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 企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9-21 15:08:26 作者:梦幻泡 工作计划 最新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 企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模板10篇)

计划是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一

从20__年1月1日起。

二、实施内容及对象范围

我县31个城镇社区居委会管辖的户籍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具体范围为:__镇的__社区、朝阳社区、__社区、__社区、__社区、爱莲社区、__社区、储能社区和东泉社区居委会;__镇的文昌阁社区、__社区和永丰社区居委会;泉水镇的泉水社区居委会;暖水镇的暖水社区、田庄社区居委会;__镇的__社区居委会;三江口瑶族镇的三江口社区居委会;热水镇的汤河社区居委会;集益乡的集龙社区、益将社区居委会;井坡镇的井坡社区居委会;马桥镇的马桥社区、外沙社区居委会;南洞乡的南洞社区居委会;濠头乡的濠头社区居委会;延寿瑶族乡的延寿社区、小垣社区居委会;文明瑶族乡的文明社区、盈洞社区和岭秀社区居委会;__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社区居委会。

三、奖罚措施

(一)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殡葬惠民奖励力度,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对我县户籍居民死亡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实行免费,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免费接运。在县域内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实行免费。超出县域内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2.免费存放。遗体三日内(含三日)冷藏存放实行免费。超出三日的按物价核定价格收费。

3.免费火化。选择平板炉火化的实行免费。选择拣骨炉火化的实行价格补差。

(二)处罚措施。

1.按照《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办发〔__〕5号)、《___县委办公室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汝办发〔__〕3号)文件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党员干部对直系亲属中有不良治丧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不得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国家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城镇社区居民死亡后要坚决实行火化。对拒不执行火化规定的,由县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丧属负担。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__年10月1日至__年10月31)。各乡镇要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内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社区人口情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挂靠户籍人口进行梳理,建立户籍人口台账,全面掌握挂靠户籍人口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__年11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各乡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各单位特别要对管辖户籍或者挂靠户籍中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殡葬政策宣讲到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执行落实阶段(20__年1月1日起)。20__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二

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根据_《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_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云办发〔2014〕36号)、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大政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洱源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的殡葬改革,是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促进洱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乡村振兴、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把殡葬改革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实推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和管理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治理乱葬为重点,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规范殡、葬、祭行为,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殡葬改革,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殡葬改革,逐步推进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文明殡葬,到2020年底全县死亡人口的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分别达90%和30%以上,火化区火化率达100%,骨灰和遗体全部进入公墓规范安葬。

(三)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市场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上下联动、紧密协调、领导带头、整体推进的机制。县乡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殡葬设施和基本殡葬服务的投入。同时,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性公墓,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

2.合理规划,规范实施。公墓建设坚持尽量集中、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以及满足近期、兼顾长远、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3.统一标准,加强监管。公墓用地实行统一标准,一律实行骨灰安葬,骨灰安葬的单人墓及双人合葬墓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对在禁葬区新建、扩建坟墓的行为进行查处。

4.引导为主,奖惩并重。加强引导,突出宣传示范,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制定奖惩制度。凡涉及办理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的,一律凭火化证和墓穴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办理。对进入公墓实施骨灰安葬的非财政供养人员遗属给予奖励,对特殊困难人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对乱葬的进行治理。

(一)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快县乡村公墓建设

各镇乡要结合实际,精心选址、合理规划建设镇乡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能少于100亩,为各镇乡启动遗体火化、实行骨灰规范安葬提供保障,建成面积不能少于50亩,每个公墓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州级20万元,县级30万元),超过面积按每亩6000元增加补助。同时,要在镇乡公墓覆盖区域外,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指导帮助村组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条件成熟的区域逐步推进骨灰堂(塔、楼)建设,县级根据实际建成情况给予补助。

(二)明确划定火化区,同步推行骨灰安葬

全县明确划定火化区6个,包括5镇1乡(即:茈碧湖镇、右所镇、邓川镇、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合计2个社区,51个行政村,791个村民小组,覆盖国土面积约1095平方公里,占本县国土面积总数的,覆盖人口约万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细化区域和范围,对火化区内的亡故人员分期实行火化,并同步大力推行骨灰规范安葬和节地生态安葬。

全县非火化区共包括37个村民委员会,46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27个村民委员会,茈碧湖镇哨横、松鹤2个村民委员会,右所镇焦石、腊坪、起胜3个村民委员会,三营镇的白草萝、石岩、南大坪3个村民委员会,牛街乡的福田、福和2个村民委员会,国土面积1519平方千米,覆盖人口约万人。要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并于2025年前全部纳入火化区。同时要和现有火化区同步每镇乡至少建成一个公益性公墓。

1.分步推进火化进公墓。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火化进公墓工作:

第一阶段,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为殡葬改革宣传动员阶段。由民政部门牵头,各镇乡和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并鼓励全县群众自愿在亡故后火化进公墓。

第二阶段,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户籍在本地的省州驻我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进公墓。

第三阶段,从2020年7月1日零时起,火化进公墓范围扩展为火化区各村委会(社区)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含离退职)和全体农村(社区)_党员。

第四阶段,从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火化进公墓范围扩展至火化区所有群众(尊重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鼓励群众亡故后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内。2019年1月1日后亡故的我县非公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遗体进行自愿火化并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的(骨灰公墓的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将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

火化区域内人员亡故后,死者家属应主动向居住地殡葬信息员或所在部门(单位)殡改办报告治丧和火化安排情况,殡葬信息员应在人员死亡6小时内报请所属镇乡殡改办或直接联系县殡仪馆做好相关服务;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通知县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遗体,遗体存放在太平间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

