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模板6篇)

时间:2023-09-30 06:08:02 作者:雁落霞 心得体会 最新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条例准则学习心得(模板6篇)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统战部专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二

按照公司党委的通知要求,今天在这里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会。按照安排,本人就如何学习遵守《准则》、《条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行交流发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大党规”,不仅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而且对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学习和领会《准则》及《条例》精神实质,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新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1、从新形势看,《准则》和《条例》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准则》和《条例》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情况。今年中央公布的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既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又把党的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自始至终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条主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2、从全省交通形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我省交通建设领域从严治党所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对我省交通运输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年我省全面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就是要从起,集中6年时间,完成投资8000亿元以上,建成公路铁路70000公里以上,实现“公路畅通、铁路连通、航路广通”三大目标,每年投资达到1300多亿元。拿我们单位来说,目前在建临渭、兰州南绕城、景中、双达项目,4个项目平行推进,资金量大,招投标、设计变更等环节,社会关注度、敏感度较高,加之集团公司改制阶段政策性问题叠加等因素,各类矛盾更加突出,如何抵制工程建设领域的不良风气?如何在工程建设领域创优争先?如何立足本职更进一步?凡此种种,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深思。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更要把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不能因为处于基层就忽视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高压线”,又划出了“底线”,是推进当前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

3、从个人成长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自我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本人先后在永古现场办、清嘉项目办、厅建管处、目前的项目规划部工作,担任科级干部近7年,所以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自我约束不够、监督不严的现象。当今社会纷杂烦扰、物欲横流,如何抵制金钱等各种诱惑这也是一大考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仅实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更从树立良好家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这对自己的成长来说是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二、以《准则》和《条例》为标尺,严守党规党纪

1、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在深学上下功夫。一要全面系统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学习。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既要学习常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把自己摆进去学。要结合党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

2、要认准内涵,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地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带头树立“高线”,带头守住“底线”,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

3、要明确职责,敢于担当,在本职工作岗位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通过强化责任担当,查漏补缺,真正把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要求内化为我们干好本职工作的政治保障,联系到本部门主要工作,重点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在勘察设计管理方面,继续推进建设项目设计调度会制度,使之成为常态机制;处理好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的关系,落实好设计审查“双院制”,切实加大预算审查力度,维护工程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充分发挥总体设计单位的协调作用,要通过通用图评审、专题调度等形式,做到总体、路线、路基、路面等各专业之间的无缝隙对接。积极探索推进设计质量与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及设计费用支付相挂钩,切实提高勘察设计的深度和精度。

在招投标管理方面,要以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为契机,继续建立并完善各建设项目招标台账。继续响应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为施工企业减负的相关要求,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协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及时返还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要继续通过加强与各项目管理公司之间的横向联系沟通,加大部门内部审查机制,切实提高文件的编制水平。

在合同管理方面,要按照部门职责,对涉及本部门合同、协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流程,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4、要以身垂范,努力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做到检身正己、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慎独慎权、干净干事。二要切实做到谨言慎行,绝不能干自轻自贱、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事情;要经常用党章、交通行业正反面典型为镜,时刻警醒自己;要时刻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三要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既要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襟怀坦荡、克己奉公、艰苦奋斗,更要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以感恩之心对“民”、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要全面提升思想境界、管住手中权力、抵制不良之风、树立良好家风,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守得住清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经得住考验。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三

4月8日,在社区姜洪涛书记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出台和实施。是新时期有效预防腐败,从严治党,不断加强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深刻内涵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党员领导

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也标志着我国制度反腐进入新阶段。

二、深刻领会,着力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吃透廉政精神,《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只有认真学习,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才能真正触动内心。对《准则》产生敬畏之心,固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自己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不能做了然于胸,从而确保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切实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把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准则”领会“准则”是要将“准则”应用到实际中去,用于指导我们得工作。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在提升我们的管理水平的同时绝不放松廉洁自律的这根弦。以学习“准则”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城管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实现工作目标,推进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四

10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了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我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办党组在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准则》和《条例》明确地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一是做到“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和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与思、践于悟”。首先必须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党员干部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领会精神实质,熟记条文。其次要形成理念用于实践,仅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要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和《条例》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自律和他律。首先要做到自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党员干部一定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财政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其次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率先垂范,还要对照《准则》和《条例》做好他律,要深刻理解《准则》中的高要求、把握好《条例》中的纪律红线,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监督管理好全办党员干部,为专员办工作转型和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三是做到“慎终如始”和”追求实效”结合。贯彻《准则》和《条例》,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成效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这都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因此,党员干部要抵制住形形色色诱惑,必须有相当的恒心和毅力,始终保持诚惶诚恐的心态,持之以恒,克始敬终,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使《准则》和《条例》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转变,促使党员干部立德向善、立规惩恶,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五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高校党员老师,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约束。

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篇六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