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汇总8篇)

时间:2023-09-20 10:04:34 作者:HT书生 合同 最新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特依据《^v^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开发定义

1、电脑信息化系统、系统、软件系统、项目等词除另有指明外,均指本合同项下由甲方投.资,乙方开发承建的软件系统。

2、里程碑

里程碑是指乙方在软件系统开发中,在技术上和项目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

3、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甲、乙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电脑文档和技术资料等,或由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整体软件系统工程分为3个里程碑阶段:

、需求说明书完成

、系统设计说明书完成

、 软件系统设计完成交付试用

第二条、开发期间

本协议技术开发时间、费用按年度计算,如甲方下一年度不需要乙方为其提供技术支持,甲方须于当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收取技术支持费用,同时在通知日时终止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开发服务起始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条、服务内容

1、乙方随时向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应用指导和应用咨询服务。

2、在硬件环境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保障甲方用户软件在上述3个里程阶段的开发和调试,由于不可抗力或外来因素(如病毒、灾害等)导致数据库破坏、数据丢失或软件损伤除外。

3、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备份和灾难性恢复的指导服务。

4、因各种原因造成甲方的数据紊乱、丢失,乙方将协助甲方进行数据维护、修改正确,尽可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版本升级和调试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四条、开发服务方式

1、热线电话支持

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周49小时热线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一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自愿转让给乙方。

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为准)。

(三)转让房屋包含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出卖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

开发建设单位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该房屋。出卖人应告知买受人其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付款方式,确认房款已付清,并将相关票据交予买受方。

(二)出卖人保证欲出售的房屋没有权利瑕疵,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权利瑕疵的房屋;

3、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4、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5、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第三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款(包含更名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二)买受方已于 年月日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

(小写),(大写)。

(三)出卖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更名给买受方。买受方将

于房屋更名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做为出卖人更名使用,买受人不承担出卖人更名所花销的一切费用,此次支付第二期房款连同定金将在总成交价款中扣除。

(四)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买受方将于房屋更名之日支付第三期房款人民币元(小写),(大写)

(五)出卖人将房屋更名买受人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查看房屋无误后,支付第四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六)房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汇款。

第四条 房屋相关费用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出卖人同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同意在 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买受方。该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该将该房屋钥匙交付与买受人,并保证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出卖人应兑现第一条第三款的条件,不得让买受人蒙受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2)逾期超过2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解除本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1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5%违约金。

(三) 如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约定,其出售的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使买受人对所购买房屋不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由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全部购房款的(四)出卖人在交钥匙时,买受人对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包括厨房的橱柜、抽油烟机,卫生间的固定设施、热水器,客厅的灯具、窗帘,卧室的窗帘等)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查验,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装修、家具电器、附属设施不能有损坏、划痕、污浊等影响买受人使用的缺陷。如有违反本条款,买受人有权扣除第三次房款支付,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七条 税、费相关规定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与 房地产公司办理更换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____份,见证人______份。

出卖人: 买受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三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概况:乙方欲承租甲方的房屋,房屋位于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该房屋租赁期由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予以约定,但最短租期为________年。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

1.甲方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检由丁类变更为丙类,如必须建消防水汞房,则费用甲乙双方自承担一半。

2.甲方负责该房屋供电由250增容至500,乙方依照行情价付变压器租金。

3.甲方负责该房屋附房二楼增建至顶楼之楼梯。

4.甲方负责该房屋路名、门牌号申请第四条其它费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电视月租费、燃气费等。本合同未列明的其它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交付期限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该房屋。具体以双方届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中必须明确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房屋。

第六条:正式合同的签约时间双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第七条签约保证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签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双方未能签约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元。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意向书第六条的约定如期签约的,则乙方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中____元保证金转为乙方支付甲方该房屋租屋的押金,另________元转为乙方支付甲方该房屋的租金。

第八条: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九条: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名并盖公章后生效。意向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签署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乙方为甲方自有销售部。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v^房地产项目^v^,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v^房地产项目^v^(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

2、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

二、双方权利与职责

(一)甲方权利与职责

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

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

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

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

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

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数据、书面资料及价格必须签字后,乙方方可执行。

9、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10、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

11、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

12、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甲方同意负责乙方部门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及销售部人员工资。

(二)乙方权利和职责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

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

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

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

6、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销售价格严格执行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v^价格执行方案^v^。

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处及帐户。

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

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10、负责公司销售部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销售部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等。

(三)共同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v^价格执行方案^v^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v^价格执行方案^v^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

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费用。

(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

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v^甲方权利与职责^v^中规定的工作。

2、乙方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

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

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

(一)策划费

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两个月的策划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如后期如需继续进行广告策划,另行签署广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务费

1、计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收取,并按月结算。

(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实际成交额结算代理服务费。

(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甲方财务应当将所有交款收据提供给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必须结算;若甲方不予办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所欠款的,违约金以天计算。

四、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中,双方中的任一方发生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该行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v^价格执行方案^v^,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负责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研发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软件开发实施,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v^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在甲方指定的设备(小型机、服务器、工作站、台式机等)实施安装,并开通使用,同时向甲方交付该开发软件的程序、文档、使用说明书等全部技术资料。

