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总结大全(19篇)

时间:2023-10-30 11:01:01 作者:文轩 工作总结 最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总结大全(19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工作表现的分析和总结,为了更好地改进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县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6日印发《县关于成立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委常委农工委主任、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县农牧农村局局长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常委、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任副组长,23个县级相关部门及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安排,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和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同志兼任。

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专业技术骨干3人,县农牧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汇同技术支撑单位总负责人1人,现场技术负责人员5人共同组建该项工作专班,全力开展该项工作技术支撑、内业建库、外业核查、资料归档及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摸清2013年以来县试点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县乡村、乡一村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根据省级下发基础底图,叠加2013年高分辩遥感影像、最新影像、临时用地、审批数据,建立“工作底图”。

(二)外业核查。

外业人员根据“工作底图”到乡村、乡一村现场调绘房屋,确认房屋占地大小、修建时间、所占地类并填写信息登记表。

(一)压实村级责任。摸排信息采取实地测绘工作,按照村级实测,包村督导,乡镇复核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二)各级签字留档。对摸排工作从村到乡实行签字责任制度,摸排户主对数据进行确认,村两委对数据真实性签字,包村干部对数据审核签字,乡镇主要领导对数据复核签字。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守住耕地红线,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经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宣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既保障好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持遏制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劣占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大力宣传各类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内容,展示整治过程、整治成果的专题、专刊,动态报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二)社会宣传。

2.各乡镇(街道)的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张贴户外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4.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小册,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文化宣传。

(四)教育宣传。

1.在全县中小学宣传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播放宣传短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学校开展挑战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十个一律”背诵等活动,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及时制止,构成违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把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制作台账,汇总后于每个月28号前将工作情况上报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专门人员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策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辖区工作领域范围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相互沟通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周密考虑部署。

1、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占地性质、占地人群等情况分类施策,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恶意占地等行为。

2、要认真总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经验教训,健全预防预警、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抓住问题根本,实施长期监管,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吃透摸准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步骤,实行疏堵结合,为顺利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实的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增强宣传效果。

要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工作预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重点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教育农村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六)加强宣传保障。

该项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在宣传工作中确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传经费有保障、工作专班有保障。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

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县明确目标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持“早发现、严管控、狠打击”,对乱占耕地违法建筑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并复耕复绿,全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xx镇。

11月15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xx村委会一处约96平方米的乱占耕地违法建筑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

12月8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白鹤村委会高屋自然村两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进行依法依规拆除并复耕复绿。

xx镇。

11月16日,xx县xx镇对丰安村委会双弄村一处违规建设楼房进行依法拆除,并进行复耕复绿,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11月30日,xx县xx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对安华村委会一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复耕复绿。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乡镇主体的工作思路,坚持实事求是,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从20**年7月3日起,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行“八不准”: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各种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出租)耕地给他人建房或者将乱占耕地建的房屋出售(出租)他人;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增量,依法依规处置存量,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一)摸排范围。20**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新建、续建、扩建的房屋。

1.房屋。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四周有墙,具有固定性基础的建筑物。

2.耕地(基本农田)。以“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上的地类为基准,结合年度新增耕地项目进行判定。

已获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的设施农业类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住宅类房屋的具体类型(1户独栋住宅、多户成套住宅等),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企业或其他主体),对本村村民的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或是否符合“分户条件”。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建设所依据相关政策的主管部门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重点摸清耕地上房屋用途、建设依据、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情况等。

(一)调查摸底阶段(20**年8月20日至12月20日)。此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摸排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要及时研究部署,认真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要逐宗登记摸排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信息采集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管理,建立问题台账。务必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确保时限内按质按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年1月1日至20**年11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年1月1日起)。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县供排水公司等部门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工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摸排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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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密切配合协作。本次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要成立南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清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四)依法依规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五)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列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纪委监委将作重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坚决查处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此次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3日在北京出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出安排。

