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简报(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4 14:05:15 作者:BW笔侠 工作总结 2023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简报(汇总15篇)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新的主题。如何创造一个令人难忘的开场白?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吧。现在,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经典总结的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召开的“推进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黔公通〔20xx〕1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交警支队党委成员。

成员:交警支队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三基办”,由交警支队纪委书记李荣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警支队相关科室抽派人员组成。

二、工作目标。

以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明确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需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要把努力取得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为总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强化执法效果;要落实执法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把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警告的规定,执勤执法用语和行为举止要求落实到位,使因交警执法引发的投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交警支队各部门要组织民警开展学习陈栋、郭小红等执法标兵的工作方法活动,主动研究上海交通管理“责任区”、杭州交警便民利民社区以及成都交警超市等管理和服务模式,并制定具体和性的任务分解时间进度表,明确阶段重点,全面铺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交警支队政治处牵头,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以突出实效为目标重点完成以下教育培训任务:

1、组织对民警开展执勤执法用语和指挥手势训练(4月底前完成);

4、对大队专职法制员和中队兼职法制员的全员培训(8月底前完成);

5、推选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评选标准,召开现场会推广示范单位经验(8月底前完成)。

(三)交警支队各大队、办公室、事故科、宣传科、车管所要因地制宜,坚持推进窗口“四化”措施(业务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措施便民化、服务人性化),进一步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法制教育。

(四)交警支队车管所要以“抓服务,争创一等车辆管理所”为主线,对条件具备的车管站继续下放汽车类车管业务,并审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完成全市驾驶考试场地的清理规范及社会考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车管办证大厅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设立驾驶证换证点和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年内完成对车管业务收费核查清理工作,逐步向社会扩展车管业务。

(五)交警支队事故科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规范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轻微交通事故互碰免责措施,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法庭,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牵头,交管科及各大队配合对民警的执法活动开展调研工作,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确定轻微违法具体标准,强化执法效果;继续牵头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通过考评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执法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限期整改。

(八)交警支队“三基办”和纪委督察部门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交警支队各大队要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和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城市交通管理、便民利民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交警支队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推进执法规范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交警支队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公文传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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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查报告,仅供大家参考。

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坏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坏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厅有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结合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

指出,20xx年xx市局将从实际出发,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

明确,20xx年xx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八项任务即深入开展执法理念教育;切实加强全警教育训练;认真组织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研究制定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专职法制员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管理模式,健全案件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执法办案场所设置,加大对一线执勤民警装备投入;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与此同时,还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具体落实单位及具体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了责任的落实。

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工程,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程度。二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从全市执法工作的实际出发,用科学的思维来谋划,走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发展道路。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20xx年将采取六项措施,即:召开“一把手”述职会议,组织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开展日常工作统计和通报,每月不定期抽查基层所、队的'案卷,全程实行督察督办,年终进行评比奖励。四要分清责任,狠抓落实。要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分析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本部门、本警种取得实效。五要畅通信息,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工作,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执法规范化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司法公信、提高人民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掌握当前执法规范化工作现状,-法院立足当前执法规范化面临的新形势,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展开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科学管控,以审判管理推进管理规范化。一是流程管理规范化。建立对案件的立案、分案、移送、开庭、合议、送达、归档、延期审理等各个环节监督、协调的综合管理制度,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实行院长监督管理、审管办职能管理、业务庭直接管理、审判人员自我管理的多层次、多主体、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精细化。仅20-年以来,就针对审判管理问题制定了3个新的补充规定;新制定《关于加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卷宗评查工作的规定》、《审判综合信息、电子卷宗及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考核办法》,完善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二是案件评查规范化。坚持以各庭室结案前评查、立案庭结案时评查、院案件评查小组专门评查、审委会不定期评查为主导的四级评查工作方法,对案件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评查;以一季一评议,一年一总评的方式,针对上诉发改率、结案率、案件均衡结案率、申请再审率、信访投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进行评查,实行承办人自评、庭室内部交叉评、审判委员会重点评等方式,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高。三是质效监督规范化。将审判质量监督对象拓展为全部审判人员,对所结案件实施常规监督、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实施以审监庭为主体、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立案庭及其他庭室密切配合、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参与的监督模式;健全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法官审判质量档案,详细记录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情况,作为对其审判业绩评价的依据,形成“全面监控、全员参与、全员考核、全员建档”的互动式、多角度审判质量监督体系。

