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11 04:15:50 作者:文锋 工作总结 2023年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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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既然税务检查是征管查三大职能之一,那么任何一个纳税人都将面临着被税务检查或稽查的概率,那么如何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了,相信下述经验有助于纳税人有效规避检查风险,于激流险滩中从容而过。

一、和谐征纳不吃明亏,自强不息不吃暗亏法律上纳税人和税务局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既然是管与被管的关系,那么就要在平时的征管中处理好这些关系,近一点的与专管员处理好关系,远的一点与领导处理好关系,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如果选择两家企业择其一稽查,我相信平时关系好一点的肯定比平时关系差一点的避免检查概率要大。特别是作为财务人员,更应当认识到这一点,服从管理,遵从管理,提高纳税遵从度,多咨询,多请教。另外老板也努力点,争取戴个红帽子,比如人大代表,比如政协委员等。外因固然重要,内因也需要互动,关键是自强,自已税法要懂,甚至要比税务人员还要懂,一般税务人员是不懂的,因为中国这种行政体制造就的是懒人,税务机关的逆向选择性很多,就是选择偷懒而不是努力工作,呵呵,而纳税人相对而言则少了很多,省一分钱就是一分钱,税务局多收一分钱也不关专管员的事情,自已不好好学习税法,成天想着靠关系摆平,哪天被税务局忽悠了,被人卖了还给人家点钱。没事多跑跑会计视野,多看看财税文件,多探讨探讨业务,有事没事约我去和大家做个交流,呵呵。

二、潜伏在内部的敌人要当心,潜伏在外部的朋友要关心现在财务人员在企业位置中不是太重要,老板们更关注生产与营销,这个观念要改变,财务同样可以节税,促进盈利,同时老板们更要关注会计疾苦,许多案件往往就是内部堡垒不严,祸起于萧墙,老板对会计不满,炒了鱿鱼,会计随即举报,线索明确,一查一个准。而纳税人同样需要在税务局内部安插潜伏,呵呵,有动向即时知道,有困难即时咨询,有过不去的坎即时协商,有种无间道的感觉。有个税务朋友,安插在税务局内部,眼线一个。还是有用的。

土不让,你节节防守,只会是节节败退,有的明显的东西要主动放弃,比如罚款,比如超标的福利费,甚至要专门留出这一块来,等着人家来拿这笔钱,税务局左查查不出来,右查查不出来,是绝不会就此歇手,而是会打持久战,哪有到企业查不出税来的,回去是交待不了的。

六、调增很容易,调减要注意打个比方,查增了你营业税和房产税,那么企业要注意你要提醒检查人员给你在企业所得税前做调减,比如固定资产短于规定年限折旧,被查增了所得,你要注意以后年度你要相应调减所得,特别是暂时性差异这种东西,无论税务人员也好,还是企业也好,只记得当年被痛宰的故事,却忘记了亡羊补牢的传说。

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我一直痛恨中国这种税企关系,没有一点法制的理念,搞的中国征纳之间基本上是种庸俗的低级的趣味,如果纳税人能够做到依法纳税,征税人做到依法征税,该有多好,当然这不是税务局这种层面,而是相当多层面的事情,所以依法治国是必须深入的坚决的推行下去,如果纳税人能做到不怕提起行政复议,不怕到法院打官司,我该交的一文不少,不该交的一文不交,我想中国的税收征纳才会走入良性循环,当然这有待于政府机制的改革与税制的改革。有的时候纳税人狠点说不定也管用,特别是一些收税一方就有缺点的检查。当然不到万不得已在现时状态下还是心不和也要面和啊。

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一、自查主要情况

1、组织机构及组织部署情况;

3、自查出应补缴税款情况结合自查问题汇总表,先进行问题总体情况介绍(含问题主要方面,涉及金额),再分析自查应补税的主要情况(分企业、税种、行业、所在省份、年度等问题进行总结)。

