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实用14篇)

时间:2023-12-06 06:48:54 作者:笔尘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础,它为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范围和规范,使工作更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成功案例,分享给大家参考和学习。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3、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4、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方法范文

疫情是指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1n1和2019年冠状病毒性疾病新冠肺炎-19在更大的地区爆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师生员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寒假期间,校外人员严禁进入校园,校内人员实行准入制度。进校人员原则上仅限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各级值班人员。其他校内人员确因工作须进校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报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2、取消人行翼闸身份证、校园卡识别功能。进出校门时,相关人员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出校时,临时通行证主动退还门岗工作人员。

3、取消校门车闸自动抬杆功能。教职エ车辆进入校园,驾驶员须为学校教职エ,车载人员须在校外下车,驾驶员将车开到学校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停放后须立刻离开校园,不得到校园其他地方逗留。驾驶员为非学校教职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4、上述工作要求自年2月5日起执行。其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学校另行通知。各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传迖。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疫情期间学校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1、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内升旗、研讨会、全体教师会等聚集性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实施“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年级组-班主任”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按要求上报每日排查信息,住校学生不得出校,如因身体原因或特别重要事项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学校-家)闭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除学校、家庭之外其它任何地方。

3、严格执行教职工入校身份核验程序,验双码、测体温,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和家长在校门口探访。

4、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填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5、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随时做好全面转入线上教学的准备。

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7、严格防控措施。未报批外出离安和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罚。

8、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学校值班值守制度,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不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故意破坏学校防疫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防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幼儿园疫情防控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生活和学习的良好的习惯,也为了塑造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及学生安全等,特实施封闭式管理。

1、所有住校学生凭请假条出入校门,其余时间一律在校园内,不准随便出入,请假条须班主任和政教人员签字后方可出入校门。

2、跑校生一律凭胸卡出入,进出校门必须规范佩戴胸卡,在离校门10米左右便主动将胸卡佩戴胸前,以便接受检查,跑校生只能提前20分钟到校,放学后20分钟必须离校,否则,不准到校和离校。凡进入校园后,必须持有请假条方可出入校门,否则一律不准离开校园。

3、严禁学生和校外人员翻栅栏或围墙出入校园,否则不管此次翻越栅栏或围墙是否造成损坏,必须赔偿所有维修费用。住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就餐,不准从校外买饭、订饭或购物(周日上午除外),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按积分制度处理。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生出入校管理,特发布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非必要不离(返)校、非必要不离(返)黄、非必须不离(返)皖”的原则,从严从紧规范学生出行,各学院领导及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返校学生近14天行程码及健康码,对存疑或把握不准的返校人员,须报校防控办核准。

(一)学生申请短暂出入校,需填写《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学院审批完成后,凭该表出入校门。门岗如实填写出入校门时间,审批表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放行。学生返校时审批表由门岗收回留存,附联交由辅导员留存。

(二)学生离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外出审批》;学生返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人员返校审批》。钉钉线上审批流程进行的同时,学生还必须提前填写并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审批手续,线上线下两个审批都完成后,学生方可出行。

(一)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如实、完整纸质外出审批表,辅导员、学院根据结合学生申请实际,从严、从实、从紧进行审批。

(二)学生因病就医,须先到校医院就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20)。确需校外就诊的学生,校医院会及时开具转诊证明,学生凭转诊证明申请出校就诊。

(三)学院加强进出校园学生的闭环管理。学生因事请假离屯,要及时准确掌握行程轨迹和具体返校时间;学生因病出校就诊,返校后应凭病历材料销假;学生因事短暂出校,要严格遵守两小时出入时间。以虚假理由外出的,一经查实,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的补充通知》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四)学生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学院,联系保卫处和防控办紧急处置,做好及时报备工作。

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方法

管理体系是对组织、事业单位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设置。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障。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等“五个一律”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学校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人员均需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无关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在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增加的`出入口要严格管理,只出不进。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3、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后进行体温检测,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方能进入学校。

4、加强学校安保人员的跟踪调查,与物业(保安)公司保持对接,保证派驻学校的安保(物业)人员身体状况底数清楚,对不能确保14天内无接触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不得安排派驻学校。

5、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所属公司。

6、学校值班领导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7、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暂停维保工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总务处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全体校园内住户:

