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

时间:2023-06-24 17:56:00 作者:曹czj 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篇一

一、相对评价法

(1)序列比较法

序列比较法是对按员工工作成绩的好坏进行排序考核的一种方法。在考核之前,首先要确定考核的模块,但是不确定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将相同职务的所有员工在同一考核模块中进行比较,根据他们的工作状况排列顺序,工作较好的排名在前,工作较差的排名在后。最后,将每位员工几个模块的排序数字相加,就是该员工的考核结果。总数越小,绩效考核成绩越好。

(2)相对比较法

相对比较法是对员工进行两两比较,任何两位员工都要进行一次比较。两名员工比较之后,相对较好的员工记“1”,相对较差的员工记“0”。所有的员工相互比较完毕后,将每个人的得分相加,总分越高,绩效考核的成绩越好。

(3)强制比例法

强制比例法是指根据被考核者的业绩,将被考核者按一定的比例分为几类(最好、较好、中等、较差、最差)进行考核的方法。

二、绝对评价法

(1)目标管理法

目标管理是通过将组织的整体目标逐级分解直至个人目标,最后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来进行考核的`一种绩效考核方式。在开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应该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时间期限、考核的标准达成一致。在时间期限结束时,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状况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标准来进行考核。

(2)关键绩效指标法

关键绩效指标法是以企业年度目标为依据,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特征的分析,据此确定反映企业、部门和员工个人一定期限内综合业绩的关键性量化指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绩效考核。

(3)等级评估法

等级评估法根据工作分析,将被考核岗位的工作内容划分为相互独立的几个模块,在每个模块中用明确的语言描述完成该模块工作需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同时,将标准分为几个等级选项,如“优、良、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实际工作表现,对每个模块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成绩便为该员工的考核成绩。

(4)平衡记分卡

平衡记分卡从企业的财务、顾客、内部业务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角度进行评价,并根据战略的要求给予各指标不同的权重,实现对企业的综合测评,从而使得管理者能整体把握和控制企业,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三、描述法

(1)全视角考核法

全视角考核法(360°考核法),即上级、同事、下属、自己和顾客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的一种考核方法。通过这种多-维度的评价,综合不同评价者的意见,则可以得出一个全面、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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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篇二

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引深“党建网联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速转型跨越,优先富民惠民,建设宜居和谐幸福新中峪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班子建设

1、实施“创五好支部,树党员先锋,建示范基地”的党建工程,继续引深“党建网联工程”,开展“联创联动、联席联议、联组联户、互促互动、共促共进”的“六联两促”活动,网格分布合理,党建职责明确,载体务实管用,组织领导有力,重点在“联动式共建”上下功夫,坚持区域联动、组织联建、党员联管、结对联帮、工作联网,进一步推动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实现党建工作常态化、区域互动化。

2、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各支部每年制定有党组织建设年度计划,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有力,能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建工作要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效果。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1党建带团建等工作。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并把履行工作责任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支部班子建立有党组织建设工作联系点,并经常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示范作用明显(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支部书记能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班子成员公正廉洁、团结协作、战斗力强,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农村“一肩挑”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全面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任期目标承诺制。继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水平。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开展重点村、难点村、矛盾突出村整顿工作,确保没有党组织瘫痪的村,没有邪教势力、宗教势力、黑恶势力把持村政的村。

5、做好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农村“两委”换届,选好配强“两委”负责人,且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保持换届工作平稳有序。

6、开展企业和机关创建活动。国有企业创建“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和“四优”共产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先锋”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五型”机关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载体、有措施,成效明显。

二、队伍建设

7、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

力做到“五个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领导点评、双向承诺、公开评议和典型选树工作。实行党员星级化管理。拓展“六个一”活动。

8、继续开展“5+1”活力工程,即:开展党员承诺活动、党员先锋岗活动、党员挂牌服务活动、党员示范点创建活动、党员帮带活动,发挥党组织“桥头堡”作用。

9、深入开展“三带三抓三促进”活动。“三带”,即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农村发展经济;“三抓”即抓示范基地、场所管理、教育培训;“三促进”,即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和谐稳定。努力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10、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认真实施发展党员三推荐、三公示、三票决等“三项”制度,完善积极分子培养档案。

