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会议纪要(优秀5篇)

时间:2023-09-26 10:31:10 作者:GZ才子 毕业论文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优秀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篇一

同志们:

现在开会。按照市上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请政府办副主任贾x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

第二项,请县教育局纪检书记张x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第三项,表态发言。

第一位,请公安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二位,请食药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三位,请水利局负责同志发言。

现在,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县政府副县长、教育局长张剑同志安排部署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上,贾x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张x通报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公安、食药、水利等三个部门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会议最后,张x县长对去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围绕今年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结客观准确,部署全面细致,工作要求明确实在,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补充强调三点: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教育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校园周边环境及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力抓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全县各级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建设良性发展。

二要抓住关键。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键在思想认识上是否真正重视,预案制定上否考虑周全细致,应对措施上是否恰当有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照张剑县长安排部署的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吸取错误的做法和教训,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日常性地检查和巡逻,增强敏锐性和预见力,努力做到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和问题,就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和解决。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总体上说,近年来,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从刚才张剑县长的客观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流动摊贩的问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黑校车”超速超载等问题亦然没有根绝。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清理。要针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推动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有质的改善,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更为优良的社会环境,为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添新的动力。

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散会!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篇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镇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庆和全运会。刚才,吴局长传达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县政府与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签订了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下面,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假劣食品药品危害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增加,品种丰富的同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种养植(殖)环节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工环节条件低劣、食品添加剂使用混乱,不法企业、商贩制假售假等等,导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毒大米、毒水果、地沟油、注水肉等问题屡遭曝光,触目惊心。特别是近几年发生的劣质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和齐二药、欣弗等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震惊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吃什么食品放心、用什么药物安全,已经成了我们每一个人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省市各级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我县按照上级要求,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团结协作,20xx年通过了市级食品放心工程验收,20xx年迎接了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20xx年较好地完成了奥运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处置了“三鹿奶粉”事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进一步好转,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其中,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们尽职尽责,加班加点、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

就我县来看,同全国一样,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种养植(殖)环节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存在着超标和残留问题;食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环境不达标;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存在着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一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食品经营和餐饮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相对薄弱,不法分子往往将假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部,致使农民群众利益受到损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去年的姜集学生食物中毒事件、今年发生的4.23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观念,从思想源头上真正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从保增长的高度来认识。假冒伪劣不仅可以毁掉产品销路、造成行业信誉危机,甚至会断送一个大的产业。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残留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就达五六百起,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例如“龙口粉丝”事件发生后,很多国家和地区相继采取了设限措施,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重的。食品药品产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尽管没有发生类似事件,但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如果我们对此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一旦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仅会破坏全县团结和谐的大好形势,而且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大局。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不安全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从保民生的高度来认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论是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是在代表、委员的讨论和提案中,食品药品安全都上升为民生问题之首。国家2月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在这种形式下,能否为群众创造一个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既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又是对各相关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检验。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它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贯彻到整个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