(二)推进执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行为规范化。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购置查询触摸屏,分别安装于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建成手机短信告知平台,将案件信息同步发送于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上。加强网络庭审直播工作,挑选典型案件,对案件庭审情况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和-法院新浪官方微博“@-法院”图文全程直播,方面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案件审理。二是加快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在内部刊物《审判视窗》、局域网站和门户网站分别开辟专栏公开裁判文书。将全部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依托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在院机关、区行政审批中心、派出法庭设置19个查询点,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努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三)着力司法为民,以便民诉讼推进服务规范化。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书写台、休息椅、药箱等便民物品,公示诉讼指南、服务承诺和各类文书样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涉农案件,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顺利实现。三是强化民意沟通互通,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重点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征求企业意见、提供法律服务,改进自身工作。四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必要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公信形象推进司法规范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组织以法官司法理念更新、职业思维训练和司法技能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注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技能紧密结合,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司法技能大比拼,对法官司法调解、组织庭审、制作法律文书、撰写调研文章能力进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法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廉政建设全院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邀请市纪委领导专题授课,认真把会员卡清退、禁止兼职取酬和清理办公用房等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关键在司法质量和司法形象。因此,法院在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案件质效上,采取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均衡结案,完善考核模式,重激励、轻惩罚,使管理更科学化。制定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卡,卡随案走,从立案开始,经审理、开庭、评议、报签、送达等多个环节,对案件审判进行全程监督,促进法官提速增效。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案件双重监管,采取审监庭逐案评查、审委办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工作,督促法官增强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

二是以制度化建设为准则。建立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以完善干警司法档案制度建设和司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廉政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使司法行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巡回审判制度,在此基础上,在矛盾纠纷频发的区域集中开展巡回审理、法制宣传和诉前调解,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为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使干警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明确公开事项覆盖面,把公开事项横向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政务各领域,纵向贯穿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诸环节,涵盖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逐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审判白皮书发布系列化和新闻发布经常化,让司法公开更广泛、更及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根基。抓好法院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理念。依托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法院干警对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群众观点等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学习讨论,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坚定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要坚持“人人参与、庭庭练兵”的原则,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使广大干警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定期述职述廉等形式,确保各项廉政措施落到实处。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执法行为规范是*机关**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机关**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风的强力保*。近年来,由于个别民*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一)进一步完善*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民*树立立*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教育列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机关**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改革、规范民*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个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区委政法委: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黑政法发[201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民权,关爱民生,心系民情,善解民意,化解民怨,共建和谐”的政法工作思路,正确处理执法、管理、服务的关系,通过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抓案件评估,完善了监督考核新体系;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抓信息管理,推进了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被省高院确定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单位”,打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

1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的学习讨论,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及新的目标有了更进一步的准确把握,明确了“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

在专题学习培训中,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办专题辅导、部门学习讨论、创办学习专栏、撰写。

心得体会。

统一组织考试等有效形式,提高广大法官干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了献身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信念,深刻懂得了规范执法行为是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保证,是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司法审判的新期待新期盼,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院党组围绕“五个严禁”的严格规定,倡导队伍管理“100-1=0”新理念,积极培育“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的氛围,增强法院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悬挂宣传板和廉政警句,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为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公务车辆8小时外和节假日全部封车,遏制了特权思想和警车私用的现象。连续七年,全院法官干警中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狠抓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审判一线各党小组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以增强综合素质为主题的党建活动,党员法官争挑工作重担,勇办难案疑案蔚然成风,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

为建立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我院以完善法官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使执法行为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从完善干警执法业绩档案考评体系入手,在全面。

总结。

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爱辉区法院关于建立法院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的实施方案》和《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制作了爱辉区法院审判业绩管理系统考核考评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考核表和工作效能表,一人一档,一案一卡,确保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能够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入手,针对部分当事人往往由于文化知识及法律知识的浅薄,对诉讼、执行风险认识不足,举证责任认识不明的客观实际,严格执行“一卡三书”制度,即“便民服务卡”、《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征求意见书》,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热情欢迎。

三是从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入手,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和执法监察员13名,随时接受院内外监督,使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还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廉政保证金》等一系列防范“三案”的长效机制,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逐步树立。

三、

抓案件评估,完善了考核监督新体系。

为充分增强法官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我院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坚持对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三个部分采取量化、细化的原则,贯彻“零差错”、“办铁案”、“快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管理理念,突出记录和考评法官“五责”,即法官按指标办案的职责;法官公正办案的职责;法官高效办案的职责;法官预防涉诉信访的职责;法官廉洁办案的职责。逐项提出任务指标和评分标准,实现对干警执法的全程监督。

为确保任务的落实,各审判庭将部门目标任务分解到个人,采取院与部门、部门与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推进进度。同时,设立专门的案件评查机构,依据案件评查制度和案件评查细则,对全院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及执行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故意或过失办错案的,对办案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和个人办案数量、质量情况采取逐月上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的办法,促进其办案任务的出色完成。