火化遗体,必须提交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和无名尸体火化,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_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按照省《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积极推进集中治丧。居住在洱源县县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律到县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其他人员死亡后,鼓励到县殡仪馆集中治丧。在其他场所治丧的,不得占用公路主次干道、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集中治丧时间一律不得超过3天,案件未结案或者特殊情况需要逾期的,应当经司法机关或者县殡改办批准。

3.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居住在县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应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居住在县域外的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鼓励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户籍在县外需回出生地安葬或其他原因需选择县外安葬的,须报县殡改办备案。其他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鼓励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可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没有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可选择符合规定的地点安葬。禁止在耕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县城和镇乡规划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及河流两岸、堤坝500米以内、城镇周边、公路主干线两侧有碍观瞻的区域内安葬。鼓励骨灰抛撒、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

(三)合理划定禁葬区,规范治理乱葬行为。县殡葬管理机构和各镇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人口相对密集的城镇、坝区、洱海流域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核心区、重点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镇乡人民政府驻地近山面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划定为禁葬区。对禁葬区范围严加管控,规范治理乱葬行为。

(四)建立死亡报告制度,消除殡葬改革死角。辖区居民去世后,由亲属及信息员报告其生前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单位和村(居)委会报告镇乡,镇乡报告县殡葬管理所并实行台账管理,所在单位和乡村要安排人员根据规定及时入户动员家属按划定管理类别组织火化、骨灰或遗体规范安葬,做到不留死角。

(五)实施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和奖励政策,推行凭证领取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制度。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行的方式,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建立以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殡葬权益。

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关于“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必须凭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县内所有公职人员(含参加社保的全部人员、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去世后,一律凭火化证和墓穴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办理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手续;若夫妻一方已经死亡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在禁葬区外建有合冢墓的,另一方亡故后,将其遗体火化并进行骨灰安葬,葬入后可以凭火化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骨灰安葬证明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等补助。国家规定许可土葬的少数民族,在尊重其习俗的同时积极倡导实行火化,按相关规定办理领取费用。

2019年12月31日前,所有进入县殡仪馆自愿火化的人员,一律一次性补助2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遗属再补助1000元;采取深埋不留坟头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凭火化证再给予遗属补助1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未享受财政供养人员自愿进入县殡仪馆火化的,同样享受该补助政策。补助金由县级财政承担,县财政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到专户,据实及时支付,年终汇总结算。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等民政长期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去世后,进入公益性公墓指定区域骨灰安葬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冷藏费、墓穴费(骨灰寄存费)给予全额救助。亡故人员实行遗体火化后需到地方骨灰公墓安葬而公墓暂时不能提供墓穴的,可将骨灰临时寄存于殡仪馆,所产生的寄存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

禁止在公墓外修建活人墓,对已建活人墓及禁葬区内的老坟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愿进行拆除并到公墓按标准建设的,给予单冢2000元、合冢3000元的奖励。

(六)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将殡葬改革作为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电视、广播、标语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文明节俭的丧葬文化习俗,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在全县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尚。

(七)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殡葬市场。全县范围所有坟石、墓碑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监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范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在火化区内取缔无证坟石、墓碑加工经营,禁止制造、销售棺木等遗体葬用品。

(八)细化具体措施,强化惩治处罚

县殡葬管理机构和各镇乡要加强对殡葬活动的监管,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并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规范殡、葬、祭行为,对殡葬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_《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殡葬管理法规的,遗属不得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和相关救助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级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县民政局增设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改革执法队,人员由县委编办核定。在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殡葬改革的整体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镇乡工作职责

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对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镇乡党委书记和镇乡长是辖区内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在村级设殡葬改革信息员,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县殡葬管理机构配合下,严格落实殡葬管理要求。

2.部门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俭办、破除丧葬陋俗;做好殡葬改革相关项目规划和申报,抓好公墓、殡仪馆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做好殡葬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协调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纪检_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执行殡葬改革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掌握党员、干部丧葬情况,做好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发放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宣传部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祭方式,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摒弃丧葬陋习,营造文明殡葬新风尚。

编制部门:积极支持县乡殡葬管理机构建设。

_门:依法出具死亡证明,及时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且不服从有关部门劝导,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权利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

国土部门:负责协助殡葬用地单位做好殡葬用地的报批工作。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占用土地、私建、乱建坟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对公墓建设和骨灰堂(塔)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申报,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财政部门:将殡葬管理及改革的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相关要求安排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将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塔)建设纳入财政奖补范围。

住建部门:对在县城范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焚烧或抛撒冥币、纸钱等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好殡葬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林业部门:坚决制止、依法查处毁林建坟,责令毁林者恢复原貌;对涉及林地的公墓建设进行相关手续报批,对清坟覆绿进行协调和技术指导,加强清明节祭扫期间的火源管控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丧葬用品的加工、销售进行登记、审批,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管,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设备,同时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厂、店和摊点,全面收缴非法生产、经营的殡葬用品。

卫计部门:依法出具死亡证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中死亡人员遗体的监督管理,联合做好防范偷抢遗体的执法工作。

司法部门:将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内容,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基层做好殡葬服务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环保部门:对殡葬设施和公墓建设的环境进行评价,对设施建设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允许遗体安葬的少数民族群众殡葬改革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治丧文化用品行为,对治丧服务团体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监管。

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三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任务,在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高火化率、公墓集中安葬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等方面有新突破,推进全县殡葬管理法治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实现殡葬需求与保护资源环境协调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深入推进殡葬改革,逐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类分区推进火化,提升火化率。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含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武装部队和中央、省州驻巍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包含对象下同)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100%进公墓集中安葬,积极地、分步骤、分区分类推进火化区内居民死亡后火化工作。到2021年9月1日零时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

