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总结共(大全5篇)

时间:2023-09-21 01:30:32 作者:笔砚 工作总结 2023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总结共(大全5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篇一

(范 本)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2条 学校名称:河南x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3条 学校性质:本校为xxxx公司(或个人)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4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xxx类人才。

第5条 法定代表人由xxx担任。第6条 校址:xx市xx街xx号。

第8条 办学范围:开展xx专业(x,x级)培训。第9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或函授,短训)。

第12条 本校的决策机构为xx会(可为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会。之

1 下仅以董事会为例)。

第13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x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x人等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x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副职行使职权。

第14条 董事会的职权:(1)聘任和解聘校长;(2)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学校的分离,合并,终止;(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15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决定必须超过参加会议人数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方可有效,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第16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4)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2 第17条 校长负责学校培训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3)聘任和解聘学校教师,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奖惩;(4)组织开展培训,科研等活动,保证培训质量;(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6)负责学校董事会的其它授权事宜。

第18条 根据情况可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19条 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薄,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20条 学校资产:由xxx出资xxx万元。

第21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每年制作年度会计报告并审计。

第24条 变更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形式,校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等,以及学校分立,合并,应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或审核,经同意后变更。

第25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

3 外的活动。

第27条 本章程经xx年xx月xx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8条 修改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省劳动保障厅审查同意报省民政厅核准后生效。第29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章程供到河南省劳动保障厅申办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参考。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到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地址:********** 第三条 办学宗旨: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技能,学会生存。第四条 学校性质:学校为民办公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发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办各类短期培训工作。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三年。学校由***教育局主管。

第五条 学校主要任务:学校坚持“人格健全、文化过关、理论够用、技能过硬”的办学理念,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就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培养经济建设所需的实用型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中职毕业生。

学校坚持为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围绕县域经济及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积极发展应用型职业教育并大力开展各种培训,努力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办学理念:立德树人、以技育才

第七条 办学特色:立德为先、技能为主、育人为本

1 第八条 校训:尚德、精技、求实、创新

校风:文明争先、和谐发展

教风:爱岗敬业、以人为本

学风:明理笃学、励志成才

第二章 学校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五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现有办学规模,另设副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校长由董事会,校务委员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学校根据需要设副校长若干名,由校董事会考察、任免。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某些方面的工作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其他工作,对校长负责。

(一)校长的职责是:

1、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4、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6、学校董事会的其他事项。

(二)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

3 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6、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8、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 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学校内设机构

学校采取两级管理模式,校长室下设行政机构和教学管理机构,行政机构有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继续教育处、培训处、实训处等,教育教学管理机构有高一年级部、高二年级部、高三年级部。根据工作需要行政机构及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分别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2名。行政机构主任与副主任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审批。教学管理机构负责人由校委会任免。

(二)学校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室:是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职能机构。

政教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4 管理学生德育、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机构。

教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管理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职能机构。

总务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等总务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

继续教育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

招生就业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类招生、学生就业推荐工作的职能机构。

培训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对外培训、校内学生专业技能考核等工作的职能机构。

实训处: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及实训室、实训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行政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参加成员有校级领导和各行政、教学管理机构中层干部。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组建党建工作。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教学机构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审议学校制定的有关岗位设置方案、教职工奖惩条例、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及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等事项。

(三)监督学校各级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协商制度,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建议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可提出批评或建议降职或免职。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设立校内外公开栏、举报电话、信箱,设置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开展校务公开各项工作,将学校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时全面公开。学校接受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教学管理

6 业技能课程,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依法设立教学管理机构,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教材管理制度,开发使用校本教材,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工作坚持以文化课为基础,专业课为主体,实践操作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达到岗位合格为目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蹲班辅导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学校鼓励教师运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教学改革经验。

第二十一条 由教务处、实训处共同负责学校的教学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教学考核评价制度,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教学的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性教学质量检查。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指导。

第二十三条 学校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的建设,加强

7 对实践性教育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性的教学质量。健全学生实习就业管理制度,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工作,由实训处具体负责学生的实训实操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技能鉴定站,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二十五条 尝试开展现代学徒制办学模式试点工作,由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实训处、培训处共同做好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正常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加强法制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八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九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三十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8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由校长决定,并报教育局备案。

第四章 德育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

加强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各年级部、班主任为主线的德育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育人责任,将德育工作落实到学校各个工作环节。

第三十三条 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好德育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足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在德育工作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等环节的德育工作,在各门学科知识的传授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

(二)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符合我校特色的《班级百分赛制度》《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德育教育模式。

第三十四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全体师生集中举行

9 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五条 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加强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实行全方位的德育考核办法。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定编、定岗、定人、定责。教职工由董事会聘任。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擅自设立或提高收费标准;不搞有偿家教,不参加非法组织及黄赌毒等一切封建迷信活动及遵守上级颁布的其他师德规范。

