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

时间:2023-06-22 17:54:43 作者:曹czj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xx]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通[20xx]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xx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xx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

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

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

一是主动联系查找。

(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

(2)对20xx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

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xx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三)管理处置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8月中旬)

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中共xx省委组织部关于运用民主评议党员成果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组通[20xx]85号)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

1、规范管理。

一是纳入组织管理。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基层党(工)委审批,纳入原所在党组织正常管理,补齐应交党费。

二是理顺组织关系。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但因客观原因未能按时到接收单位落实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补转组织关系并做好衔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探亲、讲学和从事劳务等的,补办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补办停止党籍手续。

三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对只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入党志愿书的党员,无法认定其身份的,由调入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对违反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入党的,或证实为非党员的,按相同程序不予承认。

四是td除名。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改变了自己的信仰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愿做共产党员的,经思想工作劝说无效的,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意见,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批准,按td除名处理。

2、组织处置。一是组织处置方式。

(1)限期改正。对查找到的长期失去联系的党员,如果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水准不端等不合格表现,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帮助,要求限期改正,时间一年。

(2)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不改正的,应劝其td,如果被劝td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将其除名。

(3)自行脱党除名。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失联后经排查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考虑其预备期内正在接受组织考察教育,除非个人有正当理由可以延长预备期外,一般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二是组织处置程序。组织处置党员应当执行以下程序。

(1)提出处置意见。根据排查核实情况,由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召开支委会研究初步处置意见时,基层党(工)委可派人参加。

(2)基层党(工)委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预审后,按管理权限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预审。

(3)支部大会表决。经预审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4)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各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审查批准。

(5)宣布处置结果。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或经多方联系确实联系不上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8月中旬)

1、分析研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2、健全党员档案。结合集中排查情况,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档案重点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不规范、不齐全的,要认真做好鉴别补充工作;对档案材料不真实的,要联系转来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要明确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职责,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材料,应由基层党组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对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支部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建立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工)委或组织人事部门保存。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按照党组织管理隶属关系,实行归口负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各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确保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全覆盖。要强化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所管理党支部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

2、把握政策界限。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既要稳妥慎重,又不能回避矛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3、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地和基层党(工)委要建立由纪检、组织、公安、人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的问题。要统筹利用户籍系统、学籍系统、社保平台、医保平台等信息资源,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上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推卸拖拉、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以及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遇有特殊情况,各县级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置决定。要强化舆论导向,排查工作不做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要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等工作,防止恶意炒作。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中共宜都市委关于印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文[20xx]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及“三争”活动为载体,紧密联系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定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及教师的政治素质,为宜都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深入研究回答我市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成果,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成果转化。以运用为学习的目的,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示范带动,激发学习热情。领导班子示范带头,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推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教师的学习热情。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继承与创新相统一,营造宽松环境,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建立健全规范严明、运转科学、管用有效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文原著,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认真学习研讨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党的xx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宜昌市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宜昌市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汇聚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开承诺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探索建立一整套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既有成果,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守信、敬业、融和、厉行”的宜都城市精神。在学习过程中,要找准载体,创新形式,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在党员教师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并转化为党员教师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引导党员教师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染学生及家长,引领社会风尚。

(四)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市情的学习教育。开展世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深入了解世界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当前尤其要深入了解和把握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能力;开展国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深入了解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现状等,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开展市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了解宜都发展成就、目标定位、战略部署,从而凝聚发展共识、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目标。

(五)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密结合党员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政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使党员教师成为教育系统的排头兵。局机关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先进的行政管理理念和知识,学习政策法规、应急管理、舆论引导和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的知识,不断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速和新形势下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各学校要引导全体党员教师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党员教师示范意识,注重学以致用,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水平及能力,形成学校党建工作良好态势。

(六)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教师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钻进去”,从书本中获取推动事业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沉下去”,深入实践到群众中,调查研究,虚心请教,问政问计,总结创新。“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展开去”,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七)学习师德规范及实现教育现代化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组织党员教师学习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和技能,使党员教师成为本专业、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把党员教师学习教育与“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重点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知识,提高教书育人本领,提高党员教师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增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4月):部署、启动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召开专题动员会,学习文件,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宜都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开设专栏,加强舆论引导,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创设载体,优化方式方法,认真实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全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根据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评比办法,“三争”活动方案等,紧密结合干部及党员教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一”和“三争”主题创建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1、组织开展“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主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主题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向深入发展。班子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的第一途径,不但要爱学、好学,而且要善学、会学,要结合宜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带头学习实践、带头解放思想、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宣讲理论、带头撰写文章等“五带头”。

