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17:09:46 作者:飞雪 合同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精选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篇一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v^合同法》、《^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位于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方式为出售。

二、该房产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主房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三、转让时间: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交付给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转让价格:该房产双方议定总价款为 元(大写)。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八、本转让协议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大写),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明人: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篇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职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 年。

三、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1、总体目标每年实现利润(税后) 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 万元,利润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2、分类目标

五、乙方的报酬

1、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 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2、考核报酬:考核报酬为人民币 万元,年终结算,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利润指标完成率、贷款额度计划完成率、不良贷款控制率、贷款回收率、风险控制率等指标,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3、奖励报酬:奖励报酬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提取超过总体目标利润部分的 %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乙方自主决定分配,其中不低于 %的比例奖励分配于乙方,其余用于奖励给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及员工,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4、休息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5、社会保险: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四川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六、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体规章;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甲方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水及辞退;

10、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11、批准单笔 万元以下贷款,单笔 元以上的贷款报董事长批准。组织对每笔贷款业务的风险评审和有效担保评审,单笔贷款业务在 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照前述的约定批准程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其批准权限签字批准。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13、每月10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14、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5、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16、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8、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乙方议事规则

乙方研究决定除贷款业务以外的问题可召开总经理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

1、总经理会议

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乙方职权范围内(贷款业务除外)的重要事项。总经理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财务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参加,由乙方主持。

总经理会议每月召开2-3次,具体时间由乙方确定。特殊情况下。由乙方提出,可召开临时总经理会议。

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问题遵循民主集中制度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乙方集中多数成员意见作出会议决议。总经理会议决议以《公司文件》或《总经理会议纪要》的形式执行。对外报送的重要《公司文件》应经董事会同意后,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应事先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应向会议说明。股东可参加总经理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协调、解决甲方日常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在充分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召集人作出解决意见;难以作出解决意见的,召集人应及时提交总经理会议研究。

甲方:

乙方:

日期: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篇三

甲方(卖方):

住所:

乙方(买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xxx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

2、规格:

3、价格:

4、数量: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______天内生产完工,第______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______元,货从______发出,______天内到达______。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______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_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______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______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______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共同发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从材料进场开始,两个月付一个次款,并留一个月材料垫款,如甲方不需材料时,半月内按实际收方量全部结清。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乙方将所有车辆的信息包括车主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交甲方处备案,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把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如乙方有不配合或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乙方的权利;按约定时间凭合同、发票、收方单向甲方收取材料款项。

3.甲方的义务;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材料费。

4.乙方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证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服从甲方正常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运水泥及标砖必须无偿提供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给甲方,如因乙方未尽到以上义务导致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四、违约责任 一 乙方责任

2.当乙方货到后,甲方收料员清点验收后,如发现货物缺量短少,甲方有权将该车所差量在所有未结算的车次上每车都扣减短缺数量结算。

3.乙方不得无理阻碍工地材料正常运输,由此而发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应负责协调好运输带来的一切干扰。

5.如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和车辆故障及违法违规现象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 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以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7. 甲方如到期不付款,乙方有权阻挡甲方施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五、其他

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字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和工程合同区别篇五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2)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v^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v^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