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10 04:48:33 作者:曼珠 工作总结 最新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优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篇一

上级领导多次在督导工作会议上强调:“督导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我深知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如果不注重学习,就会在理论上落伍,实践上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这一信念。深入学习了文件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抄写了超过1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了两份心得体会。深刻领会教育督导对当前学校教育的意义。督导工作的成功与否,在某种层面上会影响学校的健康发展。它对教育政策的落实,教学创新模式研究的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工作生活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等等,都起到了监督指导作用。因此,作为一名学校基层督导员,只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熟悉督导工作方式方法,掌握督导政策理论,才能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过程中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教育督导是对教育工作(包括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的组织、领导、教育、教学、总务、人事工作)进行视察、监督、指导、建议的活动。具体讲,教师督导就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督导的原则和标准,使用科学的方法,对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通过精密的视察、调查和考核,进而作出审慎的分析和评定,指出成绩和缺点,并提出积极改进意见,使教育工作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的活动。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科学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法规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以促使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

在开展督导工作前,作为学校督导员,我首先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规政策,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大家对督导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的和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便于自己能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使被督导者能认真、积极地参加到这一工作中,以便使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教育督导作为一种现代教育基本制度,它不仅是监督、评价的角色,也是研究、倡导的角色和协调、支持的角色。学校内教育督导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这种机制协调学校内外关系,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这种机制能够督出干劲,督出成效来。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外因是条件,内因是依据,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学校内教育督导的根本目的是促使学校管理者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使教师不断调整教育教学策略,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因此学校内教育督导只有通过督导者和被督导者的共同努力,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由于教育督导业务能力的缺失,教育督导理论的匮乏,在开展学校督导工作的过程中,我总感觉到有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遗憾。观察问题的视角和层面都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对学校发展及教育教学提出的科学化建议和指导性意见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作为督导员同时又是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分管事务繁杂,同时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因为这些客观因素,个人投入教育督导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大打折扣,所以督导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进步缓慢。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逐渐克服这些因素,努力提高个人教育督导能力,拓展视野,提升督导效率和品位。

在今后的教育督导工作过程中,我将一如既往的学习督导理论知识,提高教育督导业务能力,通过实践摸索为何我校实际的科学督导方法,提高督导效率,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等献计献策,保驾护航,为石榴坪教育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监督,促进监狱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关于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监狱管理局警务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结合监狱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警务督察由专门督察机构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警务督察工作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第四条 警务督察工作与监狱日常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执法监督工作和信访工作密切结合,相互促进。

一、政令畅通、反映迅速、运转高效、责权明确、上下联动的指挥协调工作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制定颁发警务督察工作的规定、决定;

(二)研究部署全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并加强指导、协调工作;

(三)审议批准警务督察工作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四)定期听取警务督察工作办公室工作汇报;

(五)应由领导小组行使的其他职责。

(一)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协调监狱警务督察工作;

(三)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对警务督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六)履行警务督察工作其他职责。

第八条 监狱成立警务督察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警务督察组从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政治强、作风正、熟悉监狱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 监狱党委要加强对警务督察工作的领导,警务督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警务督察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章 督察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 警务督察的内容包括:

(一)重要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环境执法情况;

(三)狱内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四)使用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情况;

(五)遵守警容风纪情况;

(六)执法、执勤活动中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八)上级机关指令和领导批办的其他警务督察事项。

第十一条 警务督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需要督察的事项予以立项;

(二)制定警务督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作出警务督察决定或提出警务督察建议;

(四)向本级党委和上级机关报告警务督察情况。

第十二条 警务督察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督察事项,采取随警督察、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定期督察和不定期督察,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警务督察。

第十三条 开展明查时,警务督察人员应着警服,并佩戴督察标志;进行暗访时,警务督察人员应着便装,同时出示督察证件。

第十四条 警务督察人员执行警务督察任务时必须做到:

(一)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职权;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勤,清正廉洁、不徇私情;

(四)警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正。

第十五条 警务督察机构及其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和群众的监督,警务督察机构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涉及警务督察事项的重大或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单位除按现有规定上报外,应同时报告上级警务督察机构。