为科学适度、精准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蚌埠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城市社区封闭式管理的通告》要求,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封闭式管理措施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住户(含购房者和租户)、车辆可凭上班或复工复产证明正常出入。车辆出入时必须打开全部车窗接受查验,最多允许后排座位载客1人且必须是校园内住户。所有人员出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非校园内住户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二、非校园内住户因探亲等需要进入的,受访者需提前报备来访人信息。所有到访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由受访者到校园入口处(龙湖西校区东门和龙湖东校区西门北侧门)带领方可进入。受访者行动不便的,由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

校园内住户购买大宗货物,需快递人员、搬运工人上门送达的,搬运工人一律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由购货的校园内住户或租户到校园出入口带领一次性进入。

鼓励将快递放置在校园出入口,或者使用智能快递柜开展“不见面”快递送达服务。快递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内投放快递。

对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购买较重物品的,准许送货人员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递送。

提供电气管网维修等便民服务,以及向独居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身份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校园内住户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规定。

从蚌埠市外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从蚌埠市(含三县)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

四、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在东、西校区所在街道备案后,可按规定检测体温后进入校园,不再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暂不予办理出入证。

五、非上班和复工复产的校园内住户,继续执行每两天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规定。

六、校园内严禁人员聚集,住户不聚集、不串门,正确佩戴口罩,不准把口罩拉至口鼻以下。

上述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隔离观察室是幼儿园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儿童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儿的专用设施,由保健医生负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现场隔离消毒技术指南》、《xx市托幼机构隔离观察制度》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制订了《幼儿园隔离观察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隔离室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房间通风良好,有单独的出入口。

2、室内设施设备齐全,备有紫外线消毒设备、常规消毒用品、小桌椅、玩具柜、污物桶等物品。隔离床和被褥属于隔离室专用,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3、开窗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室内物品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并记录。

4、建立《隔离患儿登记本》和《隔离室消毒记录本》。

5、隔离室单人单间,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儿。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有发热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室,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配置要求:n95医用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镜、防护服)。出来时将防护用品按规定严格进行处置,立即进行手部卫生消毒(流动水下七步法洗手后喷洒手部免洗消毒液)。

7、隔离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均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密封,按感染性医疗垃圾处理。

8、保健医生负责对隔离室设施设备和物品进行保洁、消毒,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被隔离患儿临时隔离期间,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禁止离开房间。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室。

1、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患儿。

(1)对法定传染病患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按照《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对其实行严格的离园隔离。待隔离期满痊愈后,需持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复课证明,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查验后方可返园。

(2)对早期发现的传染病但症状轻微者,如腮腺炎、水痘、出血性结膜炎、痢疾带菌者等,可在园(临时)隔离室内隔离,或采取家庭隔离方式进行隔离观察。

2、在园儿童若出现发热(体温37℃)、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频繁或剧烈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早期传染病症状,应将疑似症状人员佩戴口罩后移至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安排做好防护的保健医生进行护理、观察和治疗。及时通知疑似症状者的家长或监护人,尽早带至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3、疑似症状者在本园隔离观察室的留观情况,详细记录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登记表》(附件2)中,年终整理归档。

疑似病例者离开隔离观察室后,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根据其所患病种,分别按照《常用呼吸道传染方法》和《常用消化道传染方法》,对室内空气和对疑似病例所用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等)等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方法参考如下:

1、消毒人员应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对隔离室环境进行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床围栏、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疑似病例接触过的物品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8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或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有效含氯消毒剂,作用30min。被污染过的台面或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或托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消毒情况在《xx市学校、托幼机构消毒记录表》中作详细记录,年终整理归档。

1、与传染病患儿同班或有过接触的儿童,按《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检疫观察期》的规定进行检疫观察。

2、在检疫期间,幼儿园或班级暂停接收新入儿童或转出儿童,禁止一切集体活动,在园儿童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3、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传染病者(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家庭或医院隔离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对儿童所在班级、园内环境和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第二十七条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要通过网络、电话、公告板等方式,向社会和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宣告:疫情防控期间,停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所有返校活动一律取消,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等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如教职工确有返校需求,需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上海市龙柏中学开学准备暨防控防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小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送(接)即走。学生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

尊敬的全校师生员工、各位家长朋友及共同居住人:

近期,全国疫情多发频发,我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了您及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希望您和孩子能积极配合。