(三)要从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大家都知道,由“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一场“问责风暴”,国家质监总局局长引咎辞职,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畜牧水产局局长、质监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等被免职,原三鹿集团董事长被判刑。这些都说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是儿戏,各级政府对此越来越重视,对于事故责任人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不仅是承担责任、背个处分那么简单,而是失责必究、追究必严,甚至要丢饭碗。今年是建国60周年,全运会将在济南举办,这些重大活动,都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高度警觉,提前防范,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制定好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这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利用三年的时间,进一步集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制定了今年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制定今年的方案时,药监局也与各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整治任务、时间步骤、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专项整治方案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职能部门要在自查自纠阶段,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一是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标准不高、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进一步做好充实的文章。二是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找职能交叉的地方,把容易出问题和监管扯皮的地方摆出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把任务逐条梳理,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和考核。在抓好这三点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负责的领域,明确今年要彻底解决哪些方面,需要规范哪些方面,哪些工作今年需要完成多少,都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药监局在汇总审核各部门工作方案的同时,要注意把好关,使各部门的工作便于督促和考核,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贵在务实、重在落实,各部门在制定好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由于当前体制的问题,各镇(街道)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但是食品药品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根据责任书任务目标要求,要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配齐配全镇、村(居)协管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信息,做好协调服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事,确保辖区平安。卫生、工商、质监、畜牧等职能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专项整治和药品专项整治的要求,对号入座,这一点大家都非常清楚,不再重复。公安部门要依法保护各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要及时介入,积极侦查,决不姑息,真正起到惩处和震慑作用,向群众展示县政府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监管、服务和发展上,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制。食品药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食品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以及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活动中来。要认识到,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直接关系到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是决定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让企业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要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我县多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遵纪守法的,但也有少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参杂使假,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因此,我们要大力扶持守法经营的企业,挂“诚信牌”,并为其生产发展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该关停坚决关停。今天,我们也请来了部分企业代表参会,希望你们要从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出发,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承担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要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近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从全市来看,在各县(市)区中,我们的总体工作比较滞后。对此,县政府提出了今年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示范县的目标。药监局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示范县创建方案正在制定。近期将印发给大家。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在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示范镇、示范村、示范街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县有示范镇、镇有示范村、各环节都有示范户”的局面,不断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特别是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有限,我们要坚持专业队伍和协管队伍两手抓,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高度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正的执法队伍。要始终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随意执法、以罚代管等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采取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媒体曝光、有奖举报和督办、协办等制度,积极探索基层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的有效途径,尽快形成镇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基层监管网络,做到联防联动、群防群治,坚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适应食品药品行业发展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在工作思路上,要着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集中整治与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相结合转变;由重投诉查处、轻前期监管,向防范在先、关口前移转变,真正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在监管体制上,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加强食品药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细化具体化,层层分解,级级落实,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同时,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把专项整治情况报到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同志们,这次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一场特殊的战役,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立即行动,全力以赴,苦干实干,集中精力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构建和谐济阳、平安济阳付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篇三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 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二、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 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篇四

同志们: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二、明确责任,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任务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20*年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年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

三、再接再厉,不断深化煤矿瓦斯治理

瓦斯始终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和主要矛盾。年初,按照省政府要求开展了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对煤矿瓦斯进行集中治理。市、县政府向重点骨干煤矿企业派驻督导组,督导工作进展顺利;组织了全市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煤矿专家会诊,每个矿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整治方案。但是,瓦斯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保持清醒的认识,要持之以恒抓落实,不断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和整顿关闭工作,对瓦斯集中治理活动逐矿进行验收。

另外,我再强调一下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建设问题。建设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是国务院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之一,它和道路交通gps监控系统一样,是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此,首先,煤矿企业要按照要求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规定的地点设置各类传感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实时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其次,绵竹、什邡要加快远程联网平台建设工作,目前,绵竹市平台处于调试阶段,什邡市也正在建设之中,要抓紧时间,尽快实现联网监控。市级平台明年也要建起来,与绵竹、什邡及天池煤矿联网。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xx”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煤矿安全会议纪要篇五

同志们: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事故目前正在抢救之中.有关的情况,刚才铁锤同志已经进行了通报.初步调查分析,从煤矿企业层面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性质极其恶劣;从监管方面讲,广东梅州24天里发生两次煤矿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整顿不实,暴露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总局已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发出了通报,提出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七项工作.此外,8月份以来,河南禹州市兴发煤矿,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贵州省六盘水湾子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突出和火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调度统计,7月1日-8月8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27起为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占60%.包括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在内,其共同特点是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一些非法业主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公然继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给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现实的严重的威胁.已经反复明确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措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雷声大雨点稀,有决心没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假如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贻误我们的工作,甚至有可能使煤矿安全状况继续恶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8.7"透水事故发生后,锦涛,家宝,黄菊副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迅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抓紧时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最大努力;要认真接受梅州在不到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提醒各地煤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否则重特大事故就难以遏制.8月10日,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大兴煤矿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决定在继续抢险救灾的同时,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这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在认真总结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

