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

时间:2023-07-07 07:51:06 作者:曹czj 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一

质权人:_____________银行

第一条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协议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1、甲方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贷款。

第八条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二

保证人:_____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乙方经认真阅读并对主合同充分理解,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作为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一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人民币_____元;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二、保证方式

第二条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清偿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债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

三、保证担保的范围

第三条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保证期间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乙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

第五条主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条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条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第十条乙方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2.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3.乙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7.乙方涉及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承诺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主债权本金或利息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乙方承诺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同意当债务人也为主债权提供物的担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六、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六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八、通知与送达

第十七条甲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九、特别提示

第二十条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约地点: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三

抵押人: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与乙方协议约定。

乙方愿为协议的履行提供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协议约定的债权,数额为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乙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

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乙方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___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四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为保证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nj20xx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元整),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对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经友好协商,三方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保函。

1.本保函所担保的债权是指20xx年12月2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追收逾期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贷款利息、贷款本金等。

3.丙方应根据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为两年,自本保函签订之日起计算。

5.在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本保函自丙方盖章、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无效

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项下的担保延伸至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责任。

7.丙方具体承诺,在签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充分理解并明确承认签署本保函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保函不会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效,也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及其对甲方的.保证责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在诉讼期间,本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履行。

1.本保函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五

为确保 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 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 ;

利率 ;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共 月

2.2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 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 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

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 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六条 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 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 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 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 保证条款

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8.3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 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六

质权人(以下称甲方)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根据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主合同中甲方的有关权益,现乙方以其有权处分的(依法有权处分的) (以下称质押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保证及声明

一、 乙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二、 向甲方提供权利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三、 乙方保证设立本合同项下权利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也无其他设定质押权的情况。

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五、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条 质押反担保范围

三、 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实际发生的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资产评估费、资产过户费用、交通费、打印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 质 物

一、质物事项

(一)名称:

(二)数量、质量:

(三)状况:

(四)所有权归属:

(五)其他:

出质人 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质人 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质人 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质人 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出质人 出质的`股份为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股权出质的应取得 各股东的书面同意,并将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及出资证明书交甲方保管,同时还须出具乙方股权出质已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

三、质物的质押价值依据双方认可的 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 ,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权利凭证上标明的价值,价值为 ,双方商定质物的权利价值为 。

四、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第五条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第四条 质押登记

一、权利质押需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乙方提请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到有关质押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四、债务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质权的实现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或债务履行期限未满但甲方已代偿的,或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一、二款之约定,甲方与乙方协议将乙方出质的权利凭证兑现价款受偿或提存,也可与乙方协议以质押的权利折价、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所得的价款受偿或提存;协议不成的,甲方可请求人民法院将权利凭证兑现或提存或将质押的财产权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或提存。

二、质权人对质押的权利处置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质押反担保债权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担保范围。质物处分后,其款项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应以其他财产给甲方清偿。

四、出现特别情况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该质物。

五、甲方依据上述约定处分质押的权利时,乙方(关联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利凭证及其所有权的有效资料。

二、 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鉴定、评估、登记、过户及诉讼的费用。

三、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做出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再质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处分。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的除外。乙方转让、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权得所得的价款,应当向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向甲方提存。

四、 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形,应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

五、 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 当本合同项下被质押的权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新的资产进行抵(质)押,直至足以担保乙方借款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七、 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质押期间对质押权利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八、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三)破产、停业停产、歇业、解散;

(四)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五)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六)权利权属发生争议;

(七)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发生上述(一)至(四)项的情形时,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发生上述(五)至(七)项中任何一项情形的,应在事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九、 乙方清偿了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范围的全部款项后,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解除本合同项下质押。

十、 对出现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约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证做到与甲方协议对质押财产直接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置。

十一、 其他: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七

抵押人: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乙方协议约定的债权,数额为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市____路__号的_____房产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第三条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乙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日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十(八篇)篇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向借款___。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___%份额的股权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质物的代位物。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变更公司形式;

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