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9-01 09:41:21 作者:曼珠 工作报告 最新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实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篇一

(1)标题

通常由会议名称与文种类别(工作报告)组成,有的则直接写工作范围加上文种类别(报告),如《政府工作报告》。也可以用概括报告主要内容的词句作标题,或者用概括报告主要内容与号召性词句作正标题,另用一个由会议名称与文种类别组成的副标题与之配合。

(2)题下签署

标题下要标明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姓名,但这只是表示报告人是报告的法定作者。

(3)正文

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开头、主体和结尾。开头之前要顶格写称呼,开头要简要地说明会议的性质、任务、意义或者缘由等。主体部分通常要先总结前段工作,包括成绩与存在的问题;其次根据党和政府的总任务或者是上级的要求,分析形势、提出今后的方针与任务;再接着提出完成任务所应采取的措施、办法等。结尾部分一般为强调意义、表明决心、发出号召等;如果属于提请会议审议的报告,要以“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或委员)审议”之类的话作结语。

由于会议工作报告的容量较大,正文的写作一般分成若干小标题或子目来写,使之条理清楚。

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篇二

内容摘要:司法独立伴随着司法改革的进行,成为近期探讨热门话题,司法独立制度建设的人文基础探讨演讲范文。综观方家的著书立说,皆从制度的角度,即硬件设施的角度来论证,鲜有从人文的角度进行阐述。笔者试图从法官(司法主体)和民众(普通公民)两个角度剖析司法独立制度建设对人文基础的要求。

关键词:司法独立、法官、民众、法律教育、法治

在前现代社会,神治和人治的出现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为人们所接受。但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社会结构、关系及价值观念发生重大转变,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完成了从血缘身份制到等级身份制到契约身份制的“进化”,致使传统的[1]统治秩序失去了存续的条件和基础。科技的发展使神治失据,历史的教训使人治失信。在一个真正告别“哲学王”的时代,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法治这种古已有之的治道上来。

有着深厚人治文化传统的中国,无论政治国家还是初露端倪的市民社会,都开始对法治产生了兴趣,甚至充满期待。在法治的社会里,司法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社会链结,起着社会正义最后防线的作用。司法独立是法治进程的焦点所在,因为“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于是司法独立成为法治的直接标志,“视一国之文明与否,须视其司法能独立与否。”(伍廷芳)司法独立的意义和三权分立思想,论述者众多,笔者不再具体展开,而运笔于人文基础,进行新的探讨。

法官是法治的核心要素,法律必须依靠法官来公正有效地适用。在西方人眼里,法官扮演着这样一个角色(role,或称之为作用):通过法科的训练,旨在改善司法决策(judicial decision-making)的质量,格外独立于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拥有相当的自由而凭借其品质(merit)去审理案件。司法独立要求“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而其核心是“裁判者在进行司法裁判过程中,只能服从法律的要求及其良心的命令,而不受任何来自法院内部或者外部的影响、干预或控制”。也就是说,司法独立的'核心要素是法官独立,下文的论述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一方面,演绎公正善良艺术的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职业(profession)不仅仅是一种从事的工作,它更要求诀窍、经验以及专门化的知识体系。波斯纳在讨论法律职业时指出“法律总是被理解为是一种既是学得的也是博学的活动,进入法律业总是受到这种或那种限制。(英文learned同时具有学得和博学两种含义——译者注)” 这种技能包括法律职业语言(行话)、法律职业思维模式及司法技术(解释技术、推理技术、文书写作技术等等)。这些职业技能与以学历为标准的文化素养密切相关,然而,“在文化水平上,现有的法官确实与理想状态的法官相距甚远。尽管很多法官已经以各种方式获得大专甚至大学本科文凭,但是,除了少数通过自学高考获得学历的法官外,绝大多数法官自己都不把这种学历当回事,他∕她们公开称自己是水货。” 我们不难发现,学历成为司法独立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性障碍,管理制度《司法独立制度建设的人文基础探讨演讲范文》。即使不能断言学历与职业水平有正比关系,也不能忽视我国法官的低学历现状。

另一方面,独立行使校正正义的人必须具备高尚的伦理道德,包括法治信仰(权利本位观念、程序正当观念、规则至上观念等等)和行业职业道德。法官的职业道德应从三个方面来确定:成文法(《法官法》)的规定,法官行业内部规则和章程,习惯和经验。前两者都可以用制度来约束,至于后者,国民的心理习惯还是官本位的权力思想,而法官所要求的是一种权利本位的人权思想。习惯的差距亦是一大障碍。