13日上午,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党组认为,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再次表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面对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采取更加过硬,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广东安监局陈建辉同志,河南局李九成同志,贵州局何刚同志,就如何接受事故教训,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铁锤同志讲了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七条措施,大家要坚决执行.根据党组13日上午集体讨论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大兴煤矿事故就是突出例子.7月14日梅州富胜煤矿死亡16人的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没有真正落实.据了解,大兴煤矿在停产整顿指令下达后仍非法生产.一处设计能力3万吨的小矿,事故当日下井人数多达127人,这表明不仅没有停产,而且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上半年就采煤5万吨.该矿以包代管,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用两天两夜才核清了入井人数.

8月2日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河南禹州兴发煤矿,当地政府也发出过停产整顿通知,但矿主借停产维修之名而行突击生产之实,加上防范不力,导致采空区瓦斯涌出.同样,该矿管理混乱,入井人数不清,上报遇难人数变了三次,死亡27人.

8月2日到8日,贵州省接连发生4起无证煤矿重大事故.8月8日,六盘水市湾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死亡,该矿属停产整顿煤矿.此前的7月27日,贵阳市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该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拒不执行地方煤监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

8月3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的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利用废弃矿井进行非法生产.邯郸煤监分局曾三次下达指令要求停止生产,均未得到执行.

刚才调度中心通报,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事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上升70.3%,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60%为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这些情况表明,一些煤矿非法追逐利润,不顾政府三令五申,公然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同时也表明,煤矿安全工作中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一是对安全隐患心中无数,或者明知危险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或知道了而不处理,不报告,明知有危险,仍然一味追逐产量利润,要钱不要命,冒险组织生产.初步调查,梅州富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前的7月10日,就发现井下水情异常,但煤矿的经营管理者仍决定继续掘进;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生前,也发现了漏水,出水征兆,只是简单处理,仍然冒险作业.

二是逾期没有申请办证煤矿应即停产整顿,工作还没有落实.7月13日为煤矿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截至日,各地统计有5290个煤矿没有提出申请,应责令停产整顿.中央电视台最近报道了河北承德鹰城子矿区的情况,矿区60多家小煤矿中只有两个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13日之后多数没有停产整顿,或者明停暗不停.只是在电视台记者到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才有所震动.基层一些同志估计说, 5290处小煤矿中真正停产整顿的,大约不到一半.这个估计可能低了些,但确实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加上已经受理,但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20xx多个煤矿,合计有7000多个煤矿应该停产整顿.

三是在整顿关闭的具体方法步骤上,工作不实的情况比较普遍.责令停产整顿,应逐矿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并抄送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执法暂时扣押其所有证照,停供矿用炸药.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拿出矿井停产整顿期间的保证入井人员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否则整顿期间井下风机时停时开,电力时断时送,瓦斯时散时聚,更容易导致事故.此外,怎样才能摆脱申请---整顿---再申请---再整顿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反复;煤矿停产整顿完成之后谁来验收,怎样验收;矿井关闭取缔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哪些,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平整场地的具体工作谁来做,如何做,等等.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环节上和问题上,各地,各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漏洞很多,亟待改进.

四是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上,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在河南禹州兴发煤矿事故中,地方政府派往该矿的两名专职安全检查员没有发挥作用,对违规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事故,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于20xx年1月,6月,7月三次向该矿下达不得(禁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是没有效果.广东梅州富胜煤矿"7.14"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据查镇政府还向大兴煤矿派了负责干部做联络员.该矿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广东省安监局却在6月7日向该矿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查在许可证审核中也没有涉及矿井水患问题.

在最近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分析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危害,指出这是社会不良风气对监管监察队伍的影响和侵蚀,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大隐患,必须坚决根治.通过对近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务必充分认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严重危害,铭记教训,痛下决心,下大气力,切实改进.

