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课英语(热门17篇)

时间:2024-01-02 20:25:04 作者:书香墨 评语寄语

英语是一门语言能力的基石,学好英语可以提升我们的综合素质。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英语总结范文,这些范文能够帮助你理解如何写好一篇总结。

我喜欢英语老师作文

我的英语老师是所有的老师中年纪最小的,可是她的教学任务是非常多的。我的英语老师长的非常漂亮。她的眼睛像玻璃球一般大,十分有精神。在长长的睫毛的衬托下,跟显得楚楚动人。她的皮肤白里透出点微红,她那金黄色的头有时候披在肩上,有时候扎成蝎子头,显得天真可爱。英语老师微笑的时候,像鲜花一样温柔,像天仙一样美丽,像小姑娘一样可爱!她看起来是那样善良,温柔又美丽的活泼女孩。

英语老师不仅长得美,而且她的心更美更纯真。

在星期三上辅导的时候,英语老师听见我们班的好多人都在咳嗽。她就劝我们说:“你们宿舍的提电壶的女同学可以装些热水放在教室里。那些咳嗽的同学可以拿一个杯子放在教室,下课后倒水喝。

在去年的的12月24日,我们上英语辅导的时候。英语老师神秘兮兮的提着一个红塑料袋来到教室里。我们都私下里窃窃私语。我们组也在讨论。张辰昭说:“有可能装着一些书吧。”王亚雯反驳道:“书应该占大面积,可是你看,塑料袋现在确实扁的。”赵泽林惊奇的问道:“那到底装的是什么呀?”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一会打开了我们再看吧。”只剩5分钟就快下课了。英语老师把袋子打开了,给班长张宝康说:“你把……给发一下。”我听到不太清楚。只见张宝康提着袋子走到了我们组,放了七个小熊棒棒糖,我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吃起来。英语老师问我们:“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同学们都遥遥头。接着她又说:“今天是圣诞节前夜——平安夜。”本来平安夜是吃苹果的。我打算给你们买苹果,可是苹果很难带上来,所以我给你们买了棒棒糖,希望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

我们的英语老师还十分刻苦地向别人学习,她的课堂上,同学们都积极回答问题。在上学期,我的英语第一次考得太差了,第二次,第三次确进步很大。在英语老师的鼓励下,我的`英语在一步步的地提高。

我喜欢读书英语小作文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解决了我的许多困难。数学,奥数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许许多多困难。语文可以使我们精通语言,认识许多字,还可以使语言更加通顺。英语可以使我们出国留学,还可去各种国家交谈,因为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是:你学会了英国,每个国家的人都会说英语。信息课可以使我们打字更加的快方便。自然可以使我们认识各种昆虫。音乐可以使我们精通音乐。体育可以使我们跑的更快。

本文作者:戴鸣谦(微信公众号:程老师教作文)。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大连,坐落在我国的东北部,一年四季气候适宜,所以有不少老人决定在那里度过自己的余生,每年去那里度假的人们更是不可计数,而我,因为姥爷的关系,有幸到那里度假访友。

去大连,就当然要去一趟星海湾啦!清晨,云雾笼罩着整座城市,海面上出来阵阵微风,让这幅静谧的画卷又增添几分神秘。一切都如同在梦境一般,在海边散步就像行走在云雾里,此时的人们,一个个仿佛就是仙境中的神仙和仙子,这样的美,是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神秘而不失优雅。

正午,阳光洒满了海面,把沙子照得金灿灿的,我骑着自行车,绕着海湾骑行,欣赏着沿途的风光,听着大海的声音,看着一朵朵浪花拍打着金黄色的海滩,这时,你才能感受到源自于生活的朴素,或许,这就是深入一个城市最好的方法吧。

在旅顺,还有一个必去之处,就是博物馆。馆内,一件件外表看似朴素而实则异常华丽的文物中,却包含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的精华,或许,只有那些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的文物,如今才能在博物馆内大放光彩。一双双雕刻近乎完美的筷子,一件件晶莹透亮的.瓷器······,每一件,都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完美的代表,是人民的心血。

大连的海告诉我什么叫做勇往直前,大连的旅顺口号核潜艇告诉我什么叫做英雄,旅顺博物馆则告诉了我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叫“时间”。

大连,一座既美丽又让我心生敬佩的海滨城市,成就了我人生旅途中一次难忘的旅行!

