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优秀21篇)

时间:2024-01-11 01:36:12 作者:GZ才子 行政公文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是一个不断优化和适应社会需求的过程。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界定方法,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驾驶员管理,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启发其爱岗敬业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理条例》。并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定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行端正.3、具有道路从业资格证书和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逐步培养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安全、及时、便捷、优质的服务。

2、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地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3、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机件,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报修。

4、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5、司机在提货的过程中要认真细心,不能出现货损、货差的现象。

福州市马尾区新马运输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5日。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xx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x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x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xx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x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x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x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x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xx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xx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xx分管领导审批、xx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x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xx分管领导、xx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二、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大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大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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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严肃法纪,必须严格要求机动车驾驶员提高社会安全责任感,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以下行为法规: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

二、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时参加年度检审验,不得开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2、驾驶车辆时,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并随时接受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3、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5、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6、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8、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9、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10、严禁超速行驶、违章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

四、货运车辆载货,不准超过行驶证上的核定载重量。

五、机动车载人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六、禁止货运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

七、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八、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4、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5、夜间会车,要改用近光灯。

九、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准超车。

十、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生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十一、机动车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十二、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十三、机动车下陡坡时,不准熄火和空挡滑行。

十四、车辆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有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或掉头。

十五、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十六、机动车在夜间临时停车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熊市片完初联校。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负责制,下设 办公室、财务部、安技部、营运部 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

一、 办公室 人员要做好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资料、办公室设备的管理,做好员工的招解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从业人员管理软件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更新等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和安保工作。

二、 财务 人员要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及员工社保金,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保管好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防止发生公司财物失窃事件。

三、 安技部 人员要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及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车辆的检测维修、年审、保险、牌证换发等有关事宜,负责处理安全生产 事故。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公司未认可的人驾驶。驾驶员年休假或请假离开公司,须将随车相关证件及车钥匙交回公司。

5、一个自然年中, 出现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员、一次超员50%以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员, 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

6、公司专门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每人每月 500 元,对于本月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培训等会议,未发生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每缺席安全例会、学习、培训等一次,相应扣发 100元;违反其他安全规定,每项扣发 50 元;发生伤人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扣发 当月 安全奖; 发生亡人3人以下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发一年安全奖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亡人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 。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企业规章的相应条款处理。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弹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计划,明确培训 内容和年度培训 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 。

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 、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 、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

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齐全有效。

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一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二级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装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六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见附件)的要求,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不检或漏检的车辆(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

(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汽车安全检验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对符合要求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表,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并经签字后出具“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

第二十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对出站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对出站客车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 道路运输证》 、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

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规则

第二十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

汽车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应当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

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作用。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对接到的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不超员,不超速。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8、幼儿上下车时,跟车老师应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11、核实幼儿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幼儿已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货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我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保证定期对应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参加公司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强化安全意识。3.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4.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5.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6.保证工作时着装整洁,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7.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

8.保证承运的货物不淋湿,不丢失。

二、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在此对上述内容作出慎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及公司处罚。

承诺期限:

****年**月**日———。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档案的设置

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内含驾驶员档案本一本、档案袋一个),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二、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正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

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公司(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写驾驶员档案资料,公司安全员必须要认真、如实地做好驾驶员资料的填写工作;公司在做好驾驶员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的同时,也要掌握驾驶员日常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3、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4、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5、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6、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7、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8、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9、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公司为止。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从业驾驶员招聘录用。

第一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生活习惯,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熟悉客运市场。驾驶技术优良,无劣迹行为。持有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年龄在25岁至60岁以下的男性(女性5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视力、无色盲、肢体运动能力正常,身体健康、心里状况良好,符合客运汽车驾驶的条件,符合驾驶营运车辆的体检规定。

第三条出示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有3年以上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

第四条通过新入职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条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行。

第六条驾驶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正本交安全科审查,经审理验证后交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七条公司组建有由安全、车辆技术和营运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的营运驾驶员综合技能考核小组,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作为公司驾驶员档案资料,同时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帐,待公司在中心将其进入平台后上岗。

第八条公司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实习试用,应安排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带领试用驾驶员到拟驾驶车辆或营运线路上实习试用2-3个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经综合考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办公室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五统一”管理。

一、违规违纪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理:

驾驶员在从业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条私自倒客、转客、改变运行线路行程,不按合同规定行程的线路、时间运行的。

第十一条遇旅客投诉不耐心解释(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而又不及时与乘务员(导游)一起沟通、协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事态恶化的。

第十二条与乘务员(导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擅自收取行李托运费、不按实际金额报销油票或过路费欺骗公司的。

