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 销售电动车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9-23 07:12:50 作者:翰墨 合同 最新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 销售电动车合同(优秀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篇一

甲方:中山市东区兴龙街37号4卡惠展电动车电瓶出租店电话:13794189089身份证号: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年月日;2、退租时间:年月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的电瓶每天元,一年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篇二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愿意将王派电动车,牌号:鄂as00000,车架号码:00000,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总额(人民币)为00000,大写:00000整。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格性负责(包括该车登记日期0000月00日至转车之日0000年00月00日00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00000年00月00日00时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之日起,一切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过户费、保险费)。

四、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乙方在购车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五、该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篇三

第一招,站。

导购员让顾客自己坐到电动车上试一下,这是很常规的招数,但是紧接着只见这位导购员让顾客扶着车把,自己站到了电动车前面的车筐上,并十分稳定,以此来证明车筐和车把的坚固与稳定。我注意到这位导购员的体重至少有130斤,但要知道平常一个车筐也最多放大约20斤的东西就足够了。而一个如此高重量的人突然站在了筐上,早已超出了普通顾客的惯性认知。

老实说我的视觉震撼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他自己还说这是第一步,第二步他马上从车筐再上一级,站到车把上,以此来证明车把的塑件比较结实。并特意弹压几下,以证明这个车的减震也很不错。

再者,一个正常身高的成年人突然站在了自行车把上,而顾客却仅仅坐在车座上,这种高矮的强烈反差使顾客不得不仰视面对他。这种物理上的落差很容易给导购员带来心理上的俯视优势。从而显现出“这个导购员很专业,顾客要认真听讲”的博弈效果。

第二招,踩。

导购员抽出电动车的电池盒,让顾客看到电池盒上的前后插槽,以此保证电池盒的稳定性,在行驶中不会出现抖动等问题。接着导购员把电池盒摔到地上然后用脚踩,以此证明电池盒的坚固。其实根据电动车的设计特征,电池盒卡在车座后面,又有钢架保护着,哪怕是车摔倒了,电池盒也通常不会被刮蹭的。但这样的坚固效果却让顾客感到更加直观的安全保障。

第三招,踏。

导购员先让顾客坐到车座上保持车辆平稳,自己抓住车把左手的刹车,然后将脚踏板转至中上部力矩最大的地方,单脚踏上去,只见此刻人站的很高,脚踏板没有落下,以此证明刹车好,骑车人的安全在关键时刻有保障。后来据其他品牌的导购员说,其实大多数品牌的电动车的刹车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但只可惜很多品牌的导购员却都没有这样做。

第四招,摔。

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他猛摔的这一招。只见导购员猛地将整个电动车突然推倒在地,再轻轻扶起,电动车一切完好,车把、前后保险杠、脚踏板等刚好形成支撑,塑件并没有任何跟地面的刮蹭。用这种在产品测试中被称作“破坏性实验”的方法来证明电动车确实耐摔打。

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篇四

甲方:*****电动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电动车的市场销售,维护经销商和制造商的共同利益,明确营销原则和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制造商

“***”牌电动自行车制造商———天津市***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

“***”牌电动自行车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三、经销价格

因涉及商业秘密,产品经销价格见甲方出具之***电动自行车全国统一价格表(另附)。

四、销售地区及时限

本公司授权乙方为甲方生产“***”牌电动自行车省市区(乡、镇)的独家经销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销售目标及奖励政策

(1)、销售目标:

1、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经销区域销售总量辆,大写2、乙方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没有完成上表所列目标销量,本协议自动终止。

(2)、乙方首批定货量为辆,首批定货的到款时间为年月日前。

六、经销场地要求

1、乙方展销甲方产品的专卖店(或经销点),需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形象和材料要求进行装修。专卖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经销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在取得甲方装修费用支持的甲方产品专卖店(或经销点)内,乙方不得展销其他品牌之同类产品。如经发现,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追究权(视具体行为后果处以相应之罚款,直至取消经销权,终止本协议。

七、促销及广告费用规定1、甲方全国性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参加。

2、乙方根据本地区市场实际情况提交的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活动方案,均须事先(提前15天)报之服务于该地区的甲方区域经理,填报标准形式的广告活动审批表,经甲方指定责权人审核并回复后乙方可实施,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结算方式

1、乙方必须提前订货,乙方以现款方式一次性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经甲方财务确认到帐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定货的款式和颜色以及其他特别要求,均须用甲方提供的标准定货单详细填写,并加盖公章或乙方指定责权人签字确认后传真到甲方,甲方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回复。乙方定单如经甲方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得更改订单内容(包括颜色、款式几其他)。否则延误造成产品延迟到货,以及影响乙方销售等诸多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运输及交货方式

1、甲方的交货地点:******工业园。

2、乙方可自己提货,也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须乙方出具委托书,运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接货后应及时(在晚于到货的次日)验货,如发现问题必须当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便于甲方及时处理。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售后服务

