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保证金退 电费保证金合同(实用8篇)

时间:2023-09-19 17:56:02 作者:琴心月 合同 营销保证金退 电费保证金合同(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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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保证金退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标的为深圳xx区xx花园x栋 x单元 x房间。

  第二条 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 房间一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 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一个月的押金x百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然后,每月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房租x百元。起租日期为xx年x月xx日。

  第四条 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 合租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

  第七条 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第八条 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九条 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第十条 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十一条 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销保证金退篇二

我国的房地产业起步较晚,房地产营销理论体系相对不够完善。签订房地产营销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1

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

受托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项目进行前期策划、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全面代理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1. 委托内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于 处,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附地块图),土地用途为 商住 ,甲方在该土地上兴建商铺和商品房,项目名称,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提供策划、代理销售及招商服务,委托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三方作为该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人。

1.3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售物业销售至 %止。

2. 费用负担

2.1项目广告推广费:控制在销售总金额以内,该笔费用支出由甲方承担。根据销售实际需要分期投入;详细广告方案及费用开支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批复后执行。本项目的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媒体单位洽谈并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发布方付款。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及效果监控,并适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本营销推广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楼书、单页、海报、展板、促销活动、沙盘制作等制作及发布费用,同时包括以上内容所涉的非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样板房、样板示____区和售楼部装修费用不含在推广费用内)。

2.2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划人员、营销管理人员及所有销售人员的工资薪酬、销售提成、社会保险、福利津贴、住宿费、工装、差旅费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3. 销售价格

3.1 本项目的销售基价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在项目排号销售前1个月提出书面建议,由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执行。

3.2在销售基价确定的基础上,乙方编制项目代理销售一房一价底价表。

3.3销售基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遇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基价与市场销售价有偏差时,甲方可适时调整价格及其他营销策略。

3.4 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并在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对现行销售基价进行上调。

3.5 本项目的优惠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经甲方书面批复确认后方可执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预支给乙方前期费用约为 万元整,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额归还甲方。

4.

1.1支付方式:预支前期费用分3批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一次预支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以支持乙方项目组开展工作。

第二次预支前期费用,即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在乙方销售员进驻甲方销售现场后,甲方分五个月再预支 万元给乙方,即每月万元,此预支款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即停止;乙方归还甲方的借款也按实际借款金额返还。

4.

3.1商业佣金按照本项目商业总销售金额计提,方式如下:

4.

3.

1.1公寓、写字楼、综合体沿街、小区配套、步行街和206国道的商铺(含楼上楼下)佣金按照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

3.

1.2综合体内部商铺按内部商铺销售总额的 计提。

4.

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车库以及其他产品销售佣金按照本项目住宅总销售金额的 计提。

4.4销售代理费根据乙方销售进度,以实际销售收入金额为标准计算,具体如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执行计划》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1-3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5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31%—60%时,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7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61%—80%时,代理费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80%结算,在销售回款金额达到当期推售总量的81%以上,按当期收到销售金额的销售佣金的90%结算。剩余10%佣金是乙方保证金,待项目整体完成95%销售率任务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后甲乙双方最终结算。

关于当期推售总量的约定:指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计划,乙方将根据整体项目推广及客户情况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计划》,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并作为合同附件。

关于销售完成率约定:当期计划销售总面积与当期实际销售面积之比。

关于销售价格的约定,乙方在确定当期推售体量后,向甲方提交《价格制定建议》和《底价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销售过程中,乙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交《价格调整建议》,由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结算方式:根据客户采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结算方式;具体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况报表,甲方收到报表后在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预支付销售佣金。

4.6甲方可预留不超过本项目全部可售物业的房源自行处理。该部分房源的销售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为该房源提供客户介绍、看房、按揭办理等服务,不计提销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介绍的团购客户计入乙方销售业绩并按提取销售佣金(团购标准为20人及20人以上)。除团购客户外,甲方关系客户在预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之佣金计提标准全额计算销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企业信誉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不再退还。所退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销售计算服务佣金,原已计算的不重复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客户投诉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再次销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按揭资料审核不合格,资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经收取的销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自然灾害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含代理销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可入账发票。

5.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甲方对本合约项下物业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方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5.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划方案后(含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10个工作日提出反馈意见,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便乙方能够充分领会甲方意图,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质量。

5.5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等资料,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由甲方授权的乙方现场销售负责人签字,经甲方确认后签章。为方便销售,乙方从甲方处限量领取已加盖甲方公章的空白《认购书》,乙方人员必须要按认购书编码登记领取,如有作废的认购书必须按原编号归还甲方,再领取新的所需认购单。

5.6《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除价格、面积、房号外,其余均按甲方书

5.7甲方负责在楼盘现场提供合适的地点进行装修后供乙方做售楼部,并提供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销售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由甲方承担。

5.8甲方负责指定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购房款。甲方负责管理全部售楼款的帐务、销售合同、客户档案工作;所有销售款项、销售合同及客户档案必须由甲方指派的人员收取和保存。任何与客户有关收款和资金形式的往来,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开具收据。乙方与客户签订预定合约《认购书》。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协同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协同开发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约定款项和办理按揭手续。在房屋交付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向购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认为乙方销售策划、销售主管及销售人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合适人员直至甲方认可为止,调换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10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用。

5.11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后违约,有关事项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如购买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违约,有关事项由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6.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平面设计、及销售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安丘地块项目全案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工作内容”。

6.2乙方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所提供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资料予以绝对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隐瞒或过度承诺。

6.4 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6乙方应于每个月初召集工作例会,向甲方通报各项工作进度,并提供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召集紧急工作会议,乙方应给予谅解和支持。

