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0 09:55:25 作者:GZ才子 条据书信 优秀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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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日期:

地点: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代理方):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电话:

住址: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甲、乙双方的深入研究及友好协商,就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特此郑重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购房能力并愿意在淮安市居住的多个自然人(乙方)以签订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的形式共同出资,通过委托咨询机构全权代理运作、银行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机构进行开发的方式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

第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合作、公开、公平、公共利益优先等原则。

第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已完全了解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同时,对存在的风险也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属于自愿行为。

第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以出资人(乙方)自己居住为初始目的。

第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拟为中型社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地点为淮安市市区范围以内。预计可供居住的户数为800户左右,户型面积约为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准确的户数和户型面积将根据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在综合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环境因素,尽量做到紧凑、经济、舒适、宜居。

第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由多方参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它包括出资人(乙方)、咨询机构(甲方)、出资人委员会、资金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机构五方。其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

1.出资人(乙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是由多个自然人组成,其准确人数将由取得土地的实际面积经规划、设计后确定的户数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所有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2.咨询机构(甲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咨询机构(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及相关事务进行全权代理运作。其运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筹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及签订相关法律文本。(以下可将甲方称为"代理方")。

3.出资人委员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通过共同选举的方式产生出资人委员会。该出资人委员会由五名出资人(乙方)义务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及监督代理方(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

4.资金监管银行: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淮安市境内的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全面监管。其资金监管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确定。

5.房地产开发机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及权利、义务将由出资人(乙方)、代理方(甲方)和受委托的房地产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开发方")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确定。

第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在代理方(甲方)全权代理运作的过程中,仍享有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监督及核查的权利。

第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人(乙方)均有权以支付建房成本的方式获取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一套。

第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将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开发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等支出为依据进行计算。

第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建房成本,由专业机构或国家相关单位决算、审计后最终确定。

第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房屋面积均以建筑面积为准。

第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物业管理由出资人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

第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乙方)将分预先出资、追加出资、出资清算三步完成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部出资。具体内容如下:

1.预先出资: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同意预先出资人民币元(大写)用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此资金在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后,由乙方存入监管银行并接受监管。

2.追加出资: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如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阶段出现资金不足或缺口,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追加出资。追加出资的额度为乙方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减去乙方预先出资后的剩余部分资金。(本条所称"资金不足或缺口"指乙方预先出资的资金已使用完,同时,又没有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3.出资清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完成,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有权以实际获取住房应支付的建房成本为依据与代理方(甲方)、监管银行、开发方进行出资清算并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监管银行必须是淮安市境内的银行机构。

第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以现金形式进行支取及使用,更不得用于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无关的事项。

第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必须由甲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用途。

第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在正当使用过程中,乙方作为出资人必须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不支持、不配合的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预先出资资金的20%。

第二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监管银行共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土地将通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方式取得。

第二十三条:甲方负责搜集土地的拍卖信息及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全部出资人(乙方)征询竞拍意见,若51%以上的出资人(乙方)同意竞拍,甲方将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代表全部出资人(乙方)参加竞拍并努力取得该宗土地,反之,甲方将不参加竞拍。

第二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全部出资人(乙方)共同享有。

第二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通过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即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或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当以上两种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处理决定:

1.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乙方只需负责承担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及相应的公摊面积的费用。剩余的土地面积由甲方负责召集数量与可容纳户数相等并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参与并成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出资人(以下称为"购地后出资人")。

2.购地后出资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乙方作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必须无条件给予协助和支持,否则,甲方作为代理方将有权要求该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3.购地后出资人不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人,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相关合法手续时必须承担因土地使用权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当竞拍取得的土地面积小于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时,甲方将通过预算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所建住房的分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分配结果。未分配到住房的乙方可以选择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或等待下一次购得土地后享受优先分配权。

第五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十七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及经相关单位核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开发方必须保证所开发、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还应保证路、水、电、气、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齐全。

第二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工作由开发方具体办理及实施。

第二十九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凡是涉及会影响建房成本核算的项目,均应由开发方汇集代理方(甲方)、出资人委员会和出资人代表(限定为五名出资人)四方,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决定。招标结果由四方共同协商确定,如遇分歧或争议,最终决定权归出资人委员会享有。

第三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作为代理方有权对开发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开发、建设方面的相关约定及详细内容以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与开发方共同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周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筹划阶段:指从甲、乙双方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至甲方、乙方、监管银行三方共同完成资金监管的全部手续及相关事项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三个月。

2.购地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筹划阶段后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六至八个月。

3.开发建设阶段:指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至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竣工止。本阶段的时限约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规定的开、竣工时限要求,则以该时限为准。

