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优秀5篇)

时间:2023-09-22 19:11:16 作者:GZ才子 合同 2023年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优秀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篇一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篇二

签订劳动合同要避免麻烦,至少有以下10个方面要注意。

一要注意学习《劳动合同法》。

无论什么专业毕业,掌握《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权利义务,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规定,既可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也可防患于未然。

二要注意诚实守信。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报酬等情况;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签约前既要充分了解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

三要注意分清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合同类型直接影响合法权益,不能不分性质一签了之。

四要注意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有不少单位试图不签书面合同而规避法律规定。也有应届生碍于情面只简单地口头协议。这样,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解决起来就会很困难。

五要注意拒绝不合法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所以,应注意拒绝交保证金或身份证等习惯做法。

六要注意检查必备条款。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审查9项必备条款:即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的其他事项。上述条款一项都不能少。否则,如有缺漏,就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七要注意依法约定试用期。

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且只能约定一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根据第20条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八要注意仔细推敲合同。

签字时,不仅要对文本仔细推敲,还要仔细阅读岗位说明书、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考核等规章制度,这些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发现表述不清时,要及时要求说明和修订。

九要注意不随意约定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第22条规定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第23条规定的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要注意妥善保管文本。

要注意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否则,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就没有了重要证据。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急于想找到一份工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为这样就不顾自己的权益,随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显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篇三

第五十一条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学校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其就业不再列入就业方案。在其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后,由学校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一)自离校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二)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无理要求用人单位退回的;

(三)其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十三条凡已批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不去用人单位报到,或报到后在一年内擅自离开就业单位另行择业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书面报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核审后,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处理意见,出具退回毕业生公函,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回学校。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篇四

几乎国内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做不到先签合同后上班,这是现状的无奈,但是有些单位里好几个月的求职者还没有签合同,这是值得警惕的。特别是对于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大学生来说,毕业后必须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否则就业协议书中的条款无法适时终止效力,在违约金等方面会给应届生造成很多不便。

陷阱二:文字游戏要看清

中国人比较好面子,觉得仔细看就是对单位不信任。可是求职者是否知道近两年来,单位里的劳动合同越来越厚,因为单位越来越有利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了!在实践中吃了亏,单位很快会在劳动合同中将漏洞补上。于是,一份份格式的劳动合同对求职者的限制也越来越多。因此求职者也要大胆地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自己理解不明了的条款应勇于提问,这样有利于双方的沟通,也预防将来发生矛盾。

警惕求职陷阱如何识别求职陷阱网上常见招聘陷阱八类“求职陷阱”要提防着急就业注意招聘陷阱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篇五

据了解,以世博名义进校招聘的大多集中于饮食类、会展类以及物业类企业,要么是非洲馆,要么是民企馆、荷兰馆的'会务或小语种工作人员,并提出形象或语言水平要求,招聘人数动辄200人云云,且多“不限专业”,薪酬水准倒也相差无几。至于世博会后去向安排,对方或是含糊其辞“在民企馆工作后有可能去民企工作”,或者只是答应“事后推荐”。

那么这些“世博概念”招聘队伍,是用工单位直接招聘还是中介机构代理招聘?“全部是中介”,济光学院招毕办负责人赵沪文肯定地说:“他们或者是咨询公司、投资公司,或者索性是什么世博会展公司”。按常理,用人单位只要出示营业执照,高校便可允其入校招聘,可是类似招聘行为是否经世博园区统一授权?是否由世博园区录用?令高校疑虑重重。

记者为此致电上海世博事务协调局相关人士,世博局方面称,世博会期间有一批涉及餐饮、会展、物业等商业服务领域的服务提供商,其中餐饮类服务提供商为数不下50家,会展类和物业类则稍少些。可以肯定的是服务提供商并不等于赞助商或合作伙伴,如果服务提供商进行人才招聘时使用世博名义,应视世博与服务商具体条款而定。世博局法务部则答复,世博服务供应商应直接以公司名义招聘,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世博名义进行招聘,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向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