6.7乙方应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合同签订时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签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销售时乙方应具备的各种合法经营手续。

6.8乙方在执行上述条款、提出专业意见以及配合甲方的有关销售及推广工作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确保按销售计划及时组织销售。

6.9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关事宜。

6.10乙方不得将销售代理权转包或委托给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期内,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楼盘的销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6.13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改正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意见做出书面答复。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或提交书面答复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见执行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尾款归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意外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7.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够,须在甲方出具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仍未达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乙方连续2个季度未能按销售进度完成代理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办理完毕移交手续,还清预借甲方的前期费用款并撤离售楼处。

7.4 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开展代理销售相关业务,否则,视甲方单

7.5甲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容许其提前终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费。

8. 通知与送达

8.1 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材料的通知与送达,均以以下联系信息为准: 甲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通知与送达方式:

乙方联系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

8.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载明地址发出,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的,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9. 保密责任

第三方泄露。如违约,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书连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及执行。

10.3因本协议的解释、效力、订立、履行等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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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生效

1

1.1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签署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签署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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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的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400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1%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 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______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______县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兼现场经理)壹名、策划壹名、文案壹名、平面设计壹名、现场主管壹名、文档管理专员壹名、置业顾问数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______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______”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二(2%)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二层商铺)的90%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二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45天内 可售面积的30%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30天内 可售面积的50%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90天内 可售面积的90%

2、 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50%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60%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90%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100%

(四)二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____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2%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二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8:2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五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14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6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地产营销合同模板3

发展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xx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 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

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

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

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7、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9、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10、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1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1

2、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代理: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 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 1000万 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

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1000万元,低于 20___万 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20___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备注: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 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给乙方的)。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个月内(售楼部装修好计起)的销售目标为20___万,如果乙方完成的销售额不足目标的60%,甲方有权解约,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约费(销售佣金除外)。

第五条 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保证金退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室(业主、装修使用人)

1、房屋装修及设备安装对出现噪音或安全防盗的事件发生施工只允许在8:_________________00-18:_________________00装修人员进入小区需交押金换证进入;送货车辆需换证进入。

2、所用装饰材料需打包进入,装修使用砂子、水泥等土建材料必须装袋进入小区;装修中所剩垃圾必须装袋封口(垃圾袋可向物业公司购买)后放到规定位置垛好并及时将楼道清拖干净。

3、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自家楼道门,不准施工中的粉末尘土飘洒在楼道内;同时对非装修所拆下的砖瓦瓷砖泥块等装修施工人员要在当日即组织清运出小区。4、所有进入小区业主、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公示栏明确规定)并按《房屋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行。

二、在本物业服务管理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

3、装修不得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所等。

4、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不得占用楼梯下空间和公用空间,不得在楼梯道内堆放杂物,如有堆放,物业公司将预清除并停止相应服务项目。

5、不得外加窗外防护栏,

6、装修前需在物业登记办理施工单位准入手续。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20__元,装修垃圾外运费300元;装修结束后由业主提出申请,经物业检查,房屋结构及外观等未遭到破坏,符合协议规定,即退还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外运费300元由物业公司代付给垃圾环卫站作为外运费用使用不再退回。对未按上述要求者,施工环境遭到破坏的施工队押金不予退还;业主未按要求执行的每违反一项,扣押金50%,对装修中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不退还装修保证金,损失特别严重的,将按《齐家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扣罚与赔偿。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待装修保证金退还后自然终结。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营销保证金退篇四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金色家园地下车(地上)车库区号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2、该车库租赁期为,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该车库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完租金后,甲方为乙方出具收款证明,同时将该车库电控门遥控器一枚交给乙方于租赁期内使用,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将遥控器交还甲方。

4、该车库租赁期限内只能用于停放车辆,不得它用。租赁期内,车库内原有设施及遥控器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租赁期限内,该车库的物业费由甲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因天灾等因素造成损坏或因物业因素造成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因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车库转租他人,如若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收回车库,不退回当年租金,并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乙方将赔付违约金。租赁期内甲方也不得将车库租给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如违反应赔付违约金。

7、租赁期内乙方提前解约,甲方不退还租金。协议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约,但务必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本协议采用________年一签的方式。

8、双方违约处理:其中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向受损方支付20元(贰仟圆)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的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保证金退篇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___街(路)___号(或店铺名)的房屋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房屋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房屋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房屋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房屋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房屋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元,(大写: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营销保证金退篇六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总价: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______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

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保证金退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 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于 2013 年 7月1日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

1、甲方与乙方约定的位于甲方外立面南门及西南位置的广告位的租金,由甲方和乙方的相关广告业务合作中所产生的费用中进行抵扣,不足部分乙方补齐,超额部分乙方可以作为下一年度的租金进行抵扣。

2、 乙方因广告位的申请事宜在相关政府部门所缴费用,甲方外立面南面及西南面广告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西面及西北面广告位由甲方承担。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销保证金退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伙伴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伙伴的姓名、住所。

2、合伙伙伴……

四、合伙伙伴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伙伴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伙伴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伙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伙伴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伙伴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伙伴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伙伴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伙伴。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伙伴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伙伴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伙伴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伙伴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伙伴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伙伴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伙伴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伙伴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伙伴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伙伴,约定其他合伙伙伴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伙伴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伙伴应当向新合伙伙伴告知原合伙伙伴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伙伴与原合伙伙伴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伙伴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伙伴同意;

(3)发生合伙伙伴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伙伴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伙伴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伙伴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伙伴决定解散;

(4)合伙伙伴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伙伴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伙伴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伙伴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伙伴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伙伴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伙伴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伙伴可选择退伙)。

合伙伙伴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