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时间:2023-09-06 09:49:26 作者:LZ文人 工作计划 2023年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篇一

为积极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确保xx年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户全部稳定“越线”,平利县政协组织相关政协委员和部门负责人于4月上旬至6月上旬深入全县11个镇和15个当年脱贫村,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贫困对象、与镇村干部座谈等形式,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进展情况

^v^中央、^v^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我县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到户措施、帮扶到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实施易地搬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劳务创业、实施生态建设、加强教育扶贫、开展健康扶贫、落实政策保障“七个一批”脱贫措施,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强化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在工作机制、贫困村项目建设、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政策兜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件精神理解有偏差,执行口径不统一,手续不够简便。四是群众教育引导有待深化。部分贫困户信心不足,上面热,下面冷,干部急,群众不急;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相互攀比,以当贫困户为荣;部分群众自身条件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成为贫困户。

2、贫困村项目建设进展迟缓。一是项目对接不到位。贫困村脱贫标准没有完全与项目对接,有的标准缺少项目支撑;部分贫困村所报项目在部门对接过程中缩水严重。二是项目实施效率低。贫困村水、电、路、堤等项目多数还停留在规划表上,没有到落实层面;项目审批程序多,时限长,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按时完成年度任务堪忧。

安置实施难。部分边远镇村存在没有地方安置、农户没有搬迁能力、远离土地资源、“交钥匙”工程不愿入住等问题。

4、产业扶贫困难较多。一是产业规划项目落实难。部分贫困村没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带动贫困户发展。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缺乏劳力,没有经济基础,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加之农业产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部分产业项目见效周期较长,当年难以实现脱贫。二是种苗供应不足。本地种苗供不应求,种苗价格上涨迅猛。贫困户购买外地调运种苗,没有质量保证,死猪、死鸡现象突出。三是产业技术指导不到位。部分贫困户没有相应的经验技术储备,缺乏相应技术指导。四是存在市场风险。贫困户发展产业存在销售难的问题,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价格不稳定,部分农产品价格呈现下滑趋势,导致增产不增收。五是产业大户、合作社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当前部分产业大户、合作社缺资金,规模效益低,贫困户就地就业困难,带动贫困户脱贫乏力。

少明确规范标准,存在过度治疗等问题,导致健康扶贫资源浪费。四是解决因病致贫人员就医负债问题难度大。根据调查,我县因病致贫人口中负债2万元以下的1843户,2-5万元的560户,5万元以上的187户,因病返贫现象较为突出。如广佛镇松河村仅尘肺病人达70余人,健康扶贫任务艰巨。 6、兜底脱贫有待完善。一是兜底对象精准识别机制有待规范完善。扶贫兜底对象与民政低保对象不一致,部分需要兜底人员实际将落空;低保评定中存在家庭收入核算难、家庭财产状况界定难、“踩线”群众认定难、民主与集中结合难等问题;五保标准执行不到位,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存在“漏保”问题;部分行动不便、自主意识差的重度残疾人没有户口、身份证、残疾证,不能享受政策。二是兜底保障措施有待完善。扶贫与低保“两线合一”有待明确。五保集中供养率不高,集中供养设施不足,分散供养五保的住院护理费和丧葬费有待明确落实。瘫痪等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敬老院不接收,缺少相应的特殊救助护理机制。临时救助手续不够便捷,救助覆盖面有待扩大。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宣传和兑付力度有待加强。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增强标准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用各级干部的真情帮扶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干群一心、上下合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役的胜利。

采取分期安排项目资金、“先给指标后结算”等方式分年度分阶段逐步实施脱贫,减轻后期工作压力。三是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全县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艰巨性,统筹安排人财物,杜绝消极应付思想,消除相互推诿现象,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任务。要明确突出镇村主体作用,进一步细化部门驻村帮扶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让贫困群众有获得感。要强化督查问责,把不定期暗访抽查和定期督察督办相结合,对于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启动问责问效。同时要尽快制定出台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四是深化群众教育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通过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倡导勤劳致富、“人穷志不短”的正确舆论导向,引导贫困户转变“贫穷光荣”等错误思想观念,增强脱贫信心。积极开展“脱贫致富标兵”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作用。^v^门要加大“黄赌毒”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打击力度,引导群众守法脱贫致富。司法部门要加强司法宣传和救助,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利益,营造孝老爱亲的社会氛围。

