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发言 耕地保护工作总结(实用9篇)

时间:2023-09-08 06:28:20 作者:文锋 工作总结 耕地保护发言 耕地保护工作总结(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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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发言篇一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

1、建章立制,承诺时限。

我科除全面、规范贯彻落实部、省有关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文件精神外,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焦国土资〔xx〕95号)。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简化并规范了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和建设项目审核程序,着力减少申报用地中的不规范、不完善现象。

同时承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属权限内审批的,凡符合要求的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办结,均控制在6—8个工作日内完成;属权限外审批的,对符合要求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上报,必须在4-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为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服务。

2、超前服务,全程跟踪。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西部工业集聚区管委会、教育局、电厂、焦煤集团等单位用地计划申报座谈会,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意向,并要求各辖区分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超前介入,帮助把好产业政策关和节约用地关,为加快审批创造了条件;二是建立台帐,全程跟踪服务。

今年我市中央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8511项目、1074项目、市重点等各类重点项目141个,为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我科建立项目日报制,每天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了用地服务台帐,从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

并指派专人做好有关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进程,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同时还抽派专人到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工作,积极指导用地单位手续办理,积极主动服务我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加大和省厅、市财政、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可能缩短取到批文时间。

针对xx年未批复的用地项目,一方面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专人吃住郑州,跟踪办理,及时掌握用地项目报批进度,另一方面提前向政府汇报已批项目情况和需缴新增有偿使用费情况,协商财政部门及早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多次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劳动保障审核意见等等。

截止目前,xx年全市上报的68个批次用地,单选4批已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其中市区新增费亦全部缴纳完毕,确保了焦作煤业合晶科技、20万吨离子膜烧碱、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看守所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国家、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有104个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73.8。

3、严格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及批后报备。首先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会签制度对建设项目报批材料进行的审查,通过相关业务口审查会签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其次是坚持落实各业务口会签通过后再办理制度,杜绝走形式,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都能作到公开和公正,准确无误;三是严格建设用地报备制度。各县(市)在国家、省批准建设用地后10内向省报备相关电子文字、图件等数据材料,为进一步强化征地批后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

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盘活已批未用土地,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焦作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允许将批而未用土地置换给急于落地的项目。

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对关系民生问题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程序上实行“绿色通道”,随到随批,保证了廉租房、新区医院、工业聚集区安置房等项目供地。四是优先保障市重点工业项目供地。完成了南水北调小区、中兵光电园、醋酸丝、多晶硅、佰利联等工业重点项目的供地工作,共出让土地18宗(其中挂牌11宗,协议出让7宗)面积共计150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521万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35亩,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7宗,涉及土地面积达334亩。

(三)完善规范征地相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的物价水平,参考外地市实施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我们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附着物补偿标准;同时针对实际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同地不同价,征地价格随意强等导致征地难等问题,对xx年征地区片地价成果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使得被征地农民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今年我市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单列,市政府与六县(市)、五区政府签订了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同时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成立了由贾书君副市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每年11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耕地落实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并对各县(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惩。

(二)、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备检

今年,为迎接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部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省政府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及国家三部(局)对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我科及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按照“规范化、高标准”原则,规范内业档案资料,制作了焦作市耕地保护宣传片,并从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等九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焦国土资〔xx〕29号)。

对全市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汇总,于xx年3月上报省厅《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报告》(焦国土资〔xx〕31号),对全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

