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焚烧发电企业 生活垃圾焚烧施工合同(汇总8篇)

时间:2023-09-21 03:12:27 作者:文轩 合同 最新焚烧发电企业 生活垃圾焚烧施工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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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发电企业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甲方物业管____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2、清-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两次。

3、清-时间:每天

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

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费为元月(大写:币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____日,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次数(增加费用另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到位。

4、乙方清-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工作,或日常垃圾清-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负责人签字:

焚烧发电企业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成为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零售价、代理价、首次提货量等:

品名

规格

零售价(元)

代理价(元)

首次提货量(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六天内不提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

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并在三个月后未发现乙方向其它区域冲货,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供货价)×2倍冲货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奖励政策:

物;所奖励货物,不计入任务量。

六、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七、发货方式:

焚烧发电企业篇三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永川区何埂镇转角店村唐世全联合建房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现甲方将本工程第 层, 户型 平方米左右包分摊面积在内,建房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建,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和直至全部土建工程完工为止,并保修完工后一年为保修期(房屋交给甲方后,甲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改变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一、 工程必须做的项目

本工程为清水房,砖混结构、平基础、挖井倒桩和余泥运输、回填、化粪池挖井, 做好和所有排污管安装,防雷设施,屋面防水卷材,阳台不锈钢栏杆和公共楼梯间栏杆、涂料、楼梯间大门、梯间窗防护栏、天面小门、水电气装好表、部分外墙帖砖、周边散水、出楼层找平与室内挂白外、土建全部做好。(其他未说明部分不包做)

二、 质量方面

质量必须符合合格标准,严格按图施工、钢筋、砌砖、抹灰及现浇件和沙浆标号按图纸要求,现浇部分决不能出现蜂窝,并要保养。以上工作操作乙方严格要求施工,如有现出不合格情况,乙方在当天返工重做,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乙方交房给甲方是不合格提前提出乙方应承担责任)。

三、 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必须不得随便离开工地,不能有违章作业现象出现。工地应做好安全通道和所有的安全措施,外架,包括施工围墙,做好防火措施,如工地发生安全与质量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四、 单价

按楼房图影面积计算,按每平方米 人民币计算,或按整套元人民币计算。

五、 付款方式:

签本协议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 元人民币,第二次在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 元人民币,第三次 全部付清本工程工程款,到期末按本协议期限付清工程款,按甲方总欠乙方工程的3%每一天的滞纳金补偿乙方经济损失。过期一个月内不交清工程款或滞纳金给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甲方房屋转让给他人换回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之前所交的工程款,乙方扣除甲方所承包给乙方的总工程款的10%违约金后,其他多余部分退还给甲方,甲方不得有异议,并付给乙方违约金,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所有产权及权利,放弃的一切产权归乙方无偿所有,乙方可以随意处理产权。

六、 如本协议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须增加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签约后乙方不做本工程,赔违约金总承包工程款的10%给甲方,同样如签约后,甲方本工程不给乙方承包工程,甲方也将赔偿给相同的违约金给乙方,签定协议后,甲方未按协议期限付清工程款及滞纳金的情况下,甲方也要付给相同违约金给乙方,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八、 补充:

焚烧发电企业篇四

甲方(出租):身份证:

乙方(承租):身份证: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老虎台虎西街楼单元室,房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年,即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月租金元,付租方法为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租费共计元。

二、乙方以后租金须在所交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续交,如到期不再续租,甲方有权提前清算电。水等费用,对到期不交房租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后果自负

五、甲方出租期间不得私自增条件,不得无理收回房屋

六、乙方进住后水费、电费、暖气费、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费、维修费、楼道灯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电表指数水表指数

七、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八、水、电等押金x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电话:

焚烧发电企业篇五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市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臵,清洁美化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循环利用,现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投资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新注册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

2、甲方以优惠价格投入符合项目环评及建设要求的土地约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并投入万元人民币参与合作,计划占项目注册资金的%,乙方投资万元人民币,占项目注册资金的%。

3、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30年,自项目投产之日开始计算。

4、公司投入运营后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按投资注册资金进行分配,甲方利润首先满足垃圾补贴费数额,实行多取少补,保证项目基本生存。

5、乙方承诺项目投产年内按照项目评估价收购甲方投资的股份。

6、项目公司的董事会由当地政府派人与**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组成,项目由**有限责任公司派人担任总经理。甲方派人担任副总经理,协调当地事务。

二、项目情况

1、本项目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进行焚烧处理。乙方保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具有先进性和可靠性,并保证处理后的烟气排放达到国家gb18485-2001的标准要求,竣工时以国家环保验收标准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配臵台吨/日垃圾焚烧炉和套mw汽轮发电机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备。

三、合作条件

1、总投资额万元,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投资额以初步设计的相应概算额为依据,实际投资额以工程结算审计为准。

2、项目投产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量支付元/吨垃圾处理费给乙方,由甲方指定本地财政每月与乙方结算。如遇原材料及物价大幅上涨或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时,垃圾处理补贴费用经双方评估核算后另行协商。

3、本项目发电的上网电价按国家发改委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甲方保证优先安排乙方的全部发电量入网。

4、乙方负责建设本项目厂区内的所有基建和所需设备、设施及配套项目工程,并提供技术品牌和模式专利。

四、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装运,保证每日将合乎质量及数量要求的生活垃圾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垃圾储坑内。甲方保证每日向乙方提供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垃圾数量不少于吨的保底量,不足保底量的按保底量结算处理费,超出保底量则按实际数量结算。

验收等,并负责做好乙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取得符合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相关优惠,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优惠电价、税费减免、电力上网设施建设优惠等。具体优惠政策,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予以明确。