我喜欢寒假英语作文

每个学生都盼望寒假,我也不例外,因为在寒假的时候,我们不必每天都做那永远都做不完的题,也不必每天都11点睡觉,在寒假的时候,我们可以放松一回,而且寒假还有一个我们最喜欢的节日,那就是春节。

在寒假里同学们可不能只顾着玩,只顾着发泄!学习还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我们在玩的同时还不能把学习推得远远的。当然,在寒假里只顾着学习也是不好的,我们要做到劳逸结合。这样才能学的更扎实,玩的更开心!

还有许多同学为期末考试考的不好而忧虑,其实寒假本身就是应该让我们充满快乐的呀,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忧虑!我很快乐,快乐的像一只小鸟,能在蓝天上自由地飞翔!让我们都快乐起来吧,快乐能有助于身体的健康,让我们放下烦恼,在寒假里做一只快乐的小鸟!

我很喜欢寒假,因为在寒假里,我复习了上学期的功课,复习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以前我非常讨厌复习功课,但现在我改变了以前的这种错误看法,我喜欢复习,复习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我最喜欢寒假了,因为在寒假的时候我不仅可以放松自己,过一个快乐的春节,而且还可以把握好自己的学习,让自己在寒假的时候充充电,补充一下能量,这样在明年开学后我就能很轻松的应付了。

我喜欢万圣节英语作文

今天,我和奶奶.弟弟上了一堂特殊的英语课,因为,今天是万圣夜。万圣节是西方节日,在每年的10月31日是万圣夜,11月1日是万圣节,每当万圣节或万圣夜时,西方的.小朋友们就会迫不及待的穿上千奇百怪的服装,带上五颜六色的面具。万圣节有两个特点――“提着自己做的杰克灯,”“不给糖就捣蛋。”

我们这节课,还要和家长们一起做杰克灯,和学三个新单词。让家长们知道我们学英语不简单,让我们知道家长给我们做饭很辛苦的。看是学单词了,我们都学了糖果、万圣节、南瓜……我们学得很认真,家长们学得更认真。

接下来,我们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我们人做杰克灯了。我们还要进行比赛,看哪一个组做的最快,老师说:“现在开始”。

我首先在南瓜的顶部画了一个圆,然后,我让奶奶帮我把它的顶端挖下来,做灯盖。我又拿了一个勺子,把里面挖空,这是用来放蜡烛,接着,我在瓜上画了两个棱形的眼睛和一个三角形的大鼻子,一个大嘴,尖尖的牙。我和弟弟试着自己挖,可怎么也挖不动,“别伤了你们的手”,我来帮忙,奶奶说,啊!我们终于挖完了,我们看着南瓜灯特别快乐!

我俩点好蜡烛,慢慢的放在南瓜灯里,哇,太漂亮了!我喜欢这个南瓜灯。

我真希望下一年的万圣节快快到来,我还要吃糖果,做南瓜灯,我喜欢万圣节!

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她有一双水灵的眼睛,一头短而黄的头发,上面她总喜欢戴头箍。

不管学校布置什么作业,她都第一时间让我们完成。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除了中午不回家的`人外,其他的人,如果下午有人不交的话,老师就要请他吃又香又辣的鸡毛炒肉丝了。

大家快猜猜她是谁吧?谜底要揭晓了,她就是杨玉萍老师。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旅行,是人生漫漫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次历练。大自然也给予我一次难忘的旅行,那是大自然赠送我的一份特殊的珍贵礼物。

“春意暖,桃花上枝头。”