第七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工作流程》(见附件)。

第三十五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步骤是指甲方在接受乙方全权委托代理运作后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相关事项进行办理及实施的基本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通过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与甲方达成参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初步意向,当报名人数达到300至500人时,甲方将通知乙方签订正式合作的法律文本。

2.甲、乙双方通过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本合同)正式确定委托全权代理运作的合作关系。

3.甲、乙双方与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正式确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监管关系。

4.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的同时在监管银行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由乙方将预先出资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入该账户内接受监管。

5.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使用需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将个人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由甲方在监管银行处开立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内,并在出资人委员会和监管银行的监管下进行支付、使用。

6.甲方在得到乙方同意后积极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

7.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乙双方与开发方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正式确定委托房地产开发的合作关系。

8.甲、乙双方共同协助、监督开发方依法按照程序进行地质勘探、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银行贷款等具体工作的开展及实施。

9.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竣工验收后,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住房分配和终结清算,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

第九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

第三十六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原则如下:

1.甲、乙双方在共同筹划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由甲方凭乙方所填写《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进行排序。

2.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正式启动时,甲方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报名申请表》的序号依次分批通知乙方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及办理存入预先出资和资金监管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既是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排序号。同时,也是乙方选房的依据。

4.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到开发建设阶段时,甲方将依据相关部门核准的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乙方进行住房预选,初步确定乙方的意向住房。(意向住房指乙方初步选中并愿意支付建房成本的住房)。

5.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甲方将按照《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合同编号顺序,依次分批的通知乙方进行住房正式分配及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的同时与监管银行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此两份合同(或协议)的编号相同。

第三十八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分配以乙方自主选择为原则。即乙方可根据所持合同编号的先后顺序选择符合自己要求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所建的住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签订合同或分配住房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持的序号依次顺延。如乙方在结束时仍未到达,甲方将视乙方为自愿放弃或退出,并有权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资金监管费用、委托开发费用三种。此三种费用中不包含乙方在取得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住房时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代理费用:指乙方在委托甲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全权代理运作所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由甲方作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报酬向乙方定额收取。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指乙方委托监管银行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资金进行监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监管银行的报酬及管理支出。此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与受委托的资金监管银行协商确定。

3.委托开发费用:指乙方在委托开发方对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进行开发、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开发方在办公、会议、出差、报酬、应酬、聘请顾问和工作人员等方面的支出。此费用由开发方按照乙方所应支付的建房成本的5%向乙方收取。乙方同意开发方对该费用实行包干使用或支配,无须披露用途及明细。

第四十一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费用支付方式:

1.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发起费用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合同》时,由甲方向乙方定额收取现金元。

2.委托资金监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依据甲、乙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的《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监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3.委托开发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开发费用将根据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开发进度由开发方向乙方逐步收取。即:甲、乙双方与开发方共同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时,收取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30%;开发建设阶段收取至全部委托开发费用的70%;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完成时,乙方将全部委托开发费用付清。

第十一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清算分为中止清算和终结清算两种。具体内容如下:

1.中止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在超过购地阶段的时限后仍未能成功实施,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放弃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中止清算时,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所支付的委托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终结清算:指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已经完成,甲方、乙方、监管银行、开发方四方决定终结合作关系时进行的清算。在进行终结清算时,乙方必须付清所有应付的费用后,方能获得所分配的住房,否则,甲方有权将该住房另行分配。

第十二章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

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退出机制以自由、自愿为基础,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为正式退出。

2.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甲方应予以同意,但是,若该申请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正常运作或不利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公共利益,甲方有权根据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将该申请推延至终结清算时进行办理。

3.乙方提出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申请时若有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补缺,甲方应同意乙方的退出申请并尽快为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

4.乙方因违约或不利于公共利益优先原则而被甲方要求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按照第四十三条2小条之规定进行办理。

5.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甲、乙双方的合作即宣告终止。

6.乙方正式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时,以"中止清算"的规定为退出的清算依据。

第十三章其它约定。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中的"公共利益优先"指在全部出资人(乙方)的基础上,以比例超过51%的多数出资人(乙方)的利益为优先。由于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是多个自然人参与的项目,因此,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在合作中严格遵从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如遇分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征询全部出资人(乙方)的意见,并在统计出结果后,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予以执行。

第四十五条:甲方在要求乙方追加出资时,首先应尽力协助乙方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作为追加出资。如未能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乙方必须自筹资金进行追加。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退出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

第四十六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全面、公开的接受乙方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甲方承诺在淮安市个人合作建房的全权代理运作过程中,将及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运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由甲方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文本,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遇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本地法院裁决。

