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性。

4.6对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器皿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若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4.7凡有计算机打印出的原始图表必须附在原始记录表后,做好存档;。

4.8在一起随机配带的计算机上严禁使用自带的软盘和光盘;严禁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生由于不服从教师安排,随意动用仪器,导致仪器损坏者,一律加倍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时,由于不遵守实验规则,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实验员或教师在准备、示教或指导学生实验时,因工作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依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a、若损坏仪器系易损易耗品,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后,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作账目冲减,免予赔偿。

b、若损坏仪器系常规设备,由管理人员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报经校长批准后,进行处理。处理意见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对可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免予赔偿;不能修复使用的,责令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若属贵重精密仪器,且情节较重,可适当加重处罚。

四、外单位或校内外教学借用教学设备损坏时,由原批准使用人请分管领导、校长,参照以上处理意见适当处理。

五、仪器、器材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和私自出借教学设备而导致仪器损坏者,除使用人照价赔偿外,对管理人员也应进行适当经济处罚。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应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 实验室主任负责对本室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1 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计、电导仪、热量计、抗压强度机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档案部门保管。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3 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4.4 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5.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5.3 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6.1 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质管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每年初由计量科(或实验室)报出申购计划,质管部审核后交公司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6.2 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6.3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6.4 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6.4.1 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6.4.2 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具体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罚条例”办理。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复,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不能修复,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4、对多年不用或已损坏并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主动向办公室通报,经专家组确认后,按积压或报废仪器设备处理。

5、对丢失的仪器设备,一经发现要立即汇报,认真查找。如不能找到,应说明原因,并追查有关责任者。

6、为确保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应做好防震、防尘、防潮湿、防腐蚀工作,仪器室内(包括冰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7、气瓶须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严禁明火,远离热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

8、实验人员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使用安全规范,精心操作,并按程序关机。实验结束后应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并对仪器进行清洁。

9、使用有毒或挥发性试剂只能在通风橱中操作,不准在仪器室内使用。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

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

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指中小学实验教学用到的有毒、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化学药品。

二、学校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切实的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在储存、管理和使用中的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专柜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中学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室。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必须分别存放于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专用柜内;有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于具防盗、防腐功能的专用柜内。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时要精确计算其用量,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簿,二人以上同时在场开锁领取,监督使用。使用后应将废液妥善处理,剩余药品要送回原处保存。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

五、学校必须选派责任心强,办事认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常识、专业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六、学校要经常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环境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若有危险化学品遗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长期闲置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学校要主动和公安部门联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实验室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培养人才的基本场所。实验室集中了大量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有的实验需要在高温、高压或超低温、低压、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环境下进行;有的实验需要使用煤气、乙炔以及氧气、氢气、液氮等压缩气体,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财产的破坏和损失。为避免和减少事故,特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室所有的电器设备,室内的线路、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在交付使用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到定期检查与及时维修。

二、实验室的电源要有良好的接线,在使用有金属外壳或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时,必须外壳接地,以防操作人员触电。

三、实验室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熔断保险器,其熔断电流应不大于电器设备或导线的最大安全电流。

四、做电学实验时,不要用两只手同时操作,不要站在地上带电操作,在高压电器前的地面上要铺放绝缘橡胶板。

五、不要用湿物接触电源。

六、实验室如遇突然停电,所有用电器都要脱离电网,确保安全。

七、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八、不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

九、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十、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止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十一、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

十二、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然后进行排放。

十三、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十四、实验室的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十五、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并及时将包装品和容器处理干净。

十六、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十七、在做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十八、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十九、实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防火沙等消防器材,防止火灾的发生。

二十、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二十一、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直接日晒、高温或高温附近的环境中使用……二十二、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二十三、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二十四、在接触细菌的实验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细菌及其培养基、液体等。操作完毕后立即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必要时进行全身消毒灭菌。用过的器皿应及时清洗消毒。

二十五、接触细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做到定期消毒灭菌,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二十六、暗室操作要注意动作轻慢,以避免碰翻仪器并造成人身事故。

二十七、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必须有隔离屏障及其它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二十八、实验室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使用放射性材料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放射源。做具有放射性实验时,操作力求迅速,尽量减少被辐射时间。操作完毕后立即洗手或洗澡。

二十九、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采光及通风条件,并保持清洁。

三十、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注意锁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三十一、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