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 权利转让合同(精选7篇)

时间:2023-09-23 02:18:33 作者:ZS文王 合同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 权利转让合同(精选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于20______年10月19日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甲方将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村洲尾尾(土名)一块面积为45.69亩的土地出让给乙方使用等【具体见东莞市洪梅镇法律服务所(20______)东洪法见字第94号见证书】。现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将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自己的权利义务转由丙方享有和承担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归丙方享有,义务全部转由丙方承担。

二、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向乙方履行的合同义务视为甲方已向丙方履行,乙方向甲方履行的义务视为丙方已向甲方履行。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丙两方重新签订一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作为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替代。如新签订的合同与原甲乙两方签订的前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不一致的,以新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

四、乙方与丙方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内部条件,由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在本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前,依照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甲、乙方之间若有未结清之权利义务的,由甲乙双方自行结清,与丙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各持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本协议签订时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协议签署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二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为了更快的融入--大都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基地,乙方经--市政府和--社区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市--社区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现代都市观光农业(庄园经济)的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相关的土地开发项目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若土地流转期限达到了国家承包土地的期限后,应按国家新土地承包权的相关规定顺延土地流转期至合同土地租期。若因甲方原因不能顺延土地流转期,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投资损失。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社区)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由双方为主体与政府协商,获得的相关补偿费用除土地补偿费由甲方获取外。其它所有补偿费用均由乙方所有。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政府或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市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社区和--市政府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三

甲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_________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一、_________公司是甲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_________地段开发、建设、销售_________层的_________,设计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_________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_________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权利为_________%,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预购甲方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权利,即按_________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_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_________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

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_________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_________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_________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四

技术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甲方)

技术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

中介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

三、专利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________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一次总付: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受让人: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乡的“示范基地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自己的权利义务转由丙方享有和承担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在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全部转归丙方享有,义务全部转由丙方承担。

二、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向甲方履行的合同义务视为乙方已向丙方履行,甲方向乙方履行的义务视为丙方已向乙方履行。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丙两方重新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替代。如新签订的合同与原甲乙两方签订的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新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四、甲方与丙方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内部条件,由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在本协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前,依照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乙方之间若有未结清之权利义务的,由甲乙双方自行结清,与丙方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六

受让方名称 地址 代表人 合同登记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制

专利权转让合同

签订指南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 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 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 ,授权日 ,公开日 ,专利权的有效期为 。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 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给)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 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 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或采用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 、$)元,、$) 元,最后在 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 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 。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 (时间)支付违约金 ;逾期二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 。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 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篇七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1、合同权利转让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合同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合同权利转让的标的是合同债权。

3、合同权利转让既可以是全部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权利的转让。

4、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的,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也一同转让,除非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

5、债权人转让合同利益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不发生效力。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