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刑事辩护案件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实用8篇)

时间:2023-10-05 20:55:01 作者:JQ文豪 工作报告 2023年刑事辩护案件 刑事辩护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实用8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辩护案件篇一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由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

姓名)(涉嫌的.罪名)一案,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人(姓名及与

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姓名及涉嫌罪名)一案中,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章)

律师

年月日

刑事辩护案件篇二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辩护法庭辩论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在庭审过程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律师应当向法庭指出并要求予以纠正。

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辩驳。

2、在法庭调查时埋下伏笔,到法庭辩护时引爆炸弹。

3、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带他到阴沟里,并由此用他自己的理论导出无罪或罪轻的结论。

4、适当时机的“退一步讲”。

5、善于“察言观色”,要懂法官的表情,适当时加重解释,或一言带过。

6、不要制作完整的“辩护词”,但要有完整的辩护提纲,法庭辩论要随机应变,看辩护词“照本宣科”式辩论不足取。

7、抓住第二轮辩护,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重点,不要纠缠细枝末节。

一、从法定理由进行辩护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具体有如下: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二是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条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三是刑法不予追究的,如《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

2、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的法定理由。在犯罪主体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有:年龄方面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的,精神方面间歇性精神病人,生理方面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等;在主观方面恶性程度较小的有: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等;在犯罪作用方面较小的有:从犯、胁从犯;在犯罪后将功折罪的表现有:自首、立功等。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刑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外受过刑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等。

3、罪轻辩护的法定理由。通过此罪与彼罪之辩改变定性,将重罪辩成轻罪,最终提出罪轻辩护观点。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将故意杀人罪辩成过失杀人罪:二是单一主体上的重罪变轻罪,如公职人员的贪污罪辩成非公职人员的职务侵占罪;三是单一主体变成双重主体,例如将自然人犯罪辩成单位犯罪,我国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对单位适用财产刑,对自然人则刑减一等,特别是没有死刑;四是时间差上的罪轻,《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修订后的《刑法》实施日1997年10月1日为界,在此前所犯罪行,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五是多人犯罪中的罪轻,如前所述共同犯罪或犯罪集团中的从犯、胁从犯;六是多罪中的罪轻,根据数罪并罚原理,将数罪辩成一罪,以达到罪轻而从轻、减轻处罚的目的。

4、注重抗辩从重处罚的理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累犯。实践中公诉人要求酌定从重处罚的还有:(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相对于主犯,(2)教唆犯相对于被教唆犯,(3)惯犯相对于偶犯,(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重新犯罪(又不构成累犯)相对于初犯,(5)拒不如实坦白供述罪行的,(6)拒不退赃或拒不交代赃款去向的。

二、从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进行辩护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常用辩护技巧如下: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案发后坦白交代罪行、积极退赃相对于不认罪不退赃的情节,处罚就轻些。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可免牢狱之苦的酌定情节。只要被告不会继续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量刑时可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缓刑;对于《刑法》分则条款有管制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管制刑。

刑事辩护案件篇三

(一)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的行为,是否严重到足以由刑法来惩治的程度。

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为妨害公务罪。该罪的构成要件中需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执行职务。那么本案中重要的是对于暴力、胁迫的如何认定。辩护人认为只要当暴力,胁迫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使职务难以执行的现实可能性时,才可以用刑法来惩治。在本案中,被告人只是在醉酒状态下实施了二至三拳,危害性有限。如果对其给予刑法上的严厉处分,是违背《刑法》立法目的的。

(二)鉴定书的效力问题。

受害人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本身鉴定机关与被害人之间就存在利害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出具的鉴定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数个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冲突。

被告陈某的行为,在被害人、证人的询问笔录中存在多处不一致。

(四)讯问笔录与询问笔录的效力。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回避的规定,被害人为派出所工作人员,那么侦查活动则应当由其他侦查机关进行。并且《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应当讯问其有无犯罪行为,并让其做辩解。而讯问笔录中并没有相关记载。所以是违法程序规定的。

