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维护国家安全论文题目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优质

时间:2023-06-01 19:47:36 作者:曹czj 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一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四

101142503 程宽 *** 航空安全与恐怖主义系我校民航大学的一门选修课程,老师授课十分风趣幽默,也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 给我很多不同的感想和启发。

谈到恐怖主义,相信我们大家都很熟悉这个词语吧。《加勒比海盗》相信大家也都看过,那就是种恐怖活动,但是那是海上的恐怖主义。我现在想要谈的却是比海上恐怖主义更加令人担忧令人不容忽视的航空恐怖主义。

首先得解释下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至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恐怖主义事件主要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据百度百科)

而其详尽内容便是如此;

(一)恐怖主义涉及暴力使用或暴力威胁。几乎每一种恐怖主义的定义都认为恐怖主义是一种暴力行为,恐怖主义的暴力是蓄意的。一些组织性较强、目的性明确的恐怖组织通过他们所策划的暴力事件,将他们的主张和意图传达给特定的群体。因此,恐怖组织与一般的刑事犯罪不同,他们不仅注重策划暴力事件活动,更注重这种暴力事件所形成的社会影响。“东突”恐怖势力的一些组织在其纲领中明确提出,要“走武装斗争道路”、“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制造各种恐怖活动”,并宣称要在幼儿园、医院、学校等场所制造恐怖气氛。他们不仅在中国境内搞恐怖活动,还在国外制造恐怖暴力事件,与国际恐怖势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恐怖主义的暴力活动具有隐蔽性。有组织的恐怖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如美国“9.11”事件,恐怖主义分子就显得十分隐蔽,从组织、策划、训练爆炸飞行员到实施劫机爆炸等一系列活动,都在非常严密隐蔽的情况下进行,使警方未能获取准确情报。由于恐怖主义分子袭击的目标范围宽、不特定,因此使它变得很难对付。

(三)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具有象征价值。恐怖主义的袭击对象不完全是随意挑选的。这些目标之所以被选中,是因为他们的身份、所在地点、活动,象征着恐怖分子想要袭击的东西。1984年,英国首相撤切尔夫人在其下榻的饭店遭到爱尔兰共和军的袭击,这是因为撤切尔夫人代表了英国对爱尔兰共和军的强硬路线。

(四)恐怖主义分子希望引起公众注意。恐怖主义分子的暴力活动不仅仅是为了恐吓或杀害直接受害者,其更重要的意图在于影响更大范围的人群。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报道,恐怖主义分子的行为会引起世界的注意。其目的在于改变公众观点,让世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公开宣传自己的主张,对政府施加压力。

(五)恐怖主义组织的行为一般具有政治目的,也有经济目的。恐怖主义具有政治目的,一是指有些组织、团体为达到其自身的政治目的而采取的暴力恐怖手段为特征的行为方式;二是有的恐怖组织鼓吹以暴力手段改变社会的政治思潮。恐怖主义组织除了政治目的外,也有经济目的,或者说不排除其经济目的。他们一方面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另一方面也为了殓财聚集力量。如本。拉丹的恐怖组织,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在全世界聚集了几十亿美元的财力,实施其恐怖主义的活动。

国际恐怖主义是当代世界上国家、政治、经济、民族、宗教间各种尖锐复杂矛盾的综合产物,是国际政治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恐怖主义是一种有目的的、突发的暴力行为;恐怖主义通过暴力事件来造成社会影响,并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实现其主张;恐怖主义的暴力事件具有政治性和经济性;恐怖主义与人类社会道德及正常的法律秩序相违背,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由于恐怖主义危害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各国通过了若干个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国际公约,规制空中劫持行为、危害民用航空和海上航行安全的不法行为、危害受国际保护人员的不法行为、劫持人质等恐怖主义行为。在这一意义上,恐怖主义是一种国际犯罪。这些国际公约为各国在惩罚恐怖主义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并且建立了适用于各缔约国对恐怖主义的普遍性管辖权。恐怖主义的严重危害早已被国际社会纳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反恐工作,反恐演练也是不停的继续着,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卫我们的利益。而涉及航空方面的恐怖工作也一直是其中的重点,因为这不仅涉及钱财更涉及许许多多人的生命。