韩正强调,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首先要确保粮食生产能力这个根基。要以***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韩正表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务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规整治,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会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xxx镇土地总面积182571亩,其中:耕地73154亩、山地51005亩、川地22149亩。经统计,目前全镇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共47868.092亩,其中:冬小麦18806.10亩,玉米22106.68亩,马铃薯2789.20亩,大豆305.84亩,其它谷物3860.27亩。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有效提高耕地利用效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xxx镇大力开展撂荒地摸排整治,为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增产、助农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扎实部署,广泛动员。为确保土地撂荒整治工作抓牢抓实,镇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规定时限。各片各村通过走访入户、微信千村千群、会议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动员群众复耕复种,全面打响保春耕、促复耕之战。

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建立整治台账,确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撂荒原因,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因种植意愿不高、缺少劳力和外出务工而撂荒的,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引领作用,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同时因地制宜种植玉米、土豆等农作物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为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暨推进“三个挂钩”、迎检土地例行督察、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动员部署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增违挂钩”三个挂钩工作,全面启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刚才,xx副市长传达了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纪委市监委、市法院作了有关工作要求,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

下面,我强调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任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x月x日和x月xx日,国家和省先后召开会议,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二)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有序有力推进整治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共分“三个步骤四个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持续到今年xx月底,主要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彻底查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并同步开展分类处置政策研究;第二、三阶段为x年半时间,即xxxx年全年和xxxx年上半年,突出自查自纠和重点整治两个重点,稳妥有序组织推进,分类处置到位;第四阶段为xxxx年下半年,主要是检查复核及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当前的基础工作、重心工作就是摸排核实工作,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和今天会议上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摸排工作,把省级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作为重点摸排对象,以点促面,结合巡查、举报、遥感监测影像等数据分析,扩大排查范围,实现摸排全覆盖。各县市和市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层层审核把关数据信息,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严谨、规范,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突出整治重点,分步分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抓好整治工作。一是坚决遏制增量,分步处置存量。对xxxx年x月x日国务院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该拆的拆,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复耕。这是中央下的军令状,必须严格执行到位。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严格按照“三个步骤四个阶段”有序有力化解。二是突出整治重点。整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把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同村民自建自住且是唯一住房以及农村管理用房、产业用房占用耕地等情况区别对待、稳妥处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法院等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对复杂问题进行会商,并主动向上对接报告,向各县市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这一乱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土地,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等方式,拓宽土地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媒体参与监督、主动举报。各县市要统筹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法院等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纪律等手段,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我市粮食安全基石。

“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等“三个挂钩”工作,是当前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是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助推xx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三个挂钩”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参差不齐、在全省排位靠后等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三个挂钩”工作,从根本上扭转排位靠后的被动局面。

(一)加快推进“增减挂钩”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自然资源部门脱贫攻坚政策支持,聚焦拆旧复垦复绿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监管,集中力量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旧房及设施拆除、土地复垦复绿等工作。各县市政府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增减挂钩项目验收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增减挂钩”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力推进“增存挂钩”工作。要以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已供土地、土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等工作为主抓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增存挂钩”工作。根据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情况通报显示,xxxx年前三季度,我市已供土地开竣工违约率(超期未开工和超期未竣工)为xx.x%,未达到“控制在xx%以内”的要求;土地动态巡查率为xx.x%,未达到xxx%的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增存挂钩”的决策部署及《通报》要求,严格按照“坚决果断、循序渐进、有理有节、分类推进、以用为先”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一地一策”,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和问题,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分类处置力度,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要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切实降低已供土地开竣工违约率,在处置政策上,要严格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调查、处置程序办理,处置依据要充分,不留后患,确保按时完成“增存挂钩”各项工作任务。