刑事辩护案件篇四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辅民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父亲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x年12月29日,我已向贵院提交辅民律师事务所函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复印一份四东公刑诉字()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12月30日到双辽市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向其询问了案情,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履行辩护人职责,协助公诉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现根据本案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139条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供公诉机关参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并将其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四东公刑诉字()89号《四平市铁东区公安分局起诉意见书》中载明,犯罪嫌疑人等人,有分人合,先后计八次,持刀逼住更夫,抢走钢筋掐子、电机、电焊机、切割机等物,将上述物品卖掉后脏款被挥霍。经辩护人会见犯罪嫌嫌疑人了解到,其一共参加两次盗窃,第一次到了盗窃地点后才知道要盗窃,自己害怕贪责任没有下车。第二次其明知去盗窃自己主动跟着去了,这次也没有下车,还是在车上等侯,他只知道其他人进到施工工地去偷了,里面发生的一切他并不知道,他与转化为抢劫的几位犯罪嫌疑人的性质是不同的。他的主观故意是盗窃,而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为了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已转化成了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犯罪嫌疑人只在盗窃方面与其他几位犯罪嫌疑人有共同的故意,应采用部分犯罪共同说,也就是在盗窃行为的范围内是共同犯罪,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抢劫行为是实行过限行为,主观上没有抢劫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抢劫行为,对实行犯过限行为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一点侦查机关定其涉嫌盗窃罪是准确的,辩护人对此表示赞同。但在起诉意见书中将犯罪嫌疑人列在首位,辩护人对此有不同见解,因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其主观恶性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其主观恶性大,量刑上要比盗窃罪要重,所以,辩护人认为起诉意见书将犯罪嫌疑人列在首位是不妥的,应列在起诉意见书中的第四位。

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9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51条之规定提出辩护意见,望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予以重视并给予考虑。

此致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辅民律师事务所苑海森律师

x年1月11日

刑事辩护案件篇五

尽管我国不是案例法国家,但是为了让法律规定有更高的公信力,最高院一再重申类案同判的精神。

目的就是为了在某一个区域内的,同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得到相差无几的判决结果,以此来显示法律的稳定性,让老百姓对法律的结果有一个很好的预期。

如此,就显示出了一些典型案例的重要作用。

一旦我们发现同一个法院的类似案件判处了较低的刑罚,就可以以该类似案件作为突破口,向法官提出要求,要求类案同判。

不过案例的效力或者效果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本院的案例效果最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之后,是最高院的判例,比如公报案例,全国通用,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再后,上级法院的案例。这个效力还是蛮高的,因为一旦二者有冲突,二审时完全有可能还直接改判。

最后,是非上级法院的省高级法院。

刑事辩护案件篇六

刑事辩护词格式(合同诈骗罪)

刑事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_刑事诉讼法》和《_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担任其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认真阅看了卷宗材料,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一、被告人f某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曾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从构成要件入手具体分析)

二、被告人f某并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犯意,理由和依据如下:

(实际情况)说明被告人既具有促成合同的诚意也具有实际促成合同的行为。被告人并没有收到钱而“逃匿”。起诉书及卷宗所提供的证据根本不足以证明被告人f某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据此,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依法是不能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意图。

三、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或者在履行合同中,一方有意违反合同的某项条款,使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从而引起双方对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

(具体案情)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f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公诉刑诉(xxx)x号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本案应当是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敬请公正的人民法院法官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之规定作出无罪判决。

以上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参考并采纳。

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更多辩护词基本格式搜索

刑事辩护案件篇七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_刑事诉讼法》和《_律师法》的相关规定,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接受被告人l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涉嫌环境污染罪一案的辩护人,我们仔细查阅了案件所有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l某,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结合庭审活动,根据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一、定罪方面的辩护意见:

(一)对指控被告人l某犯环境污染罪的罪名无异议

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l某已经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同时,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l某犯污染环境罪无异议。

(二)对指控被告人l某处置废活性炭的数量有异议,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具体数量描述)

二、量刑方面,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l某具有如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判处缓刑。