我们发现法官在司法独立中面临的两大问题:法科教育和习惯经验。后者必然是一种潜移默化的过度,其基础是自身修养,其手段又回到法科教育上来。在法官的层面上,要改善现状,实现司法独立,势必要求法科教育先行。

“法是表明理性和正义的概念。它不是人为设定的,更不能人为地加以改变,它高于和优于人类制定的法律。”[11]公民的法素质在这个意义上体现的是一种理性和正义的价值观念,代表了社会的理性和正义的价值取向,将推动司法独立制度建设。

首先,民众是司法的直接承受者,就绝大多数案件而言,公民或以个人身份,或以利益代表的身份参加诉讼。那么司法公正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出现司法不公或者司法腐败,其中必有一方当事人受到了非正义的对待。那么司法独立的推动力量不仅仅是权力当局,还包括普通市民。

其次,民众在政治生活中又是一个监督者。在民主国家里,公民充分享有对国家机关监督的权利,并体现为一种舆论监督。此时,公民不是以个人的名义,而是以一种群体的力量来保证司法权的独立运作。

我们在进行上述讨论时,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公民具备一定的法素质。而公民法素质的培养,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通过上述两部分的论证,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在法官的层面上,法科教育起着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自身修养的手段;在民众的层面上,法科教育又是启发人民心智、演绎法律精神的方法。由此,我们断言:司法独立制度建设的人文基础应该立足于法律教育。

笔者认为,法律教育应该包含两个层面,即职业教育和人文教育。

职业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法匠”,培养懂司法技术的专门人才,这一点是最基础最本原的一点。“在西方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有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那些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门户。”[12] 职业教育的成果是法律职业主义(judicial professionalism)的产生。只有产生一个严谨的、相互认同并尊重的职业共同体,行业内部约束才能形成,行业对外力量才得以加强。法治社会缺乏了主体条件的保障,即使司法独立,也未必能实现最大限度的正义。

法律教育也是一种人文教育,意思是“法律教育是现代民主政治之下公民的基础教育,是培养现代民主政治的因子的教育,是国本教育。”[13]作为人文教育,法律教育培养的是司法独立的社会基础,是一个以全民为外延的法治土壤。当然,这里的教育不是“法学院式”的教育,而是一种普法教育,其目的在于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治思潮。

司法独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依赖社会自身的力量。国家的意志,经济的需要,人民群众的呼唤和参与,都将是司法独立进程的推动力量,如果把制度改革视为硬件的话,那么以法律教育为核心的人文建设亦是必不可少的软件基础。后者的作用虽未及前者立竿见影,但决不可忽视。

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篇三

1、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成立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来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制工作,制定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工作总结,与各区县局签订统计执法责任书,明确年度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职责任务,并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黄山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

2、落实党组和职工学法制度。为确保法律、法规学习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了党组和职工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每月党组和职工集中学法制度,今年来重点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参加市直有关单位和省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统计法知识测试,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徽省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的平台法律学习,不断强化统计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3、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强化“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月集中宣传,局主要负责同志赴市委党校开展统计法专题讲座,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和遵守统计法、支持理解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认真编报统计法治信息,今年来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法制办和省统计局政法处报送法治信息6条。

4、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组织区县局对全市1300多家一套表单位全面自查,开展投资、工业、贸易统计三个专项检查和“打捆”企业清理,切实查实单位、搞准源头数据。建立并落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和《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市级统计执法骨干队伍,健全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实“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来共对239家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立案20起、结案20起,净化了统计环境。初步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645亿元,增长7.8%,较为客观地反映黄山经济社会发展。

5、20xx年我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篇四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是保证党的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实现的根本保障。如何理解党的制度建设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的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的理解,欢迎大家阅读。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制度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上升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内规章、条例、规则的总称。制度具有普遍适应性、强制性、稳定性、长期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因而,加强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漫延,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经常化轨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加强党支部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从大的分类讲主要分为组织制度、生活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等几个方面。党支部要本着因地制宜,系列配套,简明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制度,是全体党员在党支部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按一定程序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最根本的制度,它决定其它具体制度,其精神实质体现于各项具体制度之中。党支部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发展党员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等。

(一)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等。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党员,不能搞突击,也不能长期停顿,既要积极又要慎重,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使党的队伍永远朝气蓬勃、富有生命力。为了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支部在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培养教育考察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做好考察记录等都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保证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下面从几个方面分别讲一下。