第十七条 监狱警务督察机构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警务督察活动,每月向省监狱管理局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第五章 督察权限和处理

第十八条 执行警务督察任务时,警务督察人员有权查阅、复制与督察事项有关的资料和对督察现场进行录音、摄像;现场督察时,警务督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十九条 警务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可当场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三)对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的监狱人民警察,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可扣留其武器、警械具、警用车辆和警用标志,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对上级警务督察机构指令下级警务督察机构专门事项进行警务督察,应按照要求完成交办事项,并及时将结果上报警务督察机构。

第二十一条 对上级警务督察机构发现监狱警务督察机构对警务督察事项处理不当的,可停止执行,并予以变更或撤消。

(一)拒绝警务督察人员依法进行警务督察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的;

(三)包庇违法违纪人员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警务督察决定或建议的;

(五)打击、报复检举人、举报人和警务督察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 警务督察组应做好督察记录、证据保存,认为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需给予组织处理、行政处分、降低或取消警衔的,可提出建议,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警务督察组对监狱相关单位及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下发《警务督察通知书》;违法违纪的监狱单位及其人民警察应严格落实警务督察决定或建议,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情况。

第二十五条 监狱及监狱人民警察对警务督察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警务督察机构提出复查申请,作出决定的警务督察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查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警务督察机构申请复核,上一级警务督察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作出复核决定。

复查、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上一级警务督察机构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警务督察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设备,必要督察经费列入单位预算。

第二十七条 警务督察标志、证件和《警务督察通知书》格式文本统一制发。

第二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由监狱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篇三

一、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县委、县一把手,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始终将学习作为一种生活需要,一种精神追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断增长知识,拓宽视野,提升境界,努力在提升自身素质的同时增长才干,做一个合格的,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

今年初,县委、县召开了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把学习当作第一要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列为全年的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了多次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全体县委成员结合县情,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方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对经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织在经济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在加强经济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勤政实干,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认真抓好了农业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xx年来,我县共完成农业项目12个,其中:农业项目1个,农村项目3个,工业项目2个,其他项目3个。通过项目建设和管理,全县农业经济运行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完成农业投资亿元,其中:农业项目2个,农民投资万元,农业投资亿元,其它农用项目21个,农业项目7个。

2.积极参与省委、省组织的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中,我们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确保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我们积极组织召开了“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大会,认真学习上级项目管理制度,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以便争取项目,提高了项目质量。二是组织协调各级各类部门,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施工。根据市委、市的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我县的重点工程建设,全县14个重点工程均按要求完成了各自的招投标工作,确保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村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我们积极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按月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确定了我县农村产业发展的重点县。截至目前,全县共争取上级项目21个,其中新增项目35个,新增财政收入亿元,其中:农业项目14个,农民人均增收60元,人均增收160元,农业科技项目2个,技术攻关项目3个,其他项目13个。

3.积极开展各项惠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今年我们以“双低收入农户”评定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双低收入农户”评定活动,共计评定了26户双低收入农户,其中有5户为低收入农户,其余5户为低收入农户。通过评定,共有7户双低收入农户获省财政奖补金2830元,并对2户因生产、生活困难无力承受到国家补助的农户给予一般补助,并且有1户农户因病致贫。通过评定,进一步提升了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三、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篇四

一、警务督察工作职责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它情况。

二、警务督察处(队)职权

(一)对发现公安民警有违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识较好、有整改态度的,现场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对涉及的物品以予暂扣。

(二)对发现公安民警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实行脱岗集训,进行警诫教育。

(三)对严重违纪或违纪不服督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民警,实行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或作出行政处分建议。

(四)对发现单位违纪问题较突出的,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报,必要时在本辖区范围内通报。

