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汇总10篇)

时间:2023-10-13 15:31:39 作者:FS文字使者 策划书 2023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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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一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二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三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四

队长

吴少锋

成员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周俊文、黄旭光、许桂娜

组织结构

现场扑灭组

组成人员:詹裕周、黎冬林、严焕荣、黄旭光

医疗救援组

组成人员:程萍、胡丽萍、谢勤玲、

机电救援组

组成人员:周俊文、林喜亮、陈召

通讯联络组

组成人员:许桂娜(电话:13603062479、6605)、黄旭光(电话:18319053949、6601)

保安应急组

组成人员:刘改名、曾凡忠、成美龙、叶绪全

事故处理组

组成人员:林伟生、吴少锋、许桂娜、黄旭光

报警电话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内线电话呼叫保安室、由通讯组员速联络安全领导小组,简扼说明事发部门位置、伤害性质(附件1:紧急事故联络图)

救援设备:

车辆、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引导程序:

保安应急报警后,由先行人员第一赶赴现场,指引方向。疏散人员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讯组留守岗位接应。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1:机器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害:机器故障引起的人身伤害。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2:漏电引起的伤亡:操作过程出的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过程出现的物件坍塌、铰切、挤压、摔跌伤害。

当发生事故是时: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出事现场营救受害人员,细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恶化的局势,对现场进行维护和擎戒,协助伤害者转移脱离事故现场,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发生初始状态的应急措施和程序:

指压用动脉出血时,临时用手掌或手指压迫伤口近处的动肪,使血管被压住,中断血液的流通,达到临时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为了使骨断伤情不再加重,须对骨折正确及时地急救,“捆绑”固定,防止骨折断端损坏血管、神经和主要器官,预防休克和感染,减轻痛苦和防止至残。

动时动作快而轻,尽量减少震动,同时注意伤情变化,根据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搬运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员呼吸法:受触电、中毒、窒息的伤员常发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现象,稍久就会发生死亡。因此,当伤员发生呼吸骤然停止时,必须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救护。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场合的混乱状态

程序二:检查伤害者的伤害原因,控制事态骤变。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质

程序四:进行急救处理

程序五:送往医院医疗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程序和措施:

1、报警:内线电话、手机等通讯联络工具

2、报告有关单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安全主任、安监办、社保

3、方法:所有通讯工具

内容:

a、事故发生地方、位置、部门

b、事故发生原因

c、事故性质

d、事故态势

e、需用携带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

b、医疗救援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员进行。另外,人员组织、车辆搬运,作好转移医院抢救工作。

c、机电组:遇特殊事故,机电组随时配带工具拆卸机器,或拆切翻压物、切断电源,抢救受伤害人员离开物体。

d、保安应急组:协助引导人员安全脱离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救护电话:120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五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范围内各分公司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可能发生的类型、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根据我公司的施工特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有以下几方面:

(二)事故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如下地点: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地下化学危险品及爆炸物等易发生在基础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发生在生活区;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易发生在生产区及生活区。

(三)事故影响范围、影响人群及后果严重程度:上述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火灾、管线等发生事故时会给周围社区点来巨大危害,影响人群较多,范围较广,后沟影响严重,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总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在保卫处,杨继光担任主任。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指挥:赵森(项目经理)

副指挥:周纯民(技术负责人)

成员:焦大辉(安全员),王洪伟(质检员),闫化斌(施工班、组长)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为保证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够各负其责,井然有序的投入到应急救援当中,对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如下分工:

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焦大辉

组员:王洪伟、闫化斌

职责:负责积极事故抢险期间的通讯联系工作,紧急抢救,消防抢险,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责任制: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急指挥人员必须立即拨打应急办公室电话报警,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现场人员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等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系方式。

2、公司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办公室主任应立即转报应急总指挥,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组各成员,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如需报警,由总指挥指派人员进行报警。

4、事故单位应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上报调查组。

(二)保护措施程序

1、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点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哈着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害,受害者的受伤部位等,要及时拍照。

3)事故发生现场全貌。

4)现场的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间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6)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人员及周围社区保护: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围社区的危险时,必须采取措施对周围群众和重要财物进行疏散,对重要设施进行保护。事故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派专人负责周围群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要对周围人群进行核实,保证所有人员都能及时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围有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确保弱势群体的安全。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群暂时避难、休息。对可能受灾的重要财物,要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及时疏散财物,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公司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制定编制计划,组织是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经验、查找相关资料、系统分析等方法经过讨论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情况,进行危险评价,并结合公司现有人力、物力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小组对预案重新进行讨论其实用性和可行性、经修订后,由经理签发予以实施。