(1)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

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党支部对党员的发展要有计划,定期进行讨论和研究。二是发展党员要坚持标准,要进行培养教育,要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而不是看他写申请多少时间了,而要按党章规定的条件来衡量。三是坚持个别吸收,才能体现本人的自愿,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才能保证党员质量。

(2)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党的积极分子分为一般、重点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层次。按党员标准,党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一般积极分子;经过一段时间培养,一般积极分子中表现突出的,经支委会讨论提名,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并报告党委;经过一段时间培养,重点积极分子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经支委会讨论提名,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确定为发展对象。一般积极分子要填写登记表,重点积极分子要填写《考察登记表》,一般积极分子要指定一名党员负责培养,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对一般积极分子每年考察一次,对重点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对象每半年考察一次,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指定的党员要经常与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交心谈心,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举办培训班,对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定期向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在实践中考察锻炼,积极分子每半年应书面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吸收积极分子入党,一般要经过两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入党前,必须经过5~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核,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支部委员会认为发展对象具备党员条件,要向全体党员介绍情况,并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连同入党申请、积极分子考察表、支部意见等书面报上级党委,党委审查认为可以列为发展对象,批复党支部。党支部找发展对象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明确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对被介绍人入党前的表现作出客观的公正评价,填写入志愿书。然后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要派人考察谈话,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再提交党委讨论。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规党法教育,如何做一个合格党员等教育。考察主要是考查和了解预备党员在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中的表现,看是否真正具备党员条件。一般支部应一个季度分析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半年一次评议。

预备期满由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支部要及时讨论上报。

(二)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教育制度

这是党员管理的基础,是提高党员述职,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根本措施。党员教育要坚持党性、理论联系实际,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教育内容是多方面的。一是基本理论教育,二是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当前要把学好党章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

为搞好教育,党支部要在领导、组织形式、学习计划、管理办法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教育要适应形势,要体现自己的特色,不搞形式主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着眼于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着眼于解决本单位和本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克服放任自流,一般性读完了事等情况,讲求实效。

2、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起。就取得了党员的资格,也就有了党籍。党籍问题关系到一个人政治生命,它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因此,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一定程序认真做好。

(1)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出国定居,在他们出国出境后,即停止党籍。党员因事出国出境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员自杀的,党支部应区别情况区别对待。属畏罪自杀的,应开除党籍。

(7)党员参加宗教活动,经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要党内除名,对加入宗教组织参加活动的,要开除出党。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中组部规定:“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所以,民主评议关键在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主要有三项:一是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处置不合格党员;三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信念、宗旨;二是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三是利益关系的处理;四是遵纪守法;五是联系群众。党支部可结合上述精神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民主评议要注意掌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二是民主公开;三是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一是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评议自觉性,做好评议的思想准备。二是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评价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三是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其程序是:自我讲评,党内互评、组织考察。四是表彰和处置。通过民主评议,对好党员、优秀党员给予表扬、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置。五是总结整改,党支部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党员和支部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计划

民主评议要经常化,制度化,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同党员目标管理、 党内创先争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党支部结合起来一道进行。

4、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的要求之一。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民主评议党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后者的一项内容,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处置不合格党员不是非等到民主评议党员时才进行,而应当作为党支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不合格党员从广义讲主要包括三部分人:一是混入党内的敌对分子、反党分子和腐败分子;二是违反党纪、受党纪处分的党员;三是丧失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第三部分人。这部分党员虽没有严重违纪行为,但已不具备党员条件,尽管是少数,但存在党内、就会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因此要认真、严肃,同时妥善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法有劝退、除名、限期改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纪律处分等。方针是: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工作原则是: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基本程序是:要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是以支部为单位,把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应当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等,分解为具体的指标,并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形成党员应当完成和实现的目标。

我院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形成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标准,每年一次经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审定,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这项工作已进行多年,目前的问题是支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进行,不使流于形式。

6、党日制度

它是指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活动的专门时间。通常每隔一定的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支部工作,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等,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大都在党日中落实,党支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把这一制度落在实处。

二、生活制度

党的生活,从广义上讲,党内各种活动,都属于党的生活,党支部的生活也就是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包括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内选举、支委民主生活会、党课、学习和阅读党内文件、党刊,听取党内报告,以及党支部的其它活动。党支部的生活制度包括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等。

(一)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xx大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它包括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等。

1、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它是党的组织定期召开的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我院各支部基本未编小组,所以支部党员大会至少应三个月召开一次,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