针对少数法官重实体轻程序的行为,我院始终坚持“四个公开、四个当庭”,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审判一律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证人出庭等,减少案件认定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四个当庭”即: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推行判决后答疑。规范合议庭案后评议工作。坚持进行庭审观摩评比,每季度组织一个审判业务庭或基层法庭进行一次庭审观摩,由审委会委员或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后现场评议,提出优点和不足。案件评查通报制度的开展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我院审判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去年以来发回重审案件明显减少。今年1—8月份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24件、结案率为74.3%、调撤率为75.7%、执结率为72.2%,更审改判率为1.5%。出现了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同比上升,改判率同比下降的“三升一降”的好态势。

四、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

发展”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服务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企业破产等涉法问题。实施司法为民工程,妥善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残疾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依法减、缓诉讼费和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开设了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全力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信访“心连心”工程,建立了一站式立案服务制度,将立案、送达、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集成在立案大厅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自“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围绕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积极开展了以深入基层法庭、深入包扶村屯和深入重点企业为主的“三深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工作差距,为执法公开化开创了的崭新局面。年初以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巡回办理案件214件,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开展法律宣传26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在联村共建活动中,相继出资近10万元,为帮扶屯村修建文化广场、购买健身器材、打抗旱水井、赠送电脑、法律书籍;为贫困户送去月饼、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出资为贫困学生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向村民讲解放火罪、失火罪和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等法律法规,提高村民防火意识。通过法官们一点一滴的惠民行动,为新农村建设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展了“学英模、找差距、比贡献”、“远学宋鱼水,近学蓝晓娜”等学创活动,收到明显效果。在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引领下,全院干警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人人比学习,人人比奉献的工作热潮,显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抓信息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院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对专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在数据应用上狠下功夫,为审判信息和其他各类工作信息传输、交流和应用搭建平台。截止目前,已建成了局域网络,围绕办案进行网上流程管理,逐步向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建设。完成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始终按要求将新收执行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该系统包括案件信息录入与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统计、执行法律法规查询、执行工作论坛、执行资讯发布等功能,基本满足了执行工作的各种信息管理需要。该系统的运行,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目前,该系统正在运行中。

院党组还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上的作用,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筹措资金为干警配齐巡回办案专用设备和电脑办公设备,装备了档案管理设备和安检设备,配备了录音录像设备,并对庭审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招录网络信息管理员一名,强化技术培训,我院信息化建设正向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进。

爱辉区人民法院。

二0一0年十月十三日。

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近年来,公安得益于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英明决策,得益于厅长及各位领导的亲临视察和厚爱关怀,得益于省厅法制处及各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大力帮助,在“三项建设”工作中,我局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核心和突破口,围绕打造“全省市级执法示范单位”的目标,找准推进途径,选好推进载体,落实推进措施,突出推进效果,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进、高标准要求,实现了“执法质量七无”和“执法效果两好转”。“执法质量七无”,即:今年全市无执法质量一票否决情形,无无罪判决案件,无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件,无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刑讯逼供,无涉法涉诉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无因公安机关工作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执法效果两好转”,即治安秩序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好转。今年全市接警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投诉民警执法不当和违纪的信访问题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在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局公正执法、打击犯罪、队伍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满意度均达到94%以上。

我局主要作法是选准工作推进五个载体,着力构建执法建设五大体系,即:

我局坚持把能力训练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强化远程教学,创新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一是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加强信息化应用培训。我局以民警计算机“四会”能力培训为基本要求,先后举办警综平台信息采录、网上办案、办公自动化和公安笔录软件应用等专题“小教员”培训和全员培训,全市在岗民警“四会”达标率达100%。

二是依托视频会议系统,举办执法办案技能培训。三、四级视频会议系统全面开通后,市局每周确定一些专题,组织全市侦查破案、执法执勤的行家里手,开展案例评析、新法讲解、热点碰撞、法理分析等专题讲座,加强执法办案经验交流。

三是依托法制在线栏目,及时解答执法问题。市局设置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在线、释难解惑、法律法规数据库等网页,及时发布执法信息,方便民警适时查询,解答民警执法疑难。我局区公安分局坚持每日群发执法培训短信,让民警轻松学法。四是依托在线考试系统,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我局运用在线考试系统,组织全体民警参加“三大主题”和“四会”网上考试。全市民警“三大主题”活动在线考试平均成绩97分,位列全省各市(州)公安机关首位。同时,我局还通过举办机关中层干部和县(区)局基层所队长轮训班,聘请清华大学、党校教授讲课,强化骨干培训、观念培训;通过推行执法资格认证、模拟办案测评、联席会议评议、出台政策鼓励自学等措施,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执法培训,大力提升执法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我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执法标准,努力提高执法制度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一是制定执法行为规范。我局对日常巡逻盘查、行政审批、接警处警、查找缉捕、使用强制措施、侦察手段、证据保管、案件审核、听证调解、事件处置等重点执法环节,制定了10个切实可行、简练管用、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并针对醉酒、精神病人肇事、非违法犯罪报警等特殊警情,制定处置规范,形成了系统的执法执勤行为规范。