2、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急预案根据每年的运用实际情况、并结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适时修订,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应用于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应急预案小组成员根据实际应用中的缺陷、相关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经讨论可行性后,编入预案中,来完善原有预案的不足。每年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工作,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技能和队员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演练,查找预案中的不足,从而对预案加以完善。

3、相关要求:每年年初对应就救援队伍成员进行应急培训,保证各应急成员具有足够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提高抢险效率。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实施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践能力,通过演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对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程序向现场的应急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其职责,并根据预案的修订及时对预案的宣传材料进行更新,是预案能够保持发挥最佳效能。对应急器材、设施、物资、通讯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六

1.1目的

为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管理和完善应急响应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快速、有序的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凡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适用本预案。

2.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2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长、市委委办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办、市总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维稳办、市发改局、市信访局、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科技局、市广电局、市卫计局、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市防灾减灾局、市政局、市项目促进中心、市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警戒保卫组、现场救援、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物资供应、善后处置、维稳处置、宣传报道9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2.3.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由安监局和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实施工作由公安局牵头,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3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情况紧急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

2.3.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实施工作由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卫生院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5环境监测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有毒有害物质给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实施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和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7善后处置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长、副指挥长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组织开展事故单位及其所在乡镇、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2.3.8维稳处置组: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消除事故可能导致的稳定隐患,防止死伤者家属过激行为发生。由市维稳办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3.9宣传报道:负责引导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牵头,具体实施工作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

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

2.4.1指挥部职责

2.4.1.1发布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4.1.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4.1.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2.4.2办公室职责

2.4.2.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在指挥部领导的安排下,完善应急预案;

2.4.2.3配合上级部门抓好事故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

2.4.2.4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4.2.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2.4.3通讯联络

3.1事故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3.1.1立即将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市委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安监局)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长报告。

事故应急上报和联络电话和传真

市委应急办电话和传真:2874366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灾减灾局)电话:2876778传真:2876779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和传真:2832844

3.1.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2.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3.1.2.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

3.1.2.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3.1.2.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1.3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3.2事故现场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记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及下设各组有关负责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要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3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4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医药公司要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险配合工作。

4.5发改、经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要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1本《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5.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5.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无理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玩忽职守,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地党政一把手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七

为了妥善处置小学部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师生的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特制订《xx市xx实验学校小学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杜绝”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对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或非正常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

(一)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逐步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杜绝责任性事故,把发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尽可能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尽可能减少对师生的伤害,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引发的各种附带损失或影响。

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师生活动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内部群体伤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

(一)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部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10分钟内当面报告或电话报告部副主任、当天值日行政。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学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须进行隔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依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各处置小组立即紧急行动,指导学校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形式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区域。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灭火活动,教职工可利用一切灭火设备灭火,及时拔打“119、110、120”请求援助,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灭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及时拔打“110、120”请求援助。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救治,对不能自行组织受伤学生赶赴医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护车。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请求援助。

4、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四)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拔打“110、120”请求援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随机观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受伤学生的情绪稳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楼道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值日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制止事态发展,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混乱,平息事态,拔打“110、120”请求援助,全力抢救受伤的师生。

3、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各年级组长、纪律干事、班主任

主要职责:组长负责应急处置全盘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救助应急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决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当天值日人员、班主任及时将伤员送往医务室或医院,并酌情暂垫医药费。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八

为确保本工程国内美国亚洲越南日本,能全球国内美国、保护日本亚洲、对美国国内日本亚洲越南事故扩大、并日本向市美国国内、公安部门和美国国内日本亚洲,很好地美国国内日本组的全球和美国,制定本国内日本亚洲。

本国内美国亚洲越南日本全球或美国国内越南等日本亚洲美国国内越南安全事故时,本国内美国亚洲越南。

(一)组织抢救

国内和美国员到日本,并全球国内美国亚洲越南日本全球制定的美国国内日本亚洲越南预案,督促各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到位,并全球日本国内。抢救美国亚洲越南、急救、送国内人员到美国亚洲越南。如果是美国国内,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国内和被困人员抢救。项目总监和国内员接到美国后应国内日本亚洲越南,督促美国国内日本亚洲。如美国国内时没有日本亚洲在场,根据各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国内在第一美国亚洲越南国内,项目美国、安全员接到国内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救。

