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精选5篇)

时间:2023-09-15 11:05:19 作者:紫薇儿 工作总结 2023年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精选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篇一

一、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到今年11月24日,xx县人民检察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7件,来访154件,占信访总量的,来信43件。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82件,占信访总量;检察长接待14件21人次,所有检察长接待日受理的案件均依法办理完结,所有线索全部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分流:其中分流到反贪局17件,占全部的;分流至民行科27件,占总量的。控申科办理各类案件30件,其中,办理举报初核案件和不立案线索审查案件总计23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4件,救助金都已及时高效发放到救助者手中,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二、具体工作动态及成效

今年以来,控申科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办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执法规范性文件,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办案能力,规范执法程序。

围绕本院年初制定的《xx县人民检察院二零一四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文件精神,进一步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多次深入乡镇摸排,加强隐患排查,全面了解涉检信访信息,通过定期排查及时掌握涉法涉诉信访隐患和动态,最大程度将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在6月23日召开的涉检信访联络员会议上,我院对工作突出的信访联络员进行表彰,并对部分信访联络员进行调整。以涉检信访联络员会议为平台,分管检察长、控申科长通过亲自授课,传达中央关于诉访分离文件精神,通过对信访联络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访联络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召开信访联络员会议全面、准确、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进行梳理筛选,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案源。

加强法律宣传,促进举报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上半年我科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多次陪同检察长下访、巡防。今年6月份,控申科会同公诉科、预防科,在县法治广场接受群众咨询,散发举报宣传材料。根据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要求,我科围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举报主题,会同市院送法到撮镇,杨柯检察长亲自为该镇干部授课,关朝银副检察长率队冒雨赶赴张集为乡村两级干部普及举报知识,预防职务犯罪,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高公民举报积极性,扩大举报线索来源,提高举报线索质量。今年年初,控申科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对15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累计发放奖金13000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

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访、来信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依法办理,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

在今后的工作中,xx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紧紧结合控申检察工作实际,在创新机制上有所突破,在促进发展上有举措,坚持开展带案下访、巡防制度,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控申科按照加强权力救济、加强监督制约、加强矛盾化解的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篇二

为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稽查分局、食安股、药械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稽查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日常工作。为保证查处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分别制定了《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市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辖区内的药械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商品批发和农村小商店等工商个体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药械经营活动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方案对查处取缔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县辖区的餐饮和"三品一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订疏导治理意见和措施,认真分析无证无照经营"四品一械"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尤其是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其办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暂不具备条件但经过整治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办理审批手续;对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向经营者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从年初至10月底,我局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4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4车次,检查餐饮单位742家次、"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91家次、日化用品经营使用单位413家次、农村小商店116家次。对18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进了责令整改,对6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执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对1家无证批发药品的购销部进行了立案取缔;对26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餐饮单位责令其停业办证,对1家长期无证从事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进了立案处罚停业整顿后再申请许可,取缔了1家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且拒不办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一是深入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发放各类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单20590份,发放宣传册1000多本,宣传画报550多张,制作并更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37期,张贴宣传标语28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出宣传短信80000条,通过教育疏导与查处取缔相结合,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做到管扶同步,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目前,我局已对县城一家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取缔,已形成打击无证违规经营的良好氛围。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坚持教育为主,督促其合法经营。

虽然查处取缔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为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县无证无照情况复杂让查处工作遇到不少问题:一是对偏远农村小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和在地处偏辟的小街小巷外无证经营只做早餐或宵夜的小餐饮、小食店查处难,执法人员平时很难监管得到,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是取证难。无证经营食品药品的违法主体一般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人赃俱获,也往往以自家使用,食用等借口逃避责任,百般抵赖,更不愿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使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但因无有力证据而无法查处。()三是处罚难。根据《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药品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较重,而违法主体大多数是边远农村小商店大都是在家庭里面简单经营数量小的行为,他们家庭经济困难很难落实处罚。

我局通过总结分析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确立了基本工作目标:一是要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持证持照守法经营意识;二是以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逐步向偏远农村引导;三是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为了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使查处取缔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虽然这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还会加强对民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政处罚工作方式,同时也希望各职能部门间能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日常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留死角。

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篇三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其自身的监督问题也成为当前亟待完善的问题之一。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必然要求,是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保障,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和查办案件服务的客观需要。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管理、监督、预警,是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案件管理中心运行要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案管中心在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推进阳光检务、辅助领导决策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结合基层检察机关实际,谈谈如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职能,更好地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

