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干部算工龄吗 乡政府聘用干部合同共(大全5篇)

时间:2023-09-22 14:04:18 作者:琴心月 合同 最新合同干部算工龄吗 乡政府聘用干部合同共(大全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干部算工龄吗篇一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劳动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国办发(__)35号文《_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____月;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该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二、工作内容和条件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其岗位职责按签订的岗位聘任合同或岗位责任书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档案工资。

2.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应交纳的`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纳,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征,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解除方式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项情形的,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费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用,数额按培训或引进后乙方加甲方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所支费用的______%的比例计算。

2.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经济赔偿。

八、聘用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九、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购买甲方住房或享受甲方购房补贴,乙方基本服务期(________年)满前,房产证由甲方保管。基本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房产证交给乙方。

3.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______________号文执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需要及乙方各方面表现决定是否续聘,乙方可决定是否继续应聘。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档案。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_______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执行,国家及《______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试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依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干部算工龄吗篇二

一、单选题

a

a、和平发展、互利共赢、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b、自力更生、独立发展、国内外局势

c、对外开放、开拓创新、国内外局势

d、和平发展、共同繁荣、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2、《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和( )的行为规范。

b

a、“四个坚持”,“七个严禁” b、“五个必须”、“八个禁止”

c、“六个注重”、“九个严禁” c、“五个必须”、“七个禁止”

b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查看

c、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d、开除党籍

d

a、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b、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c、惩治和预防相结合 d、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5、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 )、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

d

a、书面检讨 b、通报批评 c、降职处分 d、责令公开道歉

c

a、降级 b、撤职 c、开除 d、记大过

b

a、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b、利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c、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d、违法规定多占住房

a、责令公开道歉 b、停职检查 c、免职 d、诫勉谈话

9、( )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

a

a、党的基本路线 b、人民群众的利益

c、领土和主权完整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a体现了公平、体谅  b、事后补个手续更合理些  c、如果局长自己不分,就不属于违纪行为  d、已违^v^纪,应受到相应的处分。

a、四分之一,b、五分之一,c、六分之一,d、七分之一

12、下列名人中没有被谪到过新疆的是( ) b

a、纪晓岚 b、纳兰容若 c、林则徐 d、戴澜

a受贿   b、贪污  c、职务侵占

b

a、世界观 b、宗教观 c、人生观

15、党处理同宗教界人士关系的基本原则是。

c

16、下列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昌吉州的有( d )。

a、楼兰古城 b、高昌古城 c、交河故城 d、北庭古城

17、下列珍贵传统文化遗产不属于新疆地区的有。a

a、《格萨尔王》 b、《十二木卡姆》 c、《玛纳斯》 d、《铁尔麦》

18、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坚持。

c

a、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b、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文化权利

c、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d、国家统一和民族地区自治结合起来。

1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

c

a.各级党委书记 b.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c.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d.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a

a.综合治理 b.纠正作风

c.综合整治 d.加强教育

c

a.重要节点亲自监督 b.重要人员亲自考察

c.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d.重要环节亲自把控

22、“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大额资金使用。

c

a.重要机构调整 b.重要安排部署

c.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d.重大资金支付

2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   )进行工作。

d   

a.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    b.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  

24、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 )。

c

a.反腐败体系 b.防治腐败体系

c.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d.惩处和预防腐败体系

a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b

a.严重警告 b.开除党籍

c.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d.批评教育

a

a.纪律意识 b.规矩意识

c.政治意识   d.大局意识

a.纪律约束 b.规矩约束

c.权力约束   d.行为约束

a

a、党政齐抓共管 b、依纪依法办案

c、政府主要负责 d、专门机关监督

a

a、全面领导责任 b、次要领导责任

c、主要领导责任 d、直接领导责任

31、在公务接待中,你作为接待方可以做的是? c

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诈骗

b

34、《中国^v^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 b 。

a、经商、下海 b、经商、办企业 c、经商、炒股

d、置办房产

36、贪污行为的违纪主体是(  )。

b

a、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企业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b、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

c、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37、()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

a

a、党章和《行政监察法》 b、宪法和《行政监察法》

c、党章和宪法 d、《行政监察法》

d

a、党政机关 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 d、规定之外的其他机关

39、党的纪律处分有()。

a

a、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b、 警告、撤销党内外职务、留党察看、取消党籍、开除党籍

c、警告、严重警告、撤职查办、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a、工作岗位变动的领导干部 b、已经提拔的领导干部

c、已经退休的领导干部 d、已经去世的领导干部

a、兼职 b、取酬 c、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43、领导干部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a、不准 b、可以 c、视情况可以

