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优质5篇)

时间:2023-10-06 00:37:17 作者:笔尘 文秘知识 最新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优质5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篇一

一、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原因;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失误;其它原因等三大类。

(一)、作为贷款人的农村信用社自身贷款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主要有:对新的、资本不充足的、而且尚未开发的业务融资、贷款不是基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贷款抵押品,而是基于对借款人成功完成某项业务的预测。或者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把希望寄托于借款人“奇迹的发生”或不再过问,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二是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发放贷款时又没有充分听取必要的劝告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使借款人产生“债多不愁”,或者干脆对信用社声称“反正欠这么多贷款,不增加贷款则其他贷款更加无法归还”,以一种无所谓的无赖态度毒化借贷双方关系,使信用社处于被动尴尬局面;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部分信用社由于人手较少,根本没有按照信贷操作规程执行等等。

三是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信贷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贷款的质量,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不健全、贷款运作不规范、约束不力的情况下。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白白浪费和错过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贷款风险。

四是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益与风险并存,一些农村信用社盲目地追求高效益,一味地支持风险企业和风险项目,这种贷款配置本身就孕育着高风险。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借款人欺诈。借款人欺诈可分为普通欺诈和严重欺诈。所谓普通欺诈行为,指借款人主要通过向信用社提供部分虚假信息以改善本企业的资信状况,获得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这种欺诈的特征有:(1)借款人向信用社提供的信息部分虚假;(2)提供虚假信息的主要用意在于提高其资信状况,期望获得信用社的充分信任;(3)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真实的生产环节。如果经营按计划进行,借款人也不愿意拖欠贷款而在信用社留下不良记录,即使出现其他情况时,借款人虽然无力归还贷款,但通常愿意与信用社合作。严重欺诈是指借款人通过一切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并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以外的行业或挪用贷款而获取个人利益。这种欺诈的主要特征有:(1)为了获得贷款,借款人不惜一切手段(包括违法手段);(2)借款人对其从事的行业并不真正关心,甚至借款人根本没有正当主业,或者从事的行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方便地获取贷款;(3)借款人获取贷款并不用于主要业务,而是以转移、投资、奢侈消费等方式,鲸吞贷款。这类欺诈行为主要以骗取信用社贷款为最终目的,且通常利用、拉拢或腐蚀信贷人员,因这种恶意欺诈希望而造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极大,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二是借款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善,缺乏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健全机制和发展能力,形成高负债、低效益、软约束、超分配的局面,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这在以前的“五小”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中表现相当突出)。给信用社贷款造成损失,形成不良贷款。

三是借款人通过企业改制,将信用社的贷款“一改了之”。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企业间的兼并、收购以及企业改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的企业通过上述行为盘活了资产、扭亏为盈,重新获得生机。与此同时,部分经营正常的企业,也借兼并、破产、重组、改制之机“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债权。大量的信贷资产在企业改制中打了水飘,成了企业改制的牺牲品。

四是借款人遭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的出现,山洪的暴发,飓风的骤起,久旱无雨、农作物遭病虫害侵袭等。由于我国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大多数地方存在靠天吃饭这种情形,这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三)、其它方面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

二是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农村信用社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特别是1999年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政府为保社会稳定,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划转给农村信用社,其中有90%以上的借款难以收回,形成不良贷款。据了解,各地政府及部门在农村信用社都不同程度存在借贷业务,部分政府借款虽已逾期多年,却不能苦”,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责任清收、跟踪清收、行政清收、依法清收等针对性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清收不良贷款的成效。

1、实行贷款清收责任制,实行岗位清收。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把清收指标落实到人,并纳入主任、信贷人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业绩考核,与经济利益挂钩,按月考核。

2、委托清收。将适合于非金融系统外人员清收的贷款委托他们,并给予适当的报酬。

3、清收担保、抵押贷款。对有担保的不良贷款,要做好担保单位的工作,由其予以偿还。对抵押贷款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执行。

4、专项清收。对那些问题严重,欠款时间较长,收回难度大的大额不良贷款,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专项清收。