(二)加强统筹谋划,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争取,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分批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覆盖城乡的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立比较完善的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到2020年末,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塔),实现非火化区死亡人员在遗体公墓内规范安葬,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殡葬基础设施。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建立完善殡葬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县乡镇综合执法、挂村包组责任制、村(社区)殡葬信息员等制度,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殡葬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清理整治“三沿六区、两地两山”范围内乱埋乱葬、超标准建设坟墓等行为,实现无新的乱埋乱葬、无新的豪华大墓、无违规建造公墓、无违规出售墓穴墓地的目标。积极推行殡葬社会化服务,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

(一)遗体火化对象。巍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省、州属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军队干部职工、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遗体全部实行火化(捐献供科研、教学使用的遗体除外)。

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含夫妻一方属该少数民族的)允许土葬,按少数民族葬式葬法土葬后,需要办理遗属补助事宜的,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统一由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允许土葬证明”。自愿要求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火化区范围。巍山县第一批划定火化区5个,包括4镇1乡40个村(社区),具体是:南诏镇火化区:日升、北街、东外、群力社区,系马庄、鸡碧、开南、南山、文笔、河西、和平、自由、新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4个社区,9个行政村。

庙街镇火化区:润泽、添泽、新华、古城、六合、盟石、北桥、慧明、碧清、云鹤、营盘、新云村委会。全镇共涉及12个行政村。

大仓镇火化区:团结、甸中、永福、幸福、小河、同兴、大仓。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永建镇火化区:永瑞、永平、永和、西山、永乐(新村除外)、永利(飞立坪除外)、小围埂村委会。全镇共涉及7个行政村。

巍宝山乡火化区:建设村委会。全乡共涉及1个行政村。逐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逐步将火化区覆盖到巍山县所有辖区。

(三)公墓集中安葬。火化对象火化后骨灰必须进公墓集中安葬。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骨灰必须集中安葬于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原籍在县外的,回原籍安葬必须在当地公墓安葬;火化区范围内已故居民(包括原户籍在本地的已故居民)骨灰集中安葬于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引导鼓励非火化区内死亡人员进行火化,并在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或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中安葬;对因县城规划用地、城乡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原因需搬迁的坟墓,原则上进入公墓内安葬。夫妻一方在2020年9月30日(火化正式开始)前已去世安葬,按备案要求提前向各乡镇报告,并报县民政局备案的,另一方去世后遗体必须进行火化,骨灰可不进入公墓集中安葬,可与已去世方分别按照火化区或非火化区安葬方式及标准要求进行安葬。

(四)安葬要求。骨灰安葬单双人墓占地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按骨灰进入公墓先后顺序安葬,不得挑选墓位、不得跳穴安葬。夫妻一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后,另一方去世火化后可与先安葬一方同穴安葬,也可申请相邻墓位预留另一方使用;在经营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安葬的按公墓管理规范及管理要求入墓安葬;积极引导群众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堂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安置骨灰;非火化区和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遗体要相对集中安葬,遗体安葬严格执行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6平方米,碑高不超过80厘米,碑宽不超过6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和其他装饰物。禁止骨灰二次装棺安葬或修建衣冠冢。

(一)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把遗体接运、遗体72小时内冷藏暂存、火化、骨灰免费寄存1年等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清单,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基本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并为城乡困难群众以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确保持续稳定地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助费用包含在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中,补助费用支付方式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制定。

(二)明确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一是除财政供养人员外,死亡后实行火化并进入县、乡镇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二是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丧葬抚恤费补助人员(不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外,使用国家规定的可降解容器或不用容器装放骨灰,且深埋不留坟头或采取撒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三是鼓励自愿火化。支持和鼓励非火化区城乡居民及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自愿实行火化,同等享受火化补助政策(财政供养人员除外)。四是困难救助对象。死亡时属巍山县户籍的特困分散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享受其他补助外再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1000元。五是全免费对象。_门认定的无名遗体、尚未登记我县户口的婴儿或县社会福利中心抚养的儿童以及在我县救助管理机构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死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和自愿火化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兑现。困难救助对象所涉费用分别由县民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资金按规定支付;全免费对象所涉费用由县民政局支付,凭资金拨付申请和火化遗体名册按标准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县殡仪馆。

(三)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县民政局要加快推进殡仪馆建设,完善殡仪馆内停车场、路灯、休息亭、绿化等附属工程。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完善管理服务,确保基本殡葬服务供给,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规划、选址、报批、建设,完善附属设施,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确保群众的安葬需求。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开展殡葬环境专项整治。各乡镇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建成的“活人墓”,“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内的大墓、“豪华墓”等(含原已登记过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活人墓”必须全面拆除,并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活人墓”。二是对“三沿六区、两地两山”可视范围内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植树遮蔽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等方式进行治理,能搬迁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按照现行迁坟方案给予补助。不能搬迁的,缩小硬化面积,覆土植树绿化遮蔽。三是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火化区内生产经营棺木和坟头石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进行清理整治。四是对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办丧扰民、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等行为进行教育整治,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办理丧事。

(五)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挂村包组制度。把殡葬改革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单位部门挂包村(社区)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挂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同时挂包相应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挂包村(社区)的单位部门组建工作小分队,指导配合村(社区)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各乡镇领导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全面包保。二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由乡镇在每个村民小组选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小组的死亡人员信息报告和政策宣传工作。本小组发生人员死亡后信息员及时向村委会主任报告,督促死亡家属做好按政策火化和规范安葬等工作。对督促非火化区家属按遗体规范安葬要求安葬的以及对在丧葬全过程中协助丧属将遗体送至殡仪馆,并督促丧属将骨灰按规定要求安葬的,按规范安葬一具遗体200元标准对信息员进行奖励。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县级成立由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卫生健康、住建、文化旅游、人社、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殡葬联合执法队伍,每个部门固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参与联合执法,乡镇参照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生产、加工、销售殡葬用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违法土葬等行为。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的殡葬联合执法制度,对殡葬服务市场、殡葬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维护健康有序、规范优质的殡葬服务市场。

