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

时间:2023-08-08 15:55:16 作者:WJ王杰 工作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篇一

根据《xx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直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

1.树立从严治党理念。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政治统领,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域全局工作;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每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延伸到基层、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状)。

4.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工作专题会议。

5.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6.明确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7.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腐败行为。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产生。

12.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业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3.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4.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15.加强对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脱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1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工作,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7.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1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1.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2.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标准、严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2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25.主动接受市县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的巡察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责任追究。

26. 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深度和广度,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27.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看齐意识,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2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0.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篇二

在本届支部村委任职中,自已主要分管支部纪检工作,村级报账员、村极统计、村委民兵工作;几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村委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班子成员们的积及配合下。我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事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求真务实,认真履行自已的岗位职责,各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下面,我将本人就三年以来的工作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评议:

一、在纪检工作方面;能够监督村委重大事项流程管理和实施情况;对干部、群众口头和书面反映上来的问题能够认真落实`还事情以本来面目,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工作中严格制度;为我村的稳定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在财务工作中,我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认真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登记好各类资产管理台帐、票记台账、收入台账,做好"三资清理"工作。每月底及时到乡经管站报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制度,我始终以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目标,按照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按时向村民公开财务、政务工作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统计方面完成常规报表,组织参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本村普查任务,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放工作中;对各承包户承包面积、账号、姓名进行了认真核实,准确无误报地将各种补贴及时录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上。

四、在新农保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费工作中,建章立志,做好全村村民摸底清查工作,按月上报增减变动,使我村新型养老保险工作走在全乡前列。

五、民兵工作中,按规定完成民兵整组工作,宣传国防教育,组织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积极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民兵活动,在民兵中组织防洪抢险突击队,为我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六、民政工作:完成我村低保户的年审换证工作,完成残疾人员的二代证换发工作,对每年的困难户救济户按规定公示,及时发放救灾物品。日常工作中还积极做好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积极协助村两委搞好本村各项工作。在今年的户户通工程中,全力以赴,带领施工队加班加点,铺设污水管道三百余米,硬化街巷15000余平米,大大改善我村村民出行生活环境。

本人虽然做了一点工作,但与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尽管自己很努力,但由于学识水平,能力有限,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

1.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思想觉悟有待提高,服务意识不强。

2.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今后我要不断学习,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工作上,更加严谨、细致,讲效率,讲质量,积极努力,出色地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2、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调研、掌握广大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关系到民生、群众反应的问题。

我真诚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给予我大胆的批评和指正,以帮助我更加全面的了解自己、认识自己。

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篇三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抓得不紧。对基层党建工作研究不够,学习党建新理论、新知识不经常、不深入、不系统,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二是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经济建设工作等业务工作相比,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还不够,与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工作成果的途径较为单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总书记讲话精神不能与实际工作进行很好的结合,学到的优秀思想方法没有及时转化成优秀的工作方式,在紧急重大工作面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需进一步增强。

(二)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是虽然在平时按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但在对问题的研究考虑上不够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力度不够强。问题表现为党组织服务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载体不多、渠道不宽、成效不好,基层党建工作活力不够等。二是平时虽然注意加强对党支部监督检查,但对于发现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动真碰硬,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不到位。例如有的党员缺乏全局观念,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对于这些不好的现象,没有及时予以纠正与谈话训诫。三是对先进典型党员干部的挖掘和塑造不够有力,党组织内典型代表的示范导向作用发挥不够,以点带面促党建工作提升的工作方法还需坚持,科学统筹抓党建还需加强。

(三)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党组织制度不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抓基层党建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等问题,思考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整治措施不硬。

(四)民主集中和分工负责执行不严。作为党组书记、局长的统揽、协调、凝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还没能全面充分调动起班子集体、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班子中的规则意识、规矩意识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成员中还有对分管工作主动抓的不够,请示汇报不及时等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

(五)指导党支部工作和开展支部生活不够。指导党支部“三会一课”日常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等工作指导不够,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在统筹部署、合理安排“三会一课”方面还有欠缺,党支部活动开展不够,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不到位。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够强。从内心深处,把科技创新工作和年度科技指标建设放在第一位,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没有完全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第一职责”、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没有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同时,对基层党建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深,在创新组织设置、强化服务功能等方面深入思考、破解难题不够。没有很好地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指导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上缺乏经常性和持续性,没有将制度形成常态化局面,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力度发挥不够。二是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开阔。对于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深刻,方法不灵活,主观能动性发挥得不好,主动想办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得不够,视野较为局限,破解困难和问题的招法不多,开展党务工作有时存在畏难情绪,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上长远谋划不够。

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
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
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
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
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五)自身建设弱,监督能力不足。近年来,各级纪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从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所需具备的条件来看,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少,如:东和乡纪委虽配备了3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一)职责界限划分不明,监督作用受到影响。乡镇纪委没有厘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机关依赖过度,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有的基层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
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体制原因,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乡镇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基层纪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监督对象,使得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基层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窘境,监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质不到位,监督成效受到制约。部分基层纪检干部还未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对转职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不了的情况还普遍存在,造成监督职能虚化。加之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系统培训机会不多,没有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理论知识,缺乏开展案件查办、信访核查等专业知识和具体方法技巧,导致办信、办案质量不够高。

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乡镇纪委能否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强化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任职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一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在强调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关系,既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
三要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手段。纪委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对象、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检查中综合运用听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指标体系,一年分一次或两次单独或综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为依据,建立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通报并与奖惩挂钩。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刚性的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真正实现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

(三)聚焦主业主责要有新突破。一纪委要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分解。围绕责任分解、督促检查、倒查追责抓好落实。要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将主要力量倾向办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
对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威慑战”;
二持之以恒抓作风,打好“持久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提醒;
对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三选取典型案例宣讲、参观监狱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职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四强化监督检查,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四)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存在贪腐问题,都坚决予以惩处,决不“开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为例”。同时加大力度解决好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信访预警,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健全能力提升体系和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强素质,提升能力担当;
健全业务例会制度、履职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交流学习制度、以案代训等制度。树形象,提升责任担当;
认真落实油田公司纪委“两个一半”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收集建议,梳理案件调查,规范执纪行为。严律己,提升廉洁担当。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灯下黑 ”,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集团公司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报告 集团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篇五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xx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县规定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