5、通过“拍卖”方式,盘活清收。拍卖由市、县联社成立的不良贷款经营部负责。采取公平竞争,出榜公布,公开拍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6、行使抵销权。若农村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互负有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农村信用社在主张抵销时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

7、行使代为权清收。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同时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却怠于行使,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一部分第11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8、行使撤销权清收。如发生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情况,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债权不能实现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以上行为。撤销权自农村信用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9、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作用,借助行政力量清收。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入要经常主动协调地方党政的关系,及时汇报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党政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10、适量注入信贷资金,“放水养鱼”盘活清收。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在考虑其还款计划的基础上,适量投入一些贷款,帮助其培植还款源,经营重新走上正轨,尽早归还贷款本息。

11、积极参于企业改制,跟踪落实陈欠旧贷。信用社要加强与有结欠贷款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改制信息,及早介入企业改制,变更、落实债权债务关系。

12、依法提起诉讼,强制清收。对少数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归还贷款的“赖账户”、“钉子户”、“地痞户”,选准突破口,严厉进行打击,通过依法提起诉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手段,强制收回贷款本息.

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篇二

信贷业务人员存在的三种表现,对信贷业务人员一年至少全面培训1次以上,并且平时要不断地开展一些以会代训活动,一是对信贷业务所有下发的文件都要给他们认真地学习,使他们了解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在各个时期的变化,才能使他们在微观上或在具体操作明确那些是支持的对象、那些是控制压缩的范围,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做好业务,另外可分不同层次进行培训,一批要培训他们操作性的东西,写调查报告的格式、五级分类的操作程序等内容,那么他调查了解掌握的情况好写进去,比较规范。另一批要培训他们如何会算账,如何去实地调查,如何去与企业老总、财务人员沟通。实实在在写好调查报告等做好信贷工作。培训以后要考试,考试要考实实在在的东面,如现金流量的测算、五级分类四大因素的分析、如何去实地调查,调查些怎么?如何去与客户沟通,培训一些沟通技巧,更重要的还是要培训一些新业务知识,如外汇业务,农合行信贷业务人员从目前情况分析,能做外汇业务的信贷人员寥寥无几,迫切需要培训与培养。对考不及格,请他们离开信贷业务岗位,现在农合行的信贷业务员好象是终身制,一到了这个岗位,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不管能力强的弱的一干就是到到岗年龄,要实行推出与升迁制,对做的好的信贷业务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权限实行授权,对得过且过的信贷业务人员,实行推出机制,让有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营销潜力的年青员工来锻炼培训,把信贷业务人员这只队伍培训好,我们农合行才有希望,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篇三

