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工程装修设计合同篇一
发包人:
承包人:
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材料(承包人需提供装修材料明细单) 工程期限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施工图纸
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 负责调解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承包人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水的通畅,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材料的提供及验收
承包人每购得一批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单,并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验收合格签字后承包人方可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承包人购得材料经发包人验收、查对合格并在材料明细单上签字后支付40%工程款。
第二次:木工活进度过半(一周左右),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25%工程款。
第三次:木工活竣工,由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支付15%工程款;期间,油漆工程开始3天后,发包人可酌情支付生活费500-20xx元,但总数不超过工程款的5%。
第四次:全部工程结束,发包人验收质量合格后10天内需支付工程余款。
工程主要项目
一、 客厅鞋柜、玄观、吊顶、电视墙。
二、 门厅吊顶,饭厅储物柜。
三、 书房落地柜(3.2米*3.4米左右)、电脑桌、书架。
四、 阳台吊顶、高柜、矮柜各一组。
五、 卫生间吊顶及梳妆平台。
六、 厨房吊顶、橱柜、钛合金推拉门。
七、 包房屋内所有的门套、窗套及暖气套。
八、 乳胶漆粉刷整个房屋。
质量保证
1、 承包人所用材料均需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达标的材料,如发生材料以次充好,谎报价格等欺诈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二、 为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起诉。 关于合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签字后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签字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设计合同篇二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设计合同篇三
(甲方)
订立协议双方:
(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1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 建筑 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兼传真: 电 话兼传真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工程装修设计合同篇四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工程设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
《xxx经济合同法》和《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及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
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__________万元作为设计定金。
设计方案、施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甲方结清乙方剩余设计费(不留尾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变更委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在合同能够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即使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也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乙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设计费。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设计图纸转作他用。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第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装修设计合同篇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见《工程预算表》。
1.4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1.5承包方式:具体详见《工程预算表》。
1.7工程预算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甲方是以下第款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
2.1.1预算造价在人民币__________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双方认可的报价单上确定的工程款总额的50%比例的备料款。乙方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并进场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泥水、电工完成前期工程,木工进场时,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45%比例支付工程款;另5%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1.2预算造价在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元之间工程: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35%比例的备料款,乙方于收妥该备料款之次日起7个自然日内,备齐装修所需的基本物料(工程特殊用料和/或变更部分物料除外),并在甲方协助下办理完毕进场施工手续;签署本合同第7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30%支付工程款;签署本合同第21个自然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工程总造价30%比例支付工程款;另5%比例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1.3算造价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上或有特殊要求的家装工程(别墅、开发商套餐式装修等)或大型公装工程:
2.2《隐蔽工程验收表》中水、电改造、防水工程款项,甲方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
2.3工程施工期间,如甲方特殊要求,须乙方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提前竣工,甲方须支付乙方因赶工期增加的相应费用(费用额度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4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0.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付款时间延误7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该合同,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已收工程款项,无论工程是否完结,乙方不予退还;乙方已施工工程,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须按实际工程量支付乙方工程款。
2.5工程竣工后自乙方发出办理移交手续,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________元/自然日的标准收费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6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签署该合同后,边设计边施工的设计时间约定:
3.1.1该合同签署当日,乙方须出具平面改造方案图,甲方亲自认可后,作为开工资料,交乙方项目经理办理开工手续。
3.1.2预算造价_______万元以下工程,乙方须在签署该合同5个自然日内出齐所有施工方案图,供甲方审核;甲方须在接到审图通知3个自然日内,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方案,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3个自然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重新审核确认。
3.1.3预算造价20万元以下工程,乙方须在签署该合同10个自然日内出齐所有施工方案图,供甲方审核;甲方须在接到审图通知3个自然日内,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方案,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修改意见5个自然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重新审核确认。
3.1.4预算造价20万元以上工程,乙方须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齐施工方案图,供甲方审核。
3.2签署该合同前,已做设计方案的'施工工程,不按上述方式对设计时间进行约定。
3.3因乙方设计方案出图和/或改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因甲方审图和/或确认方案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4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个别设计方案的,须在该工程项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或设计师,乙方设计师须在接到通知3天内进行修改,并通知甲方确认,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因设计师设计方案失误和/或客户提出方案修改意见,设计者修改出图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3.5施工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乙方须提前填列《甲方准备材料通知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备料;甲方接到该通知单后,须按通知单要求准备材料;如因甲方准备材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准备材料或通知内容错误,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和/或准备材料不准确而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
3.6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示按该合同约定之付款方式付款且延误至3个自然日以上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清款项,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7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8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项目更改时,工期顺延。
3.9因乙方设计方案有误、乙方提供材料不符合该合同之《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附表约定及施工质量不合格,引起工程返工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10因乙方安排组织施工不当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11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整改要求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12因甲方所属物业管理部门原因对双方约定之乙方提供材料提出变更,甲乙双方按材料差价及时补偿。
4.3开工后乙方已采购但尚未使用材料,甲方对双方约定之乙方提供材料提出变更,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并按材料差价及时互补差价,甲方按放弃使用材料之采购总价的2%支付乙方材料采购费用;已进行施工处理的材料,甲方按材料采购价的100%支付材料费、人工费。
4.4如乙方未按《工程预算表》、《乙方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规定使用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提出删减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确认单》,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5施工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施工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确认单》,乙方按《工程项目(内容)确认单》组织设计、施工。
第四条、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
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3次以上)到施工现场的,甲方应支付乙方200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福州市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