(一)被告人l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一、本案之所以发生是由于,是由于fk公司没有尽到监督职责

第二、l某只起到了牵线介绍作用,l某并未参与运输储存和焚烧

第三、l某并未在该过程中获利

故被告人l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被告人l某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

第一、经被告人l某转卖并已烧制的废活性炭数量仅有

第二、就涉案非活性炭的存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来说,并不因l某的介入而有所扩大

(三)被告人l某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案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协助行为对于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实际作用,协助行为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20xx年12月22日印发,法发【20xx】60号)五、关于“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犯罪分子具有下列行为之一,使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属于《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等等。

(四)被告人l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具体案情)

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之规定,被告人l某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五)被告人l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愿意多缴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六)对被告人l某宣告缓刑没有社会危害性

以上是辩护人关于本案的全部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充分考虑本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l某判处缓刑。

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刑事辩护案件篇八

辩护词的开头为“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或“尊敬的审判员”具体采用哪种称谓视具体的情况而定。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其中则用第一种称谓。若采用简易程序审判员独任审理则采用第二种称谓。称谓前空两格,称谓后无需加任何标点符号。

辩护词第一段可以采用固定的话术,例如

“我依法作为被告人朱某非法种植^v^原植物一案的辩护人,出席法庭审理。为认真履行辩护职责,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词的第一段尽量要言简意赅,如果过于冗长则会引起法官的反感。不如采用上述简洁式表达方式,即可以给法官留下一种简洁干净的好印象还能够给下面的主要内容留出充足的阅读时间和精力。

被告人第一次讯问笔录(第3页)载明,被告人自16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文化水平不高且经济条件困难,并与其妻子相濡以沫共同生活近四十年,感情甚笃。近年来,被告人朱某看到妻子常年腿疼于心不忍,遂产生了种植^v^泡水为其妻缓解疼痛的想法。因此被告人犯罪起因是为妻子治病,主观恶性小。

被告人第三次讯问笔录(第2页)载明“2021年3月底,我把^v^的种子种在我家门前和房屋西侧的小菜园里,分别种植了一沟”“经过我和民警的现场清点,一共种植了1320棵^v^,都是未成熟的^v^苗”。从上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中可知,首先,被告人朱某种植^v^是在自家房屋内的菜地里,社会影响小,社会危害不大。再次,从2021年3月底被告人朱某种植^v^至案发时止,种植时间不足两个月且均为未成熟的^v^苗,犯罪情节轻微。”

上述内容为朱某非法种植^v^原植物一案辩护词的第一部分内容也是主体内容。辩护词的主体内容需要以犯罪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并根据阅卷内容得出自己的辩护观点。辩护词中引用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要“原汁原味”不能画蛇添足。最好是在讯问笔录后面注明是第几次讯问笔录的第几页,这样不仅可以让法官有据可查,增加可信度而且减少法官工作量。

下述为朱某非法种植^v^原植物一案辩护词主体的二、三段,内容如下

“二、被告人朱某的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朱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出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而法律规定的坦白,就是指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发觉或怀疑,在对嫌疑分子进行讯问、传讯或采取强制措施时,嫌疑犯如实供认这些罪行的行为。

最高法、最高检、^v^《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应用法律的解答》规定“对于罪犯能坦白其罪行的,…视坦白的程度,可以酌情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上述内容为辩护词中关于罪轻辩护的常见内容。主要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自首、立功、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认罪悔罪等情节。在辩护词中要想增加法官采纳自己辩护观点的可能性,除了要引用案卷中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还要引述相关的法律条文。

在论述完自己的主要观点后需要做最后的总结。朱某非法种植原植物案的总结如下

“综上,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朱某种植^v^的犯罪起因是为其妻子治病,主观恶性小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敬请合议庭依法对被告人朱某判处缓刑。谢谢!”

辩护词的总结陈词需要把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总结出来。本辩护人认为后面就是自己需要总结的内容,把主要的观点进行总结,既要全面又要避免重复冗长。总结的最后一定要把最后的结论或者是请求向法庭阐明,请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无罪、罪轻亦或者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