44、党员领导干部a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a、不准 b、可以 c、必要时可以

45、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进行b。

a、通报批评 b、调整处理 c、批评教育

a、不得 b、可以 c、视情况可以

47、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a提出书面申诉。

a、问责决定机关 b、上级党委 c、上级纪委

48、领导干部操办婚礼,多地举办婚宴。a

a、不得 b、可以 c、特殊情况可以

a、不准 b、可以 c、必要时可以

a、可以 b、不准 c、必要时可以

二、填空题

1、2013年9月和10月,由^v^^v^分别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即:“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2、今年自治区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的主题是“守纪律讲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

3、^v^^v^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是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4、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标准,“三严三实”指的是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5、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当“五种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经济上的“清白人”,做作风上的“正派人”,做工作上的带头人,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

6、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8、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

9、《中国^v^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0、案件检查的六项基本要求分别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1、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12、《关于^v^员、党组织违^v^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v^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 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14、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v^^v^强调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 、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15、张春贤在自治区纪委八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严厉惩治腐败问题。

16、张春贤在为各级干部讲党课时强调,领导干部要积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首先要政治坚强、恪守规矩;二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要锤炼品行、做到“四强”。

17、^v^在自治州十届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感使命感。

18、党员干部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19、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 ,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20、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人唯亲。

21、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22、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及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23、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v^势力 、宗教极端势力。

24、“三期叠加”是指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

25、“四个高度认同”指:对 祖国 、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26、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族、多民族聚居生活的地方,曾有 世界人种博物馆 之称。

27、 木卡姆 艺术是维吾尔族集说、唱、乐、舞为一体的音乐经典套曲。

28、党风廉政建设中,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履行 监督责任。

29、纪检监察干部需要不断提高自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与舆论引导的能力、务实创新和 敢于担当的能力。

30、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四个转变”。

31、^v^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

32、党章中对于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3、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34、自治区党委《关于^v^员、党组织违^v^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提出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5、《中国^v^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 的重要遵循。

36、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是各级党员干部的基本守则。

37、张春贤书记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新疆工作,迫切需要一支具有新疆特色 的好干部队伍”。

38、徐海荣书记在党风廉政教育月讲话中指出:“各级党组织既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坚持把“四强”标准贯穿到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过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 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39、徐海荣书记在党风廉政教育月讲话中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为建设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40、^v^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持全面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

41、党员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党员干部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给予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 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 选拔任用 的重要依据。

44、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必须建立“正职监督、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的工作机制。

45、^v^^v^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民族地区好干部三个特别特殊标准分别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 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 、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46、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始终把政治坚强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持“^v^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7、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回归本职,履行好主业主责,从管住少数转向更加注重 管住大多数 。

48、徐海荣书记在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月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检验各级党员干部政治品质的试金石,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五个绝不允许 的要求”。

49、^v^书记在自治州党风廉政教育月讲话中指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纪问责。对因领导不力、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等导致重大问题发生的,依纪依法 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0、^v^^v^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 忠诚、干净、担当 的纪检监察队伍”。

合同干部算工龄吗篇三

1、办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办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坚决维护《中国^v^章程》和《^v^宪法》,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党纪政纪,惩治和预防腐败,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办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办案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坚持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3、什么是“两规”?