(二)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国内美国亚洲在日本有关美国、组织日本国内的美国,应日本国内越南美国亚洲全球日本国内,现场美国亚洲越南国内,并日本专人对美国国内进行全球,确保美国国内不被日本亚洲。如美国国内日本亚洲后全球有俄罗斯国内的美国,监理人员/国内日本美国应全球亚洲越南国内美国日本全球,立即消除美国国内并日本亚洲俄罗斯全球。

(三)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监理人员/国内美国亚洲在日本越南国内美国亚洲、保护日本国内的美国,督促日本国内越南美国、如实向日本国内美国亚洲、安全越南国内美国和日本有关越南国内;美国亚洲日本越南的,还美国国内向日本亚洲越南美国国内部门全球。如美国国内日本不能全球上报,现场美国国内/日本亚洲越南在美国国内后,由日本亚洲越南向有关美国上报全球。

(四)稳定人员

采取必要措施,稳定国内美国亚洲越南日本全球、专职安全员、有国内负有美国的日本,保证国内美国留在日本,以便美国组全球日本。

(五)配合调查

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应国内美国亚洲越南组的日本国内美国,各亚洲越南国内美国全球日本亚洲越南、事故发生美国国内日本亚洲越南文明施工情况,安全保证国内美国亚洲。内业国内师日本亚洲越南组美国的日本国内越南施工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美国国内的全球,及时根据美国国内日本,分析全球亚洲越南,向美国国内组日本亚洲越南美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九

第一条 编制目的和依据

沼气是一种清洁的生物质能源,但它又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农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xx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农村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和各类沼气工程在修建、维护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与农村沼气有关联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挥下,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各镇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原则,积极配合处理重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重大事故应急处理工 作顺利进行。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镇为主,实行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挥和协调作用。

(四)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做好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加强安全宣传,预防措施落实和工程运行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五)反应及时,果断处置。出现农村沼气应急状态时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县、镇、村三级应 急组织组成。

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级应急机构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膛能办主任任总指挥,成员由xx县农能办人员、各镇(乡)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所在地的沼气服务负责人组成。

一、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沼气安全事故发展形势,判断紧急状态,决定实施或终止应急行动;

(二)对实施沼气项目建设的镇及沼气用户,进行沼气安全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三)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部下设xx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农能办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县沼气建设与运行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

(二)按照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三)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和简报;

(四)向县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协同有关单位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

(六)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对造成沼气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鉴定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协助事故原因调查、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沼气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负责拟定城镇(含农村聚居点)、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化粪池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拟定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拟定学校净化净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县农能办:负责拟定农村户用沼气和各类沼气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各镇应急组织各镇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镇内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相应应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保证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县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镇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七条 村级应急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会同沼气技术员、民兵成立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全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部门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助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和公用电话、沼气后期服务网点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沼气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 预警行动如有关单位预测到可能发生沼气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各级农村能源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复核确认、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 信息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镇、各部门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并处理。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造成人员死亡或危及到人员生命安全的较大沼气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未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沼气安全事故,各镇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预案自动启动。

各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全天24小时监测事故动态,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请求。

(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困难救济及灾后重建工作。

(三)迅速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第十三条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善后处理按照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第十五条 应急保障

(一)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县、镇、村(居)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演练和修订完善,形成县、镇、村(居)三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村沼气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村干部、民兵、沼气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镇及县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组织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十七条 奖励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处罚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二)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四)盗窃、挪用、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五)阻碍应急工作者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第十九条 本预案由xx县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策划机构篇十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xx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珠府8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为南城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二)凡民航客机(外国民航客机)发生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公路和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次造成职工一知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中毒事故二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火灾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均为特大安全事故。

(三)各镇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及市驻区有关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在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买施。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液化气储配站,油库,加油站,化工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商业集贸市场、宾馆(旅馆)和公共娱乐场所,主要的景区、景点等。我区是珠江三角洲石油和天然气的重要集散地。目前,我区共有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17家,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2家,液化石油气库3个。全区共有危险品运输车辆62台,其中汽罐车12台,槽罐车10台,拖头10台,箱式货车30台。我区的工业一般分布在城镇及其周围地区,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储配站、油库主要分布在矿山工业区;化工工业主要集中在南水化工专区,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较集中在三灶,红旗、南水和平沙也有相当一部分。我区的商业区主要在各镇的集贸市场及其附近;各镇均有2、3家较大一点的宾馆(酒店),主要有红旗镇的客都宾馆、三灶的南城大酒店、平沙的供电大酒店、南水的洋洲大酒店等;各镇都有文化宫、电影院、棋牌室等一批娱乐场所。主要景区、景点有xx温泉、飞沙滩、荷包岛大南湾、亚马逊部落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xx市荷包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上运行的旅游接送车、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北极品公司单冻车间、南城大酒店等。

