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自查报告大全(16篇)

时间:2023-11-06 12:57:55 作者:文轩 工作报告 法院执行局自查报告大全(16篇)

自查报告是一个自我评估的机会,通过对自身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可以促使个人或机构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优势和提升的空间。自查报告范文中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可以启发我们思考和反馈。

法院自查报告

我处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逐次排查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处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处里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处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真正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通举报信箱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党员干部认为,《廉政准则》对于保证其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实了实处。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因处室具体工作较多,对理论的学习有所放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不紧密。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与积累我仍要努力,尤其是对廉洁从政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仍要提高廉洁从政政治理论水平,总结不足,积累经验。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我处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对照自身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总之,我处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彻底杜绝那种对待基层人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老爷作风,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基层群众的疾苦,多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政策法规处在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学习和发扬我党长期以来的不屈不挠,顽强坚持,决不放弃,决不抛弃的信念,以奋发向上的精神,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把水利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水利事业的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法院自查报告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当作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经常利用周六上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与干警共同探讨民商事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由于自己重视业务学习和研究,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指导办理各类案件得心应手,保证了破产案件和民商事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对规定的必读书目,认真钻研,逐篇学习,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写了5篇心得体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党性觉悟和思想境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在分管民二庭工作期间,经常深入法庭与法庭庭长、审判长一起研究案件,分析案情,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敢于创新,规范了商事案件审判操作规程,确保民诉法正确适用;制定了庭前证据交换与证据规则相结合制度,找准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既能缩短开庭时间,又能使案件庭审效果显著;成立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定期研究案件,对中院改判的案件认真研究,找出原因,防止重犯,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合议庭,建立案件分类主办制度,解决了案子多、审判人员少、书记员缺乏的矛盾,使审判工作井井有序。全年,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67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调解279件,调解率60%。

(三)精心审理破产案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严把破产案件的质量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全年审结破产案件13件,没有因企业破产而导致职工上访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市里提出的企业改制任务。

(四)狠抓综治创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负责法院平安创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督查各项创安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平安部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协助院长与各法庭签订了20xx年度“平安法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各法庭建立健全了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做好了各种记录,积极指导法庭创安工作,促进各单位创安工作平衡发展,全院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和安全事件。同时,定期督查联系点的创安工作,与镇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制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碍,必要时借助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的力量,全方位地对争议双方进行教育,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院自查报告

为使法院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开展各项审判业务和审判理论研究。我院制定了《x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x市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x市人民法院行政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归档制度》、《档案员职责》等办法、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档案管理的一整套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种检索体系,编制了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专题目录等。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为档案工作进入科学规范的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法院自查报告

1.加强法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三个服务”为创建主题,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构建完善党内服务体系,充分调动我院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3.加强法院执法司法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对群众要求法院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对待,精心研究,缩短回复时限,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尤其是法院的立案大厅、基层法庭等窗口部门积极探索服务职能的整合,实行一人多岗、延时服务,方便群众、提高实效。加强流动法庭巡回办案、送法下乡的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推行“一次办成法”、“一站式工作法”,实现办事环节最少、办事时间最短、办事质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

(二)扎实做好六项集中整治。

1.开展窗口服务整治。重点整顿立案大厅、窗口部门和基层法庭干警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服务“冷、硬、横、推”现象,要落实到具体人头,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力的,视情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

2.开展警容风纪整治。重点整顿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工作“稀、拉、松”、慵懒推诿和言行举止不端、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等问题。对违反禁令的严肃处理,及时进行通报。

3.开展警车管理整治。全院所有警用车辆已完成安装gps卫星监控系统。重点整治法院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乱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恶性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从牌证发放、日常管理等环节严格进行倒查追责。

4.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针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决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梳理排查,逐一建立台帐,限期整改,实行案结销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在纠正过程中举一反三,完善防范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5.开展违法违纪集中查处。公开设立举报网站,第一时间受理符合要求的网络举报,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逐一查实,确有问题的要建立专案,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司法不公、司法贪腐。该纪律处分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该清退的要下决心清退,该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报告的,可视情节从宽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重处理,决不手软。