大自然带着我到春天去旅行。在那里,我看见了复苏的万物,忙碌的昆虫……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画面,我似乎品尝到了清甜的花蜜,闻到了桃花散发出的悠悠清香。温柔地阳光洒在了绿色的大地上,为整个春天增添了好几分活力与色彩。那一刻,我看到了一个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青春少年从我面前走过。大自然对我说:“那,便是春天。”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大自然牵起我的手,带着我到了夏天的世界。宋代杨万里写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便是描写了夏天开的莲花。炽热的太阳光照射下来,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舞动,在清澈的水底下跳来跳去。蝉噪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不绝于耳。这时,一个顽皮的男孩向我蹦了过来,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夏天。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天,真是浪漫又豪放的一个季节。大自然带着我东转西转,来到了美丽的枫叶林。红叶上的秋霜还未来得及化掉,就被阵阵萧瑟的秋风吹散了满天。树叶发出了清脆的“沙沙”声,落叶唱起了轻快的歌谣。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旅行结束了,临走时,只听一个声音低声喃喃道:“这次旅行,你喜欢么?”我想,我喜欢这样的旅行。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我是一个爱学习英语的孩子。

有一次,我到儿童公园去补英语,我想:可能不难。可打开书一看,啊!这么难的单词和课文呀!开始,我还会读课文,会拼写单词,可到了后边,实在难,学过的.课文不会渎,单词也不会拼写,我准备放弃,可爸爸说:“不能放弃,一定要好好学习”。听了爸爸的话,我继续拼写单词,最终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从次,我奋发努力的学英语,而且把单词也都记住了。

在考试那天,我胸有成竹地答着题,考试结束了,我交了卷子,在外面转了一会儿,回到教室,老师已经改完了卷子,当老师发下我的卷子时,我激动的差点跳了起来,因为我得了100分。老师发完了卷子,对大家说:“这次考试只有他一个人考了100。”大家都把羡慕的目光投给我,我心里很高兴。

后来,我又学会了许多单词,并且学了很多句子。

我想:我的英语水平会越来越高,我的英语成绩会越来越高。因为我已经喜欢英语了。

我喜欢英语作文

你若问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谁,准会得到这样的答案:裴老师,他是教我们班英语的。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会回答:风趣幽默这也是我们全班同学对她的评价,她确确实实很幽默。

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一双漂亮的眼睛,一看就是一位美女老师,绝不会想到她有风趣幽默的性格。

裴老师在上课时总会联系到一些幽默的话语来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有一次,我们在背一首刚学的古诗《马诗》,因为刚学,所以我们都不怎么太会背,这时,老师和我们说了一个关于《马诗》的广告,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原本不怎么会被的我们不知怎么,一下就背起来啦,想被他施拉魔法一样。

裴老师不但幽默,还很关心我们。记得一次我们的一位同学穿的很少,我们都去问他:“今天,天那么冷,你怎么穿的那么少?”我们说着说着老师来了,他把自己的`棉袄给了这个同学穿。

这就是我们风趣幽默,善良体贴的好老师。我最喜欢的老师。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旅行使我感到快乐,而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旅程中,最令我感到难忘的两个旅程是上海之旅和重渡沟之旅。

去完上海我就回老家了,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就又开始我的旅程了。

这次去的时重渡沟,我在重渡沟玩了两天,重渡沟分为南沟和西沟,第一天,我们去了南沟,南沟是一座山,我们从山脚开始往上爬,爬到了一个名叫金鸡瀑布的地方才休息,我和哥哥一起脱下鞋在水里玩,还背对着瀑布一起拍照。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向上爬,过了一会儿,我们在一个叫锁蛟崖的地方休息,传说这个地方在以前是锁恶龙的,这里是一个龙的牢房。过了一会,我们爬到了网红桥,这里就是山顶,我们在这里坐了索道,坐完索道,就下山了,下了山,我们走了一段路,便到了美食街,我们品尝了当地特产的豆腐和一些当地有名小吃。第二天,我们去了西沟,在哪里我们走了迷宫,玩了旋转秋千,到了下午我们就回家了。

我喜欢旅行,因为旅行能让我锻炼身体,磨练意志,还能给我留下许多难忘的美好记忆。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在我以前印象里,作文班是全宇宙最无聊的课外班。每次上课就是讲评上次的作文,然后指导我们写这次的作文,最后布置作业,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去年我来到益阳,妈妈又让我“自愿”报了作文班,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去上课了,但很快我发现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

来到我们快乐作文班,三十二个学生中竟有八个是同班同学,这下咱在班里有熟人了。这班里的老师姓杨名谦,自称是魔术大师的姐姐。

这儿的课堂环节非常好完,抄完开心词典,听着杨老师风趣幽默的语言来讲评作文,再加上“笑宝宝”姚志萌每一句都能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你会深切体会到笑得肚子疼的滋味。