二是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我局按照“与时俱进、删繁就简”的要求,对原有的执法制度进行系统清理,修订完善了《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细则》等执法制度40余个,废止执法制度8个,形成了较为科学、系统、简明、实用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有力推动我局执法管理规范化。

三是积极推广标准案卷。依据省厅刑事、行政标准案件评分标准,总结示范案卷评选经验,我局先后推出了常见刑事、行政案件标准卷各10卷,执法办案单位参照执行,档案室严格验收合格方能归档。今年全市70%的行政、刑事案卷达到示范案卷标准,程序违法大幅减少,实体质量明显提升。

我局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抓准突出问题,根治痼疾顽疾,尽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新要求。

一是抓源头,着力整改接处警不规范问题。修订了《“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强化“110”队伍的选聘、培训和管理,督促落实接(处)警回告制度、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做到报警求助件件有回音,今年群众对“110”投诉减少30%。

二是抓过程,着力整改执法不公问题。推出了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受理的每次警情、每起案件、每次行政许可都要现场书面测评当事人对该次执法活动的满意度,将群众监督融入各个执法环节。目前,收到书面意见反馈3万余份,占所有执法活动的7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事业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前身是1955年5月28日成立的“县群众运输管理站”,1986年更名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要担负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其性质为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4月批准参公;核定内设机构10个,编制19名,实际在岗22名(其中1名长期借调利州运管所),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有执法车辆5台,办公环境较差,办公基本实现自动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担负着全县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县幅员面积3269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271个行政村,总人口约25万人,全县公路总里程2400余公里。根据目前我所在册人员,人均公路里程达100余公里,公路建设还在迅速发展。

目前,县客货运输车辆约2704辆。客运车辆205辆,其中客运班线车辆125辆,出租车35辆,城市公交车5辆,城镇客运人力三轮车40辆;货运车辆约2499辆(不含浙江援建车辆),其中在册货车639辆,暂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货运车辆280余辆,时风牌等农用柴油三轮车340余辆,农用四轮车360余辆,汽油货运三轮车650余辆,外地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在我县境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230余辆。

目前有乔庄、青溪、沙洲、姚渡、竹园客运站5个,木鱼、三锅、关庄等乡镇正在新建三类客运站;维修企业3家,个体维修业户及相关业务25家,依托木鱼、竹园物流配载中心的建成,拟再发展5家二类维修企业和10家个体维修、服务业户,以满足客货运输业发展的需要。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现状

目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有正式执法人员22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8名;正式执法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91%,中专及相当学历占9%。道路运输管理专业占50%,法律专业占5%,其他专业占45%。22名正式执法人员中,30-45岁的占78%,45岁及以上的22%。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上级的安排进行。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现有的道路运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管理量(客货运输车辆数)也急剧增加,已凸显出原有编制的严重不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是在1991年确定的,十八年未作任何调整,为了确保全县运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批准壮大了运政执法队伍,但根据4月的参公文件精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将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参公,实际在岗人员数大于18年前核定的编制数,编制数得不到解决,将影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再因道路运输管理难度大,难免会出现监管时差,使部分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逃脱打击。为了尽量减少监管时差,就必须壮大执法人员队伍,因受编制数限制就不得不聘请临时协助执法人员,这样就增加了执法机构的负担。

(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市运管处统一预算,市财政统一拨付。但所拨付的各项经费经费无法解决日益增加的稽查及办案和人员工资的开支,协助执法人员的工资由运管所自行解决,这样就不得不挤占其他经费,致使工作经费紧张,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福利待遇太低,致使工作人员积极性不强。,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员实行了“阳光工资”,一般科员的兑现金额为16000元左右,部分事业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向工作人员兑现了该福利。但不知什么原因使得运管所一直无法兑现该政策,工作人员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大大折扣。

(四)管理体制造成运管所的人权和财权分离,上级主管部门管经费拨付,地方政府管人事编制。二者的分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缺人或缺钱),制约了运政工作的开展。

(五)由于经费不足而影响了运政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运政工作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达不到应培训的要求,知识更新慢,跟不上行业发展的需要,无法实现行业管理与社会发展同步。