6.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让审判在阳光下进行。规范、健全各项执法活动、每个职位、岗位、各个步骤环节的操作性程序规定,尤其要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细化和规范办案、审判程序。针对执法不文明以及庭审不规范、不廉洁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应的行为规范,统一细化行为标准。进一步推进、完善量刑规范化、案例指导等制度,最大限度的限制和规范裁判标准。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法庭的规范应用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流程。

(三)进一步推进专项审判工作。

1.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销售劣质食品等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和渎职等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违法犯罪,有效震慑和遏制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集中力量,依法从重从快的审理岁末年初多发高发的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诈骗、、玩忽职守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谨重、快审快结涉灾后重建案件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加大执行兑付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梳理排查,逐案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主体,限定办理期限,能够化解的及时化解,存在问题的坚决纠正。

(四)着力建立健全七项专门制度。

1.建立健全审判、执行公开制度。以“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执法公开范围,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事项外,执法内容、程序、依据、结果都必须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坚持内外有别,依靠科技手段推进审判公开,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方便查询、得到限期回复;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机制,形成更加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审判工作的社会评议制度,把群众评价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尺。

2.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针对不同职能和岗位特点,出台符合执法办案规律的错案责任追究以及违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承担主体、追究程序、监督等内容,明确法官对负责办理案件的终身负责,促进法官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审判质量。

3.建立健全执法便民制度。认真梳理已经推出的以及下一步将要推出的各种执法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藏汉双语制作简明易懂的说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使群众广为知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广受好评的要继续坚持、深化并推广,对效果不佳的要根据群众意见认真加以改进,对将要推出的先行试点再正式推出,让人民群众每一次到法院办事、在每一次同法院干警打交道中,都感受到真诚、文明、高效、优质的服务。

4.建立健全廉洁执法制度。加强重点执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建立纪检工作与执法办案具体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形成前期梳理风险点、中期动态跟踪监控、后期超前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建立执法监督与作风监督的关联机制,把执法巡视与作风巡察有机结合,全面开展执法巡视和作风巡察。健全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制度,综合利用执法巡视、作风巡察结果以及信访、举报受理等掌握法院干警廉洁信息,本院纪检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以制度促公正、保廉洁。

5.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围绕执法责任及查究制度、监督制约制度、执法信息化、执法质量和效率体系等建设,建立法院干警执法档案和量化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考评结果与政法领导干部和干警的表彰奖励、职务升迁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逗硬执行以工作业绩和德能表现为主要依据的晋升、奖惩、辞退、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末位培训等制度,畅通“入口”、疏通“出口”,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鲜明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的正确用人导向,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警搭建施展才能的平台,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氛围。

6.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以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挂包帮”活动,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建立健全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走访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把握法院工作在基层的新情况,促使法院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法院自查报告

近来年,我院保密工作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和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审判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积极应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较好地保障服务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我院及时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我作为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确定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保密重点部门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制定了各部门的保密职责,按业务归口实行“条块”管理,使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做好审判和队伍建设等本职工作,还要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克服了审判工作和保密工作“两张皮”的脱节现象。在保密工作管理中,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定期对本院各岗位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把党组会、院务会、审委会、印鉴、文印、档案等项业务中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我曾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对上级法院和县保密委的保密工作检查情况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法院自查报告

考核工作关系到法院作风建设、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发挥。为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法院在考核办法过程中,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考核工作作为改善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增强干警责任心的一项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机关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了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法院自查报告

通过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排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等法律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进取。

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今后,我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查摆自己在各方面存在的不。

足和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提高自己,真正使自己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努力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好,取得成效。

法院自查报告

我院根据市效能办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实行审议小组审议政务公开内容制度,未经审议各部门不得擅自公开。