——以**省**县为例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商业银行向城市收缩、向大户集中,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正在改革和调整,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信贷已开始发放,典当商行、民间借贷纷纷抬头,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一统天下”的局面正面临“瓜分”,农村信用社如何应对这种状况?本文以**省**县为例,分析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困难,提出其对策建议,以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和谐、持续发展。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南端,是一个“七山二岭一分川”的半山区农业小县,全县28万人口,55万亩耕地,年财政收入2亿元。县信用联社内设七股一室二部,下辖13个信用社、1个营业部、1个信用分社、7个储蓄所,共有干部职工240人,担负着全县10个乡镇、210个行政村的农村金融服务业务。截止今年7月底,全县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90415万元,较年初净增16015万元,完成年计划14500万元的110.4%,各项存款增幅在全县金融机构中排第一位,市场占有份额达36%;各项贷款余额59908万元,当年净投放6491万元;各项贷款中,农业贷款余额15511万元,占95.5%,全县90%以上的农业贷款都是农村信用社投放的;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余额为20582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4.8%;当年实现总收入267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158万元,当年实现赢余529.9万元。今年以来,在省市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县联社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及早谋划,齐心协力,努力工作,各项业务实现了稳健、和谐、持续发展。一是信用社改革稳步推进,2843万元票据于6月份成功兑付,目前已进入后续检测阶段;组建一级法人社的申报工作正按程序稳步进行;二是业务经营实现了规模发展、质量提升、效益增长,几项主要指标均完成计划目标;三是清收不良贷款和清理借冒名贷款“攻坚战”取得一定成效,资产质量进一步优化;四是合规文化建设逐步深入,内部管理趋于规范;五是“三千三百惠农工程”不断推进,服务“三农”工作得到了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六是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长期深入开展,没有发生一起经济案件和责任事故;七是扎实开展“求和谐、树形象、创佳绩”主题竞赛活动,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了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不良贷款清收难度大,困难多,效果差,前清后增是信用社面临的最大风险。一是余额大,占比高。7月底,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余额为20582万元,占比34.8%。另外,还有部分形态不实贷款没有向不良贷款调整,调整后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还会更高;还有一些“隐形”不良贷款没有充分暴露出来。二是清收难度大。很多不良贷款都是由于行政干预造成,有的企业借改制之名逃废信用社贷款;有的企业人去楼空,找不见原借款人,致使不良贷款清收难,进展慢。三是反弹压力大。(1)借新还旧贷款居高不下。7月末,全县信用社借新还旧贷款余额达5620万元,较年初减少913万元;(2)受国家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政策影响,全县化工、金属镁、铸造等行业贷款余额852万元,占到贷款总额的1.4%,如处置不当会形成新的信贷风险,潜在的风险隐患较大;(3)20xx年新放贷款到期仍有3800万元未能及时收回,可能形成新的不良;(4)关联企业、社团贷款集中度高,风险大,稍有不慎就会形成大量不良贷款。7月末,全县信用社发放的关联企业、社团贷款余额达1000万元。

2、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如所在地的农业、林业、建筑、水利、畜牧、教育资金以及预算资金和国家投入的农业专项资金等没有存到所在地信用社,而是存在其他专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

3、有些职能部门对信用社的检查和罚款过于频繁,信用社不得不频于应付,难以集中精力,搞好支农服务。政府应统一协调所属行政执法单位,规范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重复检查,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帮助、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良好氛围。4、人员队伍有待优化,员工培训机制不健全。目前,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业务品种的推陈出新,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主力军地位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国外银行的进入、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村镇银行的设立等等,给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随着关帝银联卡的发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延伸、票据业务及中间业务的开办、网络系统的建立等对信用社员工的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在员工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要建立员工长效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员工优质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同时,健全员工进出机制,拓宽进入渠道,优化人员配置,以达到提高素质、优化队伍的目的。

内容仅供参考

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篇四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也得到空前的发展,尤其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更是层出不穷。特别是20xx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市场对境外金融机构更加的开放,大量境外金融产品涌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中的“银行”,也是金融业统计工作的管理机构;因此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人民银行的统计工作正面临空前的挑战。争对目前新型机构和业务的不断涌现,人民银行必须做到规范、协调、统一以加强金融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并不断适应完善现代金融统计工作。我处根据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工具常用统计术语〉等四项行业标准的通知》现将统计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信用社统计人才总体素质不高,统计人员的统计知识、金融理论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欠缺。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各科目统计数据的来源和处理方式无法熟练掌握,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的解决。

2.基层信用社统计设备配置

当前信用社设备配置普遍比较落后,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要求。

3.会计科目分类不细化

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由原来的农业扩展到国有工商业私营企业等。但信用社统计相应的会计科目没有得到及时的设置,因此本该统计于农村工商业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数据无法能够准确的统计到相关行业,导致统计报表数据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各行各业的数据资料。尤其是设在县城的农村信用社,将对城镇居民发放的个体贷款和私营企业并入农业类贷款中,使得农业贷款数据不确实,统计报表数字参有水分。