(六)工作人员流动性差,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部分职工从招工之日起就在运管所工作,且工龄都在十余年,有的更是有二十余年的,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久了,虽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但也逐渐淡化了学习新知识的动力,工作积极性也受影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七)运政执法责任大而风险更大,不利工作的开展。运政机构除了加强行业的规划、发展和监管外,还要肩负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使命。由于受利润的诱惑,非法营运行为屡禁不止,按照《道条》和省局的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处以3—10万的罚款,对于山区贫困县的非法营运者来说,按照最低标准3万处罚,就等于处罚了其整车价值的3/4,无疑是要了他们的性命,这往往引起违法者发生过激行为——自残、服毒自杀或车毁人亡。不严格处罚就是违法,就是渎职。这两方面的情况无论发生哪一种,运管部门都要承担责任,这无形给运政执法设置了障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增加执法队伍的编制数,提高执法部门的级别(正科级),并适时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数调整。把部门级别提高到正科级可以使职工干工作有盼头,不会因干一辈子也是一名科员而影响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实际解决编制数不但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可以稳定执法队伍的人心,促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二)实行人权和财权的统一管理。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还是由地方政府管理,都应该建立统一的管理体制,只有人权和财权实行统一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人员的流动和经费的供给,才能有效地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保证学习培训时间和经费供给,并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实行继续教育适时更新知识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紧跟社会发展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效保证。

(四)兑现国家关于工作人员的福利政策,最大限度地缩小与其他机构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才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运政执法人员生活水平,确保运政人员积极努力工作,更能保证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五)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加强执法人员的交流,才能促使工作人员不断地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积极去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工作,才能保持积极的主观能动性,使执法队伍时刻保持旺盛的工作斗志,有利于工作的持续开展。不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工作就会像一潭死水,风平浪静,工作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就会慢慢地消失,工作就会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五)修订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标准,在制定标准时是否可以明确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贫困的山区进行区别对待。城市非法营运的利润空间很大,能够承当高额的罚款,而贫困山区本身就穷,搞非法营运的买车也是靠贷款,一旦按照标准定格处罚,往往激起民愤,发生群体事或过激行为,引起社会不稳定,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分析论文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2006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罚款4000余万元,一次性补税罚款10万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获特大制假、贩假发票案2起,3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获一起涉案金额4000万元的特大贩卖假发票团伙案。规范的税务稽查促进了我县地方税收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六)强化税法宣传,落实优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长效宣传相结合、日常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使全社会守法意识和税收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促进了全县“诚信纳税、诚信经营”氛围的形成。阜宁地税开展了“税法八进”宣传、“大手牵小手”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等活动,其中走进校园、设立长效宣传阵地的做法获国家税务总局肯定,产生了广泛影响。还通过编发《地税简报》、《税政摘报》、《税案摘报》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赢得领导的支持,争取的主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主动送税收优惠政策上门。2006上半年,为5户环保新型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减免34万元,并审批资产损失24户、税前扣除金额324万元,税前弥补亏损152户、弥补额4387万元。同时,积极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为551名下岗职工办理减免税手续,累计减免税收290余万元。通过认真执行减免税政策,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纳税“绿色通道”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了企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给阜宁地税带来了勃勃生机。“十五”时期,阜宁地税连续5年超额完成任务,五年税收总量突破13亿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盐城市前列。阜宁地税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业”,局党总支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被盐城市委确定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典型”,5年中获得各级表彰奖励100余次。在全县开展的群众评议机关中连续2年获得执法类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税制”改革10多年来,地方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税收执法状况明显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人治”干预执法。在税收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情扰法等“人治”干预执法的现象,地方政策代替税收法律、越权减免税的问题时有发生。在税收处罚中,来自政府官员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

(二)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有的税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权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有自由裁量权的税收执法事项中,个人价值判断标准、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标准和取向,执法随意性大,容易出现滥用职权收“人情税”、“关系税”、“态度税”等问题。

(三)漠视执法程序。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往往为了税收任务的完成,不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导致程序违法。

(四)执法趋利明显。一些基层政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税务机关实行税收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政策,甚至执法“派任务”,罚款“下指标”,导致税收执法中的重收入轻管理、以罚代刑、乱征滥罚。

三、执法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思想落后。为数不少的执法人员为追求效率而轻视程序,认为执法要快,否则将贻误时机影响执法效果。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所谓的“快”则成了“执法简单化”的代名词,即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告知的不告知;应填写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却以罚款缴款书来代替;应按偷税予以罚款的,担心执行比较麻烦仅以补税收场。