最好玩的就是游戏环节,老师每次都能搬出稀奇古怪,令人捧腹大笑的游戏:给米老鼠贴鼻子,谁是卧底,千姿百笑······等等。

老师在课余时间经常用投影仪给我们看„《超凡蜘蛛侠》《倒霉熊》等等,都是我们的最爱,和现在的快乐作文班比起来,以前上的太乏味无趣了,不上这样的作文班,那么,拜拜!回火星吧!地球人不欢迎你。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就是自己。我有粗壮的身体,一拳就能把别人打得八丈高,但我可不是那种暴力的人。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自己吗?因为我有时候跑步会得第一名,我跑起来就像一头豹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捕捉猎物。而且,我读书也很厉害,我每天都读书,每到看书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到现在为止,我已经看过无数本书了。而且有一次我被老师表扬,还被老师发到班级群里,我感觉非常自豪!

我玩最强大脑——是一个走迷宫的大球。球掉了,我会再试一次,就比刚才走得远一些。遇到困难,我鼓励自己再试一次!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我喜欢大象英语作文初一

一双小小的眼睛,庞大的身体,长长的鼻子,组成了陆地的主宰者“大象”。

大象全身深灰色,有双像扇子一样的大耳朵,时不时地扇动着,大象的两根牙齿像白色的长矛,是大象们搏斗时有力的武器,还有一双让人觉得像睡觉似的小眼睛,不停地眨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那长长的鼻子了,可以从高高的树上摘果子吃,吸水冲在身上洗澡。

大象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动作不快,就像笨重的坦克,它总是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移动着。

我没有见过大象,它的可爱已经足以让我喜欢上了它。哪一天,我真想亲眼见一见大象。

我喜欢上了英语课

不知道那一天起,就莫名喜欢上了你,近乎不顾一切地追求你,你却浑然不知,甚至没有给我留下名字。

——但是,我并没有就此罢休,可能是未曾发现自己的愚昧,因为,我习惯活在单纯又真诚的梦里。只有在梦里,你才显得如此完美。

你,就是我的文章。

虽然,我无法理解你的心思,但是我却对你情有独钟,仅仅是你记载了我的故事?

小时候,隔壁的胖叔叔教我用黑炭头在地上画个太阳,太阳下有条大路,大路上有辆拖拉机。胖叔叔告诉我,农村里就差一辆拖拉机来运输粮食和化肥了。每次看到胖叔叔挺着肚子,半蹲在地上,用松树皮一般的手在地上慢慢勾画红红的太阳,冒着浓烟的拖拉机在公路上驶过,一笔一画挺用力的,看到那些粗细不均的线条,然后拼凑起来的图画,似乎忘了胖叔叔憋的红了脸的表情,还有时而皱时而松的眉头和冒着大粒汗珠的鼻子。当我叫叔叔给画命名的时候,他会为难的搔着头,在地上歪歪扭扭写上“一个o”,当我问他这个圈是什么,他便露出两排褐色的牙齿,憨笑着说是一个梦字,怕我看不懂,所以画个圈。其实我就知道叔叔不懂写这个字。我歪着头,眨了眨眼睛,似乎慢慢懂了,地上的作品就是梦。

上小学的时候,村里的老师就常常用白色粉笔在黑板上写上《我想有个家》,然后转身一手举起竹藤教鞭打着节拍,一手张开五指比划着,用沙哑的声音教我们唱这首歌,尽管演唱的跟歌曲内容是格格不入,跟歌手演出存在天渊之别。但是,老师自我陶醉般将歌曲一遍又一遍教我们时,我们清晰地记得他花白的头发,还老花镜里面深陷的眼睛,瘦瘦的脖子上的青筋暴露,微驼的背脊。我们会很快就学会了这首歌,而且经久弥新。当我们回家看到简陋的房子,冬天来风,夏季漏雨的家。渐渐开始理解了,歌里的家,就是我的追求。