第十三条与乘务员(导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揽客,诱导旅客购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与旅客吵架、打架等营运纠纷,被行管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企业信誉、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五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行业《服务质量承诺》的。私自承揽包车业务和不办理出团手续或出团手续不完整而又屡教不改的。

第十六条驾驶员发生行车安全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一经调查核实,驾驶员自行承担事故损失费用,当年取消驾驶员先进个人评选,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七条驾驶员违章劣迹分考核扣满xx分的、不接受公司内部检查的、因违反其他规章制度不接受相关处理、学习的。

第十八条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财产损失3万元-6万元的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1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处理外,按责任大小,驾驶员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发生一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一年内发生两次安全事故而负全部责任的,一次损失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处扣罚安全违约金xxx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虚报修车费用、油料费用、过路费和盗卖油料、配件、轮胎、工具的,除如数退赔账款以外,对责任人处扣罚安全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的辞退或解聘及重大处理决定均由公司安委会作出裁定,报请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经营科、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驾驶员实行记分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内容:

1、驾驶员聘用考核:驾驶员申请从事公司营运车驾驶员工作的,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查、岗前培训、考试和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驾驶员优秀评比考核:考核评比先进、优秀、明星驾驶员,考核评比后,进行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3、驾驶员适应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驶里程、考核违法违规行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驾驶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

4、考核时间分为:准入、月、季、半年、年度、专项活动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动。

5、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学习、培训考试、遵章守纪、营收任务等。

第二十五条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自觉性、责任感强。

2、模范遵守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公司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当年内无违章处罚记录,无旅客投诉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的。

4、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员,具备以上驾龄和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及现仍然在我公司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5、严格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服务,为树立公司形象卓有贡献。

6、有典型先进事迹的优先。

第二十六条奖励。

1、一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xxx0元。

2、二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三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2、凡被评为明星驾驶员,公司将直接向省、市推荐,如被省市级评为明星驾驶员的,将享受其相应级别明星驾驶员待遇。

第二十七条公司安全科应建立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台帐,根据签单表规定行程逐单逐月统计安全“行驶里程”和“累计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条若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后,应根据百万车公里事故频率考核细则在累计里程中扣减或截断安全行驶累计里程,重新开始累计新的'安全行驶里程。

第二十九条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规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总分为xx分。一个记分周期满后,因违法违章等行为扣除所余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十条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为期3-7天的停岗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一条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值扣满xx分时,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关系。收回其从业资格证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5年内公司不得聘用其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xx分;。

(一)、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二)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服务质量承诺,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事端,与乘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三)、旅游车驾驶员不按照旅行社规定的行程行驶,不配合导游做好旅客的活动安排。任意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购物,诱骗游客消费、强行游客消费的。

(四)、车辆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报警、不求援,不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不保护好现场,不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开“凑合车、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和酒后或醉酒驾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造成极坏恶劣影响的。

(九)、拒绝完成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经济运输任务,擅自将营运客车驶入明文禁止运行的线路和景点区域的。

(十)、不按时投入车辆保险或拒绝投入车辆保险的驾驶员;。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由于服务质量差,导致与乘客发生营运纠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车上丢失、被盗未按乘客要求协助查找或报警。运输任务结束后,不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遗失的物品未及时送还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在营运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不能行驶时,没有向乘客说明原因,没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不及时联系其他客车转运客人的。

(四)、旅游车驾驶员不根据旅行社行程的用车需求、出车、收车具体时间和不服从旅行社(导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费,不主动征求旅客和导游的意见,对填写服务质量信誉卡,不签名确认的。

(五)、拒绝接受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的;。

(六)、营运客车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或未按规定上线检测的;。

(八)、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员重伤或车辆严重受损的一般责任事故的;。

(十)、不按规定超会车辆或掉头,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三)、驾驶员未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书报、川内主要景区宣传光碟、规定的相关地图等。

(四)、驾驶员不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标准》提前到指定地点,打开空调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车时,不主动打开车门,不热情扶老携幼,主动协助摆放行李。等候游客时不耐心,用喇叭鸣号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时疲劳驾驶营运客车的;。

(六)、擅自改变合同规定运行线路,不按规定景区线路营运;。

(七)、违反景区上下游客的规定或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发车的;。

(八)、旅游包车客运沿途招揽客人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和强揽旅客的;。

(十)、车辆门未关好起步,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导致发生乘客轻微伤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条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

(二)、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炫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防雾灯的;。

(三)、发生人员受伤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四)、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第三十六条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1分:

(一)、驾驶员一月内有一次未参加安全学习或教育培训的。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

附件:

货运车辆年审按下列步骤操作:第一步:企业先进行预审。

2、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在企业名称的全称右边空格内,输入您单位全名;

然后请在用户类型右边框内选择“企业用户”。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菜单”和“审验须知”界面。