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探索贫困村项目资金整合分配制,采取“项目资金总额核定、产业与基础设施比例控制、镇村自主申报、部门对接落实”的办法,破解贫困村项目争取难、上下不一致、对接不了的问题。二是要抢抓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要倒排工期,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采取打包招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启动落实项目建设。三是要加大项目的督查力度。要就贫困村项目落实开展专题督查,确保所有项目对接落实到位,有人抓,有人管,能够按时完成。

条件相对好的镇适当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对自然条件差的镇,按照就近安全避险的原则,适当扩大分散安置比例,方便贫困户生产生活。

农产品销售力度。建立贫困户农产品收购补贴机制,对于按保护价收购贫困户农产品的,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五是建立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流转土地、入股、代饲代养、务工、种苗供应和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加强合作,增加贫困户资产收入、务工收入,降低贫困户发展产业风险。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在项目争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强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共享市场信息资源,连接内外市场,畅通销售渠道。

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

(三)精准施策,全面整治。

一是城乡结合地带部分房屋缺失建设资料或无规划审批手续,开展排查中无法确定为城镇或农村性质,排查数据不准确,逻辑不清楚,台账及一户一策档案建立工作存在困难。

二是部分集中连片区域房屋,片区存在房屋背靠背、墙连墙的情况,危房腾空后无法拆除,将持续对临近房屋造成隐患。

三是“城中村”房屋在房屋安全等级较低、基础配套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且个别加固投入大,效益差,整体征收拆迁资金压力大。

尽快完成排查,严格执行日报制度,通过“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汇总”形式,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现有工作资料,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各类数据,完善一户一策”等措施,从严从细抓好排查工作,并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核,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确保数据清、情况明、措施准,从根本上清除隐患、堵塞漏洞、防化风险。

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一)严格农村住房安全核查认定鉴定。按照《甘肃省贫困县退出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办法》、《甘肃省贫困退出安全住房评定标准及办法》(甘建村[20xx]505号)、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贫困退出验收房屋认定工作的通知》(张市建村〔20xx〕434号)、《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和《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文件要求,20xx年我局抽调相关部门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农村住房安全鉴定领导小组,对全县万多户农房安全性进行了核查鉴定。20xx年为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户住房动态变化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我局抽调技术人员组成8个认定鉴定技术指导小组对10个镇所有农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筛查认定鉴定,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家庭农户住房进行筛查认定鉴定,根据鉴定要求逐户认定房屋级别。同时,对已出具的《住房安全认定(鉴定)表》不定时进行“回头看”,对遗漏、丢失、错评、信息填写不全的我局与各镇共同重新认定鉴定,并及时补充完善《住房安全认定(鉴定)表》。为确保我县农村既有彩钢房屋的安全使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兰州交大设计研究院对全县467户农户主要住房为彩钢房的农房统一进行了安全性认定鉴定,并出具了《住房安全等级鉴定表》。

(二)加强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xx-20xx年)》要求,我局研究制定并多次修改完善后下发了《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农村住房动态巡查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每季度定期督查、日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镇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镇严格落实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制度。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进行动态巡查检查。高度关注返乡定居农户住房安全情况。重点监测建设年代时间较久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住房、地质灾害易发隐患区域住房,确保了农房态监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大新增危房改造力度。通过农房安全性核查认定鉴定和动态巡查检查,排查出的新增危房及时上报县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要求时限。为了确保新增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安排科级领导干部和业务干部组成督导组分组包镇负责开展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工作,对新产生危房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危改质量。明确提出属于c级危房,指导农户按照《甘肃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加固,通过经济实用的方式改善农户居住环境,防止因新建住房而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属于d级危房,我局与各镇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户的宣传动员工作,控制新建住房面积,按照住房和城乡_《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相关规定技术要求建设,防止因新建大面积住房而导致家庭困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的程序进行,即农户申请、村组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补助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实行差异化补助,改造验收合格后,财政局审核后补助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补助到户。