(二)税收法规政策不健全。税收立法存在法规层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区”多等问题。当前一些税收法规政策,一方面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与同级税收文件相矛盾的现象,且在新旧税收法规政策的衔接适用上规定不明确,给实际征管带来不少难题;另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动频繁,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调整和适应。

(三)税务人员整体执法水平不高。税收执法专业性强,标准高,要求严,而部分税务人员又缺乏危机意识,平时不注意业务学习,不能及时适应新时期税收需要,从而造成执法时误解、曲解、肢解税法或忽视程序引起执法偏差。

(四)过错责任追究不到位。税务实践证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是整个执法责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责任追究或进行“隔靴搔痒”的追究,执法责任制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执法水平将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数的责任追究仅限于警告或扣发奖金,对执法过错人和其他执法人员的震动并不大,影响了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效果。

(五)个别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预税收现象仍然存在。

四、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建议。

(一)重塑税收法治观念。长期以来,部分税务人员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执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认为“治税”就是治纳税人,只强调怎样把别人管好,却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权,形成只治“民”、不治“权”的局面。要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观念,避免执法的随意性,维护税法的尊严和权威,杜绝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过大等问题有相当部分都是滥用、错用执法权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税实际上是一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内”,“治内”的重要内容就是“治权”,即制约税收执法权。

(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提升税收实体法的法律级次,完善流转税制,统一所得税制,保持税收法规政策的稳定性,便于广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保证地方可用财力。对于国、地税部门的税收征管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等原则问题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权威性、严肃性,避免随意变动、朝令夕改。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察。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税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础。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和约束税收执法权力,保证权力的正确、合法、有效行使,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要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通过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来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同时,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从执法权行使中问题较多或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岗位入手,从监督的薄弱环节、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从目前税收执法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看,征收环节主要应对税款的征收、入库、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环节主要应对发票管理、停歇业户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稽查环节主要应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程序及税务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监控。

(四)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税务机关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必须带头遵法、守法、执法,加大法制培训投入,在培训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加强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推行岗位素质达标工程,督促广大税干重视和加强执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岗位技能,增强依法办税、严格执法的观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新模式,用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服务公示制,扎扎实实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密切征纳关系,树立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执法监督是确保行政执法规范严明,有效预防执法腐败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执法监督是税务部门的法定义务。要热忱欢迎各级人大对税务部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经常与各级人大保持联系,并积极听取人大、政委的意见和建议,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务。通过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使税务部门真正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为增加税收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围绕部颁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紧密结合建设“数字公安、法治公安、平安”的实际,以示范单位创建为切入点,以实施项目推进为要求,借鉴经验,击鼓奋进,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全市破获八类主要案件数、逮捕数、劳教数、治安拘留数、刑拘转捕率、起诉率同比分别上升6.8%、11.7%、10%、3.2%、4.5%、14.6%;继续保持了无执法质量一票否决情形、无无罪判决案件、无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案件、无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无刑讯逼供、无省市督办信访案件,全市治安形势呈现出“五升七无”的良好局面。

一是规范主体评级。以健全单位、民警个人执法档案为契机,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执法办案能力评级,完善执法主体等级化管理,取消了142名未准入民警执法资格。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继续推行轮训轮值、远程教学、跟班培训、师徒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教育模式,采取专题讲座、命题式培训、手抄全书、群发短信等形式,扎实开展《执法细则》的学习培训。

三是强化示范引导。对去年评出的全市公安机关三个“十”先进个人,在本市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播报;对去年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无信访所队、信访黄牌警告单位,进行了回访督导。

一是规范言行,文明执法。从规范接处警文明用语、仪态着装、值班备勤、执法装备和单位的窗口形象、内务卫生、营区规范抓起。

二是规范告知,理性执法。制定了《办案回访沟通制度》和《推行说理执法的实施意见》,成功化解了夏泽益缠访等20余起疑难信访问题。

三是规范测评,公正执法。大力推行执法活动满意度测评工作,收到书面意见反馈1.2万份,群众满意率达93%。四是规范裁量,公信执法。细化行政案件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的从重、从轻情节进行了界定,制订了《常见警情处置规范》。五是规范案卷,标准执法。大力推行标准化案卷,编写了《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及适应》。

一是内外并重落实阳光警务。内部监督以健全执法考评体系为载体,开展案件质量与法制员执法能力双评活动,建好专(兼)职法制员队伍,严格执行每季评议通报和“五级把关”等制度。外部监督做实联席会议、警务公开、新闻发布、警营开放等措施,派出所每年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制度,深受群众欢迎。

二是防纠并举落实同步监督。通过执法承诺、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好违法违纪预防;通过规范执法过程网上监督,适时指导执法;通过执法考评、督查通报等措施,逗硬问责。去年5个有责信访单位被执行了黄牌警告,并大会剖析发言。