3、先查询本企业是否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若有请先予处理);再查询本企业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测(若有未按规定检测的车辆,请先予维护、检测)。

4、在“系统菜单”下面,点击“业户信息”可对企业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修改”。

再点击“车辆信息核实”,可对企业内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修改”。

业户信息和车辆信息全部核对和修改完成后,并且无违章记录的,点击“预审申请”,再点击“提交审核”;会出现操作提示,如果想确定提交,则点击“确定”,至此,企业完成年审预审操作。

如果想取消操作,则点击“取消”。则重新进行预审操作。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原件;

6、单位《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网上下载)。

7、《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告知书》回执(该告知书网上下载);

8、《2014审验经营业户信息核实表》(该表格网上下载);

9、《2014审验货运车辆信息核实表》(该表格网上下载);

10、《2014审验从业人员信息核实表》(该表格网上下载);

13、属于“黄标车”的,应提交《“黄标车”申请审验承诺书》(一式二份);

15、专业货运企业须提交2014年的每月度的运输报表(该表向本所领取并填写);

注:

1、上述须提交的各类表格和“承诺书”均可在该年审网上下载。

2、专业货运企业中,从事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容器、大件等运输的,请到我所货运科(4楼407室)办理年审,货运科年审接待时间暂定为每周二、周四。

3、外商投资企业经我所初审合格的,再到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第三步:加盖年审合格章实审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证》上加盖审验合格章。货运企业本车辆年审到此结束。

咨询电话:69228599,69228590。

驾驶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每日清洗,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驾驶车辆。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一、车辆的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办公用车,污泥车,施工车辆等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出车,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一、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状况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人和物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厂区、项目施工地段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

6、严禁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人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连接放置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长沙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货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丝毫没有重复的机会,不要因为一时疏忽而造成终身遗憾,只要我们心中时刻装着安全,装着父母、妻子、儿女和朋友,那么每天的朝阳就属于我们。愿所有驾驶员“高高兴兴出车,平平安安回家”。

1、严禁超速行驶;

2、严禁超载;

3、严禁疲劳驾驶。

1、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安全行车意识;

安全行车,责任重于泰山,驾驶员肩负着保障日常工作安全和生命安全的双重责任,因此,在思想上一定要绷紧“安全”这根警戒线,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行车宗旨,切实加强安全行车教育。

2、行动上遵守交通秩序,时刻牢记“四不”原则;

不闯红灯;不严重超速;不随意占道、变道;不酒后驾驶;

3、注重学习,与时俱进,认真学习《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做文明驾驶员。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开酒后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道路运输法规。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必须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货运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本人自愿到公司工作,担任驾驶员一职。因岗位的特殊性,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自愿遵守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公司派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由对方负全责的,当事人应督促对方及保险公司做好车辆修理和理赔事宜,公司视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扣除当月绩效。

派车外出时如因驾驶员本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则扣除全额当月绩效。若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派车外出时如因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各项违章,产生扣分及罚款,由驾驶员和公司各承担50%。

4、本人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5、本人出车前应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出车手续,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出车。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一、办法没有规定的违章处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安全管理科解释。

三、本办法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

驾驶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广安市广安区锦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后勤主任、安全专干为组员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3、车队要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5、学校在租用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员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从业资格证书》、《车辆等级评定报告》和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并协助有关部门将有关资料报县交通局运管处备案。

6、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7、学校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接送车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行车集中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8、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9、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0、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

12、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及其它安全行车制度,如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则由司机本人负责。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

第一条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凡在重庆市......

唐山海港腾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

一、行车中驾驶员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中的规定控制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并始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二、驾驶员必须按核载人数载客,自觉杜绝超员,对严重......

驾驶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工作时间连续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一、从业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

三、热爱本职工作,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本工程的操作技能。

四、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责任心,做到安全生产。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防护实施、服务器及用具。

七、及时报告本岗位或作业现场事故隐患。

八、在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及时向级报告,并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公司内部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成员为监督检查成员。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中层主管人员、一般工作人员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本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四、本公司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必须定期开展集中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本公司安全隐患开展排查、督查和检查。

五、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

六、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进行整改。

一、按照上级有关有关结合实际,我公司所人员每月安全学习时间定于15日。

二、学习实行签到制,必须自觉参加学习,确因有事必须请假。但必须会后补在会议记录本上。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及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四、通过安全学习,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事来抓,结合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五、在学习时,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做好学习笔记,在讨论时大胆谈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六、学习要有良好的会风,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听电话、吸烟。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法规和条例,做到依法管理,按章办事。

二、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建立统一的会计科目,帐簿和凭证,报表,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凭据清楚,数字准确。

三、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报销凭据应由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报销,不符合财务经律,领导审签的,会计也有权拒付、入款。