“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加强管理,尤其要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负责我区民用爆破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南城交警大队负责我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负责我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xx市海上搜寻救助分中心负责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海上的搜救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搜救工作。

(四)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负责运输企业、车站、码头等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含游艺机)安全监督管理。

(七)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单位及有毒有害生产等重大职业危害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八)区旅游局负责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区农业局负责林业及海洋与水产系统(含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区水务管理局负责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水库、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大学园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旅游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集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五)区文体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南城分局会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矿山石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区妇联、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区经贸局、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区建设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从事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舶及码头装卸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九)市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xx港大队负责我区的火灾扑救。

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职能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应急指挥机构设指挥中心、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和救援队伍三部分。

1.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区长或常务副区长。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和分管相关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和区办正副主任、三灶管理区区长,红旗镇、三灶镇、平沙镇、南水镇镇长。成员:区经贸局局长、区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局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委员。

2.指挥中心职能。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顶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各镇政府、管委会、区直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和企业主管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实施预案或分预案并严格执行。

(6)督促公安、消防、武装、卫生、建设、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习。

(7)检查督促各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8)发生特大事故时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特大事故的情况。(二)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火灾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大队长。副指挥:市公安消防局南城大队、机场大队和xx港大队副大队长。

2.中毒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卫生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主管化学危险品工作的副局长。

3.民用爆破物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公安分局主管爆破物品工作的副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和防火科科长。

4.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局长。副指挥: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5.水上交通特大安全事故和特大船舶溢油事故。正指挥:xx港口海事处或斗门海事处处长。副指挥: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

6.建筑、市政工程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副指挥:南城区武装部部长。

7.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含游艺机)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科长。副指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副科长。

8.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经贸局局长。副指挥:区建设局局长、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南城分局、区环保局、市邮政局南城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危险废物特大安全事故。正指挥: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副指挥: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副局长、区卫生局局长,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站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处长(xx港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分别负责其辖区内水上危险废物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救援队伍。

1.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消防大队(含南城、机场、xx港三个大队)、区武装部、镇武装部各成立一支3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区建设工程事故建筑质量、燃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我区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游艺机)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xx港口海事处和斗门海事处在我区组织水上交通事故、防止溢油扩散和污油回收抢险救灾队伍(由有关专业技能人员组成,区镇安委办协助组织)。

2.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区卫生局组织红旗医院、同济医院、三灶医院、平沙医院、南水医院、区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卫生医疗救护队伍,开展事故现场的救护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救治。

3.事故现场治安队伍。由市公安局南城分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秩序。

4.通讯联络队伍。由市电信局南城分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

5.事故现场抢险队伍。广电集团xx供电分公司南城供电所(红旗所、平沙所、金海岸所、三灶所、南水所、小林所)组织现场安全供电抢险队伍,保证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区水务管理局负责组织供水抢修和水污染事故的水质监测工作。

7.后勤物资供应队伍。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资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能源、物资供应。

(三)救灾实施办法。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上报,任何单位和部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7263731、7262721(区委、区府办值班室)7263998、7263581、7263988、13702315637、13570682938、13823020899(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l10'’接警后,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秩序,疏散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前线指挥应立即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4."120”接警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各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5."12395”接警后,xx市海上搜救助分中心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助人员和船舶,防止溢油扩散和进行污油回收,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和市指挥中心报告。

6.其他单位接警后,视事故类别和工作需要立即赶赴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7.区武装部、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市交通局南城交管总站、区建设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接警后,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8.区气象站负责向区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当时的气象资料情况。

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向区指挥中心报告。

10.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需要疏散周边群众的由属地镇委镇政府负责,区公安分局协助)。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的吃、穿、住等问题。

11.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部门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一)本预案是作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协调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加去,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或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实施办法,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由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发布新闻公报。六、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注:1.重大安全事故参照以上预案进行处理;2.临港工业区和xx机场的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市的有关精神由这两单位别示制定)。附件:南城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有关机构、队伍、人员联系资料(今后如有变化,请有关单位及时调整并把修改信息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