一、主动报告防异常。

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工作。主动、如实向学校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有国内风险区和2月20日以来重庆主城九区、璧山区旅居史的学生及共同居住人,要第一时间向学校、社区报备,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旅居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与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旅居史人员接触的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我市管控有新要求按新要求执行。家长要关注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码、行程码,若有异常,需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根据社区要求落实家长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出行减风险。

疫情期间,请您和孩子非必要不离万,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如需离万,须经学校同意,并如实上报活动轨迹。从低风险区回万时应持旅居地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回万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身体不适速就医。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了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孩子感冒发烧,体温正常48小时后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疾病诊断书返校。

四、加强防护远病毒。

学校实行封闭化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上、放学时间段,学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出校门;如家长需接送孩子,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要教育孩子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时时做好个人防护;家庭应经常通风换气。同时要认真做好其它春季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

五、聚集活动少参与。

我们呼吁全体家长、学生在校外尽量避免参加人群集聚的活动,少去或尽量不去人流量大或密闭的公共场所。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参加人员健康状况和近期行程要了解,避免与市外人员或不熟悉的人有接触。

六、网上购物须谨慎。

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严禁快递进入校园。请教育孩子尽量避免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快递物品,在签收快件邮件及拆开包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签收后要立即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完快递物品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双手。

七、接种疫苗好措施。

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与第一剂次接种间隔时间已到的家长和孩子,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两针剂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就近到接种点接种加强针次疫苗。

八、关注疫情不松懈。

家长要及时关注疫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学习防疫相关科普知识,常备家庭防疫物资,以身作则,做孩子防疫抗疫的表率。

_中心小学。

2022年_月17日。

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

早上06:30--09:00。

中午12:00--13:00。

晚上16:20--21:30。

1、管制时间内可以进出,管制时间外不可进出。

2、所有返昆人员不得入住宿舍,以免疫情扩散,违反政府防疫政策,立即清理出宿舍。

4、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打球等任何群体性活动。

5、疫情防控期间生活馆用餐建议同仁打包带回宿舍,厨余放置各楼栋厨余收集桶。

6、宿舍内如有发热、咳嗽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宿管反应,值班电话:。

下班人员管理:

1、做好集体宿舍人员管理,不串门,外来人员禁止进入。

2、外宿人员休息时间留在住处,非必须情况不出门,不串门。

集体性室内活动:

1、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停止职工非必要出差,采取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精神科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园内传播流行,园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报告。

3、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不得越级上报。

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园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1、规定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幼儿园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靖安乡中心学校、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疫情防控期间精神科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2、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3、病人用的所有用物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4、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5、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6、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7、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8、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9、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0、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1、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2、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3、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值班人员和在岗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结合幼儿园《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班途中。

值班、值守人员应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到园,不拼车。注意往返途中的防寒、保暖,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二)入园前。

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园区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务进入园区。进入园区后请立即清洁双手。

(三)入室办公。

保持值班室空气流通,开启门窗通风换气,禁止使用空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四)工作交流。

接打办公电话、传阅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面对面交流工作时,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1.对招生办、传达室等周边区域坚持凡人员能碰触的区域(桌椅、柜子、门窗、地面、电话、笔等)进行消毒,消毒采用清——消———清,消毒完成后做好记录,并张贴在醒目位置,消毒时间在9点和14:00,每天2次。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回访工作。如有紧急通知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3.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备案,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的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备注:84消毒液消毒流程。

1.开窗通风。

2.卫生清洁(清水):擦拭桌椅—书籍—门窗—其他办公用品—地面。

3.消毒:戴好口罩、手套,避免直接接触。与水(冷水)的配比为1:100,擦拭凡事能碰触的地方(桌椅、柜子、门窗、书籍、电话、笔),用配比好的消毒水清洁地面。所有消毒时间约20分钟。

4.卫生清洁(清水):2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一遍;

5.各类清洁、消毒用具归位。

6.记录消毒时间及消毒情况,张贴醒目位置。

xxx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二0二0年x月x日。

疫情防控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关口前移,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科学设置预检分诊点。把好医院入口、门急诊及病区三道防线。所有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医院。

2.压实发热门诊“前哨”责任,做到发热门诊六不出门(预检、诊疗、检查检验、取药、ct、留观),确保闭环管理。严格要求发热病人核酸应检尽检,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

3.全面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患者等待间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应积极推广互联网诊疗。