2、组织开展“一个党组织一个营地”主题实践活动。要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全体党员教师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营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学习型党组织的示范带动引领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把学习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使学习成为党组织其他方面建设的重要推力,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教师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大熔炉,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的大学校。

3、组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主题实践活动。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主题,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入到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去。要开展好“五比五看”活动,即:比党性意识,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比奉献精神,看服务意识是否增强;比业务水平,看工作效率是否提高;比工作业绩,看育人质量是否出色;比社会评价,看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通过“五比五看”,要求每位党员教师在党性意识、学习创新、品行修养、服务奉献等方面作模范表率。

4、组织开展以“三争”为主题的系列创建活动。“三争”即:争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教师。培养典型,树立标杆,着力营造“学习高尚、学习必需、学习光荣”的浓厚氛围,形成每级党组织、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教师都积极踊跃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

(三)考核阶段(20xx年12月):对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评比基础上评选产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学习型党员(干部)标兵”,召开表彰总结会议,并择扰推荐报送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建立责任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局党委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各学校党组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指导党员教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行政班子共同抓,党员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有效开展,创新开展。

(二)注重营造氛围,抓好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宜都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宣传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登载党员干部、教师理论学习成果和体会,激发党员参学热情,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总结党员教师学习教育经验,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推进党员教师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党员读书会、学习交流会等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晋级培训、理论培训、党员轮训等。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深化“周学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稿、年习一技”的“四个一”学习活动,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日常工作之中。

(三)切实优化载体,注重学习实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刊物和网站学习平台,为广大党员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基层党教阵地作用,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会议召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史国情教育。围绕纪念革命领袖、革命先烈、杰出历史人物等活动,组织学习其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围绕我国传统节日,组织学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学习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将学习与思想、运用、创新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搞一阵风。积极推动党内学习生活化、党内生活学习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学习和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学习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党的建设。

(四)加大督查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各基层学校具体指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办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分季度考核汇总,全面掌握情况,发现推荐典型。各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党员教师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并向局党委推荐报送先进典型。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创建活动的好方法、好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要善于引导全体党员紧扣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要借助各类学习教育平台,优化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实效,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四

为及时清除冬季市区路面积雪,确保城市雪后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参照《xx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出行安全、道路顺畅,提高城市交通和出行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区域负责、全民参与、奖罚严明”的原则,按照“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的要求,采取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人工除雪与机械除雪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除雪工作任务。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降雪处置的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做好除雪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各广场、公园、景观带的除雪工作;负责有物业管理小区的除雪工作;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对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的除雪工作;协助各街道办事处租用除雪机械。

市城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雪责任区的划分和督促、检查工作;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除雪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负责除雪经费核拨。

市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区的除雪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管辖道路、公交站点及辖区内铁路沿线的除雪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及时完成降雪期间责任区内的除雪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疏导道路交通,提供城市除雪交通指挥平台,保障除雪作业车辆通行。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路街、社区积雪的清除、清运工作。督导所辖社区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街巷路的除雪工作,并组织其他力量及时对管辖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清运;负责清扫保洁范围内机械除雪、融雪剂扬撒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积雪除净并清运完毕。

各街道在雪季来临前,除现有机械外,应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租用,并保证于每年11月15日前租用到位,因降雪情况导致的机械设备不足由各街道自行安排。融雪剂由市政府统一采购,各街道负责融雪剂的保管和扬撒。融雪剂采购工作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降小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0.1到2.4毫米为小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路净;其余路街在雪停12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中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2.5到4.9毫米为中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12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30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大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5.0到9.9毫米为大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24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48小时内除净并清运完毕。

降暴雪(大暴雪):24小时内积雪融化为水的深度10毫米以上为暴雪。主干道路、重点路街、坡路、弯路、桥梁在昼间降雪做到边下边清,夜间降雪做到次日立即组织清除,保证道路畅通,雪停36小时内机动车道的积雪清理干净;其余路街在雪停60小时内除净。

需要外运的积雪,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界限由各责任单位将雪运到指定场所(工地或沟河内),不得随处堆放。在规定的除雪时间内,所有路街须做到无雪道、无雪条、无冰包、无空段、无漏段,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边石。不得向车行道抛撒积雪。

根据xx年除雪量和除雪经费测算,1厘米厚雪清除费用为0.007元/平方米(含融雪剂)。按照实际降雪量,在每年4月底前,由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将除雪工作量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核定除雪工作量报市财政局核算除雪费用,由市财政局将经费划拨给市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建设局按照工作量核发至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园林管理所。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除雪工作责任,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责任地段和除雪标准要求,及时完成除雪任务。