二、自查涉及补税问题分析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涉及补税事项情况;

(二)涉税主要问题产生原因;

(四)自查补税及滞纳金入库汇总情况(分行业、所在省份、年度及税种等,下表以二级单位为主体进行汇总填列,即将三级及以下单位的金额汇总到二级,以二级单位的信息进行填列反映)结合下表,简要说明补税上缴情况及未予以补缴的原因单位:万元税金滞纳金小计已补缴税款序号单位名称行业应补缴税款税种。

三、税务争议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需要对问题简单描述,执行的依据,双方的分歧及协调情况、建议意见。

四、关于税收风险管理自查环节的意见及建议

五、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意见结合税务总局税务风险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合规经营、依法纳税”的经营宗旨及本公司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税务风险管理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职责设定、人员培训、制度及体系建设、监督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协调机制等提出管理意见及建议,以更好地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单位税法遵从度,推动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依法经营意识、提高纳税自觉性,促进集团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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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现代化分局建设提出:以人为本、鼓励创新、抓点带面、分类实施、追求卓越,着力提升现代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培养现代税收人才,使基层分局建设成为政治过硬、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管理科学、业务精湛的坚强集体。市局在地税文化建设中进一步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崇法尚德,聚财兴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市地税系统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近年来,县地税局坚持以人为本,将地税文化建设作为激励广大税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通过开展“树立宣城地税人共同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引导税干牢固树立“地税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核心价值理念,通过践行“三个服务”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的实现,达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全体地税人满意”的“三个满意”的目标,并将其作为地税人的共同价值取向和共同愿景。

一、主要做法

(一)践行共同价值观,大胆探索现代化分局的新路子。如何围绕省、市局的现代化分局创建理念,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特点,将践行共同价值观运用于现代化分局建设中,是地税人一直探索和实践的目标。首先,县地税局从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和加强服务管理理念出发,大胆尝试,打破现有的区域管理模式,在引入“地税整体进步”概念的基础上,追寻“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的征管模式,在不改变机构设置的前提下,将部分分局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能进行合理调整。

(二)合理整合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岗位。从现代化分局建设出发,调整征收管理分局的工作职能,变原来的负责县城城区重点税源户为目前的负责全县基金费、条条企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所有车辆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调整城关、西乡、北乡三个分局的工作职能,将该三个分局统一为大城关分局的规模,原三个分局的机构设置和规格不变,所属的管理范围不变,内设的管理职能不变;变东乡分局原来的征管合一的工作职责为以征收全能服务为主的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中心的模式,实行以税费征收和纳税服务为主的工作职能;县局计会股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分管各分局的税收会统、票证核算工作,取消了各分局的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局机关股室中增设了基金办、法制办。

(三)整合人力资源,打破区域壁垒,实现优秀人才的资源共享。

一是整合现有人员。我局行政编制为70人,其中局机关为19个编制,基层分局51人。现调整工作职能后的人员分配情况为:在职在岗的局机关28人,分局40人,机关与股室人员调整后,加强了业务股室的力量(增加法制办、基金办、监察室、计会股、征管股的人员),整合了西、北乡分局的管理人力资源。现如今大城关内部的人员整合后,原城关分局、西乡分局、北乡分局的管理人员互为ab岗,全县的征收职能主要集中在东乡分局,而在西、北乡以征收点的形式管理,分别有一名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和集中管理。

(四)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一桌全能”的模式。东乡分局的工作职能调整后,全面落实现代化分局建设要求,按纳税服务中心的模式进行管理,全面推行“一桌全能”的`纳税服务模式,所有的窗口均为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全县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对办税服务区域进行了整合,将综合服务区域分别设置填单区和恳谈区,增设纳税人休息区、自动服务区的服务设施,设置了办税服务绿色通道。