4.严格规范入院管理。入院患者须经过严格筛查,原则上排除新冠后收治。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在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进行抢救治疗。

5.强化落实病区管理。按要求设置过渡病房。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实施“非必要不陪护”制度,严格陪人筛查。实施护工“定人定岗”,严禁探视,鼓励视频探视。

6.加强患者院内诊疗管理。对于可疑患者尽可能设备专用,合理规划路线,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额外防护。

7.落实环境物表清洁消毒制度。加强物业保洁人员清洁消毒培训及考核,对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有监管与监测。

8.科学做好个人防护。既杜绝防护不足,又避免过度防护。强化全员培训,确保人人过关。

9.做好全员健康监测。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行程追踪等。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理。

10.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公司疫情期间封闭式运行管理制度

(一)落实防控责任。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做好物资储备和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公司长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在设备调剂中心设置人员临时隔离观察点,便于疑似人员隔离及中转。

(三)做好基础防控措施。包括环境卫生管理,生产和办公场所清洁和消杀,楼宇通风管理和卫生消毒、重点场所清洁消杀、人员管理、个人防护、宣传引导等日常基础防控措施。

(四)加强疫情信息监测。收集了解最新疫情信息,关注职工所在社区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人员等信息,以及疾控机构发布的各类人员排查信息等,及时转发公司微信群内,全员排查上报。

(一)疑似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职工或来访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本人或家属可能存在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或次密接史,但尚未确认属于疫情管控对象。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异常情况人员,立即报当天值班领导及值班科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加强与疫情防控办公室协调沟通,协助疫情防控办公室仔细询问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经过及联系方式等,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报送至机电设备租赁分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鹤煤公司疫情防控办公室。

2.实施人员管控。对于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一步了解其本人和家属近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疑似或确诊或密接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职工或家属有可疑接触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返回居家观察,向社区报备,等待进一步消息。对于有疑似症状、可疑接触史的来访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并予以劝返。

3.就近转送医院。根据职工意愿,拨打120或其自驾车,将出现疑似症状的职工就近转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以及病毒核酸检测,如属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医院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报告时限和要求进行上报,公司同时报告鹤煤疫情防控办公室,按照确定疫情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处置。

4.居家康复观察。疑似症状职工根据医院诊疗意见,进行疾病治疗,居家康复休息,直至身体完全康复,方可返回上班。对于可疑接触史人员,在未正式排除相关风险前,执行居家观察措施。根据社区排查结果,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5.关心疏导员工。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6.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二)确定疫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

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员工或来访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启动应急响应。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配合所在地社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出现人员健康码异常,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了解具体情况,根据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2.开展现场管控。在获知职工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消息时,应第一时间实施管控措施,采取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活动。所有在场人员立即佩戴口罩,就地现场隔离;同时,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员居家隔离等候调查。在未完成核酸检测排查、获得卫生防疫部门许可前,不得离开现场。等候调查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3.配合人员转运。积极配合社区、疾控等相关部门迅速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相关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后续配合调查动员。

4.配合开展流调。配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调取外来来访人员登记等信息资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甄别查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

5.配合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人员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确保检测筛查过程不发生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配合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

6.配合人员管控。做好涉及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护等相关措施。

7.开展全面消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对办公场所特别是好感染者涉及的办公区域的全面专业消杀。

8.配合隔离点管控。配合社区对职工小区划定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的封闭、封控和防控管理,根据社区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支持。

9.落实心理疏导。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

10.落实封控措施。在配合专业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办公场所的封闭或封控措施。在获得疫情防控部门许可后方可解除封控,恢复正常活动。

11.信息跟踪上报。持续跟进事情进展,及时进行信息统计和上报,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一)应急状态解除条件:

1.疑似疫情情况下,职工可疑症状经医院检查后排除,本人或家属可疑接触史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排除,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2.确定疫情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部门、社区许可,可以解除应急状态。

(二)疫情应急状态解除后的措施

1.审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总结疫情应急工作经验和不足,修订完善防疫应急预案。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针对疫情发生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进行完善。

3.加强人员培训和疫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4.根据地方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管理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室,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园内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空气等必须按“消毒隔离工作常规“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幼儿园内的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5、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大便便盆亦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5、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3)传染幼儿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净化再排入下水道。

(4)保健人员进隔离室必须穿上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病幼儿后,应及时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