三是奖惩并用落实以奖代补。建立健全“按岗定责、民警双聘,目标分解、任务量化,数质并重、计分取酬”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市有34人因执法办案质量不过关被惩扣工作津贴和目标奖2万余元,有4名所长被免职、8名民警落聘待岗。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市场所规范建设任务计划三年完成。今年力争50%的基层所队达到功能分区规范、接待窗口规范、六室设置规范、警务公开规范、安全设施规范和科技装备规范。

二是明确标准,加大投入。今年投资500万元新建了46个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已有38个基层所队规范了功能分区。

三是规范装备管理,保障执法活动安全。今年未发生执法安全事故。

一是规范源头信息采录,纠正了立案不实。今年上半年,全市刑事、治安案件100%网上流转,同比立案分别上升48.6%、3.6%,补立年前案件下降了26.8%。

二是规范已建系统应用,提升了警务效能。各县(区)局纷纷依托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执班备勤规范;依托公安笔录软件,规范讯(询)问行为,即时考评案件质量;依托350兆无线通信系统、现勘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刑侦研判平台等,加强远程执法指导;依托天网工程、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等,推进科学布警、合理用警、快速处警;通过“网上报案、网上办证、网上咨询”,尽可能便民利民。

三是规范信息维护管理,夯实了基础工作。年初编印了《警综平台维护管理手册》,正大力开展信息化应用“两比两看”活动,加强信息采录、应用和项目纠错,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

四是规范情报信息研判,达到了科学预警。

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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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关注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我于月召开了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提出基于当前和长期,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

一是把握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路。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年度活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部分警察仍存在执法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行为混乱等影响执法信誉现象,执法思想、执法思想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个警察明确权力、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为人民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标准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在学习了事故案例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在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对严格执法所产生的希望值过高,简单地认为严厉查处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忽视"人性化"管理,不讲究执法策略、语言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

二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执法随意性大,忽略执法证据和执法程序,容易造成群众投诉。

三是有"重执法,轻服务"意识。片面的认为交警职责就是纠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中注重了"严格执法",忽视了"热情服务",导致了服务态度上出现了偏差。

四是不重视业务基本功的学习与提高,纠违时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甚至群众咨询交通法规内容,答不上来,被群众误解为随意执法。

一是重视执法策略、执法技能的学习,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知识面要宽、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技能要多样化,是做好交警工作的必备条件。处事不慌、遇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交通管理的服务的一面。

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言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交通管理也是为人民服务,也要顺民心、合民意。在强调交警执法工作必须在遵从法律的前提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按程序办事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严格履行职责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并将这"三种观念"贯穿于执法管理始终;要学会耐心倾听、以理服人。

总之,要打牢"遵纪守法,依法执法"的思想根基,放下架子、端正执法态度、创新执法理念、讲究方法策略,以文明、高效、公正的执法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央视关于路政执法的一系列报道,使我对路政执法有了一个更加深入、更全面的认识,当前一些地方的执法者将执法权与执法处罚赔偿与经济利益挂上钩,严重影响了路政执法人员的形象,造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通过视频学习,我决定以后从以下方面要求自己:

及时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大桥管理154号令》、《公路、桥梁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管护大桥安全,确保畅通作为第一任务,心中牢记自己的责任落实到行动中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开、文明、按程序执,确保执法过程中,政策法规清楚、有法可依、依法执行,通过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及协调能力。

执法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执法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不被损坏,大桥的安全畅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文明服务意识,秉公执法,热情服务;做到按照规定着装,佩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努力营造出大桥优良的通行环境。

避免执法过程中矛盾扩大化,多进行换位思考,微笑服务,处理好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关系。

就本人的岗位与工作实际来说,要求我们必须以微笑服务的方式对待同事和过往司乘朋友,为营造大桥良好的通行环境而共同奋斗。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永恒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行,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民警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整个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廉洁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面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笔者认为要保证公正廉洁执法,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是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关键。

当前,影响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公安民警的头脑中要么公正廉洁意识淡漠,要么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公正廉洁观念,要么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正性、廉洁性对公安执法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因此,切实保障和提高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维护执法公正,就必须不断强化和巩固广大公安民警的公正廉洁意识,以正确的公廉洁正意识有效指导执法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永葆公安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首先要加强对公正廉洁观念深刻内涵和重大价值的学习、理解,增强对公正廉洁观念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学习理解要使各级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工作的总要求,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认识到维护公正是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根本要求和强烈盼望,认识到维护公正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营建和谐社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大推动作用。要通过对公正廉洁观念的学习、理解,把维护公正廉洁的意识深深铭刻在每一个公安民警的头脑中,体现在执法实践中,把公正廉洁执法思想植根于每位民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不断增强广大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努力做到不枉不纵,既不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也不能消极不作为,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第三,要注重加强程序公正的意识,程序是如何完成实体内容的步骤、方法、形式、时间、顺序等的规定,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中,长期以来“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根深蒂固,执法过程中忽视程序、违反程序的问题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做到公正执法,不仅要做到实体内容的处理公正,更重要的在于强化程序意识,通过确保程序公正实现执法公正。