建立公开档案、信息反馈、检查、举报等一系列制度,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落实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法院重要工作事项、复杂疑难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视察、评议和监督。公开院监察室、立案庭的电话号码,在院机关内设立意见箱,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违法违纪干警的举报。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反映干警违法乱纪的监察件9件(其中重复件7件,实际2件),院纪检监察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对干警负责,对举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地进行登记、调查、反馈,并责令有关人员作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经查,该件举报件反映的内容失实;收到效能投诉件14件(其中重复件8件,实际6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件件落实,澄清了投诉不实的问题,并耐心作投诉者的思想工作和法律解释工作,化解了群众的误解。

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机关效能明查暗访检查3次,由院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行政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对全院的窗口建设、车辆定点停放、机关考勤、挂牌上岗、开庭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取得良好成效。经检查,大部分庭室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干警存在上班迟到、未挂牌上岗等现象。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使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提高了我院行政部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目标。但是,我院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某个环节、某个事项还存在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比如,没有建立政务公开资料档案、政务公开时间没有明确为每季度更新一次等等。下一步,我院将针对这些不足和缺陷予以整改,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实事贯彻落实。

法院自查报告

二是工作态度不够积极,上级要的文件总是喜欢拖,虽然按时上交文件,可是工作不够主动,不能在第一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三是业务不够精。在党建工作方面看似简单容易,可是要做的出色,做的深入,就要下一番功夫了,我却认为完成领导要求的就可以了,没有对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

法院自查报告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行政诉讼案件逐渐上升,有些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仍有待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群众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对行政诉讼缺乏信心。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由于存在行政机关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和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三是部分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行政机关前期监管不到位,没有提前介入等原因,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置,直到大量违法行为发生或已产生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理,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执行,已失去最佳执行时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拖欠工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或者拒不配合等因素,执行难度也非常大。四是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当前形势的发展尚存一定差距。

法院执行局实习报告

本人于1986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25年)。1995年12月任地区中级法院助审员(副科级),2004年5月至今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任审判员。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2008年至2010年3年来,年度考核均被评定为称职。2009、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个人”。现将个人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本人始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业务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内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公正司法、廉洁执法。

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警钟长鸣,严格按照最高法的“八不准”、“十条禁令”、“五个禁止”要求自己,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几年来,本人共执结案件128件,其中调解结案37件,执行标的约5亿元。本人在执行金秋房地产有限公司系列案件中,因这些系列案件案情复杂,社会矛盾突出,历经多个主办法官未能执结。2008年这些案件分配给本人主办后,本人能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以顺利拍卖金秋大厦的结果使双方当事人都感到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几年来,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仍存在不足,如理论业务学习抓得还不够紧。本人决心今后一定发扬成绩,改进不足,再接再励,把工作推向新台阶,争取更大成绩。

法院自查报告

(一)法院定期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对照标准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整改时限,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法院制定出台了《xx县人民法院效能考核办法》、《法院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对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要求、考核结果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下发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手中,要求工作人员对照执行。并认真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做到每位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心中有数。年初我们又对原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在平时考核中,法院认真对照办法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全院干警进行了考核,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法院执行局实习报告

学号:

姓名:

根据学校安排,我在宜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时间虽然短暂,但这一实习过程中我是带着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对司法实践的渴望开始了实习过程的,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指导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在实习中,我主要进行了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等方面的工作。现在就将我这次实习工作。

总结。

如下:

一、立案工作。

在立案工作中,我主要参与了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报卷等工作。在整个立案过程中,我感触比较深刻的是法院电脑程序的立案系统。无论是案件的排期还是诉讼费用的计算,通过这套电脑程序系统,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特别是诉讼费用的计算系统,因为我们知道,法院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诉讼标的以及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而且一般的案件又同时涉及起诉费、保全费等多种诉讼费用的计算,尽管我们悉知标准,但是实际计算起来并非是易事,而这项繁杂的工作通过电脑程序只需要简单的输入、点击即可。通过这一点,可以让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现在的司法实践中计算机学科与法学学科联系的密切性与便捷性,或许,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一门信息法学。那么我们也就不难再想到现代法学中正在兴起和发展中的其他一些法学边缘学科,像法律伦理学、法律哲学等,以前我对于这些法学边缘学科并不觉得有什么重要性,但现在看来,法学的边缘学科其实是我们法学科学与其他科学学科进行联系的纽带与桥梁,是顺应现代社会综合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也必将不断推进我们司法实践的发展与改进。