(三)合力开展“增违挂钩”工作。要认真贯彻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自然资源的要求,结合年度和季度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有效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查处违法行为和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为重点,增强执法合力,强力推进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查处整改工作。全面开展违法土地清理整治,确保历年卫片执法整改率达xxx%,xxxx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xx%以内。要建立健全“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后续监管机制,规范农用地管理,xx月底前处理率达xxx%,确保高效完成“增违挂钩”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督察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对照督察重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做好迎接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地方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认真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规划意识,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前置性作用。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领各类空间利用。要加强统筹协调,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等问题,建立全市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属地管理,逐级压实责任,比照省级、市级组织领导方式,组建、完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务必做到指挥前移、重心下沉,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行政和司法衔接,建立完善联合处置机制,形成统筹推进土地管理的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按时保质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弄虚作假、整治不力、问题严重的县市和部门要进行约谈问责,对重大典型问题要公开通报、挂牌督办。请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理力度,为工作开展提供纪律保障。要在“大棚房”、违建别墅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保持定力,守住坚持,做到思想不松懈、责任不松动、工作不松劲,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将以上四项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同志们,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三个挂钩”、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是当前土地管理的四项重点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上下联动、统一步调,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做好土地管理这篇大文章,为我推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传达贯彻***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洪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欧阳元初主持会议。

朱洪武指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要求、是遏制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当政治责任,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

朱洪武强调,要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要坚决遏制增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确保“零增长”;要依法处置存量,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上弥补工作漏洞。要精准把握时间界限、耕地概念、用地手续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在摸排和整治过程中精准施策、稳妥推进,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整治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四个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发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乡镇政府及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乡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管理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乡10个村(社区)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严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转让。

“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圈舍、钢架棚、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对于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能补办用地手续的补办手续后建设;不能补办手续的,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乡党政办全体工作员、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员、国土资源所全体工作员、村镇建设规划站全体工作员和各村村两委班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坡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高凡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所工作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各项工作;向上对接和报送相关信息报表。

(一)自查自纠阶段。

乡人民政府按照管委会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全面查清现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各村(社区)要逐宗登记摸排在建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社区)上报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乡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年8月20日前,完成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对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范围、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专项行动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资源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监测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乡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办所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指导组,加强对各有关站办所、各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制止力度,加大宣传,对有建房需求的群众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总结

12月14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xx主持召开xx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区政府副区长xx参加。

会上,区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土地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及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汇报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xx要求,要提高认识,态度坚定。要从粮食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要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抓好抓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增量,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紧盯目标,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农村违法占耕的现状,把握好工作节奏,分类制定整治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要精准管理,确保完成。围绕目标,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高效推进整治工作。要强化督查问效,紧盯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深挖原因,确保各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周恒莉,区纪委监委、区属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利益输送等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实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取得实效。

组     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乡长)。

成      员:-(乡综合办负责人)。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乡国土所所长)。

-(乡交管站负责人)。

-(乡林业环保站站长)。

-(乡村管站负责人)。

-(乡水务站站长)。

-(乡供电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赵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军、廖强、张腾负责具体办公。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结合“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围绕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重整治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乡、村两级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识不高、应付了事,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要求落实不力,做选择变通。

(三)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失管失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

(四)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责任单位:乡纪委)。

(二)自查自纠抓整改。综合办牵头落实贯彻好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水务站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落实好土地管理办法、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审批的新建房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乡纪委。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思林乡十八大以来农户新建房屋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乡纪委。乡纪委对清理排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单位:综合办、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乡纪委、水务站、各村)。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履职不力、“保护伞”问题,特别要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二是检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坚决查处推进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虚以应付、排查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对参与农村违规乱占建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底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利用职权抢占或买卖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谋利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四是坚决查处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发生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乡纪委要强化执纪执法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二)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证工作质量,清理摸排工作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同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县农房办研究,决定将我乡作为江口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试点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前期摸排建立的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进行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行为,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以达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标。完成1373条信息的目标任务(住宅类1309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35宗、产业类29宗)。

(一)宣传核实自查自纠阶段。20-年1月1日-20-年2月28日,各村(社区)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信息核实工作,对发现的摸排错误信息立即上报并整改,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一是宣传工作,线上通过电视台,微信、利用赶集天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采取在村(社区)及公路沿线通过展板,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及“八不准”“十个一律”等法律法规和清理整治相关政策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宣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依法建房、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核查工作,在20-年2月底前,采取实地核查分类立档,严格按五类分类建立档案,遏制新增,通过各村(社区)核实后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