2、除雪应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各责任单位须于每年11月15日前认真做好除雪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证工作的落实。各街道须于每年11月8日前完成辖区推雪铲操作人员的培训、除雪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及外租各种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机械和人员待命点、融雪剂堆放点等设置工作。

3、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雪情,按照“坡道、阴面”优先的原则使用融雪剂,确保道路畅通。清除积雪本着“先主道、后次道,先坡道、后平道,先阴面、后阳面”的原则,做到干净彻底,达到无漏段、无积水、无残雪、见路面的标准。

(3)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大连市规定的融雪剂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除雪的,处一千元罚款。

对及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全会和“xx大”会议精神。围绕社区建设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认真做好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为社区直管党员、协管党员和流动党员提供优质服务。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在x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务公开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典型”让典型引路,带动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对辖区内下岗党员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召开下岗党员座谈会倾听党员心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就业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党员创业培训班。社区党委积极收集就业信息;广开就业门路为下岗党员再就业铺路搭桥;开辟下岗党员再就业绿色通道。

3、认真做好贫困党员的慰问帮扶工作,对各支部发放“心手相牵,共建和谐”党员结对帮扶志愿者行动倡议书。由党员志愿者面向社区困难党员签定结对帮扶协议;为困难党员撑起一片蓝天。

4、社区通过两次综合整治,花坛绿地不断增加;如何维护好花坛绿化是社区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社区党委决定每周五在辖区内开展“共产党员认绿护绿志愿者活动”;分片划块设立党员志愿者认绿护绿岗。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每月过组织生活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xx大党章修正案》通过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党员自身的素质,优化党员结构,使党员能在社区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6、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上半年组织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半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8、七一期间组织社区直管党员和流动党员到伟人故居参观学习。组织党课培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评比活动。

以上是我社区20xx年的党建工作思路,社区党委将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创出社区特色。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六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奉化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处室精心准备认真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开展校容校貌环境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突破口,以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为目标,全力推进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使学校创卫工作呈现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卫”工作要与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校容校貌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全体师生的力量,提高和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创卫”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员“创卫”的良好局面。

2、坚持解决突出问题原则。我校“创卫”工作要与解决目前学校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机结合,先易后难,着力解决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差、校园卫生设施水平低、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3、坚持“创卫”工作与我校平安校园建设、绿色学校建设、德育特色学校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我校创卫特色和亮点,切实将我校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4、坚持工作任务分解化、具体化原则。在本《实施方案》对学校“创卫”总部署的基础上,实行责任主体与专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相连接,各责任主体制定专项、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创卫”工作任务,责任主体专项抓、具体抓、日常抓、长期抓。

5、坚持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原则。 “创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处室要按照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分时分段,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力量,稳步推进,要切实把各项整治活动与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开展一项整治工作,配套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长效责任主体,形成 “创卫”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

三、工作重点

1、着力整治我校内部环境卫生死角,做好学校净化、绿化、硬化、亮化和美化工作,设置校园、楼道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创卫”硬件水平。

2、着力整治学生食堂卫生,积极参与食堂卫生达标活动,提高学校食堂达标卫生等级。

3、全面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切实落实健康教育课时(每学期2-4课时),保证健康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4、着力整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的卫生,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化、安全化和规范化管理。

5、学校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学校周边环境区域卫生清扫任务,力争成为当地“创卫”工作的先进单位。根据市“创卫”办的通知,我校的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区域及任务为:学校大门至小门口沿途、学校周边环境的塑料袋、纸屑、杂物及农户生活垃圾等。

6、 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通过学生做好家庭和社区的环境卫生。

7、结合各项整治活动,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学校“创卫”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把“创卫”工作引向深入。

四、创建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创卫”工作目标和要求,我校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和职能,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创卫工作,确保市上确定的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五、组织领导

总 指 挥:李方军 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总指挥:李 东 副校长

成 员:胡雅贤 团委书记、卫生主任(兼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龙如好 教务处主任

王银生 总务处主任

沈 勇 工会主席

六、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校长室:(责任领导:李方军、李东)

1、加大“创卫”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创卫”意识。响亮提出“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的口号,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卫”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校园宣传栏、班级板报、校园广播之声、悬挂横书、墙体广告等多种渠道,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卫”工作地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师生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创建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营造“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2、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创卫”工作方案,对我校各处室“创卫”工作做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3、做好我校“创卫”工作档案工作。对我校“创卫”工作的各项文字信息资料、图片资料、宣传资料、各项活动资料、通报等资料收集整理并成立专项档案。

4、开展控烟工作,创“宁波市无烟学校”。建立和落实学校禁止吸烟制度,在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设定禁烟标志,努力创建无烟学校。