(六)强化政策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干部职工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殡葬改革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并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的殡葬改革宣传。县民政局要制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乡镇。乡镇及挂包单位要通过召开群众会、户代表会、动员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把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实现户户知晓,人人兼知。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殡葬改革宣传专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9月29日)。重点做好方案制定、《殡葬管理办法》、殡葬改革相关公告发布、殡葬政策宣传、完善殡葬基础设施、殡葬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各乡镇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村(社区)负责人、殡葬信息员,确保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骨灰堂)建设、殡葬环境专项整治、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入户等工作。县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二)火化实施阶段(2020年9月30日起)。2020年9月30日零时起,全县辖区内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开始100%火化,积极推进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2021年9月1日起,火化区内死亡人员火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火化区内国家规定的10个少数民族死亡人员鼓励实行火化。一是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家属凭火化证、墓穴证(骨灰寄存证)、骨灰安葬或其他不需火化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二是强化殡葬信息系统录入,建立遗体火化后骨灰全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每具骨灰去向清楚,符合安葬政策。三是特殊需要遗体外运的,须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方可放行。四是各乡镇信息员在辖区内人员死亡后及时报告村委会负责人,火化区范围内同时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医院在人员死亡后1小时内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除特殊情况外火化区遗体必须在72小时内火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日以后)。对遗体火化和集中公墓安葬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加快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完善乡镇、村、组公益性骨灰公墓管理办法和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制定第二批火化区划定方案,逐步实现全县区域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

(一)高度重视。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殡葬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建立殡葬改革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遗体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的原则,财政供养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亡故人员由生前主管单位协同丧属负责落实。特困集中供养的亡故人员,由民政部门协同供养机构负责落实。其他农村、城镇居民的亡故人员,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协同丧属落实。人员亡故后,亲属应及时向村(社区)和主管单位报告。

(三)依法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_《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推进实施殡葬改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遗体火化,需延期遗体火化的,应经民政或公安、司法等机关批准。逾期不处理遗体的,由亡故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死亡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送达责令限期火化通知书,拒不执行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力量依法强制火化,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四)严肃奖惩。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火化和公墓集中安葬目标未实现、造成乱埋乱葬现象的,对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部门人员死亡后遗体逃避火化和乱埋乱葬构成事实的,除责令单位追回遗体依法强制火化进公墓集中安葬外,对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在丧葬活动中唆使、纵容、包庇、策划抵制遗体火化和进公墓集中安葬的,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人说情、打击报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聚众闹事、阻碍殡葬执法工作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四

20__年,全县殡改指导性任务分解后,开发区结合20__年工作实际,及时发动、广泛宣传,成立了领导组、工作组和巡查大队,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由区直干部、村组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与村级签订责任书,村有关责任人交保证金,实行公开有奖举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第一季度开发区殡改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纠偏及时,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截止3月31日全区共火化33例,完成县分解任务的,位列全县前五名。

一、前期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开发区工委、管委对殡改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的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以各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组、抽调人员成立了殡改办,为了落实工作常态化,成立了由殡改办、国土分局和城管分局抽调人员参加的巡查组。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由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各驻村点长为监管责任人,各书记、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村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包组村干对所包村民组的殡改工作负全责。

(二)广泛动员,宣传到位。县动员会召开以后,开发区及时制订方案,召开区、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做到人人有责。出动宣传车、开通村村响、发放到户明白纸5000份、张贴公开信98份、拉横幅24条、刷写标语16条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三)奖惩严明,责任倒查。开发区全年殡改任务按照户籍人口的‰测算到村,按照村人口数给予村20__-4000元补助经费。对完成测算任务85%的前三名村再分别奖励村集体1万、8千、6千元。健全问责机制,区、村干部均要交保证金,驻村点长按照全县平均水平为基数予以奖惩,包组村干所包村民组发生1例土葬罚20__元并限期整改,发生2例土葬的专司其职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免职。发生3例土葬的村支部书记降为副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人员少、其它中心工作冲突,造成工作阶段性松懈。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少、事务多,在开展土地确权、精准扶贫等其它中心工作的时候,殡改工作出现了阶段性滑坡,为此,工委、管委高度警觉,及时扭转了局面。

二是因开发区特殊区位,造成统计数字有误差。开发区原来由高塘镇和冯井镇分别划4个村组成,很多家庭的户口本没有及时更新,或者是死者家属习惯性原乡镇称呼,造成部分火化进度被统计到高塘镇或冯井镇,为此我们需要与殡仪馆多沟通、多配合。

三是开发区街道挂靠户口多,死亡率低、信息难把握。原高塘吴集片和冯井白庙片的很多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回迁户口均挂在吴集街道和白庙街道,产生人户分离,造成死亡率偏低和死亡信息难掌握,有的还会产生殡葬数字错位,因此,对我们完成分解指标有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实施数据监控、社会监督,严格责任倒查,兑现有奖举报,确保信息畅通,继续死看硬守、责任到人、强化调度,通过与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下半年不出现一例土葬,不被县领导组调度,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五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开展“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新闻采访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特点,紧紧围绕治理主干道抛撒纸钱、治理违规经营封建迷信用品行为和集中劝阻马路乱烧纸钱行为等主要任务,下面从六个方面就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做简要汇报:

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致全区居民一封信》等宣传材料3000多份,宣传图册400余份,不少居民表示将摒弃传统殡葬陋俗,以更加文明、绿色的方式祭奠故人,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共同为建设“和谐北辰、魅力天津”贡献力量。