4、甲方负责项目的“三通一平”建设,并保证项目开工之间,建设用水、电、道路、通讯线路通至乙方项目用地厂界(按当地定额计价评估折算至股份),保证公司能正常开工。

五、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在**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所需的投资注册资金,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确保本项目不迟于 年 月 日前建成投产。

2、乙方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项目的可研、环评、立项的批准以及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批复及《施工许可证》后,及时与甲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

3、本项目工程建设周期预计为个月,自双方书面确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计算。开工日期的推迟及工期的延期情况应在《特许经营权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试运行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营。乙方应按期完成建设,保证项目如期运营。

4、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乙方应尽快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项目申请报告》等相关工作。项目核准通过后,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做好项目的贷款融资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做好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作,所有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施工。

5、项目通过核准后,对于原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并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中。项目建成后,乙方用年时间将现在垃圾填埋场积存和项目投产前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通过筛分后焚烧掉,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带来的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实现土地再生(项目投产后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6、如国家进行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调整修改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技术改造,保证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与此相应,甲方应提高垃圾处理补贴费,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保证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若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需向乙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2、若因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出现问题、相关项目用地使用权取得出现问题、市政规划调整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投入的所有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返工或改建。因乙方原因致使项目逾期投入使用的,乙方应按元/天赔偿甲方损失。

4、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主要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事项的基本(原则)精神,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3、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甲方与项目公司就本协议内容签署新协议,作为项目核准工作依据。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焚烧发电企业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伙伴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伙伴的姓名、住所。

2、合伙伙伴……

四、合伙伙伴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伙伴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伙伴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伙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伙伴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伙伴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伙伴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伙伴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伙伴。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伙伴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伙伴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伙伴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伙伴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伙伴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伙伴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伙伴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伙伴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伙伴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伙伴,约定其他合伙伙伴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伙伴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伙伴应当向新合伙伙伴告知原合伙伙伴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伙伴与原合伙伙伴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伙伴决定退伙):

(2)全体合伙伙伴同意;

(3)发生合伙伙伴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伙伴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当然退伙: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伙伴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伙伴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伙伴决定解散;

(4)合伙伙伴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伙伴担任;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伙伴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伙伴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伙伴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伙伴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伙伴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伙伴可选择退伙)。

合伙伙伴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日

焚烧发电企业篇七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款_________万元;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万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 账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2 开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担保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 借款人承诺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 贷款人承诺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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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保险

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焚烧发电企业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协议存款金额:

乙方在甲方存入人民币__元整。

2.协议存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以下简称“协议存款”)期限为五年零一个月。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息日、到期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为准。自甲方开立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之日起计息。

3.协议存款利率:

3.1本合同项下的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存款年利率为__%,中途不做调整。

4.计息规则: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

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既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月利率=年利率(%)12

日利率=年利率(%)360

5.协议存款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甲方指定的如下分支行为协议存款的存放地点:______________。

6.协议存款凭证:

6.1以协议存款起存日为准,甲方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存入金额、日期、存款地及存款账号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保证于协议存款自乙方账户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之日,为乙方开具协议存款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大写)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___元整。该《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应注明“协议存款”和“按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署的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

6.2甲方保证自协议存款起存日起按季向乙方提供书面协议存款对账服务,按乙方要求提供协议存款询证服务。

7.还本付息方式:

7.1甲方保证在协议存款期限内,自协议存款起息日起,每满一年向乙方付息一次。甲方应于《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中规定的起息日的逐年对应日自动将协议存款利息(协议存款到期日为本息合计)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支付系统号:______________

协议存款第61个月的利息,在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计算当月利息。

7.2利息(或本息)归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的,划款时间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

8.融资条款:

乙方如急需用款,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甲方融资管理制度向甲方申请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并以该《单位定期存单》为质押的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融资;但该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融资,具体以甲方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如乙方获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甲方可以拆借形式向乙方提供融资,拆借规模、期限、利率按交易发生时的市场情况商定。

9.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条约定于付款日将应付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按照延期到账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协议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行为或主张不能免除甲方承担本条款项下违约责任的义务。

10.提前支取: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提前支取协议存款:

10.1.1甲方发生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降低等情况,影响乙方的资金安全;

10.1.2政府监管机构确认乙方发生严重的流动性风险等情况;

10.1.3乙方出现流动性紧张;

10.1.4其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

10.2如发生提前支取,甲方可对该协议存款提前支取部分自起息日(含该日)至提前支取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按照第4条计息规则及下述适用的计息利率重新计提:

10.2.3上述计息期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不足一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陆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4上述计息期超过一年(含一年)不足二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壹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5上述计息期超过二年(含二年)不足三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贰年期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6上述计息期超过三年(含三年)不足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叁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2.7上述计息期超过五年(含五年)的,计息利率为协议存款起息日适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伍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基准利率。

10.3上述重新计提的利息,扣减该协议存款项下甲方已实际支付乙方的利息后,在提前支取日随本金一并支付。

11.保密责任:

11.1除非有关部门或者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要求披露信息,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漏与对方业务有关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任何一方因制定、履行、修改本合同而向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内容除外。披露方应确保其员工或聘请的中介机构知晓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责任。

11.2如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关规定以及任一方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须披露与对方相关资料和信息的,该方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准许的范围内,在披露前书面告知对方。

12.合同的解除与挂失处理:

12.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不得被视为变更或解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第9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除外。

12.2乙方的协议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乙方应持单位公函,向甲方申请挂失,甲方重新办理新的存款手续。

13.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以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14.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全部事项履行完毕时终止。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未尽事宜,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