二、送达保全工作。

nn。

受理案件后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向被告送达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再如留置送达中关于送达回证的填写,以及邮寄送达中对于送达回执的整理粘贴和公告送达中的公告的制作与张贴等。在实习过程中,我在了解了各种送达方式之外,还感受到了我们司法实践中对于送达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送达工作中村委会、居委会对法院的配合问题。在我参与的送达工作中,就经常性的碰到送达时村居不配合的情况,例如我们像村居查询当事人具体居所房号时村居知情不报或拒不提供,公然对抗法律。我觉得,我们相应的国家机关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全社会性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村委会、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的法律宣传教育,以推进全社会懂法、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从而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正义。再有,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告送达的适用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所以,必须满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送达等其他民诉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才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而不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达像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因为我们必须明确,送达的意义不仅是让受送达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送达行为本身即包含并进一步预设了一定的法律后果,也即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后就产生了诉讼法上的效力,受送达人就要在相应的情况下承担诉讼法上的后果。

在保全方面,实习过程中我主要参与了对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冻结、工商登记查询、土地登记查询、厂房车辆等不动产、动产的查封和扣押等保全工作。通过实习,我了解了保全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填写、存款冻结程序以及封条的填贴拍照、查封财产清单的填写等。在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在进行保全工作时,各个相关单位都积极协助配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听审工作。

官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

四、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工作。

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我主要参与了一些财产保全的裁定书以及一些合议庭评议笔录、审理报告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的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一个十分认真的工作态度。因为裁判文书毕竟代表的是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是涉及当事人利益得损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对待。法院在此项工作当中的实际做法也体现了这一点: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要经过拟稿、核稿、校对和签字四个环节的层层把关才可以,从承办人到庭长再到院长,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对裁判文书进行严格而细致的审查,哪怕一个没有对齐的空格也要对裁判文书重新打印制作,无不体现着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严肃程度。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

教学。

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在实习中,我对案卷卷宗进行了整理装订工作,在案卷的整理过程中,每一本案卷都要按照要求进行材料的打印、粘贴,然后对案卷材料进行排序整理、装订编码等工作。在整个案卷整理过程中,可以当成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心和细心。

在实习过程中,我觉得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此外,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指导老师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上述内容是我此次实习工作的体会与总结。经过此次实习,我在法学实践、法学理论以及为人处事等方面都有很多的收获,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过程中好好的利用这些收获和经验,以尽快的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

附:房产纠纷民事起诉书。

附:

房产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xx。

住址:陕西省宜川县xxx镇xx村。

电话:139xxxxxxxx139xxxxxxxx。

被告:宜川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宜川县x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刘xx。

电话:136xxxxxxxx4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0月11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贰拾万元(200000.00元)用于购买被告于2009年开发建成的xx小区xx号楼一套住房,由于该小区是现房销售,被告于原告付款当日便将房屋交付入住。2010年7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刘xx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宜川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方xx2011年8月12日。

法院执行局实习报告

在**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实习的日子,虽然仅有短短四个星期的时光,但在这二十余天的时间里,接触了到大量的执行案件,涉及信访、督导、执行、监管等一系列系统操作。从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二十余天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学真习面网目。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到第一个执行案件,看到第一份卷宗,写出第一份案件报告、第一份督促执行令、第一份指令函,再到最后的订卷以及归档,所有的这一切,让我的实习生活紧张而忙碌,充实而有条理。看到了很多,听到了很多,遇到了很多,同时也想到了很多、学到了很多。自始至终我是以一名初学者的姿态和心情对待这一切,有些事情从头到尾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甚至在遇到的有些案子上,根本无法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做一联结。有时候一份案件的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写初稿到最后的成稿出炉,期间要经历多达六次的返工处理,认真分析每一个字每一个词的运用是否妥帖得当,对于法律条文的选取以及语言句式的构造,从中可以切身体会到老法官的严谨以及其对于法院工作的扎实的态度。