为确保群众平安祭扫、文明祭扫,清明前夕,区政府召开了清明节安全协调会议,会上对清明祭扫秩序维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政府转发了《民政局清明节期间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分成三个组,在祭扫高峰日,每天早上6:30准时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憩园和天福陵园上岗执勤,积极配合各陵园做好群众祭奠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对天福陵园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焚烧祭奠区域的划定,针对焚烧箱少等问题,督办天福陵园加班加点制作了500个焚烧箱,以防止祭扫群众乱烧纸钱现象。针对祭扫群众密度高,陵园、殡仪馆祭扫空间紧张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外围摊点的清理工作。

此外,在保障清明安全祭扫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公安、交管部门出动警力千余人次,保障了祭扫重点地段车辆、人流的安全、有序。^v^门出动人员24人次,救护车6辆次,消防部门出动人员40人次,消防车6辆次,为清明安全祭扫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据统计,今年来我区祭扫的群众达40余万人次,祭扫期间,无一例安全事故,实现了清明平安祭扫。

专项治理期间,会同各有关镇街对辖区内制造销售冥币、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的加工店地址、数量,无证照销售丧葬用品的鲜花店、土产店进行调查摸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会同公安、工商,综合执法、文明办、区新闻中心等单位,对全区殡葬用品市场进行集中清理检查,对销售冥币、冥纸等封建迷信用品现象,进行了严厉查处,对非法销售的纸元宝、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予以没收,对经营业主进行了训诫。没收并集中销毁了纸元宝、冥纸冥币280公斤、封建迷信用品130余件,从源头防止封建迷信用品泛滥。

在治理周期间,会同有关镇街,采取蹲点和巡查的方式,重点对铁东路、西北半环、京津公路等主干道抛撒纸钱行为进行了治理。在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憩园、天福陵园等地周边主干道巡查时发现,有个别送葬车队沿路抛洒纸钱现象。我们采取拍照、录像跟踪、到第一殡仪馆门口蹲守等方式,集中治理了12起送葬抛撒纸钱行为,通过宣传《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教育。

关于“阴历七月十五和阴历十月一”期间,集中劝阻马路乱烧纸钱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各有关镇街总结去年经验,科学设立焚烧点,确定责任单位,分片劝阻治理,对人员岗位设定,焚烧点位安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修改,并根据去年实际情况上报焚烧桶需求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镇街治理了9起在丧事活动中搞吹打念经、绮罗伞盖等封建迷信行为进行了治理,对丧主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参与搞封建迷信活动人员进行警示和训诫,查抄吹打用具等封建迷信用品10余件。

通过周密安排,细致筹划,在清明节当日,在永安公墓举办了一场“绿色”集体安葬仪式,免费将双联李家房子村64具逝者的骨灰以环保草坪葬、水葬的形式永久安葬在“绿色墓区”内,整个过程庄严肃穆。此次活动,得到了村民的认可,积极推进了该村平坟还田、公益性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推进李房子村旧村改造工程扫清了障碍。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控*工作计划,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吸*的危害,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控*规定,并积极开展劝阻吸*活动,增强了人们的控*意识,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了对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控*工作是保障职工健康的重要措施。因此,局里进一步加强了对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局长靠上,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制订了控*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布置,责成专人负责不定期的巡视、检查,促进了控*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了对控*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召开会议,上健康教育课,举办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吸*危害健康以及开展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劝阻干部职工吸*。

同时,在5月31日无*日,组织了一次控*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吸*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国家有关控*法规以及我局的控*措施。还对院内居民开展了“吸*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进一步使吸*危害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控*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为进一步做好控*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扎实开展了控*工作

首先,在局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明令禁止吸*,并设立了醒目的禁*标志,不设*具。其次,领导班子带头,人人参与控*活动,做到了不敬*、不劝*,人人争先,相互监督。直属各单位也参照局里的做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控*活动。再是,强力干预。按照制定的控*制度和有关规定,及时干预,对不听劝阻的实施处罚,扎实推进了控*工作。

总之,经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努力,我局的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存个别职工吸*的现象,有的公共场所控*措施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等。新的一年要严格执行控*制度和规定,加强教育和干预措施,推动控*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的健康习惯,努力营造良好的无*环境,努力创建文明单位、无吸*单位。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_、_、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根据《_殡葬管理条例》(_令第225号)、 《__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5号)、《___市委办公室 __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工作计划》(吉办字〔_〕53号)和《安福县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工作计划》(安办发〔_〕19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公墓建设辐射到村组。__年底前,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可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墓地,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葬有去处”及迁坟安葬需求。

(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省政府赣府字〔__〕43号文件已将__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从__年9月1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实现火化率100%,公益性墓地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县殡仪馆,待公墓建成后,进入公墓安葬达到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三)散埋乱葬整治到位。__年12月22日(冬至节)前,完成“三沿六区”重点区域,即铁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河道(包括泸水、洲湖水、同江水、谷口水、东谷水、山庄水和泰山水等)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整治;__年5月底前,完成“三沿六区”所有区域(包括公路中的县道、乡道和村庄内)可视范围内的坟墓整治,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

(四)移风易俗明显见效。在全乡“三沿六区”辖区内,逐步实施“三禁”(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所有行政村都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__年7月至8月)

1.迅速动员部署。__年7月下旬,成立章庄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各村要在7月底前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组、到户确保家喻户晓。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必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居)民家中棺木及棺木店(点)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范围内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土葬用品生产销售店及丧葬祭品店铺的数量。以村(含林场)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对“三沿六区”范围内乱葬坟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林场的底数由七都林场负责。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规定。相关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协进村入户,面对面向老百姓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培训会,签订殡葬从业人员承诺书(附件3),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和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的宣传员。