中学的生活,就是醉生梦死里的追星生活。每次都是语文课上想着数学课本上的内容,或者是英语课里做物理课的实验,班主任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圆圆的脸蛋,两只眼睛炯炯有神。他饱读诗书,满腹经文,才高八斗,出口成章,我们常因此而骄傲。主任会在晚自习课上跟我们谈理想,用故事形式引导我们进入理想之门,他说,大学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站点,至于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和站点,就看个人的努力,“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他的。

座右铭。

我们总算受到了启示,从中学到一点点: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到后来,告别学校,以为走出了光明,来到了天堂。出了社会后,在城里找工作就如无头苍蝇一般,常常因为没有经验而碰了一鼻子灰。好不容易在某个工厂落脚,那一天起听不惯领导带刺的话,就起了所谓的野心,眼高手低地急着跳槽而摔倒遍体鳞伤,从堂堂的经理降为普通员工。

——社会才是最大的学堂,在里面学习,永远学不完学不够。想想自己带着面具,佯装欢笑,几年光阴似箭,就爬到了高层,可谓是懂了人生。领导教导我们,经营管理企业就如种花,要懂得气候、懂得季节、懂得土壤、懂得护理、懂得修剪、懂得欣赏。曾经的我总是自以为是懂得了管理,做起了个体户,谁知社会太现实,客人太挑剔,偏偏不选我的门店,不久便关门大吉。这次,我看清了失败的面目,饱尝了失败的滋味。我把这些写入。

日记。

却没有渗透里面的玄机。

事业的失败,载了,从头再来。爱情的失意,摔了、伤了、痛了。再回头已是数年。

只有看到眼前的文章,才给自己莫大的欣慰。文字,不会骗人,记载了我的过去。文章,最真实,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永远没有背叛。

喜欢上了我的文章,因为里面有我的梦。

我喜欢旅行高二英语作文

今年暑假我们去四川玩儿了,通过这次游玩让我更加喜欢旅行了!

整个旅程分为三大块。第一块儿玩的有:武侯祠、杜甫草堂、宽窄巷、锦里。第二块有:青城山、峨眉山、都江堰。第三块有:亚丁、海螺沟、泸定桥、木格措。当然,最让我难忘的是:亚丁、峨眉山。

先说峨眉山吧。峨眉山的海拔比亚丁低,最高的海拔有3099米。这天,我和妈妈坐大巴车到了峨眉山,又坐了公交车才能到峨眉山的大门口。进了景区,就先坐车到雷洞坪,也就是快到金顶的地方,金顶就是山顶。后来,我们住在雷洞坪了,准备明天一早去爬金顶,然后坐车再下到半山腰的万年寺。半山腰还有生态猴区。

第二天,我们早晨四点就起来,出门居然发现外面黑黑的,并且雾蒙蒙,还挺吓人的。登山的不光是我们,还有其他一些人,爬了一段后,到了坐索道的地方,索道一直通向金顶。为什么要这么早起来登山呢?是因为要看金顶日出。最后我们买了单程票,来到了金顶。

那时,天已经亮了,跟我们一起爬的还有来自珠海的一个姑娘,她比我小,但比我高。她们也坐索道了,一起到了金顶。“哇!”妈妈很惊喜的赶紧给我们两个拍照,因为此时此刻,我们眼前有一个非常非常高大的佛像,妈妈说是普贤菩萨,四面四个大象背对背驮着四个普贤菩萨的塑像,有三层佛头,每层都有四个佛头,很是壮观,妈妈都看的出神了。今天天气很好,我们幸运的看到了日出,并用延时拍摄技术拍摄了一段日出的视频,并配了一段音乐合成了一下,很美。

下山了,我们又坐车到雷洞坪拿上行李,先下山,看了一个寺庙,又到了生态猴区,这是我盼望已久的景点!

