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

时间:2023-06-22 16:05:13 作者:曹czj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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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一

(一)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以班子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报告。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主动向党组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约谈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干部,提醒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台账资料备查。

(三)落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根据岗位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维护党章、严守党纪,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部署》,时刻牢记“三重一大”制度的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每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并主动向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教育。严抓办公室干部作风建设,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与培训。积极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开展文化礼堂党风廉政建设宣讲、举办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运用简报、微信、办公助手、办公平台、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廉政文化宣传与警示教育,不断探索新常态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

(五)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按照区委、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年初制定《区科技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办公室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抓好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一岗双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涉及“四风”方面隐身变形的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每个科室(局、办)进行公开承诺,制定工作职责与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办公室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规范、快捷、高效的政务工作风气。

(六)以严要求、实作风推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以“强党性树正气、强规矩树高线、强担当树标杆”为主要内容,围绕打造“政治绝对忠诚、干事尤为担当、做人尤为干净、作风尤为过硬、精神尤为昂扬”勇立绿色发展潮头的xx铁军为目标,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实施意见、区委实施办法,继续狠刹“酒局”、“牌局”,继续严肃查处各节日送礼等违纪行为。不定期开展干部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时间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考勤、上班等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就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和形象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落实。

区科技局局长xx同志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严抓常抓亲自抓从严治党”的理念,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细化、精细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接受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共同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明确职责,落实分工。明确了以“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亲自部署,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工作实际相联系,制定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以服务为重点,提升作风效能建设;以教育为重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制度为重点,加强科技行风建设;以责任为重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实际执行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于将工作重点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

(二)完善制度,做好维稳。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第七纪检组开展工作,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接访、约访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带头学习,当好表率。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纪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严格按议事规则办事,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经常下基层,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发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年共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三次,本年度无信访。

(四)主抓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落实到人。每个季度对班子成员进行一次约谈,了解动态。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对班子队伍,坚持尊重和依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力量,做到分工明确,职权一致,及时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局具体工作中,做到把握方向、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对全局干部队伍,坚持多倾听、多沟通、多鼓励,注重调动每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在单位内部形成了一心一意干工作、和衷共济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今后,科技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和担当;进一步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争先创优、攻坚克难、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之路,争做绿色发展的探路者、模范生。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浙江省金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郎文荣介绍。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三

一、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经委、统计业务工作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日常学习、专题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理论修养水平。

三、积极参加镇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自我检查,找差距、摆不足,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地态度,积极参加镇党委组织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利用工作之余时间,积极参加“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在线学习。

五、每月5号按时参加山北村的“三会一课”制度,与村两委同志交流谈话,督促落实好从严治党的责任。

六、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敢抓敢管,及时处理。

七、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领域负责人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八、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

九、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四

中国共产党镇宁自治县审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四次全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自信,坚持党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定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坚持党的责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审计局是政府机关,正科级机构。2019年3月县级机构改革后,县审计局人员编制共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参公事业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实际在职职工13人(其中:公务员登记行政编制2人,登记参公事业编制4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1人,混编混岗人员6人)。领导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恩祥党组成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王尚。下设两个副科级机构,一是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行政副科级);二是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参公事业编制副科级)。内设有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业务审计一股、业务审计二股。党支部现有党员17人,其中在职党员10人,退休党员7人。

(一)政治建设方面。始终记住审计机构首先是政治机构。我局多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审计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党的十大精神。

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严格审计执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依法审计有机统一起来,始终保持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2017年以来,我局共召开了民主生活会3次,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5次党课。

(二)思想建设方面。2018年我局修订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党员政治理论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内容。由于党组成员退休原因,我局党组成员较少,中心组学习和党小组学习均开展为全局干部职工扩大学习会议,2017年以来共开展学习会议37次,党员干部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审计大讲堂”、“新时代大讲堂”等学习形式,筑牢理想信念。大力弘扬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为核心的审计价值观,树立旗帜鲜明的价值取向,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在职10名党员积极下载注册并应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个人自学,进一步扩宽了学习渠道。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将其列入了各年度的工作计划、干部管理、目标考核和纪律监督中。加强我单位网评队伍的建设,持续推送本单位正面信息,对网络上的重大舆情及时反馈,做好引导管控工作。积极向上级党委报送我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

(三)组织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局党支部为“达标”标准。制定了我局“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执行。2017年以来,党支部开展学习、讲党课和主题党日各37次、组织生活会3次,党员政治生日52次,支委会每月定期开会议事。