(二)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阶段(__年7月至12月)

1.科学布局。7月底前要确定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和规模。各乡镇、村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制作分布图,实行一次性布局,分期实施。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要按辖区人口(含集镇)年均6‰自然死亡率×30年需求+“三沿六区”应迁坟墓数量确定规模,今年要完成的建设面积:辖区人口1500人以下的建1亩,2500人以下的建2亩,2500人以上的建3亩;有迁坟任务的乡、村,按每亩200穴左右测算增加建设面积。原则上以乡镇(林场)和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建设,同时考虑到现实情况,在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合并村可以分开建,历史原因互相矛盾较多的或居住集中、人数较多的自然村可申请建设组级公墓。

2.优化审批。建设主体提出选址工作计划后,要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集中论证、评估确定建墓地址。乡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相关部门要加快联审联批,切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3.奖补资金。公益性墓地征地及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进行奖补,奖补标准由县统一确定。

4.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单人墓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双人墓墓穴不超过平方米;墓区以建设卧式墓碑为主,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__年7月至__年5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要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__年9月1日前,各乡镇(林场)对村(居)民家中现有的已自制且准备自用的成品棺木,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县财政按每副棺木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9月1日之后处理的不予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石材、封建迷信祭品销售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切实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实行火化。要全面实行遗体免费火化,对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其遗体接运、冷藏(3天内)、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向丧属实行免费,相关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并在殡仪馆办丧过程中同步结算、直接减免。对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去世后,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核报。要严格规范丧葬费用发放,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去世后,以及因工伤、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人员,财政、人社、公安、保险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和民政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公墓安葬证明(或其他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保险赔偿等相关费用;对违规发放丧葬费等费用的,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要加强对现有殡仪馆、火化炉等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环保标准,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

3.全面整治散埋乱葬。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4);公墓建成后,按时间节点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由县财政按搬迁2000元/穴(其中1000元补助给丧属用于旧坟迁移,1000元补助给管理主体用于墓具采购安装)、改造8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4.大力推行移风易俗。全乡各村全覆盖成立红白理事会,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正义、崇尚节俭、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人士担任理事会成员,切实发挥理事会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宣传引导、监管约束作用;所有行政村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丧事简办、文明祭祀、开展“三禁”等要求写入其中,并在本村醒目位置或村民聚集场所长期公布,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乡、村两级要对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讲解,教育引导群众自我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__年6月开始)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乡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林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由县级抓总推进、乡镇主体落实,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和各村的大力支持下,xx镇的农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项指标处在全县前列,具体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土地流转规模较大、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科技化;林业、土地、水利工程产权进一步明确,农业抗灾能力显度增强,农民收入显度提高,现将xx镇20xx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农业综合发三期工程于7月份通过市级验收,11月份通过省级验收,工程合格,实施标准高,共平整土地4300亩、新建电站3座、挖塘14口、开沟9条、砂石路4.9公里。

2、县重点工程大易圩加固工程10月挂网招标,11月开工,预计年底结束;8小工程已全部开工,12月底结束;垱圩站改造12月开工,20xx年1月结束。

3、防汛抗旱取得了全面胜利,没有出现较大险情,农业生产取得了丰收。

4、水利工程管护实现了社会化管护,减轻了村级负担,提高了防汛效率。

5、在全县率先启动水利产权改革试点,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我镇对所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明晰了工程的产权、使用权,落实了管护主体,提高了工程的使用效率,延长了工程的使用寿命,20xx年7月全县现场会在我镇召开;在20xx年至20xx年全县水利兴修评比中荣获第三名。

1、土地流转工作。20xx年全镇新增流转耕地面积4530亩,主要集中在西山、卜李、南峰社区等村。

2、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指导工作。农业办技术人员始终立足于农业新型技术推广,实行绩效考核制,每人包10户示范户,并对示范户的生产情况适时常态化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户、大户家中和田间地头,解决他们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获得了科技示范户良好评价和认同,并在每月县科技指导员包村联户服务情况的通报中评分较好。

3、土地确权工作。全镇需确权耕地面积约5万余亩,涉及10400户农户,预计发放耕地经营权证书10400本,由于二轮承包时间较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联系困难等多方原因,导致工作进度缓慢,20xx年年后土地确权工作进入关键的现场纠错环节,农业办抽出专人进村督促协调测绘工作,确保最后一轮现场纠错工作的质量。目前确权工作基本结束,正在做最后修补完善工作。

4、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全镇共培训了42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体主要是懂技术会经营并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种养大户;全年共培育成立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合作联合社, 12个家庭农场。

5、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20xx年共开工建设5座标准化育秧工厂(建设地点分别是云塘葛世清家庭农场、云塘过申元家庭农场、祁首过长新家庭农场、祁首宋定景家庭农场、祁首过龙祥家庭农场),目前这5座育秧工厂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6、动物防疫工作。全镇共防疫9300户,防疫家禽33759只,防疫家畜545头,未出现一例疫情。春季防疫工作已顺利通过检查组检查验收,秋季防疫工作将于12月底结束。

7、秸秆还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为做好秸秆还田工作,更好的改善、提高土壤耕地质量,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我镇提供了62.5吨秸秆促腐剂,并由农业办工作人员免费发放给种植大户及部分散户使用,督促要求他们所有小麦、油菜秸秆必须还田,并下田现场指导他们关键使用技术,帮助农户解决因秸秆还田带来的各种问题,保护耕地质量,确保使用效果。