4月10日顺利通过了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组对修武县xx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抽查。4月21至22日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调阅了修武县、博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部分资料,实地查看了修武县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和博爱县补充耕地现场,对我市耕地保护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3月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下发《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的通知》(国土资发〔xx〕33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科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局、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焦政文〔xx〕41号),制作了耕地保护专题片和宣传展版,建立了《焦作市xx年度补划基本农田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补充耕地储备指标划转登记台账》、《焦作市xx年度占补平衡情况统计台账》、《焦作市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焦作市xx年度建设用地台账》和《焦作市新增耕地台账》等相关台账,5月30至31日,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孟州市耕地保护专题汇报,查阅了市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孟州市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国投项目区和补充耕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又对我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了视察。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我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得到了部、省好评,为河南省名列全国第二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我科起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焦国土资〔xx〕24号),明确了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具体要求;对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及时报请省厅核查确认,核查合格后及时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电子备案;并做好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项目的挂钩工作,确保用地项目上报审批和我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同时,按照国家、省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的相关要求,对各县(市)区负责电子信息报备的信息人员和耕保科人员进行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网上报备培训,明确了责任人,为用地报件及时上报审批奠了基础。截止目前,我市共上报审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47.7816公顷,补充耕地147.781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进行电子报备20xx.0177公顷,储备耕地1404.6744公顷。

耕地保护发言篇二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调控,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xx〕31号)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省人民政府与 市人民政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政策措施,至20xx年期间, 市行政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万公顷。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计划批准农用地转用。

三、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

四、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

五、按期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加强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保证按计划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六、不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对土地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市人民政府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人民政府在一般考核年对 市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在目标考核年进行全面考核。若完不成上述目标,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 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责任。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省人民政府与 市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省人民政府省长:

市人民政府市长:

年 月 日

耕地保护发言篇三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发言篇四

(一)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

20xx年,临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耕地保有量为65941亩。根据年度变更调查数据,截止到20xx年末,全镇耕地面积为68745亩。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

20xx年,临朐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1207亩。根据20xx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xx年,我镇基本农田面积为61536亩,达到我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规划期间,我镇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损毁等造成基本农田面积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

通过对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自查,我镇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四)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耕地保护责任落实

冶源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每一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下发之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镇政府将县政府分配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村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与此同时,镇政府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这些举措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各村的耕地保护意识,促进了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耕地保护意识

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耕地保护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使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家喻户晓,使大家都加入到保护耕地的行动中来,使耕地保护意识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我镇专门制订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分别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片长任成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镇政府与辖区村、村与承包户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投资2万多元在黄家宅村新立基本农田保护墙一块。

(四)强化执法监察,巩固耕地保护基本国策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区和城乡接合部作为巡查重点。突出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全力抓好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聘请专业测绘公司对所有违法违规图斑逐宗第一时间进行测绘,为卫片检查提供了真实可靠数据。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耕地保护的工作动态,及早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苗头,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始终保持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图片展、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基本国策,使案件查处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耕

地保护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县政府与镇政府签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层层分解,明确各村、各户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并加强检查考核,使耕地保护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耕地保护发言篇五

为了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根据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度本责任。

一、责任村:

二、考核内容和目标

1、20__年末全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__亩。

2、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建立本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台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亩,达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制度、责任、标志“四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农田内禁止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物等规定。

3、村成立耕地目标保护领导小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村主任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耕地目标保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落实责任。档案资料健全、规范,实行专卷专人管理。要认真维护原基农田保护标牌,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不少于1个,健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4、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旧宅拆除复垦率达50%。加强本村范围内新增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本村内新增违法用地总面积不得超过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搞好土地巡查与监管,确保辖区内无违法占地行为,并做好土地违法信息上报。

5、土地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在卫片执法中不被问责。健全村级土地协管员队伍。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特别是本辖区内村民非农业建设、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必须在本辖区内自求平衡,并建立占补平衡台账,年度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亩。

7、耕地保护工作将在每年11月底前进行实地逐项考核。

三、考核要求

1、执行好季小结、半年通报、年终自查制度。各村要在每月底将本月的耕地保护工作运行情况报镇国土所;每季度末要形成土地管理指标运行分析报告报镇国土所。所报情况要经村主任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月报、季报、年终自查要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3、镇政府上半年对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其数据来源以土地矿产资源卫片数据为准。

四、奖励处罚

1、对于完成考核目标,排名前三的村,镇人民政府将给与通报表彰。

2、对于未实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广坪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盖章:

签字:

二0__年月

耕地保护发言篇六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发言篇七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耕地保护发言篇八