为了有效地打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特别是劫机恐怖犯罪在联合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主持下相继召开了一系列的国际航空法外交大会,专门就制定有关防止和惩处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国际公约进行讨论。经过不断的努力,逐步形成了一系列预防和惩治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罪的国际法律文件即国际公约,并确立了相应的国际刑法原则、规则及制度。

(一)1945年6日26日订于旧金山,1945年10月24日生效的《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在前言中指出:“集中力量,以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宗旨指出:“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二)1963年9月14日订于东京,于1969年12月4日生效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该公约于1979年2月12日对我国生效。该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国际民用航空器上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避免产生刑事管辖权的漏洞或空白。为此,公约从立法管辖和司法管辖两方面对航空器上的犯罪进行了规定。

(三)1970年12月16日订于海牙,1971年10月14日生效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该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东京公约》虽然对劫持航空器的问题也作了一些规定,如该公约第十一条第1款规定:“如航空器内某人非法地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进行了干扰、劫持或非法控制,或行将犯此类行为时,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恢复或维护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但是,这个规定不够明确,没有指明非法劫持航空器即构成犯罪,更没有制定具体的惩罚规则,因而在后来60年代末劫机浪潮蔓延到世界范围时,国际社会普遍感到《东京公约》的明显不足,认为有必要专门针对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制定一个新的国际公约。于是,在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定下,1969年成立了准备起草新的法律文件的专门小组,1970年3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本部所在地蒙特利尔召开的法律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拟出了新公约即《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草案,同年12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经修改后获得通过。

(四)1971年9月23订于蒙特利尔,1973年1月26日生效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本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由于《海牙公约》只专门针对空中劫持的犯罪行为,而实际上还有一些危害国际民用航空的严重犯罪行为尚未规定进去,因此,处理此类犯罪就没有国际刑法的依据。就在国际民航组织正在草拟《海牙公约》时,1970年2月21日同一天,就发生了两起犯罪分子向飞机秘密放置炸弹引起空中爆炸事件。这使得国际社会进一步意识到只有一个《海牙公约》还不足以有效地惩治各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还需要制定一个内容更广的国际公约。因此,1970年9月,在伦敦召开了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8次会议,拟出了公约草案。1971年9月,在蒙特利尔外交会议上,产生了《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五)1979年12月18日订于纽约,1983年6月生效的《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由于劫持民航飞机并把乘客作为人质以及其他劫持人质的案件经常发生,严重危害国际公共秩序和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严重关切,迫切需要在各国之间加强国际合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制订明确的规则,以防止作为国际恐怖主义的表现的一切劫持人质行为,并对犯此种罪行者予以起诉和惩罚。联合国大会于1979年12月18日通过了《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93年1月26日对我国生效。

(六)1988年2月24日订于蒙特利尔,1989年8月6日生效的《制止在为国际民用航空服务的机场上的非法暴力行为的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89年8月6日对我国生效。1971年9月23日签订的《蒙特利尔公约》虽然较之《海牙公约》,扩大了罪行范围,使其包括“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所犯罪行,也包括“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所犯罪行;既包括直接针对航空器本身的罪行,也包括针对航空设备的罪行。但该公约没能将犯罪分子危害机场安全的犯罪行为包括进去。如1973年8月,在希腊雅典机场,正当旅客排队经过安检而登机过程中,两名恐怖分子投掷手榴弹,当场炸死5人、炸伤55人。为了弥补这个缺陷,1988年2月24日,国际社会又在蒙特利尔签订了《蒙特利尔公约补充议定书》,将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宣布为一种国际犯罪。

(七)1990年第八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措施》。该措施c条第5款明确规定:“应在国际、区域和双边等各级制定预防恐怖主义暴力的国际合作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公检法之间的合作;在负责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各机构内加强一体化合作,适当注意维护基本人权;列入在执法和刑事司法各级进行国际刑事合作的办法;加强教育和培训执法人员,使其了解预防犯罪和国际刑事合作的办法,包括开办国际刑事和比较刑法及诉讼法的专门培训班,作为法律教育及专业和司法培训的一部分;以及通过宣传媒介制作普遍教育和提高民众认识的节目,使公民认识到恐怖主义暴力的各种危险”。f条第13款规定:“对恐怖主义暴力的预防和控制,取决于各国之间开展有效的相互合作和协助,以收集检控或引渡罪犯所需的证据”。这是“采取适当、协调和一致行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宝贵指导方针”。