8、病虫测报站建设。我镇这几年土地流转速度较快,面积较大,种植大户对病虫害防治要求提高。我站积极与县植保站联系,在xx设立一个县级病虫测报点,大大提高了病虫害测报准确度,使大户能够及时对症下药、降低成本。

1、林业资源调查工作,完成了对全镇木本油料树种种植面积及茶产业面积调查。

2、完成了20xx年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造林任务,其中春季造林1650亩,并通过县级验收。

3、对226省道、陶南路、陶新路等主干道意杨病虫害进行了全面防治。

4、在官塘村建立了一个1000亩的镇机关义务植树基地。

5、完成了全年新造林抚育工作,并对松材线虫病进行了防治,未发生一起扩散情况,提高了树林成活率。

6、完成了春季防火工作,未发生一起火情。

1、申报官塘村龟山口小(二)型水库一座并进行改造。

2、八小水利工程塘坝开挖50口,沟渠4条,电站改造1座,涵闸1座。

3、申报县重点工程与土地部门联合,将关正十联圩孙湾段200亩(总计约500亩)龙塘填塘固基,如批准既能解决圩堤安全又能增加土地面积,同时能减少政府的财政投入;建设祁首村防汛道路7公里。

4、结合种粮大户实际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计划再建设两座标准化育秧工厂及1个谷物烘干房。指导帮助已建有育秧工厂的大户,提升大棚育秧技术,提高大棚利用效率。

5、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将所有规模以上种养大户档案全部整理到位,并制成电子档,实行动态管理。

6做好大户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加大改土培肥工作,普及大户秸秆还田技术,努力改善提高土壤耕地质量;做好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田间调查测报工作,及时上报病虫害发生情况,并将病虫信息通过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给大户;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帮助大户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水平。

7、发展荒山造林1100亩,其中山核桃300亩、白茶200亩、油茶500亩、黄桃100亩。

8、做好全年防火工作,增加防火器具,提升综合防火能力。

9、做好春季造林工作,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加强新造林抚育工作,确保成活率;加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确保不扩散。

20xx年以来,我镇土地流转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全镇的土地流转面积达4万多亩,占总面积的80%以上。在流转过程中,各村做了大量的工作,流转后也花了很多精力用于大户的服务和村民的田亩核实、户主核对、承包款发放等工作,大多数村与大户能够相互沟通、协调,双方能够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有少数村与大户矛盾较多,承包费未按合同履行。虽然是少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环境变化,加之大户经营不善,兑现合同时往往扯皮,逐渐带有普遍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服务不到位

有的村土地已全部流转,流转后少数村服务跟不上,出现了大户与村民的纠纷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大户的积极性。如有的村民占用大户随田流转的塘坝养殖,不给大户在塘坝上取水灌溉;有的在沟渠边种植庄稼;有的在大户的供电线上挂电不给钱;有的.在村庄周边养殖家禽、家畜,损坏大户农作物等;反映到村后,村没有及时解决,甚至说土地已交给你了,那是你的事。有的大户为了求安,怕村民进一步纠缠或对种下的庄稼继续造成损坏,只能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潜在的矛盾在催缴承包款时出现相互指责,互不信任。

2、争取项目不积极

今年的村级挖塘基本上都是大户在实施,少数村申报不积极,即使申报塘坝最终也没有施工,真正实施的基本都是大户,散户极少,实施时也是仅汤下面,上级补一万干一万元事,一分钱都不收,村级也不配套、补助。当然,现在群众收钱很难,但可收少一点,村级经济状况好一点的可适当补助一点,也可以利用大户交纳的部分管理费补助一点,这样群众、大户积极性高,以后管护也方便,也能满足上级的政策要求和检查。这两年村挖塘除少数村补贴外,很少有村贴钱的,13至14年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村基本不贴钱;今年有的大户直接到镇农办要求挖塘、清沟、修路、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经过村,说明村级与大户缺乏沟通,这就需要多交流、多合作。今年我镇还有农发、高标准农田项目能够支撑县下达的挖塘计划,明年没有项目,大户挖塘后被其他人占用不能解决,可能市县到我镇看现场都找不到。

3、大户的承包费违约逐年增多

从土地流转的第一年至今,每年都有承包户违约,延期缴纳,有的延期达半年以上,有的没有足额缴纳。出现这现象有多种原因,如大户前期投入大,粮价下跌,融资困难,与村有纠纷,少数大户农作物受灾减产等,但主要原因是大户缺乏长远利益,村级未按合同催交,出现此现象风险很大,全镇如有1/3大户不及时足额缴纳,将引起群众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镇村要高度重视此类事件。

1、加强对大户的服务工作

镇直部门、村都要做到为大户服务,树立为大户服务就是为全镇大多数群众服务的观念;大户反映的问题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政府的农业、水利、司法、土地、财政等部门要热情服务、周到服务,让大户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村级要抽出专人服务大户,解决大户在生产中遇到的村民纠纷,环境协调等问题。

2、帮助大户多争取项目

现在农业的项目很多,有的项目是无偿的,有的项目是需要配套的,有的项目需要融资。作为大户的落脚地,村级要积极与大户联系,与镇甚至与县相关部门联系,为大户争取项目。配套资金大户可以通过融资、小额贷款等形式落实解决,这样既帮助大户解决实际问题也拉近与村干部的关系,同时村级一事一议项目也可向大户的在急项目倾斜,为大户服务也是为当地群众服务。建议各村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大户座谈会,同时请土地流转所涉及自然村的村长、村民代表、党员等参加会议,倾听大户及群众的声音,以及他们对生产服务的看法、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意见等,特别是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强行占用,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收回有偿发包。云塘村在此做法上值得肯定,他们于20xx年做了此项工作。座谈会的内容可增加,人数可扩大,效果一定会很好。