第五十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对签字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甲方分别交监管银行和开发方执有、备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购有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村住宅地一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___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号;用地通知书:_____号;甲方因资金不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兴建一栋七层半住宅楼,协议细则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以上地皮,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元,分得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的____综合楼____座____房一厅的.套房一套。(面积以建筑面积测量为准)。

二、乙方出资合作兴建的房方,甲方协助乙方统一办理房地产证,费用由各层各套各自支付。乙方拥有此单元的所有权,有权出租、转让、馈赠、继承、抵押及处分权利。房屋使用权限为70年。

三、建筑及装修要求:

1.建筑采用框架结构(超建面积罚款由甲方负责)。

2.装修:外墙采用粉红色高级条砖,内墙厅、房用玻璃光滑胶墙,厨房、厕所贴瓷片到顶,配套有不锈钢洗菜盆、煤气台、切菜台、水龙头及厕盆,地面用地板砖,窗用铝合金窗,各房间有木门配锁,水电设施由甲方安装好,并通水通电,城市征地建设费及道路建设费由甲方负责,甲方须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按原有布局乙方第二次装修及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见证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未能准时交款给甲方视为自动放弃产权,乙方合作建房收据作废,律师见证费由乙方负责。

五、双方有权享有该楼的公共通道设施,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公共设施管理费(保安员工资,公共部分电费,保安办公室等相关住户共同费用按住房面积计算)。公共设施需维修时按双方所占的房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

六、房产交付使用后,如需改装,以不影响整体结构为原则,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损坏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订后经见证部门见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违约方应作相应经济赔偿。

八、本合作协议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互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致使该物业受损,甲乙双方共同获赔偿,获赔金额甲乙双方按建筑面积比例划分,涉及相关费用亦依此比例交纳。

十、甲方不得在以后日子里,收取任何其他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建房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容积率为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第二条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1、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1、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2、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_天内开工,并在第_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1、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_栋_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_栋_____房屋的产权。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1、甲方提供使用权的地块存在权利瑕疵的,甲方负责支付解决该等事宜而支出的费用,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_____的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达到或超过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条合同。

2、乙方逾期依照本协议投入资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投入资金金额的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达到或超过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条合同。

3、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的,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

任何一方对因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计划项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但一方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可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于娄山关镇官渡村转嘴组责任地给乙方建房,四至界线:东抵水沟、南抵梁隆均的责任地、西抵朱光文责任地、北抵金孝荣责任地,面积85平方米。

二、甲方出地85平方米给乙方建房,甲方享有三楼9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另加15—20平方的库房一间。余下住房、库房属乙方所有,乙方有出租、出售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

三、甲方负责土地的四至界线和四邻矛盾调解。

四、乙方补偿甲方的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做好外墙砖,室内大白灰,毛地坪,室外窗户为普通铝合金,普通入户门一道。

五、乙方在建房期如有政策问题,不能修建,与甲方无关。

六、此房屋修建总层高为七层,如有政策问题不能完成七层,剩下的空间永久是乙方所有。今后加层甲方无权干涉。加层的住房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建房期间,如有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八、交房时间为一年半,水电户头由乙方负责安到门面,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人属甲乙双方的全权代表人,其它任何人不得干涉。

十、此协议甲乙双方属本协议全权代表,任何一方的其他人无权干涉。如哪方干涉,应支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农村自建房协议书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周小林自家住宅工程地点:郫县友爱镇子云村十五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制板安装;墙面及天棚抹灰;底层地面混凝土垫层、楼面找平;室内外墙地砖、卫生间墙地砖;雨篷、室外散水、台阶以及给水、排水、雨水管及强弱电安装;卫生间洁具、室外简易化粪池修建等工作的人工单包项目。各种施工机具、模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二0____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二0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总工期暂定为60天。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正确,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抹灰工序,必须保证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符合要求,阴阳角方正。

5、墙地砖安装,粘贴牢固,灰浆饱满无空鼓、裂缝,表面平整。

6、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天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

五、合同价款。

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圆整)进行人工单包结算(含水电安装)。

六、工程质量:

6.1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责任。

6.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及产品。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指定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协议工期完工。

7.5甲方有权对现场工程材料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6乙方必须注意地下管道及电缆等设施设备。如有遭损坏,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主体一层盖板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工程主体封顶,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工程施工至装饰阶段50%,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至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确认,结算本工程总款,并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电话: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以甲方名义从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设房屋。

2:1的出资比例共同分3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用于在该地块建设房屋一栋,平方米,共层(资金以乙、丙双方实际投入为。

