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优秀5篇)

时间:2023-10-11 01:03:20 作者:灵魂曲 活动总结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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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一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立健全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本预案。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本预案适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

1.4.4导致市、省(部)级以上领导或者重要外宾伤、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急需联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任副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供电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公司、住建设、气象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救援;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并按规定上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统一部署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它重要事项。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公。联系电话:7223481、7223492。其职责为履行日常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中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公安局及交警大队:负责接警、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人、实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调查和认定、损害赔偿调解、事故责任倒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事故处置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参加处置,协助公安局等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县住建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使用的临时建筑,负责事故现场的城市道路、路灯、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抢险抢修,提供排险物资器具与人员,确保道路畅通。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破拆变形事故车辆、排除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车辆因事故造成的险情。

县环保局:负责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置及其污染程度监测,指导对危险化学品扩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

县气象局:及时提供事故现场以及周边范围的天气情况。

县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死伤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赔偿工作,及时运送遇难尸体,妥善处理死者后事。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县武警中队:按照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参与排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各保险公司:负责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等财产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公安局长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是尽快开展事故排险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增援要求和实施意见;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并做好事故调查;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接到事故报案后,要核实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伤人数或失踪人数后,应按规定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同级协作部门,并按照规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人员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控制情况;接处警情况;报告单位。

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措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

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部门要在1小时内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安监、卫生、建设、交通、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警后要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县应急办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及部门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门及事发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县应急办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后,赶赴现场指导,组织派遣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组织公安、卫生、消防、交通、安监、环保等部门实施救援,并开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判定事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社会危害时,应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启动本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处警救援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现场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时对伤员进行施救,指挥、引导车辆行人绕行,确保救援车辆道路畅通。如遇台风、暴雨、浓雾、塌方、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当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紧急疏散周围人员。

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核实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立即报告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后,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参与部署实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求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调集县各有关部门力量和装备组成救援工作组,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和救援装备集结,选择便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可视情成立专家指导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立即开展消除隐患、调查取证、伤员救治、污染监测、道路抢修等各项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尽力医治事故伤员,清理交通事故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险公司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现场保险和伤亡人员及财产保险的理赔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接待采访等事项由县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负责把关和组织实施,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的工作原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工作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x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项报告,为完善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县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网通、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要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装备保障制度。消防车辆、照明、灭火、破拆等专用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各救援部门应健全应急制度,落实应急人员,配备以下相应装备:

县交通运输局:大客车2辆、大货车2辆、大吊车1台,用于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设备。

县建设局:推土机2台、铲车2辆、挖掘机2部、装载机2部、吊车3台,用于坍塌事故现场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临时建筑的设备和物资。

县供电局:10kv带电作业车1辆、x0kv柴油发电机车1辆,用于事故现场的电力供应,铺设临时电力线路的物资和设备。

县公安局:事故勘查车1辆、应急救援车辆10辆、指挥车1辆及相关通讯器材、防暴装备、野外扎营装备。

县消防大队:消防车2辆、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灭火器材、强光照明、氧气呼吸器、隔热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及洗消帐篷。

县武警中队:防暴装备、通讯设备、野外露营装备。

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备资金由各部门提出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工作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和交通、农业(农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和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中应当设置应急救援培训的内容。

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抢救、车辆打捞、危险化学品处置和人员应急集结等科目培训,提高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应定期按应急救援要求组织演练。

本预案是全县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意见。本预案定期进行修改。

本预案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二

一、升旗仪式、出操、集队,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带队,不强调过快的集合速度,经过楼道、楼梯不齐步走。

二、课间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到位,严格执行巡视值勤,设立学生监督岗制度,加强对学生爱护及遵守秩序的教育。通过楼道,楼梯靠右走,不猛跑,严禁互相追逐。

三、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拖课,留给学生足够的课余时间,允许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上课期间上厕所。

四、初中、高中放学、集队时间适当错开,楼上各班按下楼疏散路线下楼。

五、后勤部门对楼道照明、楼道拦杆、楼梯扶手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六、严禁在教学楼楼梯、楼道等处堆积杂物,确保畅通。