(八)由第52届联大于1997年12月15日通过,2001年5月23日生效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2001年12月12日对我国生效。该《公约》由序言和24条正文组成,界定了恐怖主义爆炸罪的定义。规定各缔约国应当在国内法律上将恐怖主义爆炸行为作为国内犯罪予以规定;规定了缔约国对恐怖主义爆炸案的刑事管辖范围,缔约国如果不将国内发现的有恐怖主义爆炸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引渡给有关国家,则必须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规定了对恐怖主义爆炸罪不适用政治犯不引渡的原则等。该《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专门打击恐怖主义爆炸活动的国际法律文件。我国刑法关于爆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等规定,与《公约》内容完全一致。我国在加入该《公约》时,对《公约》的第二十条第1款保留,不受该款约束。

“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2001年11月1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全球努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宣言》。《宣言》重申:“应当毫不含糊地谴责一切恐怖主义行为,这种行为无论具有什么样的动机和表现形式,也无论在何处发生、何人所为,均属犯罪行为”。《宣言》强调:要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这一祸害,必须采取持久、全面的办法,需要有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积极参与,彼此合作,并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采取相关措施。(摘自各有关法律文献)

虽说有如此多的法律来保护航空安全,但事实上发生在航空上的恐怖事件却依旧不见减少。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便是9.11事件了,这是我所理解的所有航空恐怖事件中最让人伤痛的一件了。

事件发生后,所有英国军事基地提高警戒状态。所有途经伦敦市区的航班改为绕过市区飞行。而前往美国和加拿大的航班全部停飞。

欧洲议会与北约总部进行紧急疏散。北约宣布启动1949年北约中的第五款,宣布如果恐怖袭击事件受到任何国家的指示,将被视为是对美国的军事袭击,因此也被认为是对所有北约成员国的军事袭击。这是北约历史上首次启动共同防卫机制。为了在国际上赢得世界各国的支持与同情,形成国际反恐联盟,彻底摧毁“基地组织”,小布什当天分别与俄国总统普京、法国总统希拉克、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德国与加拿大的领导人进行通话,美国政府的反恐立场得到了这些国家的一致支持。

世界人民对美国人民在9.11事件中所遭受的巨大牺牲与损失表现出了巨大的同情,法国左翼报纸《世界报》宣称:“我们都是美国人。”德国总理施罗德表示愿意向美国提供一切支持与无限声援。韩国小学生在首尔美国大使馆外进行祈祷。成千上万的伊朗民众秉持蜡烛为在“9.11事件”中遇难的美国人守夜。联合国于9月12日通过一项决议谴责“那些为这些恐怖行为的罪犯、组织者与支持者提供保护、支持与包庇的人”,授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恐怖行为作出反应,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在历史上第一次动用了其章程的第五条款,决定行使保卫一个受攻击的成员国的庄严职责。小布什政府之前推行单边政策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消失殆尽,美国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支持与同情。说明了恐怖主义是威胁世界和平的因素之一。

事件发生后,西方各国政府的民间支持度大幅度上升。在世界许多地方,很多媒体都刊登了评论文章,认为事件是由以色列人、犹太人、犹太复国主义者甚至美国人自己发动的,目的是挑起全球仇视阿拉伯的情绪。还有一些阿拉伯穆斯林则认为事件是由基地组织发起的,旨在报复美国的中东政策。

事件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一些传统上采取与美国不太友好政策的国家领导人,如利比亚领袖卡扎菲、巴勒斯坦法塔赫领导人阿拉法特、伊朗总统哈塔米、古巴人民党时任主席菲德尔。卡斯特罗以及阿富汗塔利班政权都公开谴责事件并对美国人民表示同情。唯一的例外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他评论事件是美国霸权主义的后果。(百度文库)以上就是各界对该起事件的同情,更不用说在此事件中遭痛最深的美国政府了,以及其所对经济上的创伤更是无可估量。当然那些在该起事件中牺牲的无辜民众更是让人痛心恐怖主义的猖獗,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己所能,让人们认识到恐怖主义之于航空安全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这的严重性。因为我们民航学校的老师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们现在不相信我的话,你将会用一生的痛苦去验证我这句话的真实性!” 我必用心谨记。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五