10 第四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进企业锻炼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三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对其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履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职责。

(三)教师要教书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11 体质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制定办法,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予以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七条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渐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在编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勤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九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严格学籍管理。

第五十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维护法律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

12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一定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互相帮助。

第五十二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五十三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给予的不公正奖惩,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二)参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三)有权享受中职学生免学费优惠政策,部分家庭困难学生有权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优秀学生称号或其他奖励。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其它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代办费。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六)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及规范汉字。

(七)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十五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通过正常渠道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五十六条 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活动。

第五十七条 政教处对学生的在校行为按照《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实施量化管理。对全面发展、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学生千分考核制度》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五十八条 学校积极为学生就业提供条件和帮助。

第七章 招生管理与就业服务

第五十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成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做好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发生。

第六十条 学校制定招生、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招生、就业推荐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学校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开展联合办学、合作办学,并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与时俱进开设专业,拓宽招生渠道。

14 第六十二条 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就业反馈信息工作。

第六十三条 学校不断辐射办学功能,积极为三农服务,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为社会劳动力实现终身教育服务。学校培训处常年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返乡劳动力再就业培训、移民再就业培训、拥军培训、农村干部管理技能培训、劳动力岗前岗后培训以及为企业员工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等工作。

第八章 继续教育和培训管理

第六十四条 学校加强教学计划外的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具体包括校内外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岗位资格、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

第六十五条 继续教育处是学校开展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办学点申报和年审工作,做好对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学校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培训处负责各类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项目的计划审批、材料审核、质量监控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九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六十六条 总务后勤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努力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15 资产的调拔、添置、损毁报废、变卖等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办公用品购买、入库、出库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帐、物登记工作。

第六十八条 建立健全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六十九条 学校食堂、校园绿化、重点部位保洁工作、校内商店等均实行社会化服务,由总务处负责监管。

第十章 经费来源与校产财务管理

第七十条 经费来源。学校为民办公助单位,学校的教育经费由投资人投资、学生缴费和国家投入构成,同时通过多元化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投资和资助,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

第七十一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各项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严防国家投入的流失。

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一级财务校长负责制。

第七十三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七十四条 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办

16 学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七十五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十一章 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管理

第七十六条 教育是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三者必须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多管齐下,共同教育,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十七条 学校与社区(学校所在的行政辖区)的联系制度。

(一)聘请建平镇派出所所长担任城区校区法制副校长、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开发区校区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举办法制讲座。

(二)由建平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各安排一位驻校民警联系学校警务室,指导相关人员开展工作,保证校园稳定安全。

(三)由当地政府牵头,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周边的录相厅、电游室、台球室、网吧、饮食店、副食品店等进行清理整顿。

(四)学校定期接收周边社区的信息反溃,及时规范学生的行为。

(五)学校定期请社会上的成功人士到学校开展讲座,使学生树立模范榜样作用。

第七十八条 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初与家长签订《家校管理协议书》,约定双方的管理内容及有关事项。

(二)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与家长会商讨学校发展大计。

(三)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跟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四)在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一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家访。

(五)班主任每学期将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和学期评语以通知单的形式寄给家长,并让家长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开学时带回学校。

第十二章 学校标识

第七十九条 校徽:

第十三章 终止

第八十条 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前五年投入没达到办学协议规定。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四)其他事由。

第八十一条 学校终止前,须按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外的活动。

第八十二条 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董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八十四条 学校章程需要修改时,由校长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

第八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董事会。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篇三

一、依法办学我园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管理条例》,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教育指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大力推动幼儿素质。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诸方面的教育,使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地发展。我们认真做好对幼儿的保教工作,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活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法违规或乱评比、乱表彰的情况。我们清楚知道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环境场所有待改善、班级班额配备问题,某些老师专业水平不足等等、但我们有信心,通过我们的努力获得社会的认可,在有限的条件下坚持用先进的管理模式规范办园的思想。发挥我们的优势,教育教学设备不足,我们可以动脑筋想办法来补充,经常带领老师进行专业训练,培养老师专业水平。活动环境不足我们也可以巧妙利用各种角落来作文章。

二、办学条件通过不断努力,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幼儿园的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户外有大型玩具和大量的幼儿操作性玩具。每班教室内有电视机、vcd、钢琴、等硬件设施,园里还配置了电脑、空调、中央空调等,配备比较齐全。积极为幼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幼儿园的教师能较好的内化《纲要》新理念,以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组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体体现在保教管理工作组织有序,教养常规良好,教育目标明确具体,各项计划、总结齐全。教师注重创设良好的支持环境与师幼关系,教养笔记、教案书写认真,档案资料保存完备,记录详实。幼儿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游戏,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为2幼儿提供更大的创新空间,避免小学化倾向。并有完整的保教工作计划,月工作重点及周安排。这一项是幼儿园资料最齐全的。幼儿园教师都能认真编写教案,每篇教案后都有课后反思。对教案反思的检查落实到位,这些在观察本班幼儿的基础上写出的反思、笔记都能有效的及时总结,并使教学有所改进和创新。根据细则要求进行科研课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园本教研,并且做园本课程或课程园本化的研究和探索。加强对大班幼儿的幼小衔接工作,注意在教学中采取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避免小学化倾向,做好大班幼儿入学的心理和生理准备。注意收集有关家长工作的资料,积极为家长介绍科学育儿早期教育的知识,以便协助我们更好的管理幼儿园。

