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屠宰车间工作计划 屠宰厂党建工作总结(汇总10篇)

时间:2023-09-19 21:33:16 作者:念青松 工作总结 最新屠宰车间工作计划 屠宰厂党建工作总结(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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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一

二oo五年,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生猪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关于畜禽定点屠宰文件精神,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现象,强化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大定点屠宰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定点屠宰是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才能使定点屠宰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组织各屠宰厂(场)加强继续在各定点屠宰厂(场)法律法规标准化要求等知识的学习,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和自治区、自治州文件精神,统一定点屠宰厂(场)业主的思想认识,依法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二是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定点屠宰的必要的意义。三是严厉打击私乱宰现象,对查获的私屠滥宰的案件进行暴光,提高广大群众对定点屠宰工作的认识,使其自觉维护和支持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四是建议县人民政府调整了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工作领导的机构建设,基本上达到了社会上下统一认识,使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定点屠宰管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我县屠宰定点厂(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对乡镇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根据上级文件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关闭了不合格的原县牛羊定点屠宰厂实行了异地搬迁,引进一家投资企业,投资×××余万元修建了一座现代化的牛羊定点屠宰场肉联厂已于今年2月正式营业,该企业是一家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在县城内设立×××个牛羊放心肉店,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欢迎,平抑了肉类价格,丰富了市常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对现行生猪屠宰厂进行现代化的改造。

三、加强定点屠宰现场监管,严格肉品检验制度。

20nn年利用上级培训机会,将我县生猪、家禽、牛羊肉品品质检验员进行了调查,实行了全部轮训,持合格证上岗。同时与县畜牧局协调,加强委派检疫人员培训和管理,凡是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准出厂,不合格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使“放心肉”质量不断提高。

四、加大屠宰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完善肉类市场“一证一卡”准入制度,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原则,特别是我局会同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次大检查,对管理混乱的屠宰厂(场)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对农贸市场进行×××次拉网式大检查,彻底把违规进市肉、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清理出消费市场及各经营场所,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加工肉制品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建立肉品购入登记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对不按规定购入的畜禽产品,给于严肃处理,共计检查肉店(点)×××次,没收并销毁不合格牛羊肉、生猪、家禽共计700公斤,下发×××份整改通知书,立案×××起,查处私屠乱宰案件×××起,确保各族人民吃上“放心肉”。

五、做好了屠宰厂的验收工作,实行屠宰厂建设动态管理。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二

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置规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整顿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屠宰经营行为。

三、负责或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违法违规行为,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以及畜禽屠宰经营活动的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违反畜禽屠宰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处理。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使用的监督管理,颁发本行政区域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放心肉”服务体系、肉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指导畜禽屠宰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七、承担区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三

2011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一)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了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采取有奖举报,鼓励屠宰场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我们本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原则,精心组织力量进行严肃查处。上半年进点屠宰量共计完成10908头,比去年同期增长8001头。

(二)加强屠宰场的管理。放开两头管死中间,屠宰环节至关重要,切实从源头上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把加强屠宰场规范化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做好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及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登记,进一步完善了产品可追溯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杜绝对病害肉和注水肉出场,上半年定点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50头,处理率为100%。

(二)认真落实驻场监督员制度 。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对三合定点屠宰场监督管理,对屠宰场实行驻场监督员制度,每天凌晨5点要求执法人员到三合屠宰场现场监督屠宰生产活动,坚决制止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出场,有效遏制了屠商在屠宰、加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专业肉品品质人员缺乏,品质检验手段原始,无必需的品质检验设备。

二是我县乡(镇)大部都处地在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且人口少不集中,设置定点屠宰场成本较高。

三、我县生猪屠宰管理执法金费未能列入财政预算,也没有配备必须执法工具,在夜间巡查难度大。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把经常性管理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杜绝非定点肉销售渠道,有效防止私屠滥宰回潮,巩固定点成果。

(二)强化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督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督促定点屠宰厂狠抓肉品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肉从定点屠宰厂流出,引导定点屠宰厂拓宽经营思路,扩大经营范围,向肉品深加工,精加工发展,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步完善屠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使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四

