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大全8篇)

时间:2023-09-11 13:00:02 作者:FS文字使者 合同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大全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一

乙方(被授权方):

一合约事项

1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约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 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4 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将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有权确立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方式;

7 乙方和甲方确定试销关系以后销售商的渠道由甲方转交给乙方负责后期的经销,在此期间甲方不得重设分销商,影响乙方的销售。

三代理/经销数量/价格/广告支持

1 代理/经销商之销售数量要求:

a 独家代理:

备注:此代理数量,为我公司系列产品之数量,各经销商首次提货量在必须在_____台以上,乙方试销期为_____个月,试销期销售额不能低于_____台。

2 如确定代理商需要搞活动的支持,乙方需把相关的资料传给甲方,经过甲方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广告或推广上的支持。

四交货与订货

1 交货/订货-由乙方下定单至甲方经甲方确认交货时间,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期将货物发送至乙方指定的地方。(特殊情况除外)

2 乙方每次订货量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 票据-本合约之营销价格全部为不含税之价格,如代理要求发票,则在代理价格上加收税款。

五售后服务

1 乙方应至少有一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并有能力进行简单维修及判定客户申诉/调换货物是否合理;甲方承诺由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保修”,所有保修服务按照保修单处理。

2 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 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 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 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 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 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 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三个月未合作,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 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 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合约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二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

住所: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

住所:

甲乙双方为共同完成________产品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_合同法》及_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开发的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

2、合作内容: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合作开发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元;乙方投资:______元;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_%;乙方占______%。

2、双方投资的时间为:双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______的开发工作。

4、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______的开发工作。

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协议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协议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______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结算。

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______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______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1、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__%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协议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______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对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_市,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三

1.)租赁商向平台提供目标二手车租购信息,发标之前已经确认承租人。

平台通过评估团队评估审核,根据市场行情向租赁商给出众筹价格(承租人36个月、或24个月、或12个月总还款金额),分一期或多期众筹。

2.)在众筹期间标满,平台和租赁商进行协商,租赁商把车过户在平台代理人名下,平台把众筹款项付给租赁商。

3.)承租人按期每月交付租金,租赁商回款给平台,平台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后将剩下的钱以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发放给各投资人。

4.)在客户的租约期间内,因承租人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违约收益,平台经过核实后,根据实际产生的利润,租赁商和投资人按不同时间和比例一起分享收益。

5.)到期过户车辆至承租人名下,完成整个业务。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四

1.甲方就其拥有专利的产品,独家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省和_______市区域内及铁路系统内进行销售。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授权乙方外的第三方或自行,以任何名义在上述区域和系统内以任何形式销售合作的专利产品。

2.甲方可根据产品的市场反应和销售状况,在乙方达到的情况下,委托乙方进行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和成品的组装等生产工作。双方采用“甲方以技术入股、乙方以资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

1.合作产品指甲方生产的使用了甲方所有的专利技术的

2.双方合作产品的价格按上表中的合作价格确定,甲方应当按上述价格保证供货。甲方不得单方提高合作价格,或以任何方式拒不供货。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合法拥有专利权、 品牌的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2.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作区域内的地方标准及甲方企业标准。并提供合作产品的合格证、专利证明等标志、标识。

4.甲方对产品进行符合产品运输、储存要求的包装;提供运输服务;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销售行为进行监督。

6.甲方有权取得乙方支付的价款。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是经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市场主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和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须集中力量,尽快在合作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产品销售。

4.乙方有权在合作区域内发展下一级的代理商。

1.乙方有订货需求,可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按乙方订货通知要求发货。

2.甲方应保证有充足的货源储备,乙方订货量在金额在 (含)以下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乙方订货量在以上或订货金额在 以上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供货通知后日内完成相应货物的发货。

1.甲方提供运输服务,负责将产品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完成交付。乙方订货数量达到或金额达到,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交货地点以乙方订货通知为准。

3.甲方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产品的售后服务由_______负责。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超出甲方授权的区域实施代理销售行为的;

(2)拖欠甲方货款达到 万元且超过 天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作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有争议,遭到投诉或起诉;

(2)不能以合作价格向乙方供货的;

(3)违反本合同约定,授权其他代理商或自行,在合作区域或系统内销售合作产品的。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支付乙方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金额的%支付甲方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且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有关债权及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不能协议解决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2.本合同一式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甲方专利权证书(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五

1、债权众筹,它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

2、股权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

3、回报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

4、捐赠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众筹”的规则是什么?