答:所谓“两规”,是指《中国^v^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是纪检机关依据党内法规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时,对涉嫌严重违纪党员采取的党内审查措施之一。要从严掌握,慎重使用。

4、使用“两规”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答:使用“两规”措施,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经掌握了涉嫌违纪党员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了可能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使用“两规”措施深入调查的;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5、使用“两规“措施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使用“两规”措施时,应在呈批报告中提出时限建议,按规定报批。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确需延长时间的,要再次履行报批程序。使用“两规”措施的时限不得超过案件调查时限。对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的案件,应及时解除“两规”措施;对经调查证实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解除“两规”措施。

6、集团公司规定哪级纪检机关可以使用“两规”措施?

答:实施“两规”措施仅限于集团公司纪检组及直属单位纪委、股份公司分公司纪委。直属单位和分公司的二级单位纪委不得使用“两规”措施。

7、使用“两规”措施的地点怎样选定?

“两规”地点必须选在能够确保安全的地方,一般应选在具有安全防范条件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一层。二楼以上的楼房,门窗应加固安全设施。不准修建专门用于“两规”措施的场所。“两规”地点不准借用或选择司法机关的办公、羁押场所。

8、油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油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以^v^理论和^v^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油田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9、油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4)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5)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回避制度的原则;(7)坚持保密制度的原则。

10、各单位纪委收到反映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怎么办?

答:应于五日内报送局纪委,急件、重要问题当日报告。

11、各单位纪委收到不属于本单位的信访举报件怎么办?

答:应于三日内报送局纪委,急件、重要问题当日报告。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由局纪委协调处理。

12、处理来信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1)准备过程:拆封、装订、登记、编号;(2)阅办过程:阅信、摘录、领导阅批、自办、转办、督办、移送、情况反映、统计等;(3)反馈过程:局纪委要核处结果的信访件,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调查报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责成承办单位提供主要证据材料或补充调查;(4)终结过程:审核查处结果、答复信访人、归档。

13、匿名信怎样处理?

答:反映问题情节比较具体、有根据的,要认真调查;内容、线索不具体的,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可暂存。

14、告急信怎样处理?

答:群众举报正在进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15、联名信怎样处理?

答:对集体签名的来信要认真分析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16、特殊信怎样处理?

答:如对港澳台同胞、华侨或外国人的来信,要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卷,并按有关规定抓紧查处或转办。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要向本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除匿名信、精神病人的信或地址不详的信以外,原则上都要给来信人复信,复信要注意保守^v^,用词恰当,词句严谨,经主管领导签批后发出。

17、重复信怎样处理?

答:重复来信由承办人登记后一并处理。对处理后不满意,仍写信的控告人,要做好解释工作。属组织处理不妥而引起信访举报人不满意的来信,应由处理单位重新复审。

18、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的重要信件怎样处理?

答:要专项查办。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结果,并附必备的材料。

19、怎样处理来访?

答:(1)办理来访登记手续;(2)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做好记录。属于受理范围的,按处理来信程序和方法办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做好解释工作;(3)领导干部或知名人士来访,接谈前要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由领导接谈;(4)港澳台同胞、华侨或外国人来访,由主管领导接谈,并做好记录。

20、处理信访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1)来信登记、阅信、摘录,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完。送阅、上报、转送应在十天内办完,特殊信访件,接到即办;(2)一般信访件,应在三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个月;(3)上级机关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件,按规定时限报告;不能按期报告时,应向交办单位说明理由。

答:由局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答:由局纪委常委会议提出处分建议,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23、对正、副处级干部给予开除厂籍处分,怎样决定?

答:由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答:由单位纪委研究决定。

答:由单位纪委提出处分建议,党纪处分由单位党委研究决定,报局纪委备案;行政处分由单位行政组织研究决定,报监察处备案。

26、对正、副科级干部给予开除厂籍处分,怎样决定?

答:由单位纪委建议行政正职提出,同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报监察处和油田人事劳资部门备案。

27、对一般干部、党员给予党纪处分,怎样决定?

答:由单位纪委决定,报同级党委备案。

28、对一般干部给予行政处分,怎样决定?

答:审批权限与科级干部相同。

29、油田直属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受留用察看及以下行政处分的,怎样决定?