第四,要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要求。要关爱弱势群体,要根据群众的意愿办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在各项执法活动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这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警务公开和便民利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机关是实事求是和公正的。

二、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

自由裁量权是指定在特定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行为的权力。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中,根据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权限,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为的权力。

三、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保障。

近年来,公安工作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届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同时,也不断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设立了不少的机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仍然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形式变化和发展,这就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更需要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切实查找问题,使监督经常化、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监督,必须下大力气强化监督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察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警务公开,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工作。

四、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中之重。

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的主体,其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执法活动,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只有着重加强民警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培训一条龙格局,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法规测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日常考核、综合奖评、排名公示、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公正执法,也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五、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是实现公正执法廉洁的治本之策。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矗进一步保障公安机关公正。

执法,必须加强相关执法制度建设。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尽快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执法质量检查制、执法监督制、警务保障制、民主公示制、执法奖惩制等直接关系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保证机制和制度,并使之得到有效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的重要专政机构,只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有效改善,才能有效保障公正执法,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和谐、安全环境,也才能使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早日实现。

推进交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内容提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证。税收执法规范与否,不仅关系着纳税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税务部门执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阜宁县地税局建局以来,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税收执法实践中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与依法治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阻碍了依法治税进程。笔者对此进行了有关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措施与建议。

1994年国家推行“分税制”改革,在省级以下实行国、地税机构分设。各级地税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广泛赞誉。

一、构建“法治型税务”的工作实践。

依法治税是税务工作的灵魂,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阜宁县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设7个职能科室,7个派出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负责对全县范围内12个地方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及地方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成立10多年来,围绕“创三型税务,建和谐地税”的主题,坚持以“依法治税是准绳、完成任务是天职、队伍建设是根本、高效服务是保障”为工作要求,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税收业绩和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务公开,作出公开承诺。阜宁地税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通过政务公开栏、地税网站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向社会公布文明办税相关内容,保障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并向社会各界郑重做出“八项承诺”,即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质量;实行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杜绝重复检查;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六条禁令”,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建立社会评议税收执法制度,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坚持依法治税,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约束。通过推行公开办税,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几年来,阜宁地税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取信于纳税人,实现了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规范税收执法,推行优质服务。以办税服务大厅为载体,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开设“绿色通道”,实施“阳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纳税服务平台,创建服务品牌。根据纳税人的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纳税提醒服务,对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设置全功能的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务。对所有个体业户的.定税情况进行公示,大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实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和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提升纳税服务层次。开展严格的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税务人员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阜宁地税深入开展“学习型”税务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党纪政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以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观念;开展全员《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和竞赛,树立干部职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意识;通过开展评选“最佳办税人员”、争当“业务能手”、岗位练兵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识。目前全系统95的税务干部已通过自学和成人考试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有30多名同志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书。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与约束,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着眼点,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根本。阜宁地税认真落实“两权”监督制约的各项措施,严格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完善税法公告制度,坚持税务检查廉政公示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软件。在不断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加强税务人员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岗位执法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开展连环监保,有效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

文档为doc格式。

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回顾、总结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查漏补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森林公安局《xx省森林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管理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方案》的通知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局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围绕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涉案财物管理和服务等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以“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剖析,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森林公安局的安排部署,先后召开班子会1次,全体民警会2次,专题研究案件排查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二是成立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宗旨意识,坚定执法信念,增强全警责任意识,转变作风,提升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对2013年以来接处警、受理案件、侦查办案、涉案财物、执法办案场所、服务工作、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进行了逐一排查。

三、认真排查,澄清底数。

为扎实做好我局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我局对刑侦队、治安队办理的案件采取了互评方式,对2013年以来接处警和办理的案件归纳梳理,逐案进行了登记,建立了台帐。2013年至2014年4月30日,共接警207数,有效警情174次,行政处罚177人,刑事受理13起,刑事立案13起,移送起诉11案22人,正在侦办的刑事案件2案2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案件上传不及时,存在上传顺序混乱现象;

2、笔录末页有调查(侦查)人员未签名现象;

3、文书印章加盖不太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使森林公安进一步正规化、规范化。

2、组织民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每位民警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

3、增强民警执法能力,坚决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