国-家-安-全问题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一方面,国-家-安-全是个人安全的前提。没有国-家-安-全,就不可能有个人安全。另一方面,国-家-安-全有赖于每位公民的自觉维护。在国-家-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的今天,大学生必须,学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随着国际环境的巨大变化和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在国际局势总体趋于缓和的`情况下,国-家-安-全仍然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威胁和挑战,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也越来越多样化和不确定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要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新的国-家-安-全观强调,各国在安全上要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各国的国-家-安-全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内容。

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和核心。

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经济安全是指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经济基础。科技安全是指国家的科技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文化安全是指一国人民能够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由于科技发展和全球化带来的影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问题变得非常突出,要保证国家的文化安全,必须特别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生态安全是指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共安全表现为预防、控制、处理各种社会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保障社会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

法律是各个国家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国不仅专门制定了一批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而且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有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规定。公民要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就必须了解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二)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三)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有间谍器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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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六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七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八

  护航之道-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心得体会论文
 以涓滴之力汇聚成国家安全磅礴伟力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任何时候,国家越安全,人民就越有安全感。国家安全内涵已从领土不受侵犯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网络、生物、科技、资源、太空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设置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契机。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维护国家安全要心怀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近日,美西方反华势力处心积虑,除通过发布报告、召开听证会等多种伎俩污蔑、打压中国企业,试图遏制中国发展,借此打压中国,其卑劣用心昭然若揭,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和平年代,这新近发生的事件无不警醒着我们,要未雨绸缪,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强大合力。
     国家安危关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提起国家安全,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么大的事情怎么跟我有关系”,殊不知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人们意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事实上,生物安全就属于国家安全领域中的非传统安全。在国家安全法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应充分体现人民性,将国家安全与人民福祉的关系讲透,将社会总体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讲活,用接地气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到,每个社会个体都是国家安全的维护者和受益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滴之力亦能磅礴,正是这种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意识,使我们战胜了疫情,构筑起守护生命的铜墙铁壁。
     维护国家安全要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抵御风险。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就是要始终把人民安全放在最高位置。随着国家安全体系和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核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规制度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和重要遵循。正是这些体系机制的完善和法制的保障,才能使我们在去年疫情肆虐的时候,执行7架次临时航班赴疫情严重的国家接回我国公民共千人之多;
才能使我们面对非安全因素时,能够充满自信地喊出:“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真正从提高人民的归属感、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上让广大民众切身感受到国家安全带来的幸福感。正如电影《战狼2》最后出现的一张中国护照,上面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你在海外遭遇危险,不要放弃!请记住,在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我们要充分认清维护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正确把握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牢靠安全保障。
    
关键词:伟力,涓滴,之力
 
 用自律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近日,湖南株洲一男子从17楼扔下垃圾袋,将一辆小车车顶砸凹。民警通过袋内购物小票和超市监控确定了高空抛物者身份,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男子赔偿了车主损失。多亏了小票和监控,让 “全楼担责”得以避免。每一起高空抛物现象的背后,需要我们更加精准地找到肇事者,避免“一人抛物,全楼买单”。
     城市高空抛物、坠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它曾与“乱扔垃圾”齐名。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 潮州高空抛物致伤残”“江苏女子两次高空扔菜刀”“海口30cm钢筋从天而降”……而掉落的东西也是千奇百怪,有建筑物的外挂设备,有窗户玻璃,更有各种生活用品和垃圾。“屡抛不止”的背后,有人们道德修养不高的因素,也有当事人法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置他人安全于不顾,随手丢弃物品成习惯。这种抛物之痛,痛在住户的认识,伤在居民的身心上。
     屡禁不止的背后,关键在于高空抛物取证难。大多数高空抛物者图一时之便,心存侥幸心理。楼高而监管难,隐蔽而取证难。无论是监控的安置的位置,还是出于隐私的保护需要,使得我们无法有效地对高层建筑进行监控,这就造成了许多居民在高空抛物的行为上毫无顾忌。很多高空抛物的案件发生后,都是因为无法取得证据,而导致找不到肇事者。这种偶发性和隐蔽性,最终只能以告知某物业对其加强管理而草草收尾,或者只能按照一人抛物,全楼担责的办法来处理,既让受害者无法有效维权,又让无辜者遭受不公正的处理。在双方都不满意的情况下,加剧了矛盾,造成了隐患。
     有效避免高空抛物,在于监管的落实。取证难的关键在于抛物者的确认上,所以第一时间找准肇事者,便是最为有效的途径。外部监控设备的完善,摄像头的针对性布置,既能有效监控相关行为,又能形成威慑,规范居民的行为;
内部宣传引导,发动居民们相互监督,相互提醒,让每一个人都有着清醒的认识;
在危险地段贴上标识,让大家提高警惕,并且对于发生过问题的区域加大巡视力度,将每一次抛物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唯有如此,方能最大限度地让肇事者无所遁形。可喜的是,针对高空抛物,《民法典》要求有关机关要查处责任人,这种要求将会大大减少“一人抛物、全楼买单”的情况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高空抛物,检验的是每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因为其行为微小,就忽视了后果的严重。为了我们家园的宁静和大家的平安,让我们用自律的行动共同守护头顶上这一片安全的空间。
    