3、加大依法催款的力度

各村要严格按合同催交承包款,超期的要以文字通知的形式限期缴纳,必要时依法起诉,而且时间要提前,要做好两手准备,以防土地抛荒、承包款无处落实,增加镇村经济压力,造成社会影响。

4、引导大户成立联合体

xx的土地流转面积较大,大的承包户流转面积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流转极限,不宜再扩大面积,如何做大做强,提高种植效益就是下一步需要做的工作。xx现有流转面积千亩以上的有18户,如有1/5户能率先成立一个如商会一样的联合体(或农业合作联社),总面积在1万亩以上,在抵御市场风险,投资、扩大生产,创立品牌上加强合作,将是xx农业的一个创新。通过联合体在政策、融资、用地、技术等方面,国家政策予以支持,经过3-5年的发展,联合体可扩大,带动其它大户,这样xx农业可真正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多样化、品牌化。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九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

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

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

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

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1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

一是将三月份定为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核对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准实。

二是对每个村,每年进行一次安置帮教对象代表座谈会,使帮教对象相互交流各自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13、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乡帮教工作站与各村帮教工作站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确保做到层层分解,逐人落实,并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乡、村(部门)年终考核目标,确保任务完成。

乡镇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篇十

在近期的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乡镇对于自身的优势资源挖掘不深,项目的前期工作有所匮乏,因此,20xx年在项目的建设上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项目包装立足特色。做好项目的包装首先要明确项目的自身定位,努力挖掘优势资源,像是利用山地古村资源继续发展农业招商、民宿招商,利用“坡地村镇”建设打造林上经济,实现“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房在林中、园在山中”新型招商理念,并以新观念、新思路,对项目进行设计、包装和策划,做到推进一批,开发一批,储存一批,充分实现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的良性发展,创建森林养生试点县。二是项目谋划细化分解。制定每个月工作的详细计划清单,做到“盯人、盯事、盯项目”。积极梳理重点项目需协调的问题,为项目推进做好服务工作。将已签约的项目,作为增强永商回归服务的重要环节来抓,通过狠抓项目落地,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永商回乡创业创新,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投产率”,增强招商的延续性和实效性。

一是四大机制促督查。继续发挥四套班子领导的联系挂钩作用,健全招商选资工作常态化推进机制,分解责任,联合推进。继续优化招商选资环境,深入实施“四员”机制,强化县级领导专题督查行动xx县纪委牵头的招商项目巡查机制,健全招商选资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镇街、牵头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做好督查最深最严、服务最好最全、审批最快最优。

二是部门挂钩促联动。今年县政府出台了《xx县部门单位挂钩帮扶重点招商项目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挂钩帮扶部门单位根据《部门单位挂钩帮扶重点招商项目任务表》倒排时间,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实行“一把手,一班子,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加强部署落实,严格按目标任务和倒排计划时间节点抓好重点招商项目挂钩帮扶工作,并通过“一月一报”的形式将挂钩帮扶项目的每月进度报送至县考绩办。利用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优势,通过挂钩帮扶重点招商项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的招商选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招商项目开花、结果。

积极组建在外异地永嘉商会以及商会基层党组织。以党建促进商会规范建设,让每一个在外永商都有一个“家”。我局做为永商的在内“娘家”,要实现内外联合、内外联动,充分利用“一网一会一报两库两微”的联络平台,特别是去年我们成立了永嘉招商服务局的公共微信、微博平台,第一时间将最新的招商动态进行发布。深入完善世界永嘉人信息库。认真筹备第五届世界永商大会,借此机会能够加强内外永商的联络与交流,共商发展大计。

20xx年,我乡认真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对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重新定位,为进一步加大我乡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经研究,结合我乡实际,确定乡20xx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十三五规划xx县委十一届十八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招商战略,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我乡投资兴业,全面掀起我乡招商引资新高潮,确保完xx县下达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任务。

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快慢取决于人的思想观念转变和更新的快慢,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思想观念的转变对招商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乡里将分阶段组织乡村干部学习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理念。要依托工业来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我们在春节前后这一段时间,积极动员乡村两级干部、企业老板、部门负责人迅速行动起来,利用春节前后这一段在外人员返乡、亲戚朋友聚会的机会,积极搜索相关招商线索。

一是要围绕我乡资源优势进行招商,搞好种植养殖业招商,重点围绕特色产业、传统农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方向进行招商;二要促进以商招商,要服务好落地企业并与之进行长期友好的信任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牵引更多的客商来投资兴业。要本着“结识新客商,巩固老客商”的原则,促进以商招商;三要实行委托招商。邀请在外成功人士为经济发展顾问或招商联络员;四要开展亲缘招商,充分发掘各方人士的对外联系,精心策划,激励引导,动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采取走亲访友、电话联络等方式,宣传乡情和招商政策;五是组织招商小分队,由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主动出击招商,克服“守株待兔”的招商方式,定任务、定时间、有目的有目标去招商;六是建立一支招商引资信息员队伍,建立乡在外能人志士档案,摸清全乡招商引资资源家底;七是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把招商引资的任务分解细化到人,明确单位一把手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

今年我们要一方面抓好硬环境的建设,要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搞好道路、电力、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为引进和发展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抓好软环境的建设,一是要情感招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优质的服务内容,以亲商、爱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感情与行为感化客商,即要引得进,又要留得住。无论项目大小,我们都坚持服务为先,积极为他们解决生产、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安心创业。

招商引资是我乡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领导带头抓,部门联动抓,发动全民抓,检查督办抓。要把招商引资作为衡量村干部工作成绩的第一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坚持“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初评,全年总考核”,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总之,我乡在县委十一届十八次全会精神后统一了思想,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和决心。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乡一定会做好今年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