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工作总结(模板6篇)

时间:2023-09-08 15:37:08 作者:念青松 工作总结 食品的工作总结(模板6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一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 ,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二

伏龙乡位于县城东面10公里。辖区总面积28.5平方公里,辖12个村(社区),7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1000余人。辖区内现有副食品经营户28家、熟食品经营户2家、屠夫12人、餐饮经营户8家、乡厨6人;村卫生室8个、药品经营户2家、酒类经营户3家、小作坊4家、茶馆13家。整个监管对象呈现出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

1、强化领导,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全乡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乡党委、政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抓好了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将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为此,调整充实了伏龙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陈信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袁伦林担任副组长,片区食药所、工商所、派出所和乡卫生院、畜牧站、学校和12个村(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整并充实了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对不履行职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乡政府与各相关单位、12个村(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书,明确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

2、落实责任主体,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坚持监管为重、重点突破、动态监管、用制度监管,形成工作常态。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各类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了例会制度,坚持一季度一次例会,使食品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要求、有步骤地顺利开展;二是建立检查制度,采用集中和分散、定期和不定期、重大活动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卤制品、熟食品)、食品经营(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店)等进行检查。三是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将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延伸到村社,建立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报告制度,乡食安办定期对村(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食品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单位负责人、村(社区)干部进行约谈和问责。

3、加强宣传,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树立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本的理念,从提高群众和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着手,引导经营业主自律规范、诚信经营、对超市、市场出售的商品、食品推行以索证索票为主要内容的准入制度,对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单位)一律不允许进入超市、商店和市场,不允许销售不合格、超过保质期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与此同时,我们把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作为重要内容。一是逢会必讲,乡村干部会、村组干部党员会、户长院坝会必讲食品安全;二是利用场镇led显示屏,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三是利用逢场天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手册进行宣传;四是张挂标语、村务公开栏、展板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意识。20xx年,共召开乡村干部会1650人次、村组干部党员会3200余人次、户长院坝会12000余人次;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2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接受咨询1500余人次,张挂标语60幅、12个村(社区)公开栏分别公开4次、制作食品安全展板13个,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

(一)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肉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以及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集中时间和人力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全年到学校检查8次。

(三)狠抓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申报、审核、现场监管等制度。一年来,全乡共申报群体性聚餐85件。其中村监管的77件、乡现场监管的6件、食药所现场监管的2件,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让全乡人民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乡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对辖区内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及早部署,全面检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点、商店、食品摊点、学校食堂、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要求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村(社区)内食品安全情况,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我乡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乡的重大民生工程,通过强化领导、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推动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了20xx年食品安全“零投诉”、“零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重机制、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食品监管工作细化到村、落实到人。

二是重完善、抓普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宣传。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通过会议、标语、公开栏、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识假辨劣能力和维权意识。

三是重监管,抓重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先后4次组织协调片区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各类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三是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及信息量偏少。四是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一个乡两个集贸市场,商业区块分散,距离远,监管任务重,监管战线长,外加成贵铁路和即将开工的仁沐高速路建设施工企业食堂的监管工作,亟需配备执法车辆和给予必要的办公经费支持。

20xx年我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固强补弱、抓住机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构建平安伏龙、和谐伏龙。

一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着力提高乡、村(社区)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是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排除隐患。要做好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食品安全。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努力探索乡村组共管、群众主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三

一、为确保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我镇加强了家宴管理工作,增强了全镇人民家宴申报的意识,就家宴这块工作,专门召开了村三主干会及游厨培训会共80人参加,政府以70号文件印发了《家宴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印发了《xx市家宴群体聚餐食品与卫生指南》、印发了《xx市家庭群体聚餐基本条件》。目前我镇家宴申报工作基本走向正轨。

1、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由《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行业和食品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并签定责任书,承诺书和发放告知书,专门印发了食品非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宣传资料。

2、4月22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严厉打击非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3、辖区内按照职责分工明确,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整个工作由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定期不定期的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并发监督意见书。