(四)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班子成员主动向安顺市审计局、县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成立“县审计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绕拖”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年初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监管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每年至少一次对每名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和预防提醒,持续开展“党性教育 10 分钟”、“党员政治生日”、“党员活动日宣誓”等活动,组织单位职工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陆瑞光纪念馆”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牢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先辈们艰苦奋斗、忠诚奉献的革命精神。历年来全年全局干部职工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制度建设方面。2017以来,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修订了《镇宁审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镇宁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镇宁审计局选人用人制度》、《镇宁审计局廉政工作制度》、《镇宁审计局签字背书制度》等12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制度或规范。制定了《镇宁审计局实行审计组长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审计过程控制和内部管理,促进审计组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规范审计人员职业行为,保障依法行政。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一是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党组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结果反馈和成果运用机制,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报送和处置。进一步发挥局选派帮扶驻村干部作用,持续深入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等相关工作。二是更好发挥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习总书记指出,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推动发展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促进,坚决把各项重大政策落实到位。深入落实中央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促进中央政令畅通为抓手,以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党建责任落实与业务融合发展情况。2017年以来,党组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含党风廉政建设)13次,向上级党委报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报告6次,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35次。我局始终坚持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若干重大决定,在审计工作中,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项目监管不严、不遵守财经纪律、顶风违纪、公务接待大吃大喝等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在理想信念方而。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打造学习型班子还做得不够,个别同志对理想信念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还认识不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正确的理性把握。也有个别同志自认为理想信念够坚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贯的理论武装,不能很好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同志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有时对于哪些是纪律、哪些是规矩还分辨不清,有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混同于一般纪律和规矩.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严肃性认识不足,对于纪在法前还理解不深。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在办公室听汇报、调度工作的时间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民生尤其对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程度远小于对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对解决基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棘手问题倾注的力量还不够;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对信访问题多是把功夫下在劝返和“灭火上”,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一般化、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团体争第一、单项创一流”的气魄等问题,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没有一种迎着困难上、奔着问题去的拼劲和闯劲,有的同志在亲力亲为、一线工作方面还不到位.尤其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方面做得不够好,有的工作在落实上还是存在着落不到实处而找理由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力不强、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强的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有的同志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常请假,思想上还欠自觉、欠主动,致使行动上执行的不够到位,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班子成员与干部间交心谈话活动开展少,听取觉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够充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局党组落实 “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的问题,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追究还是偏轻偏软,通过强化问责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班子,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精学透,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认真领会和正确把党的一如既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礼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航。

(二)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始终把对党忠诚牢记到脑海里、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到行动中,切实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发挥好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历史遗留和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守党内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 ,并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 、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办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各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碰头会、决策前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廉政谈话,从严管理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县纪委县监委等部门开展反腐斗争,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反腐中的监督作用,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队伍。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五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清单。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六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和关键。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持越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越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越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真正做到管党治党严紧硬,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xx省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常委班子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xx”大研讨大行动,形成了一批思想成果、制度成果。

2018年4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省委全会系统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xx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在建设xx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抢抓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按照党中央部署,省委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紧密结合xx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这个最大实际,在全省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了知信行合一能力,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

当前,我们正结合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向全省各行业、各条战线开展“我为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三个大考”,以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xx省委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管党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

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带头到中共琼崖一大会址、母瑞山、临高角等地开展红色教育,从琼崖革命精神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做政治纯正、思想纯洁的引领者。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年度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通过派出专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方式,促使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质量、开出实效。

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启动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党支部试行党员表现通报会、委员联动恳谈会、党员讲微党课等组织生活新模式,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党课擂台”等评比,探索党支部网络视频会议、现场体验式党课等方式,让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有吸引力。把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评议,健全督查督导、随机考勤、约谈问责等机制,推动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自贸港建设,干部是关键,人才是宝贵资源。xx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制定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10条措施,从一开始就把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重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一心惠民利民、推动xx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干部;重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埋头苦干,经得起各种诱惑和风险考验,创造群众公认实绩的干部。一大批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好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树立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自2018年6月起,先后分2批从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其他自贸试验区引进174名优秀干部到xx重要领域的紧缺岗位挂职,有力推动了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

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xx自贸港建设的目标任务,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我们坚持久久为功抓基层党建,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大行动”,即选优配强行动、整顿提升行动、后备培养行动、人才支持行动、扶志扶智行动、能力提升行动、关爱激励行动、调研遍访行动、作风整治行动、责任落实行动,明确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指导党建基础薄弱乡镇、联系深度贫困村制度。

。2018、2019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坚持工作重心、力量和保障向基层下沉,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不断锤炼基层党组织抓重大任务能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xx自贸港建设成败。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类活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开展了7轮巡视。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决捆住领导干部乱作为的手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xx自贸港建设全面启动、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实际,开展重大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全覆盖,研究制定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插手工程谋利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土地出让记录、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工程项目上暗箱操作、搞假投标、搞围标串标,决不允许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决不允许把建设工程搞成人情工程,决不允许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打招呼。

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真正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建设更清正的干部队伍、更清廉的法治政府、更清明的政治生态,为顺利推进xx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表(7篇)篇七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