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境外投资申请书(案例12篇)

时间:2023-10-23 22:57:28 作者:雁落霞 条据书信 实用境外投资申请书(案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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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为加强境外投资的宏观监管,掌握境外投资变动情况,促进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境外投资实行联合年检制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制定年检办法并对年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境外企业通过其投资主体按本办法参加年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境外企业是指我国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资主体”)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企业(金融类除外)。

第二章年检的时间、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和外汇分局负责地方企业境外投资的年检工作;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境外投资的年检工作,其中有关外汇内容,由其所在地外汇局(外汇管理部)负责。(以下简称“年检部门”)。

第六条每年的'4月1日至6月15日为年检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年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二)我驻外经商机构对境外企业的评价。

(三)投资主体及其所办境外企业遵守我国有关境外投资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年检程序。

(一)外经贸部和外汇局负责编制年检报告书并在外经贸部和外汇局网页上发放(年检报告书样本见附件一),供境内投资主体下载。

(二)投资主体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年检报告书,按要求认真填写境外企业的有关内容,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三)投资主体须在5月15日以前将填写完毕的年检报告书各一份,送达外经贸厅(委、局)和外汇局(外汇管理部)。

第三章年检的审核。

第九条年检部门依据本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年检,对年检结果按壹、贰、叁等次进行分级。(有关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十条确定等级后,年检部门在国家统一印制的年检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并交由投资主体持有。(年检证书样本见附件三)。

第十一条年检部门须于6月15日前将年检报告书(复印件)、年检结果报外经贸部。年检工作报告须于6月30日前报外经贸部和外汇局。

第十二条外经贸部负责向财政、外汇、海关、税收、外事、银行和保险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通报年检结果。

第十三条年检每年定期进行,除此不得再对境外投资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中检查活动。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不得借年检名义向投资主体收取费用。

第四章年检结果。

第十五条年检结果自加盖年检专用章之日起1年内有效。

第十六条境外企业参加年检并获得年检证书后,投资主体在办理其境外投资有关手续时,应向外经贸部及有关部门出具年检证书。

第十七条年检结果为壹级的,可优先享受国家关于境外投资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在其外汇、海关、税收、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年检结果为贰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九条年检结果为叁级的,不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并给予投资主体1年的整改期,如下一年的年检结果仍为叁级的,则投资主体1年内不得从事新的境外投资活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条对不申报年检的,外经贸部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一)暂不受理该投资主体境外投资购、付汇及对外担保等申请。

(二)不受理投资主体新设境外企业的申请。

(三)不受理驻外人员派出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每年年检结束后,外经贸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年检结果进行抽样复核。如发现年检结果与事实不符,外经贸部将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在香港、澳门、台湾设立的内地投资企业年检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凭年检证书办理《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的年审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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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方_____________投资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双方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盈余分配。

_____________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第五条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第六条保密约定。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4、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如发生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处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境外投资协议书

为规范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做好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为依据,分为项目名称、投资方情况、必要性分析、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内容、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项目风险分析、其他事项、附件目录等九个部分,就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该《示范大纲》主要适用于限额以上境外投资项目,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参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方情况。

3、主要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在国内外投资类似项目简要情况;。

4、其他投资方简要情况:包括注册地、注册资本、企业性质、主要业务规模和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情况。

三、必要性分析。

2、社会意义:包括与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关系,与我国境外投资战略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的关系等。

四、项目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

会、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五、项目内容。

(一)、建设类项目。

等;涉及资源开发的,还应说明可开发资源量、品位、中方可获权益资源量及开发方案等;。

2、主要产品及目标市场:包括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产品目标市场及销售方案;。

4、财务效益指标:包括项目总销售收入、利润、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财务预测指标,以及中方投资回收期及回报率等预测指标。

(二)、并购类项目。

(注:并购类项目同时包括投资建设方面内容的,还应说明建设类项目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并说明项目综合财务效益指标。)。

六、项目合作及资金情况。

3、项目资金筹措:包括项目资本金及各方出资,银行贷款及其他社会融资的构成与来源,项目用汇金额及来源等。

七、项目风险分析。

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并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关措施:国别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建设风险,外汇风险,环保风险,矿权及资源量风险,劳工风险,项目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股权收购类项目还应分析企业运营风险。

八、其他事项。

1、项目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

2、实施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九、附件目录。

2、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境外投资协议书

定义: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

境外投资项目建议书

项目信息来源,项目未来取得方式(合作,转让,公开出让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项目其它背景资料。