5、将“创卫”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精心策划建设方案交总务处付诸实施。

学生处:(责任领导:李冬)

1、结合德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积极协同团委、学生会、班主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卫”系列活动。

2、建立卫生定期清扫、检查、督促制度,彻底清除校内卫生死角,彻底清洁学生公寓、厕所、楼道的脏、乱、差卫生现状,彻底清理学校周边商铺、电线杆、墙体等上面的牛皮癣、租赁信息等广告。

3、将每周第一个工作日确定为环境卫生集中清扫日,组织学生到我校舒家周边社区、村一带进行清扫。并每日轮换安排一个班级进行保洁值日工作。

4、学生会成立创卫督查工作,制作红袖章,对学校卫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批评并督促清理。

5、以正面教育为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饮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师生着装要文明大方,禁止学生穿奇装异服、留长发、佩带饰物等。

6、抓好学生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在创卫工作中的宣传影响作用。利用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小记者等多种形式尽快在我校掀起“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的新高潮。

7、加强传染病防治,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网络。

8、实施开展四项竞赛,将学校创卫工作纳入检查、考评内容

教务处:(责任领导:龙如好)

1、将“创卫”工作与卫生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切实落实健康教育课时,每学期不少于2-4课时。

2、精心策划和安排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5月31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世界环境日(6月5日)、世界艾滋病日12月1日、国际禁毒日6月26日等宣传日的有利时机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

3、结合这次“创卫”活动,认真整治教研组办公室的卫生和布局,精心设计具有专业文化特色的教研组装饰布局;发动广大教职工种花、养花、美化、净化办公室环境及卫生。

4、在门庭、楼道、教室、操作室等用校园文化营造氛围。

总务处:(责任领导:王银生)

1、将创卫工作与绿色学校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好学校净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工作。2、校园、楼道设置美观实用垃圾箱等环卫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创卫”硬件水平。

3、着力整治学生食堂卫生,结合本学期学校食堂整动与改制,积极参与卫生达标活动,提高学习食堂达标卫生等级,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制定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方案,落实食品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建立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除“四害”组织网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彻底清理“四害”滋生和鼠迹。

5、开展学习卫生整治,建立和落实卫生达标制度。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落实学校卫生整治、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全面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制度。

6、购置5把火钳,10个小水桶交学生处,用于捡拾垃圾,保洁之用。

7、操场墙体进行维修后重新按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进行绘图和书写墙体标语。

团委:(责任领导:胡雅贤)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开设创卫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创卫工作成效,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批评和曝光。

2、发倡议书或公开信并进行张贴宣传,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保持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3、定期向市创卫办和市教育局上报创卫工作信息,一次“创卫”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每半月召开一次创卫工作专题会议,做具体工作安排,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协同教导处积极进行“创卫”工作系列活动。

工会:(责任领导:沈勇)

1、结合“创卫”工作近期安排教师体检工作。

2、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创卫”工作室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和支持,通过动员大会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创卫”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全体师生参与“创卫”的主人翁意识,把“创卫”变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

七、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7日)

组建“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卫”工作总体方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创卫”工作动员大会;搞好“创卫”宣传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卫”舆论氛围,全面启动“创卫”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8日-3月31日)

对照方案,逐项逐条狠抓落实,集中力量抓好“创卫”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学校“创卫”工作的协调,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创卫”指标按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3月4日-3月10日)

对照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将“创卫”的各项任务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做好迎检准备。

4、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5日)

对照《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进行模拟自查,迎接市爱卫会的暗访和考核鉴定。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湟中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环境就是抓和谐的思想意识,把“创卫”工作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学校“创卫”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照标准和单位职责,逐项落实,确保“创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全面达标。

2、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学校各处室、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卫”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体师生及其家长参与“创卫”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关心、支持、参与“创卫”的主人翁意识,把“创卫”变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

3、抓住重点、逐步推进。“创卫”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要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住重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要突出“三先三后”,即坚持抓“净化”,后抓“美化”;先解决突出问题,后完善长效机制;先整治环境卫生,后完善基础设施。

4、依据方案,落实责任。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结合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工作内容,严格实行人员、责任、任务“三落实”,确保“创卫”工作全面展开、顺利进行。

5、严格督查、及时通报。要对在“创卫”工作中组织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创卫”工作成绩显著地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

2023年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 公安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大全篇七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和黑龙江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二)基本要求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动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十三五”期间工作的重要内容,解决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三)总体目标

现大批优秀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师资水平

1.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哈工大“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作用,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广大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的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自己科研和创新创业的同时,基于科研项目带动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理论、环境、需求和政策等的研究,编写教材和发表论文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