(五)警务督察人员在依法履行职务、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扣押或收缴被督察人员的证件、警用标志、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对扣押或收缴的物品必须填写《公安督察现场扣留(收缴)凭证》和《公安督察扣留(收缴)物品清单》,被督察人员和督察人员应当签字。处理结束时,对暂扣或收缴的物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警务督察处(队)认为公安民警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的,可提出建议移交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警务督察处(队)在督察工作中发现公安民警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督察人员在执行督察任务时,遇有公民非法携带、使用武器和警械或者非法使用警用车辆、警用标志、证件和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应当场予以收缴,必要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保障和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和公安执法权威。

三、督察队员工作守则及其监督机制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的各项纪律。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滥用和超越职权。

(三)熟悉督察业务,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耍威风,不以权谋私。

(四)热情服务,密切联系群众,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五)警容严整,着装规范,举止端庄,树立督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深入,不怕苦累,不畏艰难。

(七)督察队员接受被督察对象和同级或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对督察队员的违法违纪、违反工作职责、原则的行为或现象,可向督察队员的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机构或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长、行政首长反映或投诉。

四、受理控告、投诉的范围及工作承诺

(一)对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拒绝受理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

(二)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请拒绝受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人民警察玩忽职守致使他人人身、公私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四)、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的。

(五)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

(六)认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有其它违法失职行为的。

(七)对群众现场投诉,需要出警处理的,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要在10分钟内出警,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受理的投诉,要在5分钟内通知所在市、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进行现场处置。

(八)对群众的来信投诉,一般的投诉案件,一个月内答复,重大、复杂线索或越级投诉案件,三个月内答复。

(九)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投诉电话:(020)83110548

打拐督察工作总结报告 大学督察工作总结篇五

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拓宽思路,解放思想是做好纪检监察宣教工作的基础,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是履行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只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提高工作能力,才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厚望。在学习方式上,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历次学习外,还坚持自学,并注重把工作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了《党章读本》“八荣八耻”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观看了《忏悔录》《学习党章报告会》和其他一些讲座,使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一年来,在委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我积极支持配合主任工作,根据县纪委20xx年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努力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配合开展好“宣传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确定的今年以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题精神,我县把学习宣传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教育效果。结合我县实际,把3月份至9月份确定为我县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月。并于4月份配合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宣传街”活动。“七・一”期间结合全县纪党章知识竞答活动,共1245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竞答活动。在国庆长假期间收集党员干部手机信息,以便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掌握和了解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和《实施纲要》等相关知识,加强了广大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了党的观念,增强了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1、做好相关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做好党风廉政学习资料的有关征订通知,组织全县纪检组(室)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和最新党风廉政电教片。共组织征订《学习党章-规范言行--党章学习读本》32本、电教片《忏悔录》10盘、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9盘(不包括个别单位自行征订部分);并及时组织征订了《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等报刊。

2、认真做好编制《纪检信息》工作。共收到各类信息60条,采用52条,全年编辑《纪检监察信息》12期。

3、配合搞好其他宣传工作。首先配合在龙镇大桥建设指挥部设立工程廉政建设“意见箱”,在施工工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并在建设工地制作永久性警示标语2幅。其次组织全县348名任实职副科级(包括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及电教片《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学习党章报告会》等宣传教育片,并要求每人写出一篇体会。

(三)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纪委领导的安排,先后参加了行政事业人员的招考录用及新县城公共绿化管理工作人员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县精神文明办公室第xx届精神文明单位考评等工作。同时,参加了工会组织的演讲比赛,撰写了《让困难低头,让苦难芬芳》的演讲稿,同时发挥自己的业余兴趣爱好,在《南伞》季刊上发表了《我的士兵生活》、《酒瓶泪》、《怀念爸爸》、《从现在起做一个幸福的人》等诗歌散文,以求用好的作品教育人、鼓舞人、感染人。

1、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今年以来,我的理论学习只满足于单位组织的学习,自学时间少,其主要原因还是自主性不够,闲时学一下,忙时学的少,有时看书读报纸也只是看看大标题,对理论上的一些问题理解不深,停留在“蜻蜓点水、浅尝辄止”的阶段,使理论水平不能尽快地得到提高。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方面做得不够。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对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不足,方法不多。

3、具体工作中,政治敏锐性不够,思想解放不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