关键词:顶上
 
  护航之道-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心得体会论文
 “夺命”热气球需走出安全监管的空白地带辣言辣语
 

    
    乘着吊篮缓缓升空,脚下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小,热气球承载着人们对天空的美好期待。伴随国内载客热气球旅游的快速发展,在当下热气球也成为了“网红”旅游项目。但去年10月以来,国内已经发生了两起与载客热气球有关的人员坠亡事故,让乘坐热气球的安全问题引发担忧。有专业人士指出,事故暴露出载客热气球在监管上存在缺失,给热气球旅行敲响了警钟。
    热气球旅游项目因其新鲜性和刺激性备受追捧,国内多个旅游景点抓住商机、推陈出新,纷纷开设热气球观光项目。由于疫情影响,很多游客选择在国内旅游,对热气球这类“网红”项目的需求也在增加。然而曾被国际航空联合会列为所有飞行器中安全系数最高的热气球,却深藏安全隐患,造成多起坠亡事故。野蛮发展的热气球项目不禁引起公众与社会的反思:是什么原因使得原本安全的飞行项目成为“夺命杀手”?在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以热气球为代表的“网红”项目又该如何发展?
    近年来国内载客热气球“黑飞”“乱飞”现象频发,追根究底,正是监管和规范上的空白给了事故可乘之机。我国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热气球运动管理办法》对热气球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安全保障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上述规定只适用于热气球训练、竞赛、表演、休闲、宣传和探险等六项活动,至于旅游观光等经营活动还未被纳入监管范畴。
    此外,两次坠亡事故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这不免让人怀疑员工在上岗前是否已经取得了相关资质并经过了正规培训。热气球需求的迅速增加,却也使得众多缺乏生产许可证和型号认可证等资质证书的热气球流入市场。不少经营者为节省经济及时间成本,罔顾风险,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购买了缺乏资质的热气球、聘用了无资质的飞行员,部分景区同样出于减省成本考虑,未对从事危险工作的员工进行严格的上岗培训。上述种种原因之下,这一项目的安全性更是无从谈起。
    安全监管一旦存在所谓的“空白地带”,必然造成热气球项目的无序发展。根据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气球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凡是拥有热气球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到专门管理机构或协会申报审批备案,而热气球俱乐部的开办需要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申请批报场所。但有业内人士称,仍存在着大批未经过审批报案却从事着热气球盈利活动的个人或企业,正是这些人钻了监管的漏洞,为本就危险的娱乐项目埋下了更深的安全隐患。不仅如此,热气球行业“被迫放低”的准入门槛也给了一些缺乏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经营者们机会乘虚而入,最终导致整个行业陷入恶性竞争,失去了安全运营的环境。
    热气球引发的坠亡事故,为社会敲响了警钟:任何娱乐设施的运营都必须以安全为底线。对于热气球项目存在的监管空白,相关部门需要及时承担起责任,在完善各项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严格审批程序,对现存的无资质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同时更要严格监管各景区中热气球项目的运营过程,确保飞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促进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文/马力琪


关键词:“夺命”,热气球
 
  护航之道-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心得体会论文
 “头上安全”来不得马虎与侥幸辣言辣语
 