4.统计口径不统一现金归属不明确

在现金收支统计上农村信用社主要存在以下情况:一首先是大多数数统计人员都是由出纳兼任,统计概念模糊。基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的统计人员对《现金收支统计制度》等有关制度规章认识不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掌握不全、运用不准,从而在现金收支统计工作中普遍存在项目数据归属不准的问题。二是统计方法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基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对现金收支数据的统计,至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由于此项工作量大面广、内容复杂,加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金收付传票上载明的用途不明确,无法据实归类统计,只能凭个人的主观判断随意归类统计,致使现金收支数字因项目归属不准确而失真。

5.基层信用社人员对金融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首先由于各金融机构激烈竞争,因而在经营理念存在重“业务经营”,轻金融统计,造成部分基层农村信用社偏向重视存贷款等考核目标,而忽视了金融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其次,决策权多集中在上级部门,造成金融统计数据在基层农村信用社利用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另外,金融统计工作基本不列入年度业绩考核的范围。

1、强化软硬件建设,实现金融统计的信息化管理

农村信用社要舍得花钱、舍得投入,切实加快金融统计工作电子化建设步伐,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发门类齐全、便于操作、快捷高效的统计程序、统计软件,改变基层统计人员手工作业的现状。使统计人员将工作重点从单纯汇总数据转移到分析、研究、预测上来,从而大大提高基层信用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强化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提高素质

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金融统计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同时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做好统计工作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优良的统计队伍形象。另外要切实加大基层网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培训方式上,可采取集中辅导与业余自学、考核测试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统计项目归属准确,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和真实,具备较强的分析数据和综合判断能力,由业务操作型向业务管理型转变。只有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才能适应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3、提高技术水平,加快数据共享。

省联社应从信用社统计工作的便捷化、信息化和高效化入手,在综合系统全面更新换代之际,依托综合系统的网络平台组织科技人员研究开发配套的业务软件,统计软件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省联社统一要求的标准接口程序相兼容,相关数据衔接,建立数据共享系统,利用计算机对会计报表数据直接转换为统计相关数据,采取网络传输,逻辑审查,减少信用社统计人员工作量和重复上报数据,使统计数据取之有道,达到降低手工劳动强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目的。借此平台,建立通畅的数据共享渠道,把统计工作和业务管理结合起来,改变单纯为统计而统计的状况,把统计信息集中起来,既方便下载、上报和查询,又能为各基层社使用者、查询者和分析者提供一个更全面、更直接、更真实的金融统计数据信息和资料。

4、改善管理制度,确保规范

加大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统计质量和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统计资料整理情况、统计信息披露情况、统计信息系统完备性和安全性等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把金融机构建立统计协调制度和统计人员履职情况作为统计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的报送。

5、充分运用数据,提高分析水平。

为了发挥信用社统计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基层社应适应形势和管理的需要,针对决策层这个特殊群体,在按制度生成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统计指标,精简报表、简化指标,使指标通俗易懂。尽快改革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全面、准确反映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首先必须准确界定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涵义,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不合理科目进行调整,如对活期存款科目进行细化,划分农业及非农业存款;解决部分贷款科目期限问题;将农户贷款中居民消费性贷款和个体经营性贷款调分离出来,真实反映纯农户贷款。为全面、真实反映农信社贷款投向情况,根据贷款的实际用途增设部分贷款科目。同时应针对报表反映的信息和出现的异动变化,及时开展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摸清情况,形成材料,向决策层报送,让数据说话,用巧劲提高统计信息的利用率。如此不仅可以更好地服务各级管理目标,还可以使决策层感受信用社统计的重要性,提高统计职能部门的地位。

信用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篇五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如何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是银监部门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拟从为“三农”服务的要求来探讨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向的问题。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农村信用社组建和发展阶段(1951-1959),基本保持了合作制的性质。二是反复和停滞阶段(1959-1980)。农村信用社下放给社队,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筹资和分配的主要渠道。三是农行代管阶段(1980-1996)。信用社归农行管理,两套编制,两本账薄。农村基层信用社入股组建县联社,信用社与县联社为两级法人体制。四是1996年至今。1996年信用社脱离农行,开始恢复合作金融性质。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步改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理顺外部关系、明晰产权、强化内部管理的改革。

