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优质8篇)

时间:2023-09-11 10:18:04 作者:ZS文王 合同 2023年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优质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一

乙方:

乙方作为提供各类招聘站点综合服务的平台供应商,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合作方,根据《^v^民法典》,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招聘站点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向,并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作业流程配合乙方的工作;

1、乙方负责招聘站点的数据服务向需求企业开放;

支付平台付相应的费用,费用算法按照甲乙双方_:_比例分成。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二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二)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三)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四)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五)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六)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

(七)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八)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九)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_门处理。

(十二)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景区或游客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景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三

主要规定雇主需要咨询与服务的主题。它规定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详细内容细目、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通常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逐项列明。

该条款主要规定:

1.完成咨询与服务的时限;

2.担任咨询任务的人数、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等级;

3.应提供的资料,最终报告、图纸、计算数据、最终审查的办法等;

4.受方派培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时间。

1.计价的内容

(1)专家费

专家费包括专家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包括专家的福利费、人身保险费);地区津贴费;其他补助费。

(2)技术服务的时间与工作量

(3)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专家出国准备费;旅费;通讯费;资料费(包括购买,编印,复制,绘制资料的费用)。

(4)间接费用

支付给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费用,其中包括: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技术服务公司或咨询公司的办公费;技术服务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服务公司的营业税。

2.计价方式

(1)开口价

开口价是指在洽商时技术服务方只提出一个有一定误差范围的估计技术劳务量,再由双方依据各级技术人员每单位(每人日或每人时)劳动量的收费标准,确定总的价格,这个总的价格包括成本加酬金。

(2)按估计工程费或实际工程费的百分比计价

(3)一揽子计算技术服务费用

3.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支付货币,支付货币一般与表示咨询与服务费用的货币相同,该货币可以采用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所在国家的货币,也可以采用雇主国家的货币,还可以使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货币。

(2)支付时间

一次支付。即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或供方所派专家抵达咨询与服务地点,或供方专家提供最终报告后一次支付。

分期支付。分期支付是按咨询与服务的工作进度,根据任务完成的情况,将合同规定金额分为若干批次支付的一种办法。

(3)支付的单证

受方履行支付前,均需供方先行提供有关单证。一般所需单证有: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若干份;

汇票(一般为即期汇票)一式若干份;

资料及咨询报告的邮寄单或空运单一式若干份;

受方收到上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即通过当事人双方所同意的银行,将有关款项支付给供方。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四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订

第一条 定义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 费用

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_______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元。

4.3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6.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 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

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8.2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资料。

8.3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5 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9.1 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

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的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 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费要求。

11.4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账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 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 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五

签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向受让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受让方”——是指中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让方”——是指×××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等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受让方使用了让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省××市××××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让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受让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2.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让方承认受让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2.3 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让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讲解技术资料,并对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考核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让方负责接受和安排受让方人员在出让方工厂的技术培训,出让方应尽量大的努力满足受让方的要求,使受让方人员能够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受让方人员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据受让方的需要,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标准件等,具体的供货内容届时双方将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 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出让方许可制造”的样。

2.8 受让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条的规定返销部分合同产品。

a.技术转让费××美元;

b.设计费××美元;

c.技术资料费××美元;

d.人员培训费××美元。

3.2 上述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其技术资料价格为在×××机场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注:此处的机场应为受让方合同工厂附近的国际机场)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内受让方将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将按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其日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3.6 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按照第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程序、内容和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两种方式计算价格,合同货币为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3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合格证书之日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结算日,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具体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4条相同。

3.4 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费用的计算办法与选择方案一的第3.5条相同。

3.5 查帐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3.6条相同。

4.1 本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费用将以美元用电汇(t/t)或信汇(m/t)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让方负担,所有在中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出让方负担。

a.出让方政府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件一份,或者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4份;

d.即期汇票一式2份。

受让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应向出让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出让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单一式4份。

(3)合同总价××%,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受让方收到下述单据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让方支付给出让方。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说明合同工厂性能保证期已开始的证明文件一式2份。

a.商业发票一式4份;

b.即期汇票一式2份;

c.由双方签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2份。

4.3 根据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按提成计价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在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开始支付。

a.该期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计价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入门费的支付办法与第4.2条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数可根据具体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单据与第4.2条相同。

4.2 提成费的支付方式与选择方案一中的第4.2条规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费和人员培训费的支付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罚款和赔偿的方法和第4.3条相同。

5.1 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在×××机场交付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运抵××机场后,其风险即由出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5.2 交货机场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出让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日期、资料的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到达日期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受让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航空邮寄给受让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让方。

5.5 交付的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5.6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机场;

d.标记:

e.重量(公斤)

f.箱号或件号:

g.收货人代号:

5.7 包装箱内应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2份,并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6.1 出让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熟练的、身体健康的、称职的人员到受让方的合同工厂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任务和内容,在华时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让方应为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出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让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在华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受让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或操作工人到出让方有关的工厂进行培训,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内容、时间和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让方应为受让方的培训人员提供入出境签证和培训的条件,培训人员在出让方的待遇条件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让方培训人员在出让方接受培训期间应遵守出让方国家的法律和当地工厂的有关规定。