号(账号),由甲方妥善保管并全部用于房屋建设。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于20xx年3月式缴交给甲方,丙方已于20xx年3月日以转账的方式将贰万元缴交给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负责房屋的建设、监工、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建设费用、办理报建等相关事项。

六、房屋建筑面积如需增加或者减少,甲方需征求乙丙双方的意见,

七、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对房屋所有权及其有关收益约定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甲方拥有150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即2:1)分割拥有。

甲方才可签订。

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20%,乙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50%,30%。

返还给乙、丙双方。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宅基地东西相邻,甲方居东乙方居西,现乙方新建楼房位于xxx,为相邻宅基的使用、采光、通风、流水等相关事宜,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新建楼房整体面向西,共计xx层,乙方新建楼房后墙体(东墙体)至甲方宅基地预留xx米作为乙方楼房滴水,甲方可使用,但不得在滴水处建房。

二、今后乙方在现址上不得加盖增高房屋及附属物,如违约乙方必须无条件拆除,后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三、乙方后墙(东墙)必须安装落水管道,直接留入自建的下水道,不得将雨水排放到甲方宅基地上,厨房、卫生间脏水不得向后排放,否则甲方有权封堵。

四、乙方将楼房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应告知第三方此条款,第三方应继续履行此协议,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日期: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建筑起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商定如下:

一。在施工中,甲方必须提供乙方烟,酒,中饭及菜水等供给。

二。乙方施工如需材料,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密切配合,确保施工进度。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如发生事故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四。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互相配合,按甲乙双方面议执行。

五。壳子板总工资元。待工程结束一次性付清。

六。本协议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以甲方名义从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设房屋。

2:1的出资比例共同分3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用于在该地块建设房屋一栋,平方米,共层(资金以乙、丙双方实际投入为。

号(账号),由甲方妥善保管并全部用于房屋建设。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于20xx年3月式缴交给甲方,丙方已于20xx年3月日以转账的方式将贰万元缴交给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负责房屋的建设、监工、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建设费用、办理报建等相关事项。

六、房屋建筑面积如需增加或者减少,甲方需征求乙丙双方的意见,

七、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对房屋所有权及其有关收益约定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甲方拥有150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即2:1)分割拥有。

甲方才可签订。

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20%,乙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50%,30%。

返还给乙、丙双方。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农村建房协议书

房主(甲方):

承建方(乙方):

一、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承建方式;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三、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60天,施工日期由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工程价格:按平方米320元计算。

五、施工安全要求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要根据建筑操作规程按质按量施工,不许偷工减料。若有工程质量问题(如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挑梁断裂、露筋等)发生,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工期延误: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的延误施工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地基完工后,甲方将付清地基所用的费用,并预付工程款贰万元整。

2、底层屋面完工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万元整。

3、顶层屋面浇注完工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壹万元整。

4、外墙粉刷完工,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5、内墙粉刷完工,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工程款伍仟元整。

6、余款待整个工程竣工后,经明年一个雨季检验,如无质量问题,将在8月份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农村建房协议书

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按照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安全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直接责任人。

1、严格把握建房安全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安全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落实好建房现场安全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安全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必须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上报。

1、建房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写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险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安全管理,给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按照《东瀼口镇建房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服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抢险,配合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安全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建房户。

签章:签字:。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xx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小写元),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20xx年xx月xx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乙、丙、丁、戊五方经充分协商,就在x县x乡x村五组,原五方的农村宅基地上共同建设房屋事宜达成本协议,具体内容约定如下:

平房,四合院形式,共建房屋玖联,每联面积相同(约6m×4m),具体以图纸为准。

自进院门后右手逆时针算起,第一、二连所有权及使用权归__________,第三、四联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___________,第六、七联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___________,第八、九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___________,第五联的所有权归丙方,但使用权归五方共有。院内中间部分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五方共有。

拆旧房,建房所需全部费用由甲、乙、丁、戊四方出资,丙方不出资。

开始拆房前,甲、乙、丁、戊四方各出资贰万元,待地基完成后,甲、乙、丁、戊四方再各出资___________万元;待房屋主体完成后,甲、乙、丁、戊再各出资万元。每次出资由方负责集中管理、使用。待全部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三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建筑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现住址。

乙方:(邻居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现住址。

(东西南北四邻依次同上并列排名)。

为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特签定如下协议:

1、建房四至边界、长宽及面积。

2、通风、采光、排水办法。

3、建房期间不影响四邻的施工方式。

4、运料通行。

5、红白喜事的通行道路。

6、其他事项。

当事人签名指印:。

落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