从1996年以来迄今为止的改革实践看,我国信用社有三种形式: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尽管农村信用社经过一系列改革,但无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制银行,还是信用合作社,离完善的产权制度仍有一定距离。县联社统一法人形式,沿袭了原有的信用社产权结构特征,仍存在所有权缺位的问题,民主管理有名无实,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使信用社离农民越来越远,对信用社的参与程度越来越低。在信用社扩大规模和信贷业务高度专业化以后,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更加难以实现。在省联社与县联社之间,在组织形式上,省联社是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规范与管理县联社的职责,而实际上,县联社是省联社的股东,作为一级法人,它有合法经营的自主权,省联社对县联社的管理成了法人管法人,会出现县联社不服管的局面。就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募集的股本中,中小股东所占股本比例太小,而法人股东尤其是政府股份占较大比例,可能造成内部人控制或者是政府对信用社的行政干预,为信用社偏离其经营目标埋下了隐患。合作制银行的改革形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合作制中,自然人股东多,股本小,农民的无知和对合作社的不关心,使信用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无法落实。而且,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使大股东也没有对合作银行的实际支配权,而成了行长说了算。

(一)积极影响

1、农信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使地方政府与信用社的关系从行政干预到对其负责。

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一方面有利于落实管理责任,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帮助农村信用社改善经营和发展业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管理信用社后,直接承担了信用社的盈亏责任,这样,地方政府会加大打击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力度。这样,就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地方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事实上,由于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信用社的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支持本地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开始得到改善。

2、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建立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经济发达地区,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农业产值和农业就业的比重都日趋下降,农村信用社作为一种合作金融组织,逐渐失去了服务对象。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及民营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量大,信用社已不能满足其需要,所以,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3、成立县联社统一法人后,能更好地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农村信用社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农村信用社加强了管理,节约了成本和费用,资金调节能力增强,业务范围得到扩展。同时,由于税收减少及一些优惠政策的实行(无息再贷款,呆坏账分期进入成本核销,成立信用社风险补偿基金),使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增强了,信用社有更多的资金用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授信额度增大,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需的较大额度的资金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满足;由于统一法人后,县联社统一提取准备金,统一核销呆坏账,过去的风险社支付压力减小,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更有可能得到金融支持。

(二)不利影响

1、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使其偏离合作金融方向。

我国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资金投入不足,资金回报率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总的方向就是要增加农村资金投入,建立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完善的金融体系。信用社作为农民的金融合作组织,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承担着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很大,比较效益低,如果信用社的资金大量投入农业,必然造成资金回报率低、回收难。信用社改革后,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信用社自身的发展无论从其本身吸收股本、扩大规模,还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来看,都不愿意把大量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所以,农村信用社有着烈的离农倾向。出现了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信社要生存的矛盾。

2、信用合作社资金非农化倾向。

目前,我国以合作制形式存在的农信社大多有着大量不良资产,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鉴于信用社经营资产不良状态,没有人愿意入股。而且,落后地区的农民相当贫困,很少有货币财产,靠他们入股集资,是达不到开办农信社的标准的。落后地区,有钱的人不需贷款,不愿意入股信用合作社;无钱的人想贷款但没有钱入股。这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筹集只有走股金资本化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补充资本金,维持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出现了合作金融的性质与股金资本化之间的矛盾。在资金的运用上,成立县级统一法人后,县联社与基层社的权力配置发生了变化,基层社的经营自主权变小了,原来,基层社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实贷款的对象、期限与额度,现在,受到县联社的制约,对要地急需资金的农户和经济组织难以及时给予支持。基层社的贷款授权一般在10万元以下,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多也不超过5万元,对最大的一宗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信用社资本总额的30%。那些最缺资金的农户和企业得不到及时的资金支持。所以,信用社资金筹集与使用都有非农化倾向。

