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精选5篇)

时间:2023-09-07 05:04:34 作者:QJ墨客 工作计划 最新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精选5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篇一

1、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xx年汝南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期限:20xx年1月-20xx年12月

财政资金:36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扶贫小额贴息项目主要用于20xx年已享受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还本付息后的贴息,预计投入资金36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三年以内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贴息担保贷款的.期限以年为单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付息,按年结算。贴息利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儿的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期限内,按照(豫政办【20xx】85号)文件规定进行贴息。

2、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对2100户贫困户和采用捐赠带贫的企业到期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可以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激发内生动力,每户贫困户获得贷款后,可以发展产业等,预计每户均增收2万元/每户,预计经济效益达420万元。

严格按照项目的实施要求及规范的程序进行实施,加大质量监督与自评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应到位项目款360万元,实际到位项目款36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应拨付资金360万元,实际拨付324.66万元,结余资金35.34万元由于20xx年12月下旬已还款农户尚未来得及申请贴息,导致资金出现结余,结余资金35.34万元已退回国库。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保证汝南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年6月份之后改为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门的股室和工作任务具体落实,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共完成个贷贴息1526户。同时为以往年度采用捐赠带贫、因种种原因未贴息到位的8家带贫企业兑现了政策,带动贫困户570户。共计20xx户。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直接增加贫困户收入,激发内生动力,促进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动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原因分析:因为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的实施有着客观的制约因素,需要贷款农户还款后并自愿申请,因此无法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节点支付项目资金,导致个别时段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政策的知晓率。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由县乡村及时通知已还款的信贷农户申请贴息。

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篇二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依据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等8部门《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渝财产业〔20xx〕10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商务发〔20xx〕7号)精神,拟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予以贴息。

2.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20xx年7月31日,按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公告公示程序,累计向市商务委上报受益企业14家,申报贷款贴息73.08万元。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依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疫情期间中小微困难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丰财产业〔20xx〕13号)要求,支付率达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受益企业应享尽享,助推困难企业复工复产,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2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70%以上。

该项目分属于补贴类,标的清楚,认定明晰,全年任务完成则认定为实施完成,按照政策规定和合同进行资金拨付。

(一)投入

项目资金67.3万元,为中央预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商务委印发实施《关于印发丰都县商贸中小微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指南的函》(丰商务函〔20xx〕13号),并由商务委安全环保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结合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会同财政、交通部门,对应享企业予以指导。

(三)产出

经市商务委委托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获批金额67.3万元。

(四)效果

受益企业营收成长率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数30%以上,受益企业职工稳岗率保持在疫情前平均数85%以上。受益企业满意度达95%。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由于该政策在执行时限上缩水(政策截止时限由原20xx年6月30日止调整为5月30日止),直接导致近23家应享企业出局,贴息金额在200余万元左右。建议:为维护政策权威性,应当予以补报支持。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篇三

(一)政策依据和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赣府发〔20xx〕41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96号)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省级财政配套安排,包括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资金。此次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为省级财政配套安排20xx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省政府20xx年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和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要求,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额达到6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同时,应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一)高度重视,部署到位。为规范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效应,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我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自评工作,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有力开展,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

(二)规范管理,落实到位。为做好全省20xx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结合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际,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xx〕2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xx〕21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96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申拨程序及会计核算方法,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指导到位。为做好本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厅多次开展工作调度,跟踪了解、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要求。同时,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确保全省20xx年创业担保贷款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扎实稳妥有效的进行。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结合20xx年度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中央补助我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指标47001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指标11308万元。省级财政配套安排20xx年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和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可用预算4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省财政通过资金分配和下拨文件,拨付给各地中央财政贴息资金47001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1308万元,省级财政贴息资金135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自行配套20xx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奖补资金。以上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直接由财政国库集中管理、奖补资金按照经费使用规定用于各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各类资金按具体用途分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设置未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确保了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xx年全省创业贷款逆风前行,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18亿元,完成全年民生工程任务的162.89%,其中,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8.37万人次,带动就业36.75万人次;扶持小微企业1781家,发放贷款58.01亿元;还款率为99.95%,稳定了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在全国前列地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应目标完成情况,据统计,每年受理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大约15万笔,在扶持创业实体充实市场经济过程中,发挥着融资担保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资本血液。调查显示,每1万元贴息资金带动创业担保贷款15.7万元,对应创业资本投入为47.2万元,扶持对象的在获得扶持后产值增长17.1%。社会效应目标完成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有良好的'政策认同,从创业者到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创业担保贷款是劳动者最欢迎,最能有获得感,同时也是最有效,最能从根本上帮助劳动者发展的“好政策”。统计结果显示,截止到20xx年12月底,累计扶持个人创业136万人次,带动就业533万人次,其中1-12月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8.37万人次,带动就业36.75万人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激励了劳动者创业意识和创业活动,提高了劳动者从事第三产业比例,优化了就业结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满意度超过8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对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效应的研究表明,创业担保贷款作为一项支持大众创业的金融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直接金融扶持,鼓励和帮助其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不仅是解决困难群体生计,实现劳动者从“无业”到“有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劳动力资源产业间转移的重要通道,是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乃至社会结构变迁与优化的推动力量,更是激活社会活力、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经济和就业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

经过18年的发展,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无论在贷款发放总量,还是带动就业人数、贷款回收率等方面均保持全国领先,形成了“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良好局面。通过本次自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项目符合目前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符合新形势事业发展需要,政策实施未到期,有关保障、投入标准符合实际、体现了量力而行,项目设置不存在越位、缺位、错误等问题,同时达到既定绩效目标要求。为此,我们认为,我省20xx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20xx年,我们将以抓重点、促改革、强指导、重实效为全年工作主线,一是稳步推进全省创业金融服务工作,在合理分配全年民生工程任务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加大乡村振兴、聚才引才、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扶持力度,继续做好重点行业和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项目扶持,助推我省重点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与部就业指导中心共同委托部劳科院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与效果评估项目》,梳理政策历程、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典型模式,系统评估江西创业担保贷款在就业、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政策效应,并提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效果的思路建议。三是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2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宣传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弘扬创业创新精神,打响创贷“江西模式”品牌。

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篇四

荔波县20xx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总投入1023.1万元,给予在县农商行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政策范围内贷款贴息。

贴息方式为按季贴息,每季度末由县农商银行统计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利息发生情况表册报县扶贫部门,扶贫部门分送各乡镇(街道)进行核实盖章,然后在县级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全县“一卡通”系统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到贫困户账户。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此次投入贴息项目资金共1023.1万元,实际支出1023.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三专”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贴息1023.1万元,可撬动近超过2.19亿元金融信用贷款投入脱贫攻坚,解决超过4500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有效减轻贫困户承担的`利息负担,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增长。

经自评工作组综合分析评定,荔波县20xx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最终评定分数为100分。其中1.产出指标得分50分。2.效益指标40分。3.满意度得分10分。

项目申报是根据省州关于扶贫小额信贷一系列政策规定启动实施,符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实际使用贴息资金1023.1万元,实际解决4500余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项目实施达到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出现绩效目标偏离情况。

自评结果为“优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开。项目自评结果将在县级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计划 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篇五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4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政办秘〔〕3号)和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农民主动自愿投保,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推广险种和参保对象

,我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出生30天―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约定保险费和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保险期届满之日止)。个人每年交费30元,总保障额33000元,其中:意外身故、残疾保险保障额度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额度3000元。

四、组织机构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也是对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补充。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办考核工作。县人寿保险公司具体实施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和服务。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