四、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500元以下由主管经理(厂长)批示,500元以上的职代会讨论同意再批,坚决杜绝先开支后报批。

五、财务人员当日收取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现金不得超过100元。

六、财务人员要及进填报当月的财务报表和维修行业报表等,按时给经理(厂长)提供资金收支情况,给领导当好参谋。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问清事故时间、地点。

2、问清是否已组织抢救伤亡人员。

3、事故大致发生原因。

二、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接到事故报告,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负责人应立即走进到事故现场,配合交警事故处理人员勘察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组织抢救人员,安排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上级报告事故处理指示。

1、主管领导及进向上级报告事故事件和请求事故处理指示。

2、组织人员前往伤亡者家属中慰问家属,或通知伤亡家属前来,听取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合理要求及时答复,或通过要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对事故的处理进行安排。

1、遵照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对事故的处理进行安排。

2、公析、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

3、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及进落实到位。

五、书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肇事进间,地点,车号,司机姓名、天气情况等。

2、肇事原因、过程、事故状态。

3、人员伤亡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等。

4、现场处理情况,是否已处理,伤亡者初步概况,到现场处理的机关人员等。

六、召开员工和驾驶员会议,通报事故、接受教育、吸取教训。

1、肇事司机在会上检讨事故经过,肇事原因,令后该吸取的教训。

2、大家分析肇事原因,责任,联系自己的事故隐患体会,吸取教训。

3、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为了做好本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生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实用本公司各岗位和从业人员。

2、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

3、各岗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对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5、岗位负责人或责任人接到安全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进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6、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7、本公司对失职、读职、现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经济追究。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及排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任副组长,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成员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及排查成员。

三、建立分健全事故隐患预防及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四、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五、定期组织安全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现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六、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特质奖励和表彰。

七、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积极配合,绝不拒绝和阻挠。

八、定期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公析,并及进向交通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案。

九、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公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十、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特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小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入发生。

十一、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相关行车资科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机动车要做到三不出车(制动器不灵、转向系统有故障、喇叭不响、灯光小亮等各种安全设备证件不齐全不出车)。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运行,驾驶人叫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检查,发现有影响车辆不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可上路行驶。

一、有关制瓶颈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字习培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科如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公司将根据情节逐级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关处理。

二、安全科必须如实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并积极配合有关事故处理部门,做到善始善终,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公司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安全科要经常检查娄全生产中的各项设施及驾乘人员应配务的安全消防设备,并对公司安全投入计划提出意见及建议。因工作疏忽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不断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吸取工作中的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特别定如下制度。

一、车辆技术管理。

(1)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单、购置税证复印件一律交公司建立车辆档案。

(2)车辆得要部件如有变动,应将变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驾驶员平时出车前要做好车辆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予以处罚。

(2)公司每季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驾驶技术状况必须达到要求。

三、车辆保养。

货运车辆每4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车辆二级维护后驾驶员将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严禁车辆不进场维护开具二级维护合格单。

货运驾驶员安全的责任书

为了维护交通安全,杜绝违章现象,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客运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1、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措施,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强自己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安全生产。

2、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自觉服从企业管理,接受公司统一调度。

3、不得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

4、应急处置:保护乘客安全是驾驶员的职责,当行驶车辆遇有紧急情况时,必须采取积极避险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

5、对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三大部件经常进行检查、调整、坚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例保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6、驾驶员必须持有效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经公司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后,方能驾驶公司指定的车辆。

7、文明服务、礼貌待客、说话合气,不刁难旅客。

8、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运行线路,擅自调整、交换班次运行时间。

9、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向交管部门报案,同时向安统处、公司报案。

10、驾驶员有义务保护乘客的人生安全,若有遇外情况发生,驾驶员必须尽力救助,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得置旅客的危险于不顾,孰视无睹,冷漠无情。

1、全年未发生事故,并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和车辆保养的,按安统处规定给予奖励,并作为公司先进评比的主要考核条件。

2、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承担交通事故损失10%的安全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责的,承担事故损失8%的安全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负同责的,承担事故损失6%的安全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责的,承担事故损失4%的安全罚款。

2、凡不参加学习或学习次数不够的,每欠差一次,甲方有权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并取消年终先进和奖励资格。

3、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或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的,一经发现,取缔其在公司的公交车驾驶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4、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自负。

5、发生事故逃逸或不报交管部门而自行处理的,其一切责任自负。

6、发生事故不报造成车辆损失,一经发现,赔偿损失的全部。

7、凡违反安全生产职责,发生甩客、刁难旅客等行为的,除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外,公司还要按《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给予处理。

8、本责任书未涉及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9、本责任书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和责任人各持一份,并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安全运营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