乙方在协议期内销售甲方“产品”之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应完全遵照售后服务协议之条款(售后服务协议另行签定)。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1、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产品价格及销售政策的权利。有对各级经销商日常营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处置的权利。有对经销商各类广告宣传促销进行规范的权利。有参与总经销商筛选经销商的权利。若分销商经营行为违反经销原则及相关规定,有权对总经销商进行处置。根据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基本思路,有对经销商、服务人员提供培训的义务。有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三包政策的义务。有对产品质量及客户服务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支持的义务。有在其所辖区域发展分销商的权利。有对分销商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权利。在制造商限定价格范围内有调整分销价格及零售价格的权利。有向制造商就销售思路及政策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严格遵守制造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方面有关规定的义务。有对制造商派驻人员予以尊重和支持的义务。在合作期内甲方产品的专利、商标、支持(广告装修)等不予以现金形式支付,待落实完毕后按协议内容作为货款抵充。

十八、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或协议期内一方违约或双方一致同意不再继续合作,可终止合作。

2、为保障经销商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因经销商无力经营,经制造商或原经销商找到合适的当地新经销商的前提下,在制造商确认包装完整、产品合格(出厂期1个月以内的货物),制造商承诺予以退货。自经销商至制造商厂内或就近指定地点的运费由经销商承担。制造商按结算金额的5%收取手续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经制造商验收确认无误后,予以退款。

3、因产品质量在三包范围内的保修、维修事宜,在产品保修卡中予以明确。

4、中途终止协议的,不再享受公司任何政策,已签订的合约约定也不再生效。

十九、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和纠纷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协议在乙方执行第五条第(2)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协议自动解除。二十三、本协议的签署地:*****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二十四、甲方指定责权人为销售部最高职位者。

二十五、补充协议

甲方:(章)乙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纯电动车销售合同书篇五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拓“立马”电动车市场,本着认真负责,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立马”电动车系列产品省地区/市县/市代理商,乙方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经营。

二、产品价格:甲方所制定的产品价格为离岸价,具体价格见甲方所指定的产品价格表。甲方如需调整市场价格,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发货数量应与乙方实际到款额所值产品数量相同。

四、代理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须将保证金打到甲方的账户,省级代理保证金万元,地区级代理保证金万元,县市级代理保证金万元,代理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返回给乙方。

五、合同实施:乙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落实定货计划,并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款到三日内发货,乙方如在7天后没有实际落实合同,甲方有权利视其违约,并取消合同。

六、运货方式:甲方代理运输,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七、量化指标:甲方对乙方实行销售量化指标,乙方首次发货不得低于辆,乙方年总发货量不得低于乙方完成甲方的销量指标后,甲方予以奖励(见补充部分)。乙方连续三个月销量不达标,或者一个月内没有进货,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经甲方核实,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拥有“立马”电动车的相关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形象,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销售计划中充足的货源,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指导乙方按照甲方的标准布设专卖店和形象专柜,甲方派遣业务人员,在市场导入期间协助乙方完成销售布点及员工培训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渠道进行监控,有权盘点乙方库存,甲方提供全国统一的广告和促销支持,提供产品的样本图片等宣传品,乙方市场如需超出甲方计划的促销活动,在得到甲方的许可,另行协议确定后方可实行,费用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拥有“立马”电动车在本区域内的经销权,以区域代理商的名义进行宣传。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直接和间接的向其它市场窜货,如有发生,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已经核实,甲方将对乙方处于窜货总量的平均每台车1000元的处罚。乙方拥有优先经销甲方新产品的权利,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应迅速组织销售队伍,以统一的“立马”品牌标识完成终端布点工作,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如有发现有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须作好每月的销售明细表及下个月的要货计划,以便甲方做好生产安排,乙方有义务保存客户档案,并作好客户回访工作,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客户名单及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市场销售动态和竞争对手详细情况,以便甲方做相应的对策,乙方提供的信息如在甲方经营活动中起到特殊的效果,甲方应予以奖励。

十、合同终止: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结清所有的账务,在相同的条下,乙方有优先的代理权,一方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应及时通知对方,要求终止合同,另一方在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证明后,应给予对方谅解,双方在完成账务结算两讫后,方可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在经营期间若双方发生异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无效,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限为年,在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另行签定新的合同。

十三、乙方只限于经营甲方生产的品牌,不得经营其它品牌,凡经发现后,经甲方核实将取消甲方给予的任何政策及取消甲方授予的乙方经营区域代理权。

十四、本合同7页,含“代理合同”三页:附件一:“售后服务协议”三页,另附“产品价格表”一份。本合同一式二份,未详之处,经双方协商后增补,并视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立马车业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约地:南宁地址:

联系电话:0771—2412869联系电话:

传真:0771—2866808传真: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