第二部分 项目概况

一、宗地现状

1.宗地区位

宗地所处城市、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经济开发区、商贸金融区等的地理位置。

(附图:项目在该城市的区位图,标记出宗地区域位置,与标志性市政设施、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地段的定性描述)。

附图:项目在该城市的区位图,标记出宗地区域位置

二、宗地现状

1. 四至范围;

2.宗地规整度,地势平坦状况,自然标高,与周边地势比较;地面现状,包括宗地内是否有水渠、较深的沟壑、池塘及高压线等对开发有较大影响的因素。

附图:平面地形图,标记四至范围及相关数据;

地形地貌图,主要反映宗地地面建筑、河流、沟壑、高压线等内容;

三、宗地周边环境分析

1.区域环境。

宗地在城市规划中所处的位置,所属地域在该城市的历史、经济、文化、战略发展等方面的地位。

标志性市政设施、旅游景点、商圈、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地段的定性描述。

周边居民主要构成,知名企业或单位的情况(行业,规模,数量)

1)自然环境

2)周边现状

3)生活环境

4)居民情况

5)企业情况

2.生活配套。

周边3000米范围内的交通状况、教育、医院等级和医疗水平、大型购物中心、主要商业和菜市场、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公园、银行、邮局等设施状况。

宗地周边3000米外但可辐射范围内主要社区配套现状。

1)商娱配套

2)生活配套

3)交通配套

4)医疗配套

5)教育配套

四、区域的未来规划

城市的总体规划对区域的影响,区域未来规划前景(人口、交通、经济、教育、文化等、),未来五年内区域内的重点建设工程情况。

五、规划控制要点

六、宗地素质综合评估。

从地理位置、土地供应、周边环境及配套、市场发展状况、政府规划、城市未来发展战略等角度对土地升值潜力做出初步评估。

第三部分 前期手续及合作方式(非公开出让)

一、项目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手续现状描述

1、项目立项情况

2、项目用地权属

3、其它前期进展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方基本情况:

2、合作方式:

3、 主要合作条件

三、总体评价

对各项法律手续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合法性进行评价。

第四部分 市场分析 一、区域市场成长状况

二、区域内供应产品特征

附图:项目周边楼盘个案分布图,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未来主要竞争楼盘还要配置现场图片。

三、区域市场目标客户研究和市场定位

四、项目周边物业市场调查:产品特征、重点个案、成长状况、市场容量、消费者特征等。

三、项目价格定位:住宅、商业、公建市场均价,预测项目住宅、商业、公建销售均价等。

第六部分 初步开发计划

一、工程建设计划(四证取得时间,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间,结构封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

二、营销推广计划

三、资金计划

第七部分:投资收益分析

一、测算依据和结果(项目成本及盈利能力预测表,现金流量表)

二、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销售利润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主要经济指标。

第八部分:综合分析与建议

一、项目优势:

二、项目劣势:

三、项目机会:

四、项目威胁:

五、结论和建议

1、定义及作用

境外投资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方_____________投资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_____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双方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双方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盈余分配。

_____________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第五条?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_____和经济地按国际专业咨询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

(b)甲方履行咨询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d)甲方应对咨询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第六条?保密约定。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4、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如发生纠纷,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处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

第三十四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系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商务部2009年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5号)同时废止。

境外投资协议书

鉴于乙方拟从甲方处获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的咨询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咨询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定义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3“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4“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种和美欧等主要市场的交易品种。

2.服务种类_________(投资建议短信+持股免费诊断+分析传真/电子邮件)。

2.1乙方委托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资价值分析意见及建议。

3.服务费用,交付时间及方式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责任及义务。

4.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c)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后果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损害或伤亡的责任。

5.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他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者建议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别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乙方从事证券投资行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进行的相关投资的盈亏,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费用。

7.3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或建议之内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

第六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第七条 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第八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和核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样式见附件1)。《证书》由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印制并盖章,实行统一编码管理。

《证书》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备案或核准的凭证,按照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颁发。

第九条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境外投资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表》填写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且企业在《备案表》中声明其境外投资无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备案表》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第十条 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以下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一条 核准境外投资应当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涉及中央企业的,由商务部征求意见;涉及地方企业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投资事项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应当自接到征求意见要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

第十二条 商务部应当在受理中央企业核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务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中央企业按照商务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商务部应当受理该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地方企业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是否涉及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进行初步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包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地方企业按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受理该申请。商务部收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第十三条 对予以核准的境外投资,商务部出具书面核准决定并颁发《证书》;因存在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而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核准的,商务部不予核准。