为切实解决我县农村“视觉贫困”,20xx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方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各镇对外观老旧的“视觉危房”加大整改力度,对长期空置闲置危房、外观老旧农房、破旧围墙通过局部提升改造、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拆旧复垦等方式进行了整治。根据《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方案》、《民乐县拆旧除危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工作验收方案》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住建抽调人员分组对各镇已初步验收的拆旧除危情况逐村逐户实地进行了核实验收。止目前,全县共拆除长期空置、闲置房屋920户;新修存在安全隐患院落危墙3381户、米;维修破旧危墙199户、米。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拆旧除危整治工作,不断改善了全县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升了村容面貌,实现了我县所有农户住房均已达到a级或b级安全住房的目标。

由于我县地处沿山特殊的地理位置,气候环境复杂多变,夏季、秋季降雨量大,冬季寒冷,下雪频繁,农户住房安全性存在不定时的动态变化,可能会不定时产生新的住人危房和空置危屋。今后我局与各镇将继续按照《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督促各镇严格落实每月定期巡查和平时不定期巡查制度,做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巡查检查,切实将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一户,核查一户,解决一户。

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篇四

2013年1至12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42起(除铁路交通外),死亡207人,重伤363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两降两升”趋势: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纳入自治区考核的事故死亡人数98人,占自治区下达考核指标的,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水上交通、农机领域没有伤亡事故,确保了自治区“两会一节”和我市举办的第十届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及国庆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大节庆假日和敏感时段的安全稳定。

二、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继续完善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十项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全面完成“五个100%”、“两个不低于30%”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了自治区提出的“五个100%”、“两个不低于30%”的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事故隐患。我局协助市安委会制定了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行业重点整治内容、目标要求和整治措施,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的重点专项整治,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机、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事故隐患。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一年来,全市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000多起,查处无证经营运输企业29家,停止违法运输行为540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证件414个,水上交通实施行政强制22起,行政处罚3起;摧毁非法采矿点24个、厂房28间、浸矿池25个,收缴机械设备30多台(套),遣散非法采矿人员1500余人;取缔危化品(农药)非法生产和使用窝点7个,刑事拘留1人,取缔非法加油站1个,拆除较大汽油储罐1个;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94个,收缴成品、半成品一大批,查处持证生产企业“三违”21起;捣毁自制爆炸物品窝点2个,查获原料一批,处罚不按规定存放爆炸物品企业1家,刑事拘留2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267处,发出责令改正文书4954份,查封单位168家,责令“三停”单位77家,行政拘留57人;重点排查了福绵区服装企业违法使用锅炉行为,查出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70处、整改率100%。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五)坚持“零容忍”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一是认真落实五级(自治区、市、县、乡、村)重点监督整治隐患项目的整改。全市列入五级整治隐患项目351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以重大隐患项目为重点全面整治安全隐患, 10个市级重点监督整改项目已完成整改。三是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将陆川县恒安铁沙岗铁矿安全事故隐患等8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市政府领导重点监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由市长和各位副市长分别担任督办责任人,并以玉林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市政府领导重点监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玉政办发〔2013〕125号),明确项目名称、基本情况、整改要求、期限及责任单位、监管单位、督办单位及责任人。至年底,市政府领导督办的8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已完成整改7项,1项正等待自治区有关部门验收。

(六)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和应急救援能力。2013年,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玉林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队已按规范化建设要求,达到了三级应急救援中队标准,突发事件应急会商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常态化,值守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进一步加强。

(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一年来,共培训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19人,特种作业操作人员2714人,农民工返乡再就业培训216人,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培训120__人,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水平。

(八)加强安监队伍和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市安监局服务窗口一直被评为“示范窗口”,有两名同志获“服务标兵”称号。全市7个县(市、区)都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专业队,配备执法人员34人,109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安监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338 人,1496个村配备了安全员,夯实了基层安全生产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体会。过去的一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道路交通事故仍居高不下,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特别是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造成事故时有发生;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农村建筑施工成为新的安全隐患热点;三是由于利益驱动,虽然经过多次打击,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采矿、违法建筑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造成安全隐患;四是安全生产大检查还存在薄弱环节,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些基层小企业、家庭小作坊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查整治;五是春节前后各行各业进入产销旺季,一方面一些企业有可能超能力生产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春节临近道路交通压力增大。

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是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总理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制度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

2.谋划做好2014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部署做好春节期间和春运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二是立即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三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农机安全、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职业安全健康、旅游、校车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四是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应急防范,严格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回头看”。 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细化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研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治的长效机制。

住房安全后续帮扶工作计划 脱贫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v^、^v^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v^^v^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