(五)县局机关的职能逐步前移。在现有编制不变的情况下,业务股室的部分服务职能前移,如计会股担负着全局的票证管理职能,计会股直接到市局领取票证后,既承担着县局的票证管理员又承担着全局性的票证管理业务,取消了各分局的票证管理员岗位,在减少基层的票证管理工作的同时,增强票证安全和提高票证填写质量,县局统一要求统一审核,由县局对每个开票人员进行工作布置,确保填票口径统一、指导口径统一,虽然增加了县局计会股的工作量,但在工作质量上是进一步提高,减轻基层工作量,进一步达到基层税干的满意,真正做到“统一领取、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模式。

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建筑业税务稽查应对及风险点分析、最新政策解析(8)

[补充案例]:

a公司和c建筑公司共同承接某建设单位一项工程,工程总造价20,000,000元,分工如下:工程合同由建设单位与c公司签订,a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c公司按工程总额的15%收取管理费3,000,000元。

税法规定,对工程承包公司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含同,只负责协调组织业务,应按”服务业一代理服务”税目征收营业税。

a公司应纳营业税=3,000,000×5%=150,000(元)

[补充案例]:

a公司承接某商场建筑工程业务,其形式为实行一次包死承包到底,工程总造价10,000,000元,其中包括商场电梯价款1,200,000元。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按合同规定,该商场对a公司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从其工程价款中扣除。此外,a公司在具体结算时,对电梯没有作为安装产值入账。

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反之,如果纳税人将安装的设备价值不作为安装产值的,其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

税法还规定,对建筑安装企业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企业向建筑单位支付的罚款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不得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a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0,000一1,200,000)×3%=264,000(元)

[补充案例]:这起税案能不能移送?

基本案情:某市水电开发公司,承接一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额为亿元,其中分包出去的金额为亿元。开发公司与分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所需沙石、水泥、钢筋、燃料及动力,由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统一购买,价款由开发公司在分包出去的工程承包额中扣除,然后与分包方进行结算。在分包出去的工程中,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及动力价款共计亿元,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应申报缴纳营业税72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税务机关检查,开发公司仅申报缴纳营业税450万元,其中代扣代缴营业税30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偷税,但在是否应当移送的问题上,税务机关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理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一旦触犯《刑法》,税务机关就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工程总承包人为市水电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案中,开发公司的总承包额为亿元,分包额为亿元,但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应该是1亿元,因为要减去开发公司购买的亿元的材料、动力价款,这部分价款根本就没有付给分包人,其构成了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而不是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因此,这部分营业税应由总承包人即水电开发公司缴纳,而开发公司在申报税款时并未进行中报缴纳。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本案中,开发公司共偷税270万元,且所偷税款占开发公司应纳税款420万元(720万元一300万元)的64%,其行为已涉嫌偷税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是“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同时又是“建筑业”营业税法定扣缴义务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也就是说,分包人是建筑业纳税人,其建筑过程中所用的由开发公司购买的材料、燃料和动力价款在计征营业税时必须包括在内,但开发公司在代扣税款时并未包括这亿元,从而造成少扣缴营业税。对扣缴义务人这种未作为的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本案中,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而并不构成犯罪。

案例分析。本案例争议的焦点在于,亿元的材料款到底是组成总承包人的计税营业额,还是组成分包人的计税营业额。只有辨别清楚这个问题,才能对该案进行定性。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包工不包料者也需将材料价款并入营业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建筑业一般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经营,但个别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经营,为平衡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之间的税负,也为防止少数纳税人钻政策空子,制定了这一特殊规定。所谓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均是指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的承包方式,而不是指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承包方式。总承包人的营业额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实际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本案中市开发公司已涉嫌偷税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补充案例分析]:

工厂建造仓库要同时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吗?