认,同时更使我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大量的阅读和知晓了种类各异的诸多案件在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促使我对于导致案件执行难这一法院系统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和思索。

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二十余天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可否认将理论与实践很好的贯彻结合,方能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发挥实处,为了很好贯彻此,我们在学校、学院的安排下于20xx年8月31日到宁乡县人民法院报到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警务庭。在执行局实习的半个多月里,工作虽然繁杂但是却必不可少,让我收到了不少启迪。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意识到今后三个星期的实习锻炼将使我学到在学校无法遇到的一些新东西,对于它们的把握与研究将会对本人今后在法学领域中进一步的发展有着极大且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有些东西不论书本上还是从别人的描绘诉说中,无论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会过,那么你将永远无法获得第一手的资讯,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尤为如此,换句话讲,即便对于书本理论头头是道,但远离了实践,充其量仅仅是个门外汉,只能纸上谈兵。

在此,我要向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各位领导、法官以及各位帮助过我的人特别是彭法官表达我最诚挚的谢意,是您们给了我一个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的时间,但在您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指示,得到了宝贵的人生历练,这些知识和历练将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下面就此谈谈自己在实习中学习到的内容以及感受。

的程序紧密相关,每一个次序的排位都有相应的司法程序对应。所以,每一次整理卷宗都是对司法程序的掌握和熟悉。通过自己的认真学习,再加上彭法官的细心教导,经过多次的整理,我才慢慢把握到整理卷宗的要领,最后自己能独立的完成一份完整案卷的整理。

因为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所以实习刚开始的时候是参照着书记员的模板写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例如:执行通知书、传票、送达回证等,这些相对简单,而且格式固定,所以学习起来就比较快。但是对民事裁定书和合议笔录的制作就相对困难。这类法律文书需要制作人对案情有着详细地了解,能对法院的判决有着准确的理解,并且在过程中,措辞必须严谨细致,不能产生错漏。打完裁定书后还要进行排版,调整格式。在书记员的耐心指导之下,我对自己写的每一份裁定书都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法律文书是当事人重要的资料,并且代表法院工作人员的水平和法律的尊严,一旦马虎应付,必然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

在执行局工作,执行案件、查封财产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有些案子我是跟随彭法官去执行的,所以亲自体会了执行案件的送达和查询。其中有一起关于交通道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我便体会到了执行案件的困难度。这个案件的案情大致是申请执行人是李某,被执行人是个骑摩托车的,因被执行人开摩托车不小心撞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脚部,而使申请执行人花去部分医疗费,而被执行人因生活来源不高,所以拖了很久都没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申请执行人,只好协议每月赔偿申请人几百元,直到赔偿完为止。有些执行案件法院发出执行令后被告抵抗不予配合,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因此执行庭决定强制执行,使用查封、拍卖、冻结、扣押等手段,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对此,执行难的问题可见一斑。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问题,而执行法官有时出去执行工作却要冒着很大的危险,甚至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彭法官曾和我说过:2008年6月的一天,执行局长胡勇红带领8名执行法官前往长沙执行湖南锦新混凝土土有限公司债务担保纠纷一案,查明该公司有偿债的能力却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以他们决定对该公司的董事长进行司法拘留。然而就在实施拘留措施过程中,突然30多名来历不明的人将法官包围并进行殴打,企图接走被拘留人。法官们尽管身负重伤,但仍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后来院党组对这次执行进行了表彰。

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妄论自己从中到底学到了多少东西,但这期间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所谓法院系统的“执行难、难执行”问题的.现状,看清了其庐山真面目。