1.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2.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3.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4.安全食品连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5.构建食品安全网,谱写和谐社会曲。

6.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7.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8.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9.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伪造食品标签标识。

10.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11.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

12.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13.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14.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15.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五

1、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今日不防真可惜,若要福寿定得防。

3、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购买食品时:质量安全放第一。

4、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5、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6、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7、食品安全要重视,qs商标少不了。

8、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9、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11、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12、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13、三无食品少去碰,小摊小贩离远点。

14、食品安全从严把关,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15、严把食品安全关,喜架健康幸福桥。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六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七

一、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是公司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生产规范运行。

三、服从生猪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和公司董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积极配合驻厂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认真开展生猪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五、加强出厂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场肉品安全放心。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积极协调维护好与广大屠宰户的关系。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八

乙方(定点屠宰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

第二条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九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商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要求,着力围绕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进一步规范和抓好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执法巡查和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三方面展开,猪肉市场进一步净化,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17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政府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3.15、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尤其部份乡镇领导对生猪屠宰管理的责任缺乏认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屠宰车间工作计划篇十

附件1: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厂(场)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全面管理工作,是本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和《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和畜禽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畜禽进厂(场)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全厂(场)生产规范运行。

三、负责落实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发展规划,保证硬件设施建设达到法定标准,并检查督促相关制度规范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台帐,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服从畜禽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配合驻厂(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畜禽进厂(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畜禽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畜禽不得进厂(场)。及时协调规范处理检疫检验中出现的问题。

六、加强出厂(场)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场)肉品安全放心。

七、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环境卫生。

八、及时主动解决好厂(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厂(场)内安全稳定。

责任人:

-2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检验工作,对合格的肉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在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对检疫结果及出具的检疫证明负责。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和货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厂(场)。对肉类产品检疫情况逐日登记入册。

四、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畜禽及其产品,应及时向上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及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工作,负责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地、工具、畜禽及其产品的运输工具的卫生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检疫登记和填表的上报工作。

责任人:

-4三、屠宰畜禽必须凭准宰证方可屠宰,并按屠宰加工工艺流程操作。

四、畜禽刺杀放血不得刺破心脏,不得使畜禽呛膈、淤血。掌握浸烫温度和时间,脱毛干净,开膛净腔不得刺破内脏,在屠宰过程中畜禽产品不得落地。

五、屠宰过程中发现所宰畜禽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检疫检验人员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报告,并协同处理。

六、加工工具、用具等器件,必须有专人保管,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按规定存放。

责任人:

附件4:

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

一、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品质检验员负责肉品的检验工作,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畜禽屠宰同步进行。

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对肉品检验的部位、方法和处理

-67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畜禽,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服从畜禽屠宰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完成相关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附件6:

畜禽进厂(场)验收制度

一、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没有检疫证章、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畜禽不进厂(场)屠宰。

二、驻厂(场)检疫人员要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场)畜禽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只)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按规定做好“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的抽检工作,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场)待宰。

三、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积极配合驻场兽医及检疫检验人员,加强对畜禽进厂(场)的管理,认真开展畜禽屠宰的检疫检验工作,不合格畜禽不得进厂(场)。

四、在检疫中发现有染疫的畜禽,应及时向上级兽医管理部门及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报告,坚决制止屠宰、上市、出售、运输。责令并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畜〈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进厂(场)畜禽,在进入待宰圈(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畜禽卸下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六、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厂(场)检疫检

附件8:

肉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一、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检验工作,对入厂(场)畜禽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在认真核对收取产地检疫证明的同时,做到逐头(只)检疫、检查耳标和健康状况,检查无误、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厂(场)待宰。

二、按照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和畜禽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三、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过程进行肉品安全控制。

四、严格执行畜禽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肉品销售过程进行控制。

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从畜禽进厂(场)、屠宰加工到销售全过程的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可追溯的资料台帐记录体系。

六、承担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1213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七、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八、发生疫情时的消毒,按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九、厂(场)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