2、“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1)党支部大会制度

其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支部大会的召开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并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经党员充分酝酿,然后按规定的表决方式表决。

支部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由一名支委主持。每次支部大会都要做好记录,具体记载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每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

(2)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研究可随时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要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委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有问题时,支委会可以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讨论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和内容,支委会开会时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到会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的记录要专人保管。

(3)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党小组会一般一月召开一至两次,特殊情况时,可增加也可推迟。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决议,讨论如何贯彻;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准备好,会议内容要集中,抓住主题,会前与支部沟通,确定内容,事先通知,不开无准备之会,否则东拉西扯,浪费时间。

(4)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建立党课制度,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能否坚持党课制度,抓好党课教育,是衡量一个支部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内容。

党课的内容主要是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和共同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课教员一般由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党课的形式应多种多样,可以进行课堂讲授,也可以邀请专家学者就某一专题作专题报告,如 英模报告、形势报告、事迹报告,也可录像辅导,影视观摩,还可网上授课,网上答疑,互动授课;演讲辩论或组织社会调查,参观革命圣地、展览等,这样可以使党课生动活泼。

党支部每年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时间、教员、内容等。讲课后,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从我院实际出发,可以一个支部组织,也可两、三个支部联合进行,每半年上一次。

(5)党员汇报制度

它是要求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它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个途径。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执行这一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的自觉性,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不当特殊党员;三是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汇报。

(6)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部门实际,定期安排组织党员学习,每年要制定学习计划,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每月应有一次。

(7)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半年应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

开好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一是会前要做好准备。要事先确定中心议题,党支部书记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事先通知各委员,作好准备。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作好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以便了解情况。

(8)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根据上级党委的安排和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某个人。

(9)党内的表决制度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都规定了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和决定问题时按规定参加表决。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时必须遵循的规则。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党支部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对党内重大问题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都只有一票的权利,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支委会内部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他们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党支部还必须定期(一般一个季度一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支委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党内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是坚持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积极性、创造性的一项重要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第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决定,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第二,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第三,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支部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情况;第四,单位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第五,党员发挥先锋模范的情况;第六,党支部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打算。

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半年一次。

(四)创优争先制度

“创优争先”是指党内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活动。这也是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要按照院党委的统一布署,贯彻:立足争创,坚持任命,注重实效的方针,制订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要具体明确制定出具体形式和内容。如何组织领导、具体措施、方案要经支部大会讨论,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确定后,作为组织实施的依据,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都要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保证活动能落实到实处,在活动中,支部要经常注意掌握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努力探索创优争先活动的具体活动形式,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科研和各项工作来确定形式,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党支部要根据形势任务,及时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使创优争先活动保持下去。评比表彰时要严格考核,真正评选出先进和优秀,能成为榜样。

四、贯彻执行好制度

加强党的建设一定要重视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因此党支部要认真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党支部成员不仅要模范执行各项制度,而是要努力培养,提高全体党员的制度意识,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制度,保证党的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制定、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一句话,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加大思想教育力度。要在党内深入细致地开展反封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认清封建主义的表现形式、内容及其严重危害,从思想上彻底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增强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民主习惯和民主知识。要深入开展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形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引导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应尽的义务。要特别注重提高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制度水平。广大干部要认真带头学好、牢记各种条例、法规,把依章依法行政提到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努力改造主观世界,提高政策水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形成学好用好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依章依规办事的学习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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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基础工作报告篇五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199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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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我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了!现在,我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这次大会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都寄希望于我们这次大会,世界上关心中国的朋友都注视着我们这次大会。我们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这次大会一定能开成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和人民锐意改革,努力奋斗,整个国家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中华大地发生了历史性的伟大变化。社会生产力获得新的解放,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十一亿人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正在向小康迈进。我国经济建设上了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上了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在世界风云急剧变幻的情况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经受住严峻的考验,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邓小平同志今年初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

广大干部和群众思想更加解放,精神更加振奋,上下团结一致,到处热气腾腾,进一步展现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理想的壮丽前景。

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一致认为,现在国内条件具备,国际环境有利,既有挑战,更有机遇,是我们加快发展的好时机。这次代表大会的任务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四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一、十四年伟大实践的基本总结(略)

二、九十年代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略)

三、国际形势和我们的对策(略)

四、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略)

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中叶,对于祖国的繁荣昌盛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是很重要很宝贵的时期。我们的担子重,责任大。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样的基础上,到下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周年的时候,就能够达到第三步发展目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将在党中央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朝着宏伟的目标奋勇前进!