2.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鼓励一批教师积极开设创新训练类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和能力。保证有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开设并讲授创业课程和实施专门化的创业培训。保证各院系有一批经验丰富、积极热心的优秀教师能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参赛项目提供指导。保证有一批专兼职工作者为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践提供常态化的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强化对学生日常创新创业活动的引导和指导。

3.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及考核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将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创新实践经验等融入课堂教学,并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

4.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选聘一支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投资专家等组成的校外师资来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培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一支创业导师队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为创业团队配备优秀导师并进行创业指导、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探索建立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系统育人、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使学生深入了解市场与资本,引导学生将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优化课程体系

1.优化培养方案。做好20xx年新一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调整课内外学时分配,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探索求新。增大选修课比重,完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强化个性化培养。建立一批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和一批优质的国际课程,拓宽学生的视野。

2.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高现有的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创业课等的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增设新的创新研究、创业动力、创业实践、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类课程。自行组织开发或引入校外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类mooc加以共享利用。选聘优秀校外师资开设一批优质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举办系列创新创业类讲座。完善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3.实施创新创业能力认证。在创新创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要掌握的技能和能力对学生进行专门培训,为参加规定内容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哈工大创新创业精英培训证书。

养学生的协作攻关和创新能力;依托导师的科研课题来开展毕业设计;通过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带动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依托哈工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领军人培养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英才培养计划”等,发挥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优势,培养工程应用型和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这些计划的根本任务。

(三)完善实训实践体系

1.通过创新实验培养创新意识。全面开放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所、设备和环境支持。提高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能力。实施“基于项目的学习计划”,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系列能力和素质。在成功实施一年级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大二创新实验项目、大三创新课程设计项目、大四创新毕业设计项目等内容,使项目学习的模式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通过创新创业竞赛催生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并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让学生与校内外、企业等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4.建立项目评选奖励机制。加强学生创新和创业方向引导。积极挖掘并依托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发布的创业项目指南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需求反向推进学习和思考,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定期组织哈工大“丁香会杯”创业大赛,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最具潜力的项目,予以表彰并资金奖励,支持改进优化和后期研发。

5.完善优秀项目推介和孵化机制。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进入创业园的入园答辩会,及时将优秀创业项目引入创业园孵化,将项目变成创业成果。积极向企业推介优秀项目,支持企业对项目和团队进行考察和指导,进而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合作,努力将学生创意、创新、创业的梦想变成现实。通过学校层面积极争取省市等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支持,促进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知识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提高孵化成功率,努力实现产业化。

(四)健全平台体系

1.建设优质实验室并实施开放。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保证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能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实施开放管理,为创新创业研究和实践服务。

2.建设创业基地和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并利用好15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8个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基地建设。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业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拓展学生创业思维,培养创业能力。建设哈工大创新广场,实施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指导,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件硬件服务、实训和社会创业资源对接等。

4.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根据创客团队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构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展示大厅和机械电子加工平台等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五)营造环境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大力支持现有的科技创新类社团的发展建设;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组建一批新的学生社团组织。举办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讲、成功案例分析、创业榜样座谈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2.搭建创新创业学生交流平台。依托“创客周”、“学术报告大赛”、“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创新交流;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定期开展创业家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真人图书馆、创业训练营、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生态。

3.组织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选聘知名公司、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资经理以及国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师资来校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和报告,与学生交流体会,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建设哈工大创新创业网站,构建国家政策宣传、创新项目匹配、创业企业展示、课程预约学习、创业导师对接和创业一站式服务等不同模块为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为学生打造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孵化服务的网络平台。

5.强化常态化的引导和指导。加强院系辅导员队伍建设,在鼓励辅导员自我创新的基础上,系统培训、强化辅导员队伍对学生创新性学习、创新创业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能力,让辅导员成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领路人。

(六)强化管理和保障

1.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社会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并纳入学业考核要求,优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实践的系列规章制度。

2.强化经费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为师资聘请、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创业孵化等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项目奖励基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赠,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启动资金和引导基金。

3.强化场地和环境保障。加强创新基地、创业教育基地、创业实验室、创新广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的建设。协同校内、省内和国内优质的生产加工平台资源,争取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各部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优化免费一站式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经营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决策,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协同。

2.完善教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院系、专业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和引导作用,完善教学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体系。

3.健全指导服务机构。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运行机制。

(二)注重贯彻实施

1.各基层院系和专业、有关职能部门等要了解本单位应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

2.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引导,出台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全员育人的文化氛围,使哈工大的创新创业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