第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投资方不属同一行政区域,负责办理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或核准结果告知其他投资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按照本章程序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第十七条 企业终止已备案或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当在依投资目的地法律办理注销等手续后,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报告出具注销确认函。

终止是指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企业不再拥有原经备案或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十八条 《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已变更、失效或注销的《证书》应当交回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 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第四条 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

(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

(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第五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境外投资协议书

项目信息来源,项目未来取得方式(合作,转让,公开出让等),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项目其它背景资料。

第二部分项目概况。

一、宗地现状。

1.宗地区位。

宗地所处城市、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经济开发区、商贸金融区等的地理位置。

(附图:项目在该城市的区位图,标记出宗地区域位置,与标志性市政设施、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地段的定性描述)。

附图:项目在该城市的区位图,标记出宗地区域位置。

二、宗地现状。

1.四至范围;。

2.宗地规整度,地势平坦状况,自然标高,与周边地势比较;地面现状,包括宗地内是否有水渠、较深的沟壑、池塘及高压线等对开发有较大影响的因素。

附图:平面地形图,标记四至范围及相关数据;。

地形地貌图,主要反映宗地地面建筑、河流、沟壑、高压线等内容;。

三、宗地周边环境分析。

1.区域环境。

宗地在城市规划中所处的位置,所属地域在该城市的历史、经济、文化、战略发展等方面的地位。

标志性市政设施、旅游景点、商圈、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地段的定性描述。

周边居民主要构成,知名企业或单位的情况(行业,规模,数量)。

1)自然环境。

2)周边现状。

3)生活环境。

4)居民情况。

5)企业情况。

2.生活配套。

周边3000米范围内的交通状况、教育、医院等级和医疗水平、大型购物中心、主要商业和菜市场、文化、体育、娱乐设施、公园、银行、邮局等设施状况。

宗地周边3000米外但可辐射范围内主要社区配套现状。

1)商娱配套。

2)生活配套。

3)交通配套。

4)医疗配套。

5)教育配套。

四、区域的未来规划。

城市的总体规划对区域的影响,区域未来规划前景(人口、交通、经济、教育、文化等、),未来五年内区域内的重点建设工程情况。

五、规划控制要点。

六、宗地素质综合评估。

从地理位置、土地供应、周边环境及配套、市场发展状况、政府规划、城市未来发展战略等角度对土地升值潜力做出初步评估。

第三部分前期手续及合作方式(非公开出让)。

一、项目用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手续现状描述。

1、项目立项情况。

2、项目用地权属。

3、其它前期进展。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方基本情况:。

2、合作方式:。

3、主要合作条件。

三、总体评价。

对各项法律手续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合法性进行评价。

第四部分市场分析一、区域市场成长状况。

二、区域内供应产品特征。

附图:项目周边楼盘个案分布图,其中一些具代表性的未来主要竞争楼盘还要配置现场图片。

三、区域市场目标客户研究和市场定位。

四、项目周边物业市场调查:产品特征、重点个案、成长状况、市场容量、消费者特征等。

五、区域市场未来发展趋势预测第五部分项目定位一、项目产品定位二、目标客户群定位。

三、项目价格定位:住宅、商业、公建市场均价,预测项目住宅、商业、公建销售均价等。

第六部分初步开发计划。

一、工程建设计划(四证取得时间,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间,结构封顶时间,竣工验收时间)。

二、营销推广计划。

三、资金计划。

第七部分:投资收益分析。

一、测算依据和结果(项目成本及盈利能力预测表,现金流量表)。

二、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销售利润率、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主要经济指标。

第八部分:综合分析与建议。

一、项目优势:。

二、项目劣势:。

三、项目机会:。

四、项目威胁:。

五、结论和建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核准后,原境外投资申请事项发生变更,企业应参照第二章的规定向原核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核准手续。企业之间转让境外企业股份,由受让方负责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商务部或受让方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把相关核准文件抄送其他股东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企业终止经核准的境外投资应向原核准机关备案,交回《证书》。原核准机关出具备案函,企业据此向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及其所属境外企业应当按当地法律办理注销手续。

终止是指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不再存续或我国企业均不再拥有原经核准的境外企业的股权等任何权益。

第四章境外投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地区)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企业对其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境外企业外文名称可在申请核准前在东道国(地区)进行预先注册。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落实各项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并接受驻外使(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人员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指导。

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要求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向原核准机关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其对外签署的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合同或协议生效前,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