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 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书(通用10篇)

时间:2023-10-04 05:58:15 作者:GZ才子 合同 最新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 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书(通用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办法 》等有关 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有尝土地转让条款,经丙方协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甲方将闲置承包地转让乙方使用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丙方出面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转让位于三和乡南侧属村民 的承包土地给乙方从事节能保温建材厂生产加工使用。

二 、转让地界

三、转让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乙方永久性拥有本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3、付款办法:乙方签合同时一次付清给甲方。

四、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 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乙方生产所需要的人员必须从四店村聘用60%。

2、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土地的一切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4、若国家及其他单位将该地开发占用,乙方所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赔偿属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5、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如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积极,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农业 承包合同 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 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xx省xx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xx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xx省xx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三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99.9%转让给的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

转让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2、甲方将股份99.9%转让给乙方,(甲方0.1%乙方99.9%)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甲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务与纠纷在转让之日起跟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负责处理所有债务与纠纷。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__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金堂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四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镇____村____组的_______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有权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___%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承包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经协商,决定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五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为上界限,以为下界限,高差为米。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2。

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二)现状土地条件。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第十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第十一条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非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承诺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

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

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不高于不低于;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不高于不低于;

绿地率不高于不低于;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第十四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项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即不超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住宅项目建设,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套。

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套,住宅建设套型要求为。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

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受让人同意建成后按本项下第种方式履行:

1.移交给政府;

2.由政府回购;

3.按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工程配套项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但由此影响受让宗地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第项规定办理:

(一)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受让人按照批准改变时新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二十条对受让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出让人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评估市场价格及经评估认定的直接损失给予土地使用者补偿。

第四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本条第项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及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出让人和土地使用者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本条第项约定履行:

(二)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土地使用者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二十九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报告及证明。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偿: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60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的,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最低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项指标高于本合同约定最高标准的,出让人有权收回高于约定的最高标准的面积部分,有权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第三十七条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第八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代理人等内容的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价款、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科研合字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履行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研制单位:

(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时间:

其他方式:

八、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技术受让人: (公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与人: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帐号:

开户银行:

地址:

中介人:(公章)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开户银行:

意见:

鉴定单位: (公章)

经办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意见:

公证单位: (公章)

经办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_______县_______乡(镇) 村_______村民_______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八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三人)(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二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四址界限:_________________)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此页无正文)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格式大致如上,仅供参考。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九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厂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

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如下所述:

1.1.1品种:_______________

1.1.2规格:_______________

1.1.3技术性能:_______________

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1.3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

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____%。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

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____%。

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

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____%。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由乙方出具保证函。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

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

5.1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

____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2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2.1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批交货。

5.2.2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3.1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

可以分期交货。

5.3.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4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

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5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6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7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

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

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6.2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

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

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

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

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厂制造”。

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

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

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

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

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保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

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

有关定义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

9.5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9.6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

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

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

并加年利_____________%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税费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

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仲裁

12.1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2.3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

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

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本合同用_____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执中、_____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

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合同期满前____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____个月。

14.5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

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____美元(大写)。

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厂: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合同篇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价格

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出资的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分______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地震和国家政府管制等等。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第八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 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协议的有效性。

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式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