11、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认真实施中央《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四大“重点工程”,制定好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以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或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结合实际,进行党员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12、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能按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定期与流动党员沟通。继续加大在流动党员中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建立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跟踪了解、信息交流、双向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引深流动党员中开展的“在当地争先锋,为家乡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13、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建立完善“三帮一带”机制,确保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安全有序,积极引导全部大学生村干部领办、合办、参与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基地”,形成全乡大学生村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4、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远程教育设备和信号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稳定运行;要建立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的长效化工作机制,落实“三簿一册一志”档案管理制度和“五个一”学习培训制度以及“月工作量化”制度等;要以“十条标准”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基层站点的标准化管理,积极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远程教育的学用效果。

15、提升党员服务水平。依托党员服务点,解决农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需,能够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三、阵地建设

16、加强阵地建设。以“提标准、上档次、重管理、强服务”为目标,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规范化管理,发挥场所“一室多能”功能,全面加强阵地建设。

四、制度建设

17、党建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例会,并认真组织落实。

18、组织生活会制度。各支部每年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要深刻尖锐,整改要有明显效果。

1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有要求、有结果,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进行处置。

20、“三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要实事求是。

21、支部抓党建责任制。党支部要与所属党小组签订责任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22、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所属党组织有党员服务点,有工作机构、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23、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组织党员经常性学习,并完善课程安排、教案、签到册、试卷、成绩单、学习记录等资料。

五、能力建设

24、全面开展“党建绩效考核”,乡党委在每年七一和年底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奖惩兑现。

25、全面完成乡党委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26、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没有因群众反映基层组织和干部的问题在乡镇未得到解决,而集体到县级以上机关上访的情况。

27、科教、文化、卫生、体育、计生等各项事业,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大进步,人口自然增长率在政策规定的指标以内。

附:中峪乡2011年度农村工作年度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篇三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桓仁满族自治县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桓委发1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效率、简便易行的原则,以绩效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为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全县林业建设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

(一)单位考核

1、对象:局机关股室及各事业单位(不含国有林场)。

2、内容:自身建设、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二)工作人员考核

1、对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借用人员,临时工)。

2、内容:共性项目、公共评价两个部分组成。

(一)各单位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自身建设(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单位目标任务、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2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涉及的服务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国有林场、林业站等有关人员,对单位的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单位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一)。

(二)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1、共性项目(70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服务、工作纪律、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打分。

2、公共评价(30分)

(1)社会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人员涉及的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2)领导测评(15分)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领导、本单位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对工作人员总体工作情况,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年终根据测评结果予以打分。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表(见附表二)。

(一)加分项

1、获省、市、县政府表彰的单位分别加7、5、3分;

2、获省、市业务部门表彰的单位分别加3、2分;

3、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突出,受到公开表奖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加5分。

表彰奖励以提供当年文件、证书为依据。同一内容加分项取最高奖励加分,不累计计算。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否决项

1、出现计划生育超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

2、出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

4、工作人员工作严重失职或出现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单位或工作人员出现上述情形的,给予一票否决,视为未达标或不称职。

(一)单位考核

1、单位考核分为三个档次,即先进(90分以上)、达标(70—89.9分)、不达标(70分以下)。

2、被评为先进单位的,通报表彰,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达标单位的,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每人兑现绩效考核奖金700元;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取消绩效考核奖,考核小组领导对该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或给予降职。

(二)工作人员考核

2、考核优秀的,通报表彰;基本称职的,给予诫勉谈话;不称职或两次诫勉谈话的,调整工作岗位。

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庄庆平、宋月春

副组长:韩克生、肖凤珊、王树杰、徐斌、高雁安、王思利、林玉华

成 员:史本利、梁震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其中韩克生兼任考核办公室主任,史本利、梁震任副主任,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探索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反思整改,务求实效。同时,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篇四

1、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充分调动本部门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并发挥其潜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部门实际担负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