    文/宋鹏伟
    3月17日,太原市举行了修改《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关于此次条例修改,一个主要方面是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增加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参会代表全票通过。既然全票通过,那么《条例》实施也是很快的事情。记者3月23日走访发现,相较之前不温不火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生意,时下正在逐渐升温,或将成为市场热点。
    从报道中看到,随着头盔的热销,各种商品鱼龙混杂,不少消费者抱着图便宜和哄骗交警的心理,主动选择只有二三十元的劣质头盔。隐患不可谓不大,试想,一旦发生意外,倘若头盔碎片扎到头上……
    不独太原,全国多地都进行了类似立法层面的改革,让“一盔一带”从倡议变为强制。之所以如此,不是走形式和走过场,而是由现实情况所决定的。太原市的数据显示,去年有44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因交通事故身亡,死亡事故中基本是未戴头盔者。有关研究则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可以大幅降低骑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颅骨骨折和颅脑受伤的概率,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既然必须要戴,何不戴一顶质量有保证的?买一顶劣质头盔,甚至干脆戴一顶安全帽,就是在头上埋下了安全隐患,关键时刻没准儿还不如不戴头盔更安全,这是何苦呢?就像前几年有些司机嫌安全带紧,不愿戴安全带,干脆插个卡扣、挂条带子在身前应付交警,都是视自身安全为儿戏,自欺欺人的做法。
    诚然,有关标准的缺失和市场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原因。众所周知,尽管全国电动自行车已突破2.5亿辆,但时至今日仍没有头盔的国家标准,这为很多不法商家打擦边球留下了空间,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带来了困难。然而,即使没标准,消费者依然可以靠经验和智慧挑选相对靠谱的产品,如符合摩托车头盔国标的、有3c质量认证的、知名品牌的、价格在百元以上的、有防护海绵的……
    不习惯和不方便是一定的,但也是暂时的,但任何时候,安全问题上都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就像一辆车无论多贵、安全配置多高,不系安全带在关键时刻还是救不了命;
如果只是戴一顶劣质头盔装样子,甚至连搭扣都不系,防护作用依然是零。


关键词:头上安全,马虎,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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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过年”是最保险最安全的选择
 
    今年以来,由于疫情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省份出现反弹,从而加剧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复杂局面,全国各地进入防控紧张状态。眼下,春节将至,在特殊时期,怎样过一个文明向上、健康安全、有滋有味的新春佳节,自然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绝大多数人认为,采取“云过年”是一个最保险、最安全的选择。
    2020年的春节,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宅在家里过年,成为了对战疫的大力支持。基于这种共同认识,大家改变了人们传统的过年方式,基本做到了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不走访、不出游,而是依托互联网技术的种种云端活动,让“云过年”深入到人们的节日生活中。利用电话拜年、微信传情、视频聊天、互发照片、共同祝福等方式收到了不错的拜年效果,让人们体验了一个别样的“云端春节”。
    今年仍然可以继续尝试和体验。这样做,虽然少了走上街头、载歌载舞、人山人海、喜气洋洋、热闹非凡的场景,但大家都能理解是防控大局的需要。自觉限制自己和家人包括亲朋好友的乱跑乱动行为,并不是刻意限制人身自由,让人们与世隔绝。我们完全可以坐在家里进行视频聊天,隔空举杯若比邻;
沙发上看大片与电影院中的感受无有大的区别;
线上“云”游,让诗与远方不再遥远;

云打卡、云读书、云看展,充分体验“云端生活”带来的便捷,预想今年春节过得也不会枯燥和乏味。
    去年的实践证明,“云过年”益处多多。一是可以避免疫情病毒感染和传播,有利于确保健康安全;
二是可减少人员出行,缓解交通压力,维护交通安全;
三是可以节俭过春节,有效遏制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
四是可以静下心来读书看报,丰富知识和头脑,陶冶情操;
五是可以按防控要求,割除生活陋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良好家风和社会文明。


关键词:云过年,安全,保险
 
  护航之道-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心得体会论文
 基层党员干部也要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职责。目前情势下,基层党员干部很有必要提升国家安全意识,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开始,中国经历了一百多年的社会动荡。期间战乱不停、民不聊生,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人民总算在世界上站了起来。这一切都来之不易,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非凡。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安全问题与人们的生存发展、繁衍生息关系密切。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要紧扣国家安全观工作,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要不断提升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
    基层是一个国家的基石,地基不牢,地动山摇。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一是要维护好基层稳定,积极宣传讲解党的各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基层的群众工作,把各种矛盾和纠纷尽可能在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根据发展间谍的“mice法则”,间谍常常将目标放在重视金钱、意识形态薄弱、个人表现强烈、道德品质低下的人员身上,基层党员干部要避免成为“猎物”,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三是加强对《国家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加知识储备,了解可能会引发国家安全的因素。
    树立和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是兴邦的助推剂。基层党员干部务必要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安全事业添砖加瓦,为营造良好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外环境出一份力。