基本情况:一新建制药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制药厂的许多附属厂房、仓库等尚未建好,所以只好边建设,边生产。开始,制药厂都是委托建筑、安装单位为其施工。到了1999年底,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于2000年初成立了一支非独立核算的工程队,专门从事厂内附属设施的建造、安装和维修。

2000年9月下旬,工程队为了给厂里建造两座成品仓库,申请厂部为其采购500吨钢材,在报经厂长批准后,由厂原料科于10月上旬将钢材采购进厂里,并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价款150万元,税额万元)交厂财务科报账。财务科将该批钢材记入了“原材料”账户,并抵扣了进项税额万元。紧接着,工程队使陆续将原料科采购的钢材领用到两座成品仓库的建设中,财务科的账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150万元(合计数),贷:原材料150万元。”2000年12月底,国税征收分局在对制药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稽核时,认定和制药厂工程队在2000年10月-12月间领用的150万元的钢材应转出进项税额。于是补征了制药厂万元的增值税。

2001年7月,工程队为厂里建造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终于完工交付使用了.厂部按照决算报告(210万元)扣除厂部为其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后,将60万元的工程余款汇给了工程队。

是有依据的。

其次,厂工程队建造的两座成品仓库是否应该征收营业税。《国家xxx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规定:“对企业(单位)附属的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的规定,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羊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但是,《财政部、国家xxx关于明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指的是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拉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从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建造完工并同厂部进行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应该依法缴纳3%的营业税,而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12月建造完工并向本厂结算的第二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为它是在2001年9月1日以后完工并结算的。所以,市地税局对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份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征收营业税是符合国家xxx文件精神的,而对制药厂2001年12月份结算的第二座成品仓库的工程款征收营业税是错误的。

再次,《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所以,制药厂工程队2001年7月份结算的第一座成品仓库的营业额中,当然应包括厂部为工程队采购的150万元的钢材。因此,市地税局对第一座完工的成品仓库按210万元征收营业税也是有依据的。

税务风险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08年,办税服务大厅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大厅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_报告,坚持“法制、文明、公平、效率”的治税思想,加强作风年软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县局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规定,把开拓创新与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求真务实,以组织税收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高综合素质为主线,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在管理上做文章,在制度规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我们的勤政、廉政意识,全面提升了税务服务理念,较好的完成了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8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四种服务意识

1 撞一天钟”的消极观念,增强了危机感、迫切感。正确理解敬业精神所包含的自尊、自强、自重、自爱等丰富内涵,舍弃了那些所谓的高消费和玩物丧志的人生观,把人生的价值体现在认真履行神圣职责,珍惜宝贵的工作岗位是对自己人生价值的最好体现,并以此为动力去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创新意识:创新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永恒动力,是构建税收品牌效应的催化剂。一年来,我们在办税服务功能、便民纳税功能上以纳税人为本,创新和谐服务理念,相继推出了明示办税指南,引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接受纳税人咨询,配置桌椅,报刊杂志,饮水设备,计算工具等便民设施,为纳税人申报纳税提供了快捷式的优质服务快餐,也为国税的金字品牌涂抹了一层金辉。

---职业规范意识:古人云“功夫在诗外”,作为窗口办税人员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要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在本职工作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要求每名干部充分理解职业道德规范的内涵和规则,要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杜绝那种有章不循、违法乱纪、明知故犯的错误现象发生。

2 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设置岗位,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征管质量

办税服务厅是一个综合服务场所,为使纳税人简洁、明晰的接受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需合理设置岗位,以达到最佳的服务效能。因此我们根据征管工作流程和办理纳税业务的实际需要,共设立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大类窗口。

1、纳税申报窗口

今年,各纳税申报窗口发挥优势,积极主动受理纳税申报。只要纳税人将申报表、认证报表等资料一次交给工作人员,我们则会充分发挥“一窗式”管理服务简洁高效的优点,在资料齐全,一般纳税人盘、卡、表相符的情况下,一次为其办理完结,每月平均受理申报一般纳税人340户,个体工商户及小规模企业近2000余户。申报期内我们还将申报数据正确录入微机,为征管数据考核提供最原始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