软件正式开通使用后_______工作日内,甲方需求提供部门或任务要求部门委派代表进行验收,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由______________审核确认。

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_______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的费用。剩余费用待质量保证期满后工作日内由甲方以_______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按照本合同项目需求书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本合同项目需求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软件运行发生故障或需要优化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修改软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报告(包括更改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

乙方应当保证所交付的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如第三方对该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提出侵权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本合同所开发软件的专利、著作申请权利属______________方所有。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使用(不可抗力除外),延期交付违约金比例为每迟交_______天,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日的违约金。延期交付时间超过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的违约金。

9、1本服务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由双方协商,并以补充协议或会议记录经双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方能生效。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服务中不属于纠纷范围的义务。

10、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字生效。

10、2本合同用中文制成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附件中的条款与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相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10、4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制作书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合同项目需求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六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v^委托方^v^与^v^甲方^v^指同一主体;^v^受托方^v^与^v^乙方^v^系指同一主体。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七

去年6月,李先生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缴纳了19万元认购款和定金。今年3月,他接到通知到售楼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此时,他发现售房时售楼人员及开发商印制的房屋格局宣传页承诺的“双卫”变成了“单卫”,一楼的卫生间变成了储藏间,而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要求所有购房者必须再签一份补充协议。李先生在阅读补充协议之后,发现其中许多内容与主合同相违背。“这就是个‘霸王条款’,签了这个协议,就彻底被开发商套牢了。”李先生在得到“不能更改、不能删减”的答复后拒绝签字,并要求退房。开发商答复称可以退房,但李先生先前交付的19万元认购款和定金不能退还。虽然开发商口头承诺可以将“单卫”改成“双卫”,但称签补充协议没有商量的余地。

因为此事,李先生寻求多个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李先生投诉到省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开发商要求李先生这些消费者签的这份补充协议,共有13条70余项内容1万多字。李先生说,在主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的房屋面积、违约责任、房屋设备、产权登记、房屋设备标准、违约责任等实质性选项约定和争议解决方式,都被划成“×”,取而代之的是“双方按照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中规定,如果购房者逾期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要向开发商按购房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千分之三、千分之五、千分之八支付违约金。主合同中规定的是按差额计算,违约金以万分之几计算。主合同中本来有如果开发商违约,“逾期超过多少日,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在规定日期内全额退款并按已付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补充协议中取消了这一约定,规定如果开发商违约,除要求购房者给予30天宽展期外,违约金支付为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不管开发商逾期多少天,购房者都没有退房的权利,开发商只要每天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就可保证合同的履行。

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获赔偿。而该主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360天内将产权相关材料报登记机关备案即可,超过360天仍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购房人不退房,出售人按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在售楼时都会通过媒体广告、印制宣传品或沙盘展示等手段,介绍楼盘位置、格局、面积等,消费者借此了解所购房屋的信息,确定购房与否,依法即应形成要约和承诺。在补充协议中将这些宣传、展示的承诺一笔勾销,仅视为要约邀请,不作为买卖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更不承认其已成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该补充协议明确提出,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李先生认为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虽然最终经过消协等部门的协调,李先生拿到了19万认购款。李先生说,以后再购房可要看好房屋购房合同中的一些细则,避免深陷霸王条款的陷阱中。

对此,省消协认为,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该补充协议强调任何情况下均由消费者承担责任,违背了主合同的主旨,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权利。有关违约金比例的约定不公平,在加重购房者违约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开发商的违约惩罚,显失公平,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一般应是与主合同同时签订的,其内容应为对主合同的补充,而非更改。如果其中内容与主合同不一致,应以政府认可的联机备案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中有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内容的格式条款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

开发商与物业委托合同篇八

目前,示范文本要求商品房交付须具备“两书一表一报告”,即《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竣备表)、房屋测绘报告。实践中,开发商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将面临巨额罚款,故开发商一般都会在取得竣备表后通知交付。交付时可能因存在面积差异需要买受人补差价,故开发商往往也会提前完成房屋测绘报告。两书则由开发商自行制作,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交付时基本都齐备“两书一表一报告”。

但是,容易被忽略的一点是,除了竣工验收的有关材料须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房屋测绘报告同样须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以作为此后缴纳契税、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如果房屋测绘报告在交付时未经审核又无特别约定,买受人可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因此,开发商应注意补充约定“房屋测绘报告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不影响商品房已达到‘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这一约定”的交付条件。

此外,部分开发商对交房条件的约定在备案合同中一般约定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而在补充协议中对“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做进一步的约定,比如约定经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单位进行的竣工验收(五方验收表)视为验收合格,而非取得竣备表。实践中,五方验收的时间要比取得竣备表的时间早两到三个月的时间。

在逾期交房引起的纠纷中,是否达到交房条件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而五方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则会大大减轻开发商的相关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亦能得到大多数地区法院的认可。因此,开发商可根据开发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通过补充协议降低交房条件的约定,及早交房。

(二)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同时,可补充约定上述情形下不视为开发商违约,开发商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买受人不得因此拒绝收房。比如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供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燃气、暖气设施在商品房交付之前建设完毕,可使用的具体时间及条件以供应服务商提供的为准,买受人承诺不得因此拒绝收楼。买受人同意电信、有线电视、燃气设施由买受人自行开通,所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