三是自查自纠,在20-年1月25日前,采取在全乡开展干部职工和村干部自查,以单位和村(社区)为主体在各单位和村(社区)开展自查工作。

(二)开展整治阶段。20-年3月1日-20-年9月30日,我乡要根据***总书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违建别墅等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7月3日召开了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遏增量、去存量”的原则对20-年7月3日后违建的和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的,结合国家、省、市下发的整治工作指导意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整治一起。对存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年10月8日-11月底,工作完成后资料及时归档,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达到整改提升。

根据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这一指导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形成如下处置意见。

(一)确定处置的性质及类型。按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等三类进行处置。一是明确重点整治性质,主要针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其它构筑物类不纳入处置范围,经认定严重影响村庄规划、破坏村容村貌和闲置的,一律进行拆除。

(二)按时间节点分类处置。一是对20-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年7月3日前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三是对20-年7月3日后的住宅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产业类等无合法合规手续建设项目的处置,一律实行“零容忍”。

(三)按是否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置。

1.20-年1月1日至20-年7月3日建设的住宅类(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一是要结合实际现状,如数据库中为耕地、基本农田,但实际是二调划定不实、现状为非耕地不应按占耕和占用基本农田处置,经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对于一户多宅将其空闲的住宅进行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依法处置后完善相关手续。

三是符合一户一宅超出本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依法处置后,在完善用地手续时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四是对本村村民和外村村民私下买卖建房,对符合规划的,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并且不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买方把户口迁入该村,原有住房拆除并复耕,并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0元,资金从增减挂钩收益中调剂解决,将现有住房完善相关手续;对非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在集镇范围内建房的、并符合规划的,对买卖双方进行处罚,并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有严重影响的,必须依法拆除,没有严重影响的依法调规并处罚后补办相关手续。

五是对国家干部(离退休干部)非法买卖占耕建房的,经调查属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法没收土地和拆除房屋。

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经所在的村(社区)认定为刚性需求、符合一户一宅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调规并处罚后完善相关手续。

七是对一户多宅的,新建住房是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原有住房安全,并且面积达标,新建住房必须依法拆除并适当补助。经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请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价(木房50%、砖房70%)补助,资金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调剂解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一是属于国家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等建设项目,符合规划的由业主方或其主管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依法调整规划后补办相关手续;二是不属于国家投资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

3.产业类项目:一是对非扶贫建设项目,有发改备案或审批手续且符合规划的,处罚后依法有偿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协议出让)补办相关手续;二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和扶贫建设项目并有上级部门明确建设的,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将住宅改变为产业(山庄和农家乐)的,应按场所的实际情况界定处理。

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为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镇,规范宝昌镇建成区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自治区文明城镇步伐,不断提高我旗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镇综合竞争力。

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为突破,进一步发挥日常巡查、物业管理及群众监督举报和集中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机制,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实现遏制增量、递减存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太仆寺旗宝昌镇各社区、菜园村及工业园区内。

为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特成立太仆寺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艳豹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成员:李树宏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海江住建局局长。

杨宝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福军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万明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公安局副局长。

李琛法院副院长。

张彦飞检察院副检察长。

左志国宝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宏同志兼任。为切实加大对乱搭乱建整治工作的力度,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管控,保证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在旗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靳永河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翟建军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袁淑梅住建局副局长。

王强城管局副局长。

张海涛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海公安局副局长。

苑俊杰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阳法院警务办主任。

刘丽娜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杨晓辉宝昌镇副镇长。

成员:孙丽忠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沈海涛住建局城乡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志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察队队长。

白慧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志利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服务股股长。