在执行案中,大多案件的案情都清晰明了,而且证据充分,所以有些简单的开庭显得不必要。法官们经验丰富,法律知识扎实,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认真细致深入了解,对案情清晰明了的案件,法官们都会为当事人从法律上分析利弊,进行调解,大多数当事人都能理智的接受法官们的意见,节省了许多法律资源。

法庭审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因为在学校学的都是些理论知识,自己也很想了解法庭审理的真实情况。由于执行局的案件相对简单,所以开庭比较少,虽然每天都有案件开庭,但是基本都不是执行局的庭审。相对而言,民庭和刑庭的案件开庭比较频繁,而且有些民事案件具有一定的争议性,法官会告知我要有针对性地去听一些案子,对自己会比较有帮助。

于是我选择了几起比较大的案件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庭审的基本程序有了更深入地了解。现在法院相对过去比较重视程序,但是却不失人性化,对欠缺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法官都会进行耐心的解释,并告知当事人在进行具体程序的时候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而调解是民事案件的精髓!

经过了这半个多月的实习,我不但收获了经验也收获了思考。关于经验的收获,上面诉说的种种都是一种丰收,必然会成为我日后工作的宝贵经验,并且对我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除此以外,这次实习更是激励起我学好专业知识的信念,尽快弥补自己的不足,健全自己的知识体系和操作技巧。

第一、理论与实践脱节。现在的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大多是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技巧的培养。无可否认,当代大学的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确很扎实,可是一到实习单位或工作单位的时候,却显得束手无策了,对于很多的事情都缺乏相关经验,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这一点我在实习中是深有体会的,从整理案卷到送达回证到制作法律文书,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从头开始学,而平时的理论素养在此时显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除了在制作法律文书的时候。现在社会的就业倾向越来越偏向于掌握实际操作技巧的人才,而不是理论人才,大学生作为日后就业的后备队伍,如果不能掌握实际的操作,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便很难胜任面向我们的工作。如果说大学的教育是为社会培养人才,那么现在我们的教育走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警醒。

第二、部门单位之间的不配合。执行案件要经常跑房产局、车管所、银行等,甚至要去到外地的兄弟法院要求帮助执行。要是远的话不但浪费时间,也浪费资源。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并不仅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相关单位和人士的配合和帮助。需要知道,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命脉,如果不能及时调整,法律将会失信于众。

重干扰了法院工作;被执行人或者赖着不给钱,东躲西藏,或者认为判决书判决不公平而坚决不履行义务,或者向法官哭诉家庭困难没有钱等等。这些情况经常发生,甚者则是暴力抗拒执行,暴力抗法,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三个星期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这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报告,可以说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老师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短暂而充实的实习,对我以后的学习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桥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有不少感想,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需要面对的法律现状还是严峻的,面对的问题也是困难和艰巨的,在实习之后,需要太多的思考和沉淀,期望能沉淀出法律学习坚定的信念和对法律正义追求的执著。至此,再次感谢帮助我的宁乡县人民法院和各位法官与工作人员。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1)预期损失,根据2011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法院执行局实习报告

一转眼,整整两个月的法院实习即将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实习时什么都不懂,我被分在执行庭,起初对执行庭并无太多了解。只是在潜意识里认为执行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后来慢慢发现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步。

执行庭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对于一些不懂的问题也耐心地教我,最后我被分到了管辖合议庭,到那时审判长董老师就和我讲:“来这里并不是要你多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要你从这里的锻炼中学会为人处事的方式,学到在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多练习实务。”最后他让一个书记员带我处理案件裁定后的一些后续文字处理工作,这样,在中院的实习就正式拉开帷幕。

带我的书记员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她一步步教我如何处理文件,哪些不同的文件名称各代表什么意思,因为刚上手,有些东西做了一遍可能记得还不是很透,她还是耐心地再教我一遍。总的来说,在这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到立案大厅拿本合议庭有关管辖的案件。接受案件乃是案件审理的步,我们合议庭的案件后再分属各个审判员审理。当然案件的审限是从立案当日开始计算的。接受案件,还需要在各个案件的接收表上签字,清点案件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将接收表送回立案大厅,以作存档之用。