水,是生命的源泉,正是因为有了水,才让我们人类能幸福的生存下去。水和土地一样珍贵,它提供了万物的生长,提供给了我们食物。有了土地,才有我们今天的一道道风景,有了土地,才有这个和谐而美丽的地球。

合理的规划土地,利用土地,这是我们的宗旨,尽管我们保护土地的措施很严谨,但在有些地方,任然有乱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我们的城市,建起的钢筋水泥楼房,还在一个劲儿的不断向四面八方扩张,吞噬着四周的万亩耕地,最终,会让我们的城市变成一个满眼钢筋水泥,没有一点绿色的城市。

在土地、矿产资源紧张的今天,我们要改变自己的所作所为,合理运用土地,不再乱开垦土地,不再砍伐树木,多种植树木,不能让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那样的事再次发生。

姓名:范嘉鑫学校:硖石小学班级:六(3)指导老师:家长邮箱:

耕地保护发言篇九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调控,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xx〕31号)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省人民政府与 市人民政府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政策措施,至2015年期间, 市行政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万公顷。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不得违法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超计划批准农用地转用。

三、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的面积和质量。

四、加强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占用的数量和质量。

五、按期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加强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保证按计划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六、不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案件,对土地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市人民政府对调查统计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省人民政府在一般考核年对 市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在目标考核年进行全面考核。若完不成上述目标,须限期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追究 市人民政府的责任。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省人民政府与 市人民政府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省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护耕地,落实基本国策,根据本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二o一四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本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乡政府责任目标

(一)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确定本乡的耕地保护目标。

(二)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三)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

(四)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趋势。

(五)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庄、集镇内的空闲地,不占用耕地。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拆迁安置等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义务,严格审批和控制农村居民建房用地。

(六)对村级反映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的报告,从接到之日起3日内安排国土所查处。

二、村委会责任目标

(一)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二)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三)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五)执行乡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

(六)搞好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保护变化趋势。

(七)发现非法占用耕地的,3日内报告镇人民政府。

三、考评办法

(一)上述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以年终统计结果为准,要求如实上报,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二)次年初,由乡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村上报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奖惩规定

(一)全面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定为耕地保护先进村,由乡政府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二)完不成上述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或当年违法用地严重的,将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的规定,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因对乡政府责任目标执行不力,影响本乡耕地保护工作的,乡长和分管副乡长承担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各执一份。

乡长:(签名) 村主任(签名)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_____与______村签订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 亩。

(二)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 亩。

(三)确保本村区域内无违规用地、无违规占地。

二、考核与奖励

(一)村委会对镇政府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负全责,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具体组织协调好各项指标落实。

(二)依照镇政府下达给村的指标,国土资源所应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委会,并促使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自查,镇政府将组织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村整体工作、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具体考核办法,镇政府另行制定。

_______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村主任签字: 月 日 年

为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实现市确定的我县耕地保护目标,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一、目标任务

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县安排指标以内,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供地政策和项目用地定额及土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 公顷。

3、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4、切实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牌的设立、更新、管护工作。

5、加大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案件。

6、加大耕地保护投入,确保耕地保护经费专款专用。

7、切实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8、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探索耕地保护新机

制,不断提高耕地保护水平。

二、考核与奖惩

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整理项目时给予倾斜;对土地管理程序混乱、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通报全县,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整理项目,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依法依纪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县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一、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现有登记亩数,其中基本农田不得少于现有登记亩数。

一年内发生1起违法用地案件或涉及基本农田0.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亩以上;一年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违法用地案件或涉及基本农田l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亩以上的,根据《临县2015保护目标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每发生1起非法占用耕地制止不力未恢复耕地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扣除1 0分。

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无违法用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用地除外)。

三、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用途管制和依法用地。

每发生一起违法规划用地行为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扣除2分。

四、农村宅基地审批审核率达100%。

因审核不到位引起民权属纠纷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

五、土地纠纷调解率达到85%以上,确保辖区内大局稳定。 因土地纠纷引发上访、按照信访有关规定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