答:由局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30、需要给予油田直属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开除厂籍处分的,怎样决定?

答:由局纪委建议油田人事劳资部门提出,油田直属机关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报监察处和油田人事劳资部门备案。

31、油田所属单位未设立党委、纪委的,其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党纪处分,怎样决定?

答:由局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32、工人违纪需要给予政纪处分的,怎样办理?

答:参照对科级干部行政处分的权限办理。

33、局纪委、监察处初步核实的范围有哪些?

答:(1)油田所属单位党政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违纪线索;(2)油田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线索;(3)未设立纪委和未设立纪检监察办事机构的油田所属单位人员的违纪线索;(4)领导交办的违纪线索;(5)油田所属单位党、政组织管理的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重大、典型的违纪线索,必要时可以直接受理。

34、局纪委、监察处初步核实,须经什么会研究同意?

答:须经局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

35、油田所属单位纪委、监察科初步核实的范围有哪些?

答:(1)本单位所属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人员的违纪线索;(2)上级交办的违纪线索。

36、油田所属单位纪委、监察科初步核实,须经谁研究同意?

答:须经单位纪委研究同意。

37、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处理建议。参与核实的人员须在初核情况报告上签名。

38、对初步核实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39、立案审批时限为多长?

答: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40、对立案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对正副处级干部及油田所属单位党政组织违犯党纪政纪问题,需立案调查的,由局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在立案前,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局党委、勘探局或分公司的意见。(2)经油田所属单位初步核实的违纪问题,需要立案调查的,由单位纪委研究决定。科级单位或科级干部的案件在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政组织的意见。(3)局纪委直接初步核实的科级及以下单位、人员的违纪问题,需立案调查的,由局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4)经批准的立案案件须填写《立案登记表》,于五日内报局纪委、监察处。

41、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哪些措施调查取证?

答:(1)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2)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3)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指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做出说明。“两规”、“两指”措施只能由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凡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纪委、^v^有关规定,由局纪委、监察处直接组织实施;(4)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应事先告知本人);(5)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专门机构或人员做出鉴定结论;(6)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42、调查取证要做到什么?

答:(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以拍照、复制,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并由提供原物、原件的单位和个人签字或者盖章。(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如果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可允许在注明更改原因的情况下另行作证,但不退原证。

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证人、受侵害人谈话时,应制作谈话笔录。询问、谈话时应当个别进行。

43、调查组怎样将错误事实与被调查人见面?

答:调查组应当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被调查人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当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字,对拒不签署意见和签字的,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

44、错误事实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被调查人的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责任。错误事实材料不得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内容。错误事实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

45、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答: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人员签字。

46、对党纪案件调查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党纪案件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47、对政纪案件调查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政纪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48、案件移送审理时,应移送哪些材料?

答:(1)检举材料;(2)有关领导关于进行初步核实的批示;

(9)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49、办案人员应遵守哪些纪律?

答:(1)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2)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3)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4)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51、局纪委、监察处案件审理室受理哪些案件?

答:(1)局纪委、监察处调查终结的案件。(2)油田所属单位纪委、监察科对同级党委、行政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复查的案件。(3)油田所属单位纪委、监察科报来的备案案件和征求意见案件。(4)局纪委、监察处和局党委、勘探局、分公司决定处理的案件中党员、干部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5)油田所属单位纪检^v^门或党政组织对案件复议、复查或复审后,申诉人对作出的决定仍不服,请求复议、复查或复核的案件。(6)司法机关转来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7)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52、油田所属单位纪委、监察科受理哪些案件?

答:(1)本单位纪委、监察科调查终结的案件。(2)司法机关转来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3)党员、干部对本单位纪检^v^门或党政组织所给予的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

53、对处分决定的办理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草拟的处分决定经领导审阅后,征求犯错误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并和犯错误人员谈话,核对错误事实,听取本人意见,让其在处分决定底稿上签字。然后按照油田《关于处分违犯党纪政纪的党员、干部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中油局发[2002] 42号),提请局纪委常委会议或局党委、勘探局或油田分公司研究决定,并按规定办理发文和备案等手续;同时,抄送油田组织及人事劳资部门;如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抄送司法机关。

54、给予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从什么时候生效?