二,紧急动员,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攻坚战

党组经过分析认为,5290个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退回申请,要求限期整顿的20xx多个煤矿,隐患四伏,如得不到整顿治理,将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井.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能否平稳,全年全国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这7000多个煤矿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根治.为此,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紧紧盯住这7000多个煤矿,集中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五整顿,四关闭"的攻坚战.

7000多个煤矿分布在26多个产煤省区.各省区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总体上讲,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要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在认真排查问题和隐患的基础上,确定整改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整改什么,怎么整改,从方案到作业都要有明确的内容.要制定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间断下井,整改检修潜伏的不安全因素更多,要坚决杜绝明停暗采,违规作业,防止整顿期间发生事故.整改方案要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重申"四关闭"的内容: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必须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绝不手软.对这类煤矿手软,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发布公告,送达通知,收缴各类证照,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规范相互之间的衔接.哪个环节拖延贻误,就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明确期限,分步实施.各省区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易难程度,分为若干个批次,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领证后恢复正常生产.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不能再延期了.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各省区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今年后五个月里,各产煤省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治理状况,必须逐月取得进展.

三是依靠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整顿关闭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前往站,勇于牵头,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怒斥非法矿主,严厉批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指出要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总之,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对事故必须依法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继续生产的非法所得,要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1-5倍的罚款,让那些非法追逐利润,草菅人命的业主得到应有的处罚.要运用党纪政纪,吊销资质,关闭取缔等方式,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对违反刑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定罪,情节严重的要数罪并罚.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五是逐级落实,接受监督.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省区,地市和县乡,一级向一级负责.8月31日之前,各省区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停产整顿煤矿分批整改计划书和关闭取缔矿井名单,报到国家煤监局和总局,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煤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国家煤监局对关闭取缔煤矿,要逐个进行对照监察;对停产整顿工作进度,要逐月进行调度.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在视频会议上说明原因,做出检讨.总局党组成员将带队,分别对重点省区"五整顿,四关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确保整顿关闭见到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一)要心系矿工生命安危,认真负责,抓实管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分矿包干,日夜紧盯.省局,分局两级监察机构要把这7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察.停产整顿或关闭矿井的通知书要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相同内容的第二次指令,要抄送省级政府;第三次指令,要抄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仍然得不到执行的,要向国家煤监局,总局作出紧急报告,我们将从国家层面进行督促协调.特殊情况将报告国务院.总之,对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必须抓住不放,负责到底.只要有这个精神,有向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的精神,相信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理要直,气要壮,腰杆要硬.从现在开始,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在监管监察执法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了任务,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的现象继续存在.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管严,言出法随,令行禁止,通过从严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二)要严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机构,要主动进入到"五整顿,四关闭"监管监察执法中来.要从严治队伍,从严治领导班子.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既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同时自身也要接受党纪政纪的监督监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实施跟踪监管监察,不严格执行执法措施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和事,要进行调查;对不正之风,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经坐实,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法办,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了多年,总体上看是有明显成效的,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当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的7000多个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仍然是一场攻坚战.同时这次整顿关闭,又是在一次能源需求持续旺盛,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进行的,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出来,阻力大,困难多,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树立攻坚意志,不怕困难;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掌握整顿关闭工作的主动权.

(四)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今年以来,大家贯彻国务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做了大量工作.必须明确,瓦斯治理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是同一战略目标下的两个攻坚战,都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前者主要是解决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的问题,后者在于解决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大矿瓦斯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多发问题.两个攻坚战都很重要,必须齐头并进,共同抓好.必须强调,所有煤矿都必须再次认真排查瓦斯,透水,顶板等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方案,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报告,向地方政府报告.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决不可掉以轻心.

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已经再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家技术会诊的后续工作,抓紧筛选第三批项目,用30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带动150亿元规模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二是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年内"联网"目标.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走过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督导,督促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推广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安全监督.上述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面对仍然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吸取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按照这次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推动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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