肖忠新华派出所所长。

刘晓雷常青派出所所长。

赵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王彪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许宝童宝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1.工业园区内所有未经批准不符合园区规划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附属设施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2.占用小区公共空间(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绿地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其他草木,或对公共绿地进行硬化铺装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3.在建筑物顶楼、转换层平台或在一楼房屋主体外墙、车库门前的公共区域搭建钢架结构、砖混结构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4.在各街巷两侧主体建筑物外搭建钢架、彩钢、砖混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责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承担。

5.在房屋外或露台(阳台)上搭建阳光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影响原建筑风格的,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没收,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没收的实物按《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一)自查摸排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照清理整治内容,对宝昌镇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分类登记,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排查出来的私搭乱建行为建立台账,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479-5238803受理广大群众对私搭乱建的投诉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照摸排台账逐项问题进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并逐一张贴或送达《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公告》,严格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及公文送达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阶段(2022年9月1日—12月30日)。

针对集中整治阶段期间,未主动拆除或清除、恢复原貌的各类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由公检法及相关单位组成清理整治组,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间,切实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长效巩固一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快速、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要抽调专人参与,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宝昌镇及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巡回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开展私搭乱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搭乱建行为,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识和人人监督、人人负责的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目标考核。将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宝昌镇及各社区(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的`范畴。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完整文档

根据xx省自然资源厅和xx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xx市迅速行动,倒排工期;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加强督办,明晰纪律,确保如期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阶段清查整治工作任务。现将当前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办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x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任务,统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本级本部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工作,并指导各乡镇开展相应工作。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统计报告等日常工作。从上到下各级组织层层负责,层层联动,确保了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运转。确保了习近平总。

书记。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牢牢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

二、聚焦重点要素,全面精准排查。

按照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重点聚集“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加大清查力度。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耕地”和“建房”两个要素,将任务分解到全市各乡镇,逐级压实责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形成了各地问题清单,实行台帐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责,将自身掌握的数据与各乡镇摸排上报的数据进行碰头比对,确保排查工作精准无误。

三、坚持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

全市建立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行业整治成员单位与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强化联动协调,共同抓好清查整治工作。

为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监管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xx月xx日正式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了全系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xx个乡镇办基层国土所开展了内外业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201x年以来的耕地进行问题图斑提取;组织xx个检查小组对xx个乡镇办对实地摸排进行检查指导,并按时间节点向xx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有关数据及典型案例,确保了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坚决把排查、整治、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市纪委于2020年xx月xx日下发了《xx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工作提出了要求,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农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xx个乡镇办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

学习。

政策、严格执行政策,把政策变成扎实开展清查整治农村乱建耕地建房工作的行动指南。并陆续召开镇级农村乱占耕建房摸排部署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了镇级领导小组,对摸排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了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双签字”的负责机制。

目前,全市xx个乡镇办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的数据格式,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外业调查,拍照取证,逐一填写调查表,并完善相关内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历史和新采集的数据进行技术分析,对变更调查中地类为耕地的地上建筑物进行了逐一排查。目前,正在对自行提取的xxx个图斑进行核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机制上破解难题,形成一批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

工作。

规范和制度成果。同时搞好资料、图件归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维护全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20xx年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近日,东河镇立足实际,积极统筹谋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镇党委、政府将撂荒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班子会、镇村干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累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100余次。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群、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撂荒地整治工作中来,激发群众复耕复种的激情和热情。组织13支宣传队伍深入百姓家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150余次。

三是加大技术指导,细化工作措施。镇农技人员下沉一线,引导和动员群众提前做好耕种谋划,激励农户进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并做好技术服务。同时,对耕地撂荒原因进行分析,分类施策,通过农户自种、亲友代种、合作社土地流转等复耕复种模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实现撂荒地应耕尽耕、能耕速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着力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实行随机督查、随时通报、随时调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人大代表不定期、不定点深入田间地头对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视察,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并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督促各村引导群众全力做到应耕尽耕,确保基本农田全部种粮。

截至目前,东河镇撂荒地整治完成1400.58亩,整治完成率130.85%。下一步,东河镇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耕地撂荒整治成果,防止再撂荒,确保农作物稳产稳供,农民持续增收。