关键词:基层干部,国家安全
 
  护航之道-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心得体会论文
如何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
 
        作者: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柳建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保障我国经济安全的重大方针,即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面对国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压力,政府需要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动态,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
        加强社会兜底保障,提升社会消费能力
    推动国内大循环可以增强国家经济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是当前我国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策略。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对外贸易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开始下降,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上升,成为保障我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另一方面,社会潜在的消费能力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与拥有较高收入的群体相比,低收入群体缺乏物质财富和社会资本,他们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政府需要格外重视低收入群体的生计安全,这是维护经济安全的一种必要的社会投资。社会福利政策对最弱势的群体成员具有首要的保障义务,只有这些人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形成稳定的社会心理基础,我们才可以谈国家发展的其他方面。现阶段,各级政府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政府的保障性职能,扩大兜底性政策的力度和覆盖面,进一步采取措施限制各种经济体的短期自利行为,增加公租房、限价房、廉租房等福利性保障房的供给,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住宅产权制度的改革,防范外部经济压力导致的各种社会风险。
        扶持壮大“小微企业”,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社会就业问题与经济的稳定运行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切实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
    面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动,中央明确提出要保市场主体、保就业,通过稳定市场主体逐步扩大就业机会,防范社会风险的发生。在各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他们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对于扩大社会就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为此,各级政府需要放宽市场准入、对带有行政垄断特点的产业加快市场化改革,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享受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解决好企业银行贷款、投资融资方面的问题,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鼓励和引导新型从业形式的发展,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国外学者在分析美国俄亥俄州35年来县级就业数据的变化后发现,遭受外部风险冲击后,产业多元化的县在抵御、分散风险方面的效果较为明显,产业集中度高的县则表现较差。据此,他们提出“经济韧性”的概念——包括经济抵御和吸收风险冲击的能力;
经济遭到风险冲击后恢复生产的速度;
经济在遭受冲击后重新调整自身结构适应外部环境的能力以及经济发展路径的创新能力,等等。并认为增加经济韧性需要多元化的产业结构和就业形式,从而防范因某一产业遇到冲击时出现大规模的失业和致贫现象。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从业形式在我国层出不穷,如网络直播、网店经营、网上代购、网约车、网约配送员、网上快递等发展迅猛,从业人员已经达到上千万人。不同于“朝九晚五”式的传统工作方式,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从业形式具有时间灵活、进入门槛较低等特点,创造了大量的工作机会。预测显示,2036年我国零工经济自由职业者总量有可能突破4亿人。新型从业形式的快速发展有利于吸纳社会富余劳动力,同时可以改变大学生的择业观念,从而减轻外部经济变动导致的就业压力,降低社会风险发生的几率。新型从业形式大多以互联网为媒介,具有虚拟经济的特点,他们的经营行为和运行机制与传统的用工模式、组织方式和劳资关系存在很大差异,在职业规范和监管政策方面还存有很多的空白,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和规制。一方面为新型从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从业水平;
另一方面也要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协调好新型从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益关系,促使其健康发展。
    现代经济风险具有复合性和交叉性的特点,涉及生产、消费、投资、就业等多个领域,各领域的风险相互影响和传导,形成了一个风险综合体,需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思维,并以提升社会消费能力和扩大就业为抓手,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手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关键词:经济大家谈 | 如何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青岛市《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扎实组织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浓厚法律氛围。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要采取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发放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的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国家安全优秀节目展播,做到寓教于乐;依托“法律六进”开展送法活动,组织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进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和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广覆盖,使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2、突出做好重点对象的国家安全教育。要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教育,把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读本和《求是》杂志深度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其重大意义理论文章,将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3、不断创新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宣传国家安全知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制作、播发专题页面、主题图文、视频、漫画等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内容,形成网络普法声势,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