3、考核原则:根据公司要求及制度,结合本部门所担负的工作任务以及员工岗位职责,采用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员工的实际工作效率、实际工作能力、对企业的贡献程度、对员工的行为品德进行实绩考评。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办法,认真、公平、严肃、严格地对员工进行实绩考核和考评。同时亦可作为员工聘用、薪酬激励、评先的标准。

4、考核周期:以月或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

5、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号 项目 内容 权重比

1 德行考评 道德品质修养 30%

2 公司制度考评 考勤制度 5%

3 工作态度考评 见细则 20%

4 工作能力考评 见细则 35%

5 其它 见细则 10%

考核管理细则及考核计分标准

分项计分 考核细则 考核计分标准 备注

德行考评

(30分) 个人道德品行

(10分) 沉迷赌博的扣4分;

沉迷游戏的扣4分;

编织谎言的扣2分; 考核前提

个人执业品行

(20分) 在外界、公共场合辱骂、诋毁、损害公司形象的扣2分/次;

私自或家人接受合作单位礼品、购物卡、现金等扣6分/次;

制度考评

(5分) 出勤

值班

(1分) 值班期间未按值班规定在岗作业,扣1分/次;

上班

(2分) 上班期间逛与工作无关网站,看视频,扣2分/次;

参加会议

(1分) 无故缺席公司、部门会议,扣2分/次;

工作态度考评

(20分)

执行力

(10分) 对公司及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消极懈怠,扣10分/次;

工作日记

学习

考证

工作能力考评

考核

合同签订工作

付款申报工作

协同收货工作

合同完结收尾工作

(6分)

其它

(10分) 协调配合

友好协作

6、绩效考评说明:

6.1绩效考核按照100分制标准实施。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用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行为,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是指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

第三条  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完成市民生工程实施项目要求的年度救助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726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具体分县区绩效目标见附件1)。

第四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是指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每年的11月底前对当年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对象是各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考评范围是各县(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目标任务、实施效果、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以及资金效益发挥等。

第六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根据绩效考评内容、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做到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评的真实有效。

(二)科学合理。采取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以及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确保绩效考评全面、客观、准确。

(三)绩效优先。通过绩效考评,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综合效益。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考核指标

第七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主要内容:任务完成、资金配套、制度建设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第八条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大类型。

(一)定量指标

1、任务完成。主要考评完成省下达任务数情况。

2、资金筹集。主要考评资金配套情况。

3、社会效益。主要考评救助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满意率及救助率等情况。

(二)定性指标

1、制度建设。主要考评救助制度的建立健全,包括实施办法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监督检查制度、政策宣传等。

2、管理规范。主要考评项目审核申报管理、公开公示情况、台账建立情况、资金补助情况、资金使用规范等。

第三章  考评分值设置和计算

第九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分值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定量指标占70%,定性指标占30%。

第十条  定量指标考评分值为70分。其中:任务完成指标25分;资金筹集指标25分;社会效益指标20分。

第十一条  定性指标考评分值为30分。其中:制度建度指标15分;规范管理指标15分。

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第四章  考评程序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成立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局、市残联等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  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相关实施工作。考评工作人员可由相关工作人员或选聘的咨询专家组成,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评。

第十四条  各县(区)财政、残联部门根据本办法相关要求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级和所辖乡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和相关材料统计报送及联络等。

第十五条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按照自评阶段、考评阶段、评定阶段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一)自评阶段。每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财政、残联部门按本办法规定和要求,对本级和所辖乡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进行考评,对相关数据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统计,完成自评工作,同时将自评报告和附件1、附件2上报市财政局、市残联。

(二)考评阶段。每年11月中旬前,市财政局会同市残联采取实地抽查和书面审核等方式,完成对各县(区)上报的自评结果、相关数据和资料的'初审工作。

(三)评定阶段。每年11月下旬,市财政局、市残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指标,以及实地考评情况,完成对各县(区)考评分值的核定工作,并形成全市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报告,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残联。

第五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绩效考评结果根据得分高低核定。9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5(含)-95分为良好等次,75(含)-85为合格等次,75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残联根据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并督促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各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完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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