七、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学校防震减灾工作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实施。陈政校长为组长,林一钧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班子人员组成,保卫处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保卫处李旭东主任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系统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二、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晶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行政人员立即赶赴学校,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各级领导小组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三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电梯安装现场或维修保养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

(一)电梯困人故障;

(二)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四)其它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二)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安装、维修班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四)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

(1)困人解救

(2)井道内作业;

(3)轿顶作业

(4)底坑作业

(5)厅层作业

(6)机房作业

(7)更换和割短钢丝绳

(8)扶梯桁架作业

(9)施工用电常识

(10)坠落保护

(11)电动工具的安全使用;

(12)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13)事故报警;

(14)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15)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安装、维修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一)公司的质安部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王光成,电话:13823123542,质安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11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由总经理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网点,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四

为了确保突发事件处理妥善,抢救有序,措施得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紧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车间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后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紧急救助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职责:

1、报警:凡在生产岗位发生的安全隐患,报各部门负责人或组长、副组长。如果各部门负责人不在,视危险情况可以自动报警(火警:119;急救:120)与此同时,要报告组长、副组长。报警时,要报明出事地点、单位、电话、水源地点,并询问消防或救护人员到位时间,及时接警。

2、现场抢救:将遇难人员抢救到安全地带,并实施抢救;留出救援通道,尽快关闭设备总闸及电源。

3、现场维护:由出事部门的组长和组员维护现场,以免火源或隐患继续扩大。

4、为消防人员带路,协助消防人员灭火。

5、积极参与事故现场的调查取证。

6、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报现场情况。

7、调查结果的处置。

三、人员分工:

1、报警:发生事故后,由业务部经理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警。

2、救助:总务处处长负责;

3、现场维护:车间主任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

4、现场联络:办公室、业务部、财务部协助消防单位通报现场情况;

5、调查处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合作完成。

四、疏散引导组职责:

1、熟记安全出口位置和疏散指示标志。

2、了解出口宽度及结构形式,掌握人员疏散时间。

3、火灾发生后,根据灭火方案确定疏散路径。

4、发出疏散信号,疏散引导组人员要定点定位,指挥疏散,维护秩序。

5、人员疏散完毕后,应再检查一次,确保人员全部撤离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

1、首先抢救人员,其次抢救贵重物品。

2、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灭火。

3、做好警戒,维护好火灾现场秩序。

4、对抢救出的伤员,要迅速与医院联系进行抢救,对抢救出来的物品要看管好,不得遗失。

5、保护失火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六、紧急预案的资源保证:

1、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存放易发现的固定地点;经常疏通水源管道。

2、突发事件的联络电话要上墙,并保证全体员工都牢记。

七、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五

1、组织

为加强对预案和处置火灾、爆炸事故等突发事故的领导,项目部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担任。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应急处置可能发生的内容类型

2.1对项目的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实行统一领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效结合、处置得当”的原则,防范工作立足现场、落实措施,处置突发性事故要把握时机、果断决策、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2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项目部防火工作动态,发现火灾事故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3掌握现场防火工作动态,熟悉、了解防爆业务知识及处置已发事故的业务知识,负责及传递、反馈信息;发生事故后应迅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突发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应当采取果断的防范、补救措施,防止损失和影响的扩展。

3、突发事故的类型

3.1因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而引发的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

3.2因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3.3因火灾、爆炸事故导致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产生。

3.4因危险品仓库、易燃建筑材料堆场的设置、储存、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4、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应急电话:

火警电话119救护电话120

5、值班和报告制度

5.1项目部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5.2严格执行“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19火警电话和120抢救电话外,在最短时间内首先报告项目负责人,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可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6、处置的方法和要求

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项目部要做到以下几点:

6.1备齐抢救物资:1台潜水泵、3根皮管、1把洋镐、4把铁锹、1把大榔头、1捆纱绳、1套电工工具、1只照明电箱、3根20米钢丝绳、4只灭火机(存放在工地小仓库)、铅丝、油布、应急灯,落实项目部轮流值班制度。项目部需配备日常医疗所需的设备和药箱。

6.2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6.3对突发性事故和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6.4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6.5凡是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已影响、涉及到社会时,要听从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协调、指挥,直至事态平息,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6因火灾、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检测和处置,不得擅自清运、焚烧,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