督中的重要作用作了高度概括,也对案件管理部门履行好监督职责寄予了厚望。

一是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需要。案管部门成立以后,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自行受理、管理案件的模式,实现了“四个一”,即“一个窗口对外”,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均需通过案管部门审核、登记之后再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一个流程管总”,案管部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对案件实行动态、全程监控;“一个标准评判”,高检院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案管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中对案件的受理及送出均有明确的标准;“一个机制纠错”,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存在瑕疵、质量的问题进行纠错,确保程序合法。有效地加强了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和业务部门联系,限时进行整改,这样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促进检务公开的需要。案件查询功能是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之一,其作用的发挥更能体现检察机关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将可以公开的检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和相关单位,足不出户即可以查询到案件的进展情况、诉讼程序、涉嫌罪名、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案管部门通过统一对外流程、统一对外接待、统一对外查询,使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能在公众的监督下运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既展示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又展示清廉严明的作风。

二、基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监督职能的现状

(一)监督方式单一。案管部门通过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整改意见书等形式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虽然可以实现动态监督,但事后监督较多。另外,案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其他内设机构的设置相同,再加上基层检察机关的案管部门的负责人未进入本院检察委员会,案管部门的监督权限有限,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不能够充分发挥案其职能作用。

衔接不紧,协调不畅,缺乏常规性、规范性的机制建设等问题。目前,高检院虽然出台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案管部门的监督职能,但是相关的配套的机制如考评机制、责任划分等还不完善,在工作中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另外,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尚未建立和健全督促和责任机制,在规范流程、加强衔接、增强协调性等方面显得苍白无力,再加上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如案管部门按照要求对业务部门发送了流程监控通知书,但是没有关于对业务部门进行制约和考评的规定,不能引起业务部门的充分重视,工作开展缺乏有力支撑。

(三)监督效果不明显。目前案管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即程序性监督多,实体性监督少;口头通知多,书面监督少;个案监督多,类案分析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还有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全等问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后,案管部门可以依托该软件对进入系统的案件进行实时监督,但是部分案件如自侦部门案件由于流程设置问题,并不能通过软件对其进行全面跟踪监督,监督的案件类型不全面,而退查案件由于系统没有时间提示,也不便于开展监督,再如案件评查规定是对本院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这种监督方式本身就是一种事后监督,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建议将本院办理的案件在办结后主动拿到案管部门,待评查通过后方可交院档案室存档。

(四)监督职能认识不足。2012年以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相继成立了案件管理部门,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对于案管部门的职能定位也有差异,案管部门作为检察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作为一个平行的部门去监督、纠正业务部门存在的问题,不仅业务水平会遭受质疑,有时还会引起业务部门的抵触,再加上其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本院各业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难免有所顾忌。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干警对于案管部门发送的《流程监控通知书》、《整改意见函》等不够重视,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案管部门反馈,不利于案管部门工作的开展,影响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

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篇四

磴口县公安局渡口派出所对近期维稳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所长杨有田要求全体民警对维稳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进一步提高责任心,为反^v^胜利70周年做好维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细致入微的梳理,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始终是派出所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做好其他工作的根基,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于源头之中,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为做好维稳工作打好基础战。

二、策略灵活的化解,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在维稳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各责任民警对当天发生的各类案件、涉访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以及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其它情况应随时上报。

三、死看死守不放松,责任明确常抓队伍管理

工作态度是决定能否做好一项工作的关键性因素,维稳工作重在坚持,要有长久不懈的耐心和细心,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往往可以使维稳工作做的更加踏实周密,以预防百密一疏的意外发生。

侦查处工作总结汇报 侦查监督工作总结共篇五

通过把用人单位的经营执照等相关证照材料例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和年审相关证照,年内审查用人单位219户。

。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工商、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大检查等专项检查4次,检查用人单位15096家,涉及劳动者21653人,取缔无证职业介绍机构3家,取缔非法用工组织28户。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过程中,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作为必备证据材料来收集,一旦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用人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查处取缔。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查处市内某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一案时,发现该单位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支队及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致函汇报情况,提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

查处取缔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此项工作中的困难和存在问题确实不容忽视:无照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小、条件差、生存的空间小,变化快,随时有无照经营出现,取缔难度较大。

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强势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进一步到位。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