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发[20xx]2号)、《凤台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农房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镇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莫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一)摸排范围。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xx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二)范围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续。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xx]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xx]3号)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3、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三)摸排房屋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镇级层面组聘请第三方技术力量,组建本镇技术摸排团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的技术保障,参与镇级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镇级核查技术保障工作,及时利用国家层面下发的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建房遥感监测图斑,为摸排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参与摸排成果数据审核和统计汇总分析。

本镇聘请的第三方单位指导各村在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数据填报信息平台上填报摸排信息,记录房屋位置信息、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

各村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认真复核摸排结果,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结果,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摸排期间,镇级层面将采取明察暗访、督导调研、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等方式,对各村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检验。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镇级抓总。镇级层面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第三方单位和镇(成立岳张集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调度、统筹协调推进摸排工作。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设在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承担日常工作,制定镇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资料准备,组织开展督导,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抽查汇总摸排成果,建立台账,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并向县、镇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对村摸排工作督导检查,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

(二)镇抓落实。镇党委和政府承担本地区摸排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摸排工作的组织落实。按照县级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全面摸排本村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准备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镇级层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定第三方单位,明确技术路线,开展基础数据处理和分发,组织业务培训。各村根据镇级摸排工作方案,明确各村职责,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调查阶段(20xx年10月20日前)。各村对20xx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员要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为单位汇总形成台帐、清单,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镇级层面加强对摸排工作检查指导。

(三)核实纠正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国家和省下发20xx年以来乱占耕地遥感监测图斑,对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核实纠正,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各村委会作为填报主责单位,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镇党委和政府作为摸排成果质量审核责任单位,须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并在11月10日前向县整治办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确保成果真实准确。

摸清底数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要切实担起责任,逐级压实属地责任。要形成由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在《信息采集表》及《摸排汇总表》中签字的逐级“双签字”负责机制。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三)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遏制新增违法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当务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正在违法建房的,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的,一律由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以下简称“八不准”),要求对“八不准”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村要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严格监督检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主动邀请镇纪委监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镇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各村的监督检查,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推委扯皮、避重就轻、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各村相关负责同志。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确报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规定,使广大干都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和地方,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方案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紧迫性,既保障好农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坚持遏制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劣占地建房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7月22日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规定,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大力宣传各类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知晓度。

(三)加强对耕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媒体宣传。

1.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借助电视媒体、广播等媒体播放宣传内容,展示整治过程、整治成果的专题、专刊,动态报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典型案例。

2.县级通报。通过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召开会议,大力宣传整治过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会宣传。

1.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栏,利用滚动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宣传内容。

2.各乡镇(街道)的主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标识、标语,张贴户外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各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设立咨询台和展示宣传展板,发放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的资料。

4.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基层干部作用,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小册,利用橱窗、黑板报、宣传墙、宣传栏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三)文化宣传。

开展文艺进社区(下村)活动。组织辖区各类文艺团队,创作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为主题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宣传。

(四)教育宣传。

1.在全县中小学宣传有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内容,播放宣传短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学校开展挑战基本农田“五不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十个一律”背诵等活动,扩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的覆盖面。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传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反馈、及时制止,构成违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把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制作台账,汇总后于每个月28号前将工作情况上报黎平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准确掌握和分析研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组织专门人员来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策划。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策划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三)积极协调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辖区工作领域范围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相互沟通联系、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周密考虑部署。

1、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占地性质、占地人群等情况分类施策,既要保障好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恶意占地等行为。

2、要认真总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整治经验教训,健全预防预警、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抓住问题根本,实施长期监管,为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3、要加强政策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政策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吃透摸准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流程步骤,实行疏堵结合,为顺利开展整治、宣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扎实的行动确保党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五)增强宣传效果。

要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思想工作预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进,重点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教育,教育农村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六)加强宣传保障。

该项宣传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在宣传工作中确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传经费有保障、工作专班有保障。

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保持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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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方案

为严格执行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督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