4、进一步明确辖区内各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主体(见附表)。

5、设立了食品安全咨询。举报。投诉电话:截止目前还没有一件举报和投诉电话。

三、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工作,我们专门成立了检查组,到各餐馆和超市进行检查,并下了《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通知》,到目前我镇还没有发现一例采购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四、关于“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制定了《xx市地镇“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和镇畜牧站一起对全镇20户养殖大户和两家销售饲料的商家专门发了《省畜牧食品局关于严禁畜禽养殖使用“瘦肉精”等禁添加物的公告》,通过我们检查全镇没有一例使用和采购“瘦肉精”。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一定将此项常抓不懈。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四

1、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食品安全监管对我校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查验的方式,依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视检查表的内容,仔细检查学校食堂环境、许可情况、从业职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治理和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的治理使用等环节,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学校负责人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卫生条件符合要求,各项制度落实比较到位,但检查中也发现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不理想,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题目,检查组出具卫生监视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2、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职员的责任,确保治理责任到人,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总揽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身检查督促,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题目,专职食品卫生治理职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卫生监视部分的要求,狠抓各项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普遍进步。同时我校认真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食堂食品安全长效治理制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3、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学校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利用板报、校园广播、发放食品安全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做到人人知晓,广泛参与。同时加大对食堂从业职员培训,10月12日下午,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要求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进一步有效提升了食堂从业职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015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

一、基本情况

(一)机关食堂情况。全县共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其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6家,就餐人数约1490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就餐人数约1150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此次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共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56家,覆盖率达100%,其中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18所,持证率32%;食堂从业人员数178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人数127人,持证率71%。通过检查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共计14家,责令改正48家。

(一)持证经营餐饮服务率尚不够高。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单位18家,占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数的32%,仍有3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堂餐饮服务。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清,没有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分区,如库房和粗加工间设在食品加工操作区内,备餐专间没有设置通过式预进间和传递窗口,没有空调设施;各单位对食堂建设投入不均衡,呈现出县直单位食堂条件普遍较好,乡镇单位食堂条件普遍不达标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大多数乡镇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面积过小,没有设置备餐专间,室内水池数量不足;没有配备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没有专门的食品仓库和食品留样设备;食品原料及餐具清洗水池均在室外,没有标识用途;没有配备食品专用留样设备和满足需要的消毒保洁设备。

(三)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制度未严格按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订并执行。如食品仓库未分区、生熟容器及用具无明显标志,没有做到分类使用、存放;采购食品及原料验收进货台账记录未执行或记录过于简单;食品留样量不足并未及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后未能及时进行体检。

三、下一步具体措施

针对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议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食堂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抓紧抓好。加大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在新建、改扩建食堂前将食堂图纸设计送我局进行前期监督审核,我局将组织人力对新建、改扩建食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我局将每年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动态性食品安全问题,责令及时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问题较多、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实施“回头看”工作,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我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具体工作

1.自查了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自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而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及时联系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及时整改,办理许可证。

3.自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核查了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自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自查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自查学校食堂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食堂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以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自查学校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培训结束后,要将相关资料整理、保存好,以备检查,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继续组织本校、园的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排查,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014 年6月24日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五

一、要深刻理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的内涵,找准自己的职能定位我认为:我们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是一种高端的监管,是对管理者的监管。换言之,是对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督、监察,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而不是泛泛地去监管,不是代替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责去监管。

二、要加强学习一是要对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做到心中有数,熟悉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找出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没有涵盖、部门职能交叉、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这样在协调中,我们才不至于开不起腔,甚至开黄腔;二是要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概况及其工艺流程和监管要点,各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业所具备的卫生设施及监管要点,掌握易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各种因素,并熟知其处理程序等等,这样我们在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时,才能做到定位准确、处理妥当。

三、要树立“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思路就目前而言,仅靠我们一个部门的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是远远不行的,我们必须抓住领导,让领导重视,然后让他们亲自抓,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如何抓领导呢?这就需要我们去深入基层搞调研,深入市场明察暗访,从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找到监管盲点。

四、要树立服务理念,克服急躁情绪做每一件事情以前,我们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与各部门加强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不要急于求成,以势压人。否则事倍功半,让组织协调工作陷入困境。

五、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用制度去规范,用制度去督促,用制度去约束,充分树立自己的威信。

总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挖掘、不断地总结,以求得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更新、更高的发展。

食品的工作总结篇六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职责人和职责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职责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资料,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经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一)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掉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景;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景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2015〕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5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构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