3、地方政府管理导致行政干预信用社发展。

省级人民政府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对信用社依法管理,不干预信用社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不把对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地(市)、县、乡政府。实际上,在地方政府有管理权的情况下,信用社的人事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要保证其不对信用社进行干预是非常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很容易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因此,信用社的新一轮亏损及金融风险无法避免。目前,我国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吃紧,债务缠身,所以,大有挖东墙补西墙之势,尽管他们也知道信用社的亏损再也不可能再由中央政府埋单,但在情急之下,也管不了那么多,毕竟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投资哪来发展?哪来gdp增长?而且,在当地出现社会稳定问题时,就更管不了将来的亏损,将来的问题只有留待将来慢慢去解决,他们必须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状况要好些,筹集资金也相对容易,这些问题还不明显,但在落后地区、贫困地区就十分严重,因为除了信用社有可挪用的资金外,地方政府没有别的渠道来解决燃眉之急。

农村信用社作为由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入股组成的金融组织,根在农村,在农民。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又是党和国家赋予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社会职责。50多年来,农村信用社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而今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力量,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必须把自身发展同做好支农工作、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结合起来,依托政府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找准支农着力点,创造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一)转换农村信用社的营销理念,积极探索为“三农”服务的新方式。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发展较好的省份的共同点在于,在经营中能真正立足于“三农”,端正经营方向,对支农方式进行创新,积极拓展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各地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要求选择不同的服务方式,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向、贷款方式、对农户的授信额度,积极探索金融支持农村生产力发展和为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服务的新方式。首先,应该准确把握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按照优先“三农”的原则有效配置信贷资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满足农民种养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剩余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多种经营活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有富余的,可适度支持辖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效益有保障的中小企业。其次,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新特点,制定分类指导措施,创新支持方式。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品牌农业、产业化组织、个私经济组织,可以分别实行支农信贷卡、联保贷款、一次性贷款授信、评优授信等方式,确保信贷支农。第三,应根据经济变化的新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如创新贷款品种、增加服务手段、转变服务方式、提供市场信息等。第四,加快改革步伐,突破机制障碍。通过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确保内部机制改革和扶持政策逐步到位;通过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内控机制、创新信贷管理机制等,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效益、管理效益和经营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立足于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业务创新和内部管理的突破。

1、要继续重点发展传统业务。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人缘、地缘、点多面广的优势,实行全员营销。狠抓存款,壮大资金实力。盘活贷款存量,创新贷款业务。坚持走以“农”为本,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业产业发展的“特色”路线。

2、要在拓展中间业务方面寻求突破。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信用社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信用社在农村和城区的网点优势,积极争取开办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委托业务和代收代付业务,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介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形成完备的支付交易结算系统和金融信息系统,为中间业务发展创造技术和信息条件。

3、要在加强内控建设与执行方面有质的转变。要强化内部控制措施,使内控真正成为农信社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

4、要培育有理性的控制权代表——农村信用社分散股东的代理者——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一个专家化的群体,代表农村信用社的自然人投资者行使资本经营权或所有权,一是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可以克服农村信用社众多单个自然人股东行权能力不足或无行权能力的问题;二是机构投资者集农村信用社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本,股权集中度较高,也具备参与农村信用社治理的条件。因此,可以认为,农村信用社领域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将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治理的历史性转折。

(三)做大作强农村信用社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明确发展思路,加快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应从区域优势、资源优势、比较优势着眼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绿色农业,支持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拉长农村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壮大农村经济。从发展生态旅游业,支持小城镇建设入手。引导农村信用社资金与农业科技、市场信息相结合,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投放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是要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做好增资扩股和壮大资金实力工作。地方政府应加强协调和指导,出台相应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城镇居民、工商企业、民营资本等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信用社,以不断扩大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为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提供资金保障。

三是要大力整治信用秩序,培育和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要把信用环境纳入打造诚信政府这一系统工程,像抓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工程那样,积极推动创安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活动。把打击逃废债务、保护债权纳入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凡涉及到农村信用社债权的企业改制,相关农村信用社要参与企业改制全过程,防止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悬空金融债权。要抓住源头治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地方政府及村、组贷款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逾期拖欠贷款,对蓄意不还的“钉子户”进行惩戒,以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县域金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