答:从处分决定批准之日起生效。

55、申诉案件怎样受理?

答:(1)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可向原作出处分决定的纪委或党委提出申诉;干部对政纪处分不服的,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复审决定组织的上一级组织申请复核。(2)原单位如已撤销,由申诉人现在的单位复议、复查或复审。

56、哪些案件应报局纪委、监察处备案?

答:油田所属单位党委或行政组织给予正、副科级干部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及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定给予开除处分的,应报局纪委、监察处备案。

57、备案案件应包括哪些材料?

答:(1)备案报告;(2)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3)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4)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检查和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有关组织对其意见的说明。

58、局纪委对案件审理工作和审理人员是如何要求的?

答:(1)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必须移送审理。(2)不具备审理条件的单位,其案件的审理工作由局纪委、监察处案件审理室负责。(3)案件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案件审理人员必须是未参与同一案件调查的人员。

59、《党纪处分条例》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60、《党纪处分条例》对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在任职方面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答: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1、《党纪处分条例》对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2、《党纪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处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63、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64、《党纪处分条例》对从轻处分和减轻处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轻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减轻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但《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65、哪些情形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66、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

答: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67、什么是从重处分?什么是加重处分?

答:从重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68、哪些情形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2)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3)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4)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5)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6)《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答:一人有《党纪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答:适用特别规定。

72、对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应如何处理?

答: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

答:应当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74、对哪几种情形的违法犯罪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v^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v^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答: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76、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答: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答: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78、《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作了何种界定?

答:《党纪处分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v^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党纪处分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79、对预备党员违犯党纪的,应如何处理?

答: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80、《党纪处分条例》对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是什么?

答:(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2)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3)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81、什么是《党纪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

答:《党纪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答:可以从轻处分。

83、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

答: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84、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85、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如何执行?

答: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86、对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如何处理?

答: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87、《党纪处分条例》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是什么关系?

答:《党纪处分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v^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88、《党纪处分条例》对其溯及力是怎样规定的?

答: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即“从旧兼从轻”原则)

89、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答:(1)经商办企业的;(2)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3)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4)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5)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和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均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90、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怎样处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91、什么是贪污行为?

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行为。

92、什么是受贿行为?

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行为。

93、什么是行贿行为?

答: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行为。

94、经营同类业务或者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如何处理?

答: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所列人员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答: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96、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怎样处理?

答: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97、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怎样处理?

答: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98、什么是失职、渎职行为?

答: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对公共财产具有经营、管理职责的特定人员中的党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依照党内法规应受党纪追究的行为。

答:(1)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2)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3)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4)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5)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合同干部算工龄吗篇四

编号: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2、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3、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合同干部算工龄吗篇五

甲方(聘任单位)

乙方(受聘人)

为使聘任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在聘任工作中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所承担的义务,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合同制工人管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和工资待遇

本合同确定的聘任期限为x,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资为 元,乙方每月可请假公休1天(公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工资100元/天另行补助),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

乙方在甲方 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乙方责任、权利的实施。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工作职责

1、乙方主要负责甲方机关食堂的伙食保障及食堂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

2、乙方要加强营产营具的管理,严防营产营具损坏、被盗。

五、工作纪律

1、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3、乙方原则上每天都要上班,没有长假,每月请假公休原则安排在双休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一天以上,必须请人代班,代班人工资由乙方承担,公休假、国家法定节日补助工资先由乙方支付,待合同到期最后一个月一次结清。

4、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依据《纪律条令》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机关食堂工作期间,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旦查出,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报有关部门处理。

2、乙方不得擅自将机关食堂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以及乙方自己经营各类有偿服务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和经济赔偿。

3、乙方要加强自身安全,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触电以及因喝酒摔伤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4.原则上合同未到期乙方不得离岗,因乙方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且乙方必须找人代班,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对方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由甲方依据国家合同法上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确定赔偿金额。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和军队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2、本合同在聘任期限内有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