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选15篇)

时间:2024-01-11 20:39:40 作者:温柔雨 工作总结

生产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接下来是一些有关生产技术和工艺改进的案例,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端午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分公司各基层单位:

为加强分公司节日期间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节日期间各基层单位车辆管理和相关制度的落实,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服务队值班司机写出节日安全行车保证书,同时还要重点对值班司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确保其在值班期间不违规驾车,不违法驾车,保证行车安全。

1、各基层单位在节前要对所属车辆的安全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留存车辆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车队值班干部要增强责任心做到严格管理,出行车辆必须携带随车证件,准驾证和任务路单。

3、节日期间禁止公车私用,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派车执行长途任务,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

4、节日期间若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分公司值班领导或主管部门上报,不准瞒报或迟报。

为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各基层单位认真做好“端午”节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工作要求如下:

1、各基层单位对车场、工具房和重要部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完好有效。

2、各基层单位对用电场所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电路设施、用电设备是否安全有效。对暂时不用的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断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在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尤其在动火作业时要认真做好工业动火审批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4、各基层单位要保证本单位所管辖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并认真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分公司消防安全。

xxx。

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当前,xx市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清明将至,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防火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护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已成为影响生态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的主要灾害之一。森林防火的核心人,人性化宣传教育可以促使人的防火意识的提高和传统生产、生活观念的转变。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频率和广度,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生态意识、安全意识、居安思危。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要强化和完善森林防火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突出重点,死看硬守。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围绕重点时期、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查隐患,全面堵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看住山、护住林、盯住点“,努力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

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县区长、林业局局长和分管局长、防火办主任通信工具要保持24小时畅通,没有重要公务,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级防火办人员务必高度警惕,尽责尽职,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上情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热点信息。

各地要把人为引发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因野外吸烟、弄火、违规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坚决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和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认真落实好特殊条件下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及时检查和补充扑火的`物资装备。当前,森林防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党政负责同志要亲临火场第一线,精心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明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巡逻看护、值班调度、物资装备、队伍建设及重点地段死看硬守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分公司、控股公司,直属油库:

清明节即将到来,这一期间祭祀、烧纸活动频繁,是火灾、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库站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并对检查部署的效果负责。组织库站员工抓细、抓实、抓深入,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抓好库站周边防火。库站员工要在清明节期间对罐区、加油区及周边地区等重点部位加强防范,密切关注库站道路附近周边居民烧纸行为,协调劝阻远离库站,及时清理周边积累的纸屑及其它可燃物。

三、加油站、调度配送中心和运输公司三方要紧密配合。装卸油品尽量避开集中祭祀时段,运输车辆在此期间也要避免上路。

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要提高驾驶安全意识,开车前必须系上安全带并提示乘驾人员,杜绝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假期返家探亲时注意防止长途疲劳驾驶。

五、加强值班,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清明节期间,库站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无阻,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

通知人:

日期: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频繁,也是道路交通和各类火灾等事故频发的时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充分准备,在举措上要及早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

要严格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安非法行为,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要果断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勐养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大市民: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比较集中,各类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禁止燃放鞭炮行为,切实落实各项火灾防控各项措施,全力稳定火灾形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前,我街道的祭祀活动点主要集中在怀亲堂,祭祀活动将会出现人流、车流“双高峰”,将对祭祀活动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各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怀亲堂、园山旅游风景区、商场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要做好有关工作,严禁在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各派出所、各社区、交警中队、社会事务办、党工委办(统侨办)等基层力量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近期居民、宿舍类火灾和生产厂房火灾多发的实际,各社区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居民住宅、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网格化巡查,督促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杜绝在生产经营场所内留宿人员,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保安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安员消防安全巡查、初期火灾扑救、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的能力。物业管理中心要针对近期居民住宅火灾多发实际,推动各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春季火灾和祭祀风俗,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和社区要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深入横岗长途汽车站、园山景区、怀亲堂等重点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点,发送消防知识传单,接受群众咨询,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火灾发生。

武警消防中队、街道消防中队及社区兼职消防队要开展一次消防灭火执勤备战教育,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药剂和物资,确保完整好用。派出所、武警消防中队、街道专职消防中队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大、祭祀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人员密集、大型活动、集中祭扫区等重点场所的熟悉,检查、测试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怀亲堂要派出执勤力量,现场监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农林水管理中心与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要落实值班备勤、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现场安全防护,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通知人:

日期: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国庆期间平安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任务的乡镇必须加强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根据各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值班表,要求值班人员具体落实到各企业、渡口、渡船。各单位专人每天到各企业、渡口、渡船检查情况。因值班工作不到位、报送不及时或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值班安排表应于9月30日下午5:30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安监局值班电话:**)。

***发布单位。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园区、街道)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人员车辆出行大量增加、各种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科室)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五一”之前,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环节: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情况。

