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清工承包合同(优质8篇)

时间:2023-09-11 20:47:48 作者:雅蕊 合同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优质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一

乙方:(砌工)

一、承包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砌体、砼、装饰装修、预制构安装等工程。

三、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 )元/m2结算,以实砌房建筑面积为准。

四、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对不合格的分项必须整改或返工,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混凝土工不允许有蜂窝孔洞、不密实处罚100元,装修不垂直平整处罚100元。

五、安全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范》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未经培训不允许上岗。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六、罚款方式:本工程主体分基础一、二、三、四、五、六层、封顶七个阶段支付工程款,每阶段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该阶段工程量的80%工资,内外装修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装修工程量80%工资,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总工程量的80%工资,余款20%作为工程量维修保证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七、工期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班加点,确保施工进度顺利完成。

八、其他要求:

1、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在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罚当事人50元。

2、各类型工具由甲方购买后交给乙方保管使用,甲方负责维修,工程完工如数还给甲方,丢失按价格赔偿。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与各班组密切配合,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严禁打架斗殴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既违约,双方有权终止协议。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甲方可拒付乙方已完成工程款部分工资,若因甲方原因或停工、代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部分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资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二

乙方姓名(承包方): 身份证号: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轻工,即甲方负责提供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及乙方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注:手头工具除外)乙方负责出工建设。

二、该房屋建筑质量及要求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将房屋的主体工程承包给乙方(注:主体工程包括做地基、砌墙、内外墙抹灰,顶上做保护层、女儿墙,预留下水孔等。房屋拆除及其它工程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米 元。

三、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负责组织、指挥工人施工。

四、甲方负责指导修建、监理、验收。

五、施工要求:地基做正负零下80公分,有底上圈梁和组合柱。

六、付款方式:

1、基础完工后付元

2、主体墙面完工,打完圈梁付元

3、盖完顶,内外抹完灰付元

4、待完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清余款。

注:由乙方提出交工后3天内,甲方组织按排验收,不能刻意拖延验收时间。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果甲乙双方在因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变化致使施工发生改变,可以就改变的部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再行商议,但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做出实质性变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还可以再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仓库保管方和租赁存货方根据租赁存货方的委托计划和仓储容量,租赁存货方认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租赁期限

此协议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租赁。

租金支付形式

(1)乙方以每平米__________元天租赁甲方库房__________平方米,另加写字楼一层(256平方米)__________元天每平方米计算。

(2)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以先付款后使用为原则,每次交纳半年租赁费。

注:以上价格均不含税金。

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享有该房屋和库房和所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正确贯彻履行有关本合同的条款和经营合法权。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交纳租赁费用时间如逾期一个月未向甲方交纳租金时,甲方有权收取 %滞纳金,如逾期还为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水,电,及其它的正常使用,费用由乙方负担。

承租方的义务和权力

(1)乙方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受甲方约束。

(2)乙方应以自行负责自身的财产保安工作,防止发生意外的丢失和其它的人为破坏,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做到库区内的防火,防潮工作,禁止危险品进入,绝对禁止工作人员在库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如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海关其它的行政部门检查检验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写字楼和院内的公共场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乙方应给与积极配合。

(6)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得到甲方同意重新签字租约后方可续约。

(7)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放弃续约或双方终止续租,乙方投入的建筑归甲方所有。

(8)甲方提供的设施乙方应保证使用完好,交付时必须完好,如有损坏双方协商赔偿。

五、不可抗力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和不可抗拒的事故,国家和政府机关征用土地,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按比例退还乙方不满合同期限天数的租金。

六、争议和解决

本租赁协议依照^v^的有关法律规定,并进行解释,如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与协议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难以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照双方共同协商补充为准。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四

承包方:

按照《^v^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语言:汉语。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图纸提供套数:8套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第7条甲方工作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造假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第9条进度计划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15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山西省朔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现行工程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按概算下浮%总价承包(包含概算调整)

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其他不予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预付时间和比例:

扣回时间和比例: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20日前付至70%止。

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30条竣工验收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15天提交8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28天内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56天内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14天内

第32条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

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第35条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合同副本份数:×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五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 工程地点: 

2、 总施工面积:

3、 工程承包方式:五包乙方包工包料,原材料和辅料由乙方提供壹佰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详见附件3:。

第三条 发包人的义务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监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的义务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室内物品,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线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不可抗力;

1、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个月。

验收合格签字后。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肆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肆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 。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规定

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至午点。

第十四条 附则

1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六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xxx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一)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二)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合同质量:

(四)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合同》,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合同》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检时,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检。若复检合格,甲方应当承担复检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延顺;若复检不合格,其复检及反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协议金额及结算支付

(1)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元___(大写:___圆)。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总金额外,甲方无须就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甲方采用第种方式,并按一下约定安排付款:(1)现金;(2)支票;(3)转账。

1.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总金额的___%,即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圆)。

2.在___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协议金额。

(3)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3)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4)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六条其他

(1)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合同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合同、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1.本合同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2.本合同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3)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4)合同修订: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5)如合同一方为法人,本合同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合同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的授权文件。

(6)本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7)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七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农贸市场井国用91字第b4-54号场地,面积1375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24个月。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每年壹万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装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执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一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6、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5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租金的2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两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九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井研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人、承租人、财政所各一份。

第十三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木工清工承包合同篇八

投标人应为在^v^境内依照《^v^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