生态猴区,我就好好讲讲了,现得爬了一段三四公里的山路才见到猴子,我生气急了,因为爬山的时候一直看到很多牌子,上面写着有猴群出没,但我连猴子的半根毛也没有见到,大约快走到猴区时,有好多人也有好多猴子出现了,那些猴子是看见你有食物就会给你抢,当猴子知道你包里有食物时就一直跟着你要,有时候,它还会突然爬到你的头顶上去。猴区那里有监管人,主要是买猴粮,五元一小袋,里面有花生红薯干什么的。后来有几只猴子坐在我的肩膀上要吃的,我们赶紧给它买了猴粮它才下去,挺好玩儿的。我们准备走的时候,有点舍不得离开,最后正考虑还买不买猴粮时候,突然两只猴子一边一个的扑过来咬了我的胳膊两口,很快两道血印渗出鲜血,我又疼又恨,我又没有惹你……,可恶的猴子!后来妈妈很快带我去附近管理处打了狂犬疫苗,有好几个人都在打针,可见猴子野性不改,还是离它们远一点,出门游玩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最后我们又坐车,去跟爸爸汇合了。此行还去了亚丁,这是我第一次遇见高原反应。

亚丁的最高海拔4700米,来到景区门口,先坐观光车,有些人徒步走过去,我们第一天先走长线,第二天走短线。第一天先乘坐观光车到了骑马的地方,再骑马到接近目的地的地方,骑马单程要305元。爸爸要徒步,让我和妈妈骑马前往,马可以把你驮到舍身崖,剩下路程陡峭,需要自己爬到目的地牛奶海和五色海观景。

到了舍身崖,我们就开始继续爬,爬了没有几步,我就开始呼呼喘气,我感到很奇怪,我摇摇头,头很疼,走了几步,大口喘气,原来这就是高原反应呀!走走歇歇大约有一个小时也没有爬到五色海,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有高原反应呢?是因为山上缺氧气,别看风呼呼的.吹,但其实你吸进去的没有多少氧气,有些人受不了会买氧气瓶,我们没有买,要让自己慢慢适应高原反应。

从开始爬山我们就没有买氧气瓶,快到山顶时候,我居然可以一口气上100个台阶了,“哇!”这时,我们看到的是一座高大的雪山,那白白的雪如同白雪公主的裙子一样洁白,这时妈妈说:“这就是神山央迈勇!”上山牵马的小伙子是藏族人,他说这个神山,没人可以登上去,我说飞机也可以飞上去呀,他说飞机上去燃油就会冻住,虽然他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但他说的很认真,好像央迈勇就是一座圣洁的大神仙!那个小伙子还挺好玩儿的,他说让我妈给他点吃的,要不就没力气给你牵马了,他说着还装作很累的样子趴在马背上,妈妈给我一个面包,又给了他一个李子,他一会儿就吃完了,最后我们没有东西给他吃了,他说他家里养了四只狼,不给吃的就让狼把你女儿吃了,妈妈说着我咯咯的笑了起来。

终于爬到顶了,我们欢呼起来,望着五色海和牛奶海,心里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

五色海仔细看真的有很多颜色,海旁边还有玛尼堆,站在海边儿,还真有些冷,你的手都不能露在外面。“看!”妈妈手指着远处山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群野生岩羊,多着呢!它们是来这儿吃草呢,跑的欢着呢!

牛奶海的颜色真是名不虚传!海边的颜色真的很像牛奶,中间是碧绿的,四周是奶白色的,看着就想喝,从高出往下看牛奶海,真的很美观啊!

逗留了一会儿,我们就下山了,我下山的时候因为太陡峭还不小心差点摔了一个狗啃泥,终于走到观光车起点的地方,爸爸要给我做个榜样,让我知道什么才是一个真正的旅行者,也想再细细的欣赏一下亚丁的美景,他没有给我们一起坐观光车,自己徒步下山了。我们到宾馆等到快晚上八点半爸爸才走回来,浑身都湿透了,精神还很好。

第二天我们走短线看了神山仙乃日和珍珠海,还有冲古寺,都是非常好看的景点!

这次旅行让我认识了很多有趣的人,也体会了什么是高原反应,收获了许多快乐,增长了见识,这也是我喜欢旅行的原因!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我喜欢我,首先是因为我有一个好听又好记的名字——白洋,含义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还喜欢读书。一到星期天,我都要拉上妈妈带我去图书馆看书。书就好像是我的好朋友,有一天不读书,就好像生活中缺少了什么似的。读书能让我们学到许多道理。

我是班里的体育健将。跳绳是我的强项,一分钟最少跳二百多下;还有呼啦圈,呼啦圈虽然不是我的强项,但一次也能转六百多个;,还有跑步、跳远等,这些方面我都很厉害。

我也有缺点,比如:胆小、爱发脾气……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