2、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重点设施和特种设备(危化物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3、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情况。

4、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5、食堂、商店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禁止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6、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7、加强交通运输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8、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疏散措施落实情况。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于4月27日至29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自身安全职责,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人人关心安全,时时关注安全。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严防死守,保证安全稳定。

2、落实措施,消除隐患。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自查,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事故隐患。要按《启东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文件汇编》的要求,切实做好对各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老年公寓、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及殡仪馆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储存、清洗、烹饪各个环节,确保饮食安全,杜绝群体事故发生。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整改时间,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对一些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万无一失,并及时上报民政局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

3、加强监管,确保长效。各单位、局属机关各科室在自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填写安全自查表,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确保五一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启东市民政局。

20xx年4月19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及市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红线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将迎来公众出行的高峰期,公路安全保畅通工作也将面临较大压力。让人民走得安全、舒心、放心,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节日期间的工作重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安全交通运输部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道路运输、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县乡道路的安全监管。各部门要采取“双随机”的检查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审查问题、深挖隐患,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

道路运输要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例检规定和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安全规范活动。要科学优化运力部署和投放,优化运输组织方案,做好旅客转运、梳运等工作,避免乘客滞留聚集。

公路工程建设要严格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工序和作业时间,切实加大道路工程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高风险施工作业面专人巡查值守,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县乡道路要及时发布工作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出行服务信息。要加强公路桥梁、隧道路面管控,配合公安交警做好车辆疏导工作,严防车辆尤其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桥梁上发生拥堵、滞留。加强路面日常管理养护和路政巡查,加大对危桥、易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多发路段等重大隐患路段的动态跟踪治理,及时处置公路病害,修复受损交通设施,确保运营安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及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中电建、中能建集团,三峡集团,神华集团,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电力安全生产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大范围停电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为和谐的`节日氛围提供电力保障。

二、各单位要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电力事故。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和供用电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强化重要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监测,确保节日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民生活用电需要和电力重要用户供电安全。发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认真做好燃料供应储备和设备维护检修,确保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减少损失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四、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结合下半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企业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节日期间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斗门、马山镇党委、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开发区接***生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非常严峻。目前,“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组织开展一次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抓细节,扫盲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具体见附表),并有牵头局(办)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两镇和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由一把手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附: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以便汇总上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通知

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可持续发展,将20xx年定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年”,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1.工作主题:完善制度、班组建设。

2.工作重点:坚持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班组建设、强化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一线职工操作技能,继续夯实基层基础管理能力,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

3.工作指标:重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二、强化主体责任、职能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安全产意识。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以制造部、物管科、营销部门为重点,主抓现场安全,强化“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要求,重点推进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工作,提升执行效果。

2、强化职能责任落实。综合部、制造部以及设备、工艺、行政办、保卫、人劳等各部门要重点做好综合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艺安全、消防安全、特种作业以及职业健康等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能,逐步达到体系覆盖全面、职能分解充分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做好标准化工作。

1、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为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年度前完成换证工作。

2、制订下发《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以职能管理和现场安全为重点,提升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年底总结评比、表彰先进。

3、推进“依法治企、以法治安”的管理理念,结合教育培训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法规和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1.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风险认知程度。

2.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来强化对行车、电器、吊装等高危工种、人群的培训工作,提高技能。

3.加强安全违章、事故、隐患曝光力度,做好风险告知、危险点分析及宣传工作。

五、加大违章事故查处力度。

1.对违章、事故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一事故一追究、一违章一处罚”的工作要求,减少违章现象。

2.实行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安全会议自我分析制度,发言内容包括事故认识、主要原因以及预防、承诺等内容。

六、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健全隐患排查体系。

1.采取专业排查和职工协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强危险品、高空、交叉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及预防控制,健全隐患排查体系,提高隐患治理能力。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治管理台账,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七、扎实推进现场管理工作。

1.推行现场管理是安全生产基础的工作理念,推进现场管理工作以制度化、标准化为方向,推进现场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维护好环氧地坪地面、工位器具等现场工作环境,重点解决跑冒滴漏和时常反复的工作陋习。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1、制订下发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年内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

2、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自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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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传达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及时排查整治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少数基层单位传达会议精神不到位、部分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等现象还比较普遍,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9月25日,位于临湘市詹桥镇印石村的正隆花炮厂亮珠生产线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国庆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国庆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安全生产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分头负责,分兵把口,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近两天,省内外相继发生了株洲醴陵市“9.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内蒙古呼伦贝尔市“9.2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督和管理。一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湖区等车船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船舶违规航行等行为。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安全管理,节前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对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类旅游场所要按照接待客量控制高峰时段旅客数量,加强客流疏导,确保安全有序。三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和超市、大型娱乐场所、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省、市已决定将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延期至年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加强矿山、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省、市督查组等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整改并落实监控措施。凡是前期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后方可复产。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209月26日。

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网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