二、登记案件编写,撰写阅卷笔录。案件分到各个审判员之后,我就需要帮每个人所接收的案件登记到接收本上,其中包括以下几项:案号、案由、当事人、原审法院、收案日期。登记完之后,后面就需要做案件的阅卷笔录,也可以称为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案号、原审案号、案由、原审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理由、原审法院裁定、工作方向。阅卷笔录是构成副卷的重要材料。

三、到文印处将法律文书签发件盖章,并拿案件裁定书,在裁定书上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文印处是设在主楼的21楼,一般盖法院的章和拿裁定书都要来这里,不管盖章还是拿裁定书都要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拿到裁定书后要做的件事就是将裁定书后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

四、填写委托送达函、退卷函;因为是中院,案件审完后是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并将基层法院送交的卷宗退回,这就需要填写委托送达函和退卷函,各有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卷宗退回。

五、做送达回证;中院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当事人,就要制作送达回证,当下层法院代为送达后,就需要寄回送达回证,需要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签字。

六、退卷、结案审批。各个卷宗整理完之后,我们需要把退回下层法院的文件统一寄回,这就得把案件送到专门退卷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核对签收。拿到退卷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就得去结案审批,最后由工作人员盖上“确认无误”的章之后才算一个案件的结束。

八、归档、做案卷目录(分正卷、副卷)。以上工作都完成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归档与目录制作,这两项工作是连在一起的,首先将案件归档,再制作案卷的目录,目录包括正卷和副卷两卷,但也有特殊的,如立他字号就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制作目录首先要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编号,正卷、副卷各从“3”开始编号。

九、见当事人或者律师并撰写谈话笔录。在书记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审判员去见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听他们的谈话并撰写谈话笔录,确认无误后需要由谈话人签字。

上述1到8点其实就是一个案件从接受到审结的过程。

执行庭工作较少的时候,在征得审判庭的老师同意之后,我可以去旁听其他庭的庭审过程。在此过程之中,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员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若申请回避,且被申请者符合回避要求,则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如若不符合回避要求,则当庭驳回。而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而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等等。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法院里工作的每一位法官,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感谢他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大大提高了对立案程序和法庭审判过程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他们的帮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我认为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尤其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相互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实习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弥补自己经验的时刻,是一个迅速融入社会的过程,在其中,有各位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指导,我们走了捷径。

会为我们大学生做了那么多,而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反思的。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投身于当今社会建设,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自我价值。点燃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法院自查报告

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会计电算化方面,采用的是用友erp财务软件,有助于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在资产管理上,做到帐物一致、帐表相符,特别是在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时,严格按照行政单位采购办法,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采购的资产及时准确入帐。

2、诉讼费收费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未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费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交(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各区乡人民法庭收取诉讼费用,也实行收缴分离。因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用专用票据。人民法庭直接代收的诉讼费用,定期交入指定银行,同时将票据上交我院。我院对诉讼费用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检查。

3、涉案款项管理情况。

余额账户的局限,我院的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暂未实行专户管理。

4、诉讼费收费程序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诉讼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收缴诉讼费用,法院只负责开收费通知单,由案件当事人直接向财政部门在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的“诉讼费汇缴财政专户”缴纳诉讼费,法院诉讼收费全额上缴国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区乡基层法庭所在辖区未设立农业银行营业点,由经办人统一收取后再代为存入专户。

5、票据管理情况。

我院财务室设专人管理票据,并进行记帐登记,收费员每次向票据管理人员只领一本票据,以后缴旧领新;票据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时间和收费员核对票据和核销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和财政核销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按照相关规定加盖人民法院财务专用章或诉讼收费专用章。

三、不足及建议。

存在着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现象,往往都是年终集中支付,增加了财务的工作量。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