1、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发起人可获得资金;筹资项目完成后,支持者将得到发起人预先承诺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服务,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支持者。

3、众筹不是捐款,支持者的所有支持一定要设有相应的回报。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六

1、寄售人将不断地把_________(货物)运交给代售人代售。货物价格为市场cif市价,约隔90天运交一次。

2、代售人在征得寄售人对价格、条款等到同意之后,必须尽力以最好价格出售寄售商品。

3、开始阶段,每次船运货物的价格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代售人未偿付的货款不能超过_________美元。

4、寄售人对赊销造成的坏账不负任何责任,代售人在任何时候均负有支付寄售人货款的义务。

5、代售人将接受寄售人开立的以代售人为付款人的90天远期汇票,年利_________%。

6、代售人以签字信托收据从寄售人银行换取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

7、寄售人负担货物售出之前的保险费和仓储费。

8、寄售人必须遵守_________政府的规章。

9、本协议英文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双方确认上述内容,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字立约,以资证明。

寄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售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

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三、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若需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

四、结算方式: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半个月)。

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

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

4、垫资方式:甲方以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产品问题必须及时停车并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若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作退货、换货处理。

2、甲方负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

2、乙方保证货款按第四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附件:(略)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 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 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 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 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相关法律知识

供货合同已签,但买方未执行,是……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 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最新众筹产品协议合同版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合同(九篇)篇八

乙 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和财务规划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投资方:指自愿参与众筹并投出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使用的自然人。

1.2 众筹发起方:指有资金需求,并得到投资方一定数量资金的项目实施人。

1.3 债权:指参与众筹的投资方与众筹发起方投融资关系存续期间,投资方拥有的全部权益。

1.4 提前收回投资:指投资方与众筹发起方投融资关系存续期间,众筹发起方在协议规定的投资归还日到期前,提前将资金偿还给投资方。

第二条 资金投向及收回方式

2.1 乙方建立众筹撮合平台,并对供求双方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筛选,将经审核符合投资条件的众筹发起方推荐给甲方,由甲方自愿作出投资决定。

2.2 甲方决定投资,需通过当面、传真、扫描签署或授权乙方代为签署的方式与众筹发起方签署《股权众筹协议》,协议一旦签订,甲方应按照《股权众筹协议》的约定,向众筹发起方划付投资款。

2.3 众筹发起方与甲方签订《股权众筹协议》后,乙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督促甲方投资收益的划转和投资款的到期收回等权益事宜。

2.4 乙方作为《股权众筹协议》的中介方,有义务监督、敦促投资方、众筹发起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时,协助守约方维护权益。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3.3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查询、了解众筹发起方的资信情况;

3.4 甲方同意众筹发起方提前还款,而无需特别通知;

3.6 甲方保证其所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收回投资款及其相应的投资收益;

4.4 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之约定获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2 乙方确保向甲方推荐的众筹发起方经过谨慎的信用资质审核;

5.4 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咨询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众筹发起方推荐、协议促成、投资管理、协助资金收回何必要的催收服务、以及定期提供众筹发起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服务。

第六条 债权转让

6.1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转让债权的,应向甲方提出经由本人签名(章)的书面申请,经审批后交由众筹发起方回购。

6.2 甲方债权转让时,需向众筹发起方支付债权转让违约金。债权转让违约金的收取标准按照《股权众筹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文件资料

投资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股权众筹协议》原件应交一份给乙方作为备案。

第八条 风险提示

8.3 众筹发起方按期给付甲方投资收益,并有意如期偿还甲方的投资资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出于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时可能受阻,即便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乙方努力帮助甲方寻找愿意受让甲方债权的第三方,但不能确保一定能够在甲方需求时找到债权受让人。

第九条 税务处理

甲方在投资、债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乙方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得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到期后甲方不愿继续合作,则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乙方申明,否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原定期限。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3.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3.4 本合同履行中,相关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书面方式可以快递、挂号邮寄、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甲方和乙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3.5 本合同所载明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为双方合同履行期间的约定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在该变更通知送达对方之前,该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若一方因其约定的联系方式或通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有误,致使对方所发函件被退回、电话被拒接,则视为已经送达。

13.6 本合同中由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