7.1 为了验证出让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出让方应派遣代表与受让方的技术人员一起在合同工厂共同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和验收,具体的考核程序和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7.2 经过双方共同考核证明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三规定的验收标准时,双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产品经考核后证明其技术性能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让方的责任时,出让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将由出让方负担,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受让方负担。

7.5 经过第二次考核合同产品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时,如果是出让方的责任,出让方必须赔偿受让方遭受的有关损失,同时,出让方还应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合同产品的考核。如系受让方的责任,一切费用将由受让方负担。

7.6 经过上述三次考核,合同产品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如系出让方的责任,受让方则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按第八条的规定,出让方还应赔偿受让方的有关损失。如系受让方的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将如何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8.1 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出让方实际使用的和最新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受让方提供其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出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出让方对合同工厂提供的性能保证期为××个月,性能保证期的起算和终止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不符合第8.2条的规定时,出让方必须在收到受让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航寄给受让方。

第1至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第5至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超过8周者,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

以上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不足一周时,罚款按一周计算。

8.6 受让方按照第8.5条的规定对出让方罚款后并不解除出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8.7 出让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时,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让方必须将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加上年息为××%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1)如果由于合同产品不合格导致受让方不能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出让方应按第8.7条的规定退还受让方已付给出让方的全部金额,并加计年息××%的利息。

a.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降低××%,赔偿合同总价的××%;

c.合同产品的×××性能指标降低××%,赔偿金为降低提成率××%.

(注:迟交罚款和性能赔偿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拟增加或减少一部分条款)

8.9 合同产品经考核合格后,出让方同意逐年返销部分合同产品,返销的型号和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

9.1 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受让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出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让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让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9.3 出让方应对受让方提供的合同工厂的水文、地质、生产等情况保密,其保密时间应按受让方的要求执行。

9.4 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仍有权使用出让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有权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受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预提税将由受让方从本合同第四条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让方向中国税务当局缴纳,然后将税务当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正本一份提交出让方,出让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则由其自己去中国税务当局办理纳税手续。

10.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选择方案一:适用于已与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中的企业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国政府于××年×月×日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该协定已于××年×月×日开始实施,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遵守该协定的规定。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和×××税法的规定对出让方征收的×××税和×××税将按避免双重税协定第××条和第××条办理。

选择方案二:适用于已得到我国税务当局批准享受减免税待遇的项目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让方负有×××税和×××税的纳税义务。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当局已于××年××月×日决定对出让方负担的×××税和×××税实行减税(或者免税)处理,具体的处理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11.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注:此条有两种选择:a.仲裁地点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按斯德哥尔摩间会仲裁院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b.仲裁地点选在被诉国,则按被诉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4 仲裁中的适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注:在斯德哥尔摩仲裁时,瑞典法为适用法律;在被诉国仲裁时,被诉国的法律为适用法。)

12.5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者按仲裁的裁决执行。

12.6 在仲裁过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北京签,然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批准,并用电传通知对方,然后用信件确认。

13.2 本合同自签之日起6个月后仍不能生效时,双方均有权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3.5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条和附件1至7组成,合同正文与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对一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执行中,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航空挂号信件邮寄,一式2份。

14.1 受让方名称:

地 址:

电 传:

电 话:

14.2 出让方名称:

地 址:

电 传:

电 话:

14.3 双方授权代表签:

受让方 出让方

(签 ) (签 )

受益人:中国××××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产品的专有技术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出让方的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写:××美元)的××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让方的书面通知,说明出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履行其交付技术资料的合同义务后15天内,愿将上述金额连同按年息××%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受让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即告失效。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关于贵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有关受让方从出让方引进的×××专有技术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的××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我行应受让方要求在此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写:××美元)的××号不可撤销的保函。

合同总价××%(百分之×)已由受让方事先支付给出让方。

在出让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受让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付款给出让方的情况下,我行在收到出让方的书面通知后××天内,将受让方应付给出让方的有关金额连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给出让方。

按合同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如有任何应由出让方付给受让方的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按合同第××条的规定从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受让方支付完最后一笔付款后即告失效。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六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 年 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 美元(大写 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国 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附件

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 公司

我们保证责任范围为上述协议总金额的25%即 美元,如果贵公司书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协议规定向贵公司履行协议义务而要求退款时,我办事处在接到上述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地将贵公司按上述协议书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已支付给 乙方的金额计 美元整退还给贵公司,本保证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终止。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七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服务范围

(1)合理的、不影响软件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核心模块和数据库结构的修改。

(2)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协助进行查对或讲解说明。

(3)乙方指导甲方查明各系统不能运行的原因并解决问题(除硬件问题外)。

(4)解决系统运行故障,负责程序漏洞修改。

(除计算机病毒、自然灾害、硬件及甲方人员问题外)。

注: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服务需求,需要另外收费。

如:现有功能升级、新功能开发、与第三方系统以及业务数据集成平台的数据交互接口等。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总额。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3、协助乙方完成服务所需的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2、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材料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数据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协议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其使用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信息风险评估标准 环保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八篇)篇八

甲方: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 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 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 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 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 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 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 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 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 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 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国__地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 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