四、卫生保健情况。

1、生活制度。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我园根据不同年龄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注意动静结合,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2、饮食管理。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的代量食谱。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人量占应供给量。

3、饮食卫生。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食物有防蝇设备。

4、体格锻炼。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在正常天气下,都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5、健康检查。晨检是孩子入园检查的第一项任务,幼儿在入园进行全身体格检查,无症状方可入园。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一次,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从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卫生消毒。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下班检查各班卫生情况,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保持室内空气3流通、阳光充足。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幼儿饭前便后洗手。

7、消毒隔离。设立保健室,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对患儿要专人护理府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预防疾病。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五、安全防患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是我们工作的一贯宗旨。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为了使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真正正使安全工作到实处,确实保证幼儿、教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我园将在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落实、执行的检查力度。将安全工作纳入常规,列入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当中,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恶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制度,全天有专人值班,做好防火、防泄、防电、防溺、防盗、防骗(拐)、防意外事故等工作确保幼儿及财产安全。

六、资产财务我们制定和建全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定,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七、党支部20_年,我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4名,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3名。在抓好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学习的同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新时期党员形象,引领教师们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

八、存在问题在总结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园还存在以下问题:

1、办学条件有待改善。

2、办学规模有待扩大。

3、生活设施有待改进。

4、周边人员负责,环境安全系数低时代在进步,教育在发展。

我们将与时俱进、用发展和创新的思维来发展我们的幼儿园,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各级领导的领导下,发挥我园优势,为幼儿教事业做出我们的一份贡献。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北票盎然职业培训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北票盎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拓创新,为社会培养人才,促进就业,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普宁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新光路溪尾段。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北票盎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xxx万元;出资者:北票盎然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金额:xxx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电子商务师”专业技能培训;

(二)“网商运营”专业技能培训;

(三)“计算机操作员”专业技能培训。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2 第十四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校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3(七)本单位校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其成员为3人。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董事、校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董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4年9月1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总结篇五

自去年被评为中学一级教师以来,把“爱学生,爱事业”当成自己做为教师的最高境界。以满腔的热情在教书育人这片热土上谱写着自己的人生篇章,一如既往饱含激情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回首这一年来的工作经历,收获颇丰,现总结如下:

一、在思想上,爱国爱党,积极上进。

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每周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始终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与时俱进”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尽职尽则、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人师表。

我认为教师不能把教书育人降低到只传授知识的层面上。我通过学习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从教素质。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感染学生,以渊博的知识去培育学生,以科学的方法去引导学生,以真诚的爱心去温暖学生,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学生,用健全的人格塑造一切学生的美好心灵,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二、在教育教学上,敬业爱岗,严谨治教。

把学生教好,让学生成功,是每位教师最大的心愿、最高的荣誉。作为一名职业中学的专业教师,最紧迫的任务是具有新的教学理念、掌握新的专业技能。如何把课上得让学生感兴趣,才能俘获学生的心,才能吸引学生热爱这门学科。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特别是我现在担任专业课的教学工作,深感肩负责任之重大,虽工作繁杂,但不敢懈怠,唯恐有负每一位学生。为此,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课前,我认真仔细的进行备课,根据本班学生特点,对教案进行认真的修改,课后布置的作业力求少而精,努力做到既减轻学生的负担,又提高教学质量。其次,充分准备实训内容,保证每一个实训环节不出任何问题。再次,在教学中渗透本班的德育课题教育,充分利用教材中的好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等教育。

三、在课余时,努力自学,勇攀高峰。

我努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学工作中认真钻研新课标,做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标精神的带头人,严格按新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工作。具有了独立完成中学教学和处理教材的能力,文化知识水平明显胜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严谨治教,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活动,计算机作为信息时代的主要载体,在职业教育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如何挖掘学生潜能,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尤其是利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显然和计算机有着直接的、密切的关系。因此,教师学习计算机成了当今教师的必修课程,也是形式所迫。并且利用计算机把生活和工作中感人和发人深思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提高自身的修养。

总之,一年来,自己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廉洁从教,自觉拒绝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未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模范地带动新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新教师成长。遵守社会公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出勤好,从不迟到、早退,几年来无事假,身体健康。在工作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我不断努力学习文化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探索教育教学方法,竭尽全力,满腔热忱地投